第一百四十九章:约会
书名:逆光远航 作者:顾戴吉 本章字数:7153字 发布时间:2025-03-31


“我有一个想法,但不知该如何去实践”。那是我在遇见你之前,对爱情独有的偏见。

——《逆光远航》·张雨濛

……

康如初第三次从床上坐起来。他没有开灯,从床头柜上摸到手机,在黑暗中点亮屏幕。晚上十一点半。

他睡不着。

这不是第一次了,自从离开盘近川的地堡之后,每当躺到床上,看着天花板上漆面的纹路,他总会失眠。不是睡意全无的失眠,而是有什么重要的事物被他遗忘了的焦躁攻心,他身上像有千万只蚂蚁在爬般迫切地想要找回被他遗忘的事物,可他明明没有丢失什么。于是,他常常就这样圆睁双眼盯着天花板直到天亮,随之而来的就是睡眠不足导致的头疼和思维迟钝,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天晚上凭借这份强烈的困意勉强压住心中的不安才睡着。

我到底忘了什么?他不止一次这样问自己。没有人能告诉他答案。有人说忘记了的事物就是不重要的事物,但执念是如此可怕,他越是想不起来,就越渴望想起来,矛盾的绳索越拉越紧,扯得他四分五裂。

“唉!”

他长叹一口气,手机脱手,甩进了床与床头柜的缝隙中,卡在角落,他伸手去捞,空间不够,只有移开床头柜。

床头柜底下的一袋东西震撼了他的瞳孔。

他将巴掌大的塑料封口袋捡起来举到眼前。封口袋沾染了床头柜底下的灰尘,但袋子里面的东西色彩斑斓,明亮夺目。

康如初打开透明封口袋,小心翼翼地从里面抽出一张纸片。

一张“纸片”。

他终于想起来了,从地堡里匆忙逃命的时候一股脑将地上的东西全都塞回了口袋里,竟然将“纸片”也捡了回来。原来这包“纸片”就是被我遗忘的东西。可这是毒品呀,万万碰不得的东西,我为什么会觉得它重要?为什么一直对它念念不忘?

惊了个呆的,不管什么原因都得赶紧把这包东西销毁掉——我可不想坐牢!

等他大脑反应过来时,“纸片”早就被他的手放进了嘴里。他惊恐地想要吐出来,但“纸片”见效极快,立刻使他的身体有了反应,桡动脉处突如其来的刺痛令他不由得咬紧牙关,随之而来的便是心跳加速,舌头僵硬,喉咙哽咽,耳鸣放大,多重刺激让他思绪紊乱、行为混沌,蜷缩在床上紧紧抱住被子,竟忘了将“纸片”吐出来。

这样的状况大约持续了三分钟,对康如初来说是地狱般的三分钟,紧接着,便只剩下了持续不断的耳鸣声和在脑海中如烟花绽放般响亮的心跳声。如果沥青哥亲眼所见,一定会惊异于“纸片”在康如初体内的半衰期竟如此之长。

康如初喘着粗气,大汗淋漓,他伸出颤抖的手到床头拿纸巾想擦掉脖子上的汗水,却惊觉自己躺在砂石地面。他使劲眨眼,视线渐渐清晰。

“这里是……九凤山?”

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身后就是悬崖。有个人莽莽撞撞地冲过来。

“你……”

康如初刚开口,就被任听雪推落悬崖。

坠落深渊的失重感。背叛。惊愕。耻辱。愤懑。

康如初倒在血泊中。士龙举起了枪。

“嘭!”“嘭!”

枪口火花盛开,子弹穿膝而过。剧烈的疼痛带着黑暗袭来,盖住了康如初。

一觉到天亮。

……

康如初从镜子中收回目光,穿好衣服出门。他约了张雨濛去九凤山看日出。

披着星光,他开车来到张雨濛家小区门口,四处张望不见人,便发消息给她:起床了吗?

几秒后,张雨濛从小区围墙外的阴影中往外跨出一步,在路灯下显露出半个身子,朝康如初招了招手。

康如初从后视镜里看见她,惊奇地挑挑眉,倒车来到她身边。张雨濛像做贼似地四处张望一番,才飞快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

康如初感到滑稽,一边替她插上安全带锁扣,一边笑问:“你不会是从家里溜出来的吧?”

张雨濛摘下口罩和帽子,松了口气,“对呀。”她吐了吐舌尖,似乎为刚才的惊险抹把汗。

“为什么?张叔叔不喜欢你早起?”典型的康如初式幽默。

“不是,”张雨濛接过康如初递过来的保温杯,喝了一口里面的温牛奶,“我爸是不喜欢我跟你在一起,他说你太危险。”

我……危险?应该是怕我什么时候一时冲动逞英雄死掉?又或者,他察觉到了什么?

康如初原地掉头。既然张雨濛是偷溜出来的,那载着她从小区门口路过显然不是一个好选择了,万一张三现在就在窗头看着呢?出于做贼心虚的心理,他不想让张三知道他在跟张雨濛约会。掉头的同时,他借看后视镜的间隙,双眼在张雨濛脸上一瞥。想知道张三对自己的看法,只要利用张雨濛就可以了,利用她去打探消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不过先别急,至少要等到张雨濛对我死心塌地那天,只有这样,她才会无条件地为我背叛她爸爸。天衣无缝。

朝阳还未升起,路灯下的小区门岗在后视镜里越缩越小,康如初载着张雨濛前往九凤山。

今天是周末,路上车辆稀少。张雨濛放倒座椅,在平稳行驶的车里躺下,透过清晰干净的全景天窗看夜空。城市里看不到星星,但夜空在雾蒙蒙中展现出它宁静的一面,她因此感到前所未有的放松与安定。她伸手去拿放在茶杯架里的保温杯,此时红灯刚刚结束,康如初正要挂回D档起步,两人的手撞在一起。康如初立刻触电般缩回右手,轻咳两声掩饰尴尬,扭头看了一眼换挡杆,才放心地挂挡踩油门。他略带羞赧的表情落在张雨濛眼中。张雨濛微微坐起半边身子,用充满探究的语气问道:“你不会……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吧?”

“谁说我没牵过?”谁说我没牵过?我牵过我妈妈的手,你有妈妈吗?我还牵过林小蝶的手——至少在梦里我牵过林小蝶的手,你可别小瞧我。

“是吗?”张雨濛往前探身子,双眼眯成了一条缝,打量着康如初,神情里满是揶揄。

康如初没胆接触她的眼神,目视前方,装作认真开车。

很快到了乡下,夜空变得清朗起来。张雨濛躺回座椅上。星光熠熠生辉,她的眼里含有星星。

“我从小在市区长大,很少有机会看到这样美丽的星空。”

“那我比你幸运。”康如初伸手摸了摸鼻子,“我小时候见过银河,很璀璨很璀璨的那种。”

“银河啊,我以为要去新西兰那么远才能看到。”

“新西兰。如果你想去那个国度看银河,将来我们一起去。”

“真的?”

“嗯。”

其实根本不用去那么远,我只要按下一个按钮,回到三十年前的此时此地,你就能抬头见银河。但康如初没打算跟张雨濛说这个——她目前还没资格知道。

汽车发动机发出比平时更浑厚的轰鸣声,爬上了眼前的坡道。这是一道海拔超过四十米的百米长坡,也是二十几年前进出桐港的唯一一条水泥路,就像两座村庄之间隔了一座山,囿于当时的条件,人们没有选择打隧道,而是把山顶的树木砍光,然后用水泥铺了一条连通两个村庄的路出来。当地人称之为“大坡岭”。康如初对二十几年前某一个冬天早晨妈妈带着自己翻过大坡岭到隔壁村的服装厂上班的路程历历在目。他依旧记得当时的感觉。天色阴暗,空气寒冷,面油的气味香甜,村里的土路泥泞。那时的小如初朝气蓬勃。一块未经雕琢的白玉。鲜活透彻。

汽车爬到了坡顶。过了坡顶,就正式进入桐港渔业村的行政范围。康如初在坡顶松开了油门,汽车在重力和惯性的作用下缓缓加速,下坡到一半时就超过了七十码,张雨濛不得不坐直身子,抓紧内顶上的拉手。坡底有路口,不可大意。康如初谨慎地踩下刹车,四轮以安全速度轧过减震带,拐进孟良路。路边停满了居民的车辆,康如初沿路往里开,找到空位停好。他关闭暖风和发动机,给张雨濛披上外套,下了车。天色已蒙蒙亮。

“再往前走十几分钟就可以上山了。”

张雨濛穿了一双厚底的白色老爹鞋,下身是盖过脚踝的粉红色涤棉交织面料复古喇叭裤,勾勒出紧致的翘臀和浑圆的大腿,上半身搭配了灰色纯棉T恤和拉上一半拉链的粉红色紧身外套,身材看上去比林小蝶稍胖一些,但体态优美,步伐轻盈,尤其是高耸的胸部,在运动抹胸的包裹下仍然有着不俗的吸引力。

康如初偷偷踮起脚尖与她比身高,在这身装束下,自己竟比她矮了有四、五公分。他按下锁车键,走到前面领路。张雨濛跟在他身边,拢起长发束在右肩前。

“你经常来这里看日出吗?”张雨濛问。

康如初示意张雨濛把手里的保温杯递给他,自己帮她拿,一边说道:“差不多,我从小在这长大,小时候调皮喜欢到处乱跑,偶然间发现九凤山日出景色堪称一绝,后来得空就来喽。”

“那你一定带过很多女孩子上九凤山看日出?”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嗯——”张雨濛认真地用食指点着双唇,思忖一阵,答道:“真话。”

“你是第一个。”康如初顿了顿,又补充一句:“也可能会是唯一一个。”

“这是真话?”

“真话。”当然是真话。我现在知道了跟林小蝶一起在九凤山上看日出的场景只存属于我的臆想,所以你的确是第一个跟我到九凤山看日出的女孩子。

张雨濛没再说话了,默默地跟在康如初身边,但与他挨得更近了一些。

“这边。”康如初熟门熟路,带头拐进了一条小巷。

然后不由自主放慢了脚步。

桐港居民区的道路错综复杂,从孟良路去九凤山不止一条路,但他在不知不觉中居然选择了路过林小蝶家。没错,往前再走十几米就是林小蝶家后墙,那面他曾经爬过的墙。或者说他曾经在梦里爬过,因为他现在已搞不清楚究竟有没有林小蝶请求他带她回来见她妈妈那件事。

康如初挠了挠头皮。他实在懒得回头走另外一条路。反正也没什么好怕的,你只是求爱失败而已,又不亏欠她什么。再说了,哪有这么巧她也在这个点出门。现在太阳还没出来呢。

康如初若无其事地往前走,很快到了山脚。

“哎呀!”

张雨濛脚下不慎,硌在一块碎石上,崴伤了脚。

康如初迅速回过头,蹲下,二话不说就捧起张雨濛的右脚查看伤势。

有人说脚是人类的第二心脏,也有人说女孩子的脚是羞耻部位,不论真假,至少张雨濛的脚被康如初捧在手心时,她的确羞红了脸。

康如初捏了捏张雨濛的脚踝,“疼吗?”他前几年下楼梯经常崴到脚踝,所以有些经验。

张雨濛双手向后撑在墙上,单脚站立,咬着嘴唇回道:“不是很疼。”

“要不别上去看日出了,我送你去医院吧。”康如初抬起头,眼中透露出关切,“你看你的脸都疼得发热了。”

“没事,我可以的。”张雨濛不愿意放弃跟康如初第一次看日出的机会。

此时太阳尚未从地平线升起,但晨光微熹,已能毫不费力地看清四周景色了。

康如初听出了她语气中的坚定,便不再规劝,转而说道:“那我帮你揉揉吧。”

“嗯。”张雨濛微微点头,含羞带涩,声细如蚊。

康如初左手捧着张雨濛的鞋子,在右手心呵了一口热气,轻轻摩挲起她的脚踝。

一段时间后,康如初问:“好些了吗?”

“好多了。”

康如初缓缓放下张雨濛的脚,“来,走走试试。”

张雨濛尝试走路。不知是康如初的手法当真有效,还是她因为极度害羞而忽略了疼痛,总之走起路来虽然还一瘸一拐,但没之前那么疼了。

康如初看她跛脚的样子,心中一动,觉得这是个拉近关系的好机会,便上前拽住她的胳膊,“前面都是土路和山路了,你这样不好走,我背你。”

“啊?”张雨濛忸怩地咧开嘴,头摇得像拨浪鼓,“不用了。”

“没事的,来。”康如初半蹲到她身前,拍了拍自己的后腰,啪啪作响,以显示自己的强壮。

张雨濛此时觉得,这个男人真是体贴。初次的肌肤之亲似乎来得太快,但再作矜持是非必要的,于是她咬着嘴唇跳上了康如初的后背。

康如初顿觉膝盖一沉,两腿止不住地打颤。

惊了个呆的,怎么这么重啊?死肥婆,你胖就早点说啊,是不是想累死我?

康如初往后伸手扣住张雨濛的大腿,向上提了提。

张雨濛在他耳边发出一声克制的呻吟。

靠得近了,康如初才闻到张雨濛身上的香味。是洗衣粉的清新香味。他一边迈着艰难的步伐往前走,一边问道:“你平常不用香水吗?”

“用啊,”张雨濛回答,“只不过最近换了一款很好闻的洗衣粉,不想味道起冲突。那,你闻闻,猜猜看是什么味道。”她将袖子伸到康如初鼻子边上。

“嗯,真的很好闻,”康如初耸耸鼻子,“好像是……桔子花的味道。”

“嗯!”张雨濛双眼眯成一道缝,笑得像发现了宝藏,“我也是偶然间种草的。你喜欢的话,我推给你啊。”

“好啊,不过你平常用什么香水,会跟桔子花香起冲突?”

“妙品先最经典的那款梨香。”

“我听说那款是手工调制,很贵,也很难买到的。”

“对呀,所以我平常舍不得用。”

“有没有想过找平替?”

“我的钟爱不该被委屈。”张雨濛理所当然地摇头。

康如初隔着衣服都能感到有两坨软乎乎的东西在摩擦自己的背部。

“对,生死有度,欢喜无价。”他尽量不去想那种感觉。

“嗯呐。”

“你的手没事吧?”康如初注意到张雨濛的手掌有些红。

“嗯,没事,可能刚才的墙壁粗糙,压红了。不疼。”

“那就好,如果有伤的话跟我说,要消毒的。”

“好。”

康如初不再讲话,他需要控制呼吸集中精力背负张雨濛。现在刚到半山腰,但旭日的金边已爬上地平线,如果动作再不快,随时会错过日出。他手脚并用。九凤山没有专门的登山道,只有在山上种植物的农民们自修的土路和草道,他必须背着张雨濛穿越桔子林和菜地。这一路累得不轻。

“看!就快到了!”张雨濛兴奋地指着山顶的大石头。

来的路上康如初给她讲过那块长得像大沙发的石头是他看日出时的最爱,所以她一眼就认出。

但康如初最爱的位置现在被人抢了去。一对情侣相拥在石头上,女人依偎在男人怀里,头靠在他的左肩,油亮的棕色长发如瀑布般垂下。日出后的第一束阳光,一束从一亿五千万千米外赶来的阳光,正笼罩在他们身上,衬得他们好似天仙眷侣。

康如初刚喘匀气,冷不防见到这一幕,双手顿时没了力气,两腿一软,同张雨濛一起跌倒在地。狼狈不堪。

张雨濛摔了个四脚朝天,痛叫连连。康如初不顾自己如何,先爬起来扶张雨濛:“你怎么样?受伤了吗?疼不疼?”

张雨濛倒在厚厚的野草堆里,只是衣裤有些脏污,并无大碍,她看到康如初这样紧张自己,更加坚定了要与他交往的决心。

“我没事,不过你……”她指着康如初的裤腿。

康如初右腿的裤脚满是草屑和泥土,他掀开裤脚查看,小腿肚有几条细丝状的划痕,除此之外,两只手掌心也蹭破了皮。“小伤,我车上有碘伏棉和创可贴,简单处理一下就好。”他扶张雨濛站起来。

“要不要帮忙?”石头上的一对男女听见响动,正向他们走来。

“用不着。”康如初冷冷回应。不用转身,他也能知道那对男女是谁。

“阿Rain,你没事吧?”林小蝶越过康如初,快步朝张雨濛走去,挽住她的胳膊,关切询问。

康如初没有正眼看林小蝶,但他的余光始终注意着她。她穿了一身黑。她以前从不这样穿的。头发染成了深栗色,比以前更长,香水也换了,不再是以前那种清新脱俗的香樟花香系列,而是说不上来的味道,这味道,有些粗野,有些自恋。不过……说什么‘以前’呢,根本没有以前,那些都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怎么能当真?

邬浩净身高一米八五,可以俯视康如初。此刻,他正双手抱胸,轻蔑地瞥着康如初,像只趾高气昂的公鸡藐视脚下的虫子。

康如初懒得回应他充满恶意的挑衅,而是盯着山顶那块沙发状的大石头出神。

这块石头以前是他一人独享,就算有别人用过,他没有亲眼所见,可以自欺欺人当作毫不知情,但是现在在他眼里,这块石头上写满了“不洁”两个字,就像一位丈夫亲眼看见自己的妻子与别人通奸。震惊。恶心。沾满罪恶的肮脏。我不会再用它了。永远不会。我会砸碎它,把它推下山。如果有机会的话。

你已经属于别人了,你背叛了我,别再指望我会再给你好脸色看。林小蝶如此,你也一样。康如初暗自腹诽。他生着闷气,转身径直下了山。

他生气起来就是这样,全然不顾任何人与事,只管自己走掉。可走到半途,看见开着白色小花的桔子树,又心软下来。他在桔子树下停住了步伐。

身后传来脚步声。邬浩牵着林小蝶的手朝山下走去,张雨濛跟着他们下了山。谁都没有回头看康如初一眼。

康如初原本期待张雨濛会陪在他身边,问他为什么会这么生气,问他为什么又在桔子树下停住脚步。但是没有。事情根本没有这样发展。

他心中生出怨怼:看你那健步如飞的样子,谁能想到你刚刚还装作脚崴了让我背你?臭娘们,你也不管我,我看你心里一定也在嘲笑我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一点都不大气不成熟。好啊,你就跟他们走好了,少你一个朋友我也不会损失什么。慈善院的孩子们我当然依旧会时常去看望他们,但别指望我会再对你笑一次。这桔子花,我也不会摘给你了。它们在树上开得鲜艳茂盛,好过用来装饰你那张又蠢又皱的肥脸。

他像个喋喋不休的怨妇,心里碎碎念着,回过身又上了山顶。

太阳已经完全爬上半空,黄澄澄的,像卡通片里滚圆的鸭蛋黄。看不到日出,能看到这样可爱的太阳也不错。康如初站了一会,心情渐渐平复下来,他走到大石头边,徒手捡起枯枝和烂叶扔到大石头上,直到大石头再也承载不了这么多。除非有人细心清理,不然你永远都会是这副肮脏污秽的样子,没有人愿意多看你一眼,更遑论坐你上面看日出了。这是我对你的惩罚,你最好虚心接受。

康如初掸掸手,心满意足地最后深吸一口山顶的空气。

“Time,原来你真的没下山。”张雨濛居然走到他身边。

康如初正准备下山,见她回来,大感惊讶:“你不是跟他们下山了吗?怎么,他们把你抛弃了?”

“他们要去约会,我不方便跟着。”

他们嫌你碍事,你又不知道该怎么回城区,所以才回来找我的吧?

张雨濛听不见康如初心里的想法,兀自说着:“我以为你累了在半山腰歇会,结果我在山脚左等右等都不见你来,于是回来找你。你看起来……很生气?发生什么事了?”

康如初吐了口气,“你知道我跟他们关系不好。”

“因为捐款的事你跟林小蝶之间闹了别扭,我能理解,我也不太喜欢现在的她了,”张雨濛反而一脸不解,“不过只是见一面而已,何必如此恼火?”

康如初双手插裤兜,仰头看天,不作回答。

张雨濛的目光被大石头吸引,问道:“这块石头……”

“脏了。既然它喜欢脏,我就让它更脏一些。”

“你……”

“知道吗?今天的太阳从远日点日出,比全年中其他任何时候的视直径都要小。一年只有一次啊,就这样因为他们而错过了。他们还夺走了我最爱的位置。”  

原来他也有小气的一面。张雨濛心想。不过相比于他的体贴和大智慧,这点小气算得了什么呢?

“肚子饿了,走吧,我们去吃早饭。”康如初揉揉肚皮。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民以食为天,不管生多大的气,肚子饿了就得吃饭。

“好。”

两人往山下走。

“脚不疼了?”

“刚才摔过……好像摔好了。”

“你也会开这种荒诞的玩笑了?”

“跟你学的嘛。”

“等等。”康如初在桔子树边停下了脚步,从树杈上掰下一节枝桠,上面缀满了白色的桔子花。“我上山的时候就想把它摘下来送你了,跟你一样纯洁,”他将一整串桔子花插进张雨濛的头发,“很衬你。”

张雨濛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笑吧,等你发现我爱你只是为了利用你,我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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