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审判官的审判 十宗罪之五
四个人在街上游逛着,看着各样的事和各样的人。到了中午,他们来到一家饭店里吃东西。这里是一家很大的饭店,有三层楼,他们是在最上面的第三层,叫了饭菜在那里吃。前冰一边吃着一边说:“我可得大吃一顿,吃得饱饱的,就不生气了。”
九玉说:“那你这可是拿饭菜来解气,可比拿人来出气好的多。”前冰也幽默地说:“是啊,我把饭菜当作我们的敌人,把它们消灭掉,我们就胜利了。胜利了,还不高兴吗?”大家在一起笑了起来。大家也一边吃着一边听着周围吃饭的人所说的一些事情。他们所谈论的大多都是菲城里所出现的一些千奇百怪的事情。大家好像对这样的事情都要特别地感兴趣,一说起这些事情都津津乐道的。
从周围的这些客人所谈论的话中,他们听到这样一件事情,“这城里城西审判庭的一个审判官在审判一个案件,这个审判官已经审了很久的时间,七次改了审判的结果,但现在还没有得出准确的审判结果。
说这案子审的很有意思,有许多人都到那里去看热闹。审案子看热闹已经是菲城里的常事了,并且还能赚到钱。并且越是有钱人之间打官司,就越有看头,越有钱可赚。方小格他们听到还有这样的事,审案子看热闹还能有钱可赚,这又是什么奇怪的事。于是他们决定去看看这是什么样的事。
第二天,他们四个人找到了城西的审判庭。但是想进去看热闹的人却不是能白白进去的,一个人要交半块银子才能进去。但却有不少人花钱进去,方小格他们也不能明白这打官司到底有什么好看的,让人花钱也愿意进去。他们想看个究竟,便也交了四个人的钱进去了。
第三天,果然,这里的审判庭大的能容下许多的人,而且都坐满了人。有一个审判官倚坐在他大大的座椅上,当差的兵役两旁威武站立。有两个打官司的人在两侧站着。方小格他们找了位置坐下,要看怎么回事。
这时那审判官发命令说:“被告又找到了新的证人,证明原告的证人所证明的是无效的,将原告打二十棍!”那原告说:“我愿意出四十块银子来顶这二十棍!”审判官同意了,就不打原告了。他又向原告问说:“那原告你还有没有什么新的证人?”
原告说:“有,我去找来。”于是这原告便下到下面的观看的人群里面,在这看热闹的人里现场找证人。并且一些人主动凑上前去与他谈论着什么。审判官便悠闲地喝起茶来。方小格他们又有些看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便问旁边的人这是什么样的官司,可以花钱免刑罚,而且怎么还要在现场找证人。旁边的人看出他们不了解这里的情况,便小声说了起来。
“看你们是不常来看打官司的。其实这打官司就是打钱。这里实际上一点儿都不看你有没有理,几年前虽然打官司也看钱说话,但还是讲一些证据事实的。但现在只要你有钱,肯花钱,不管你是对是错,你就一定能胜。一场官司下来,审判官要赚许多的银子。无论是审判官,还是打官司的原告被告,还有这来看热闹的,心里都明明知道这就是比钱的,但谁都还是要把这官司进行下去,因为都是为着各自的,各有所得。审判官也希望来打官司的人都是有钱的人,这回的这两个打官司的人就算是比较有钱的人。”
“刚才要打原告二十棍,其实就是向原告要钱,明知原告不会轻易受打,会以钱来顶,所以要的就是钱。那原告也明知审判官就是要钱,也愿意以钱代罚。还有,你看这里有这么些来看热闹的,还要交钱才能进来,要不是有好处可得,谁愿意花钱来看打官司呢!就是因为这打官司的人要不断地找新的证人,找一回新的证人就要向审判官交一回钱,之后要花钱来雇人为他作证人。”
“雇谁呢?越近越好,越方便越好。那就是现场找呀,看谁合适就花钱雇他,所以就形成了人到这打官司现场当证人赚钱的事。来这里的人就有机会被雇到,那雇用所赚的钱也是不少的。我就赚了好几回这样的钱了。审判官也给这些来打官司的人行方便,也会作买卖,就收钱进场,来的都是为钱的。”
前冰又问他说:“可是这作证人要了解他们的案情才行呀,这些来看热闹的人甚至都不认识原告被告,怎么能随便找来作证人呢?”
这人又回答说:“这些都不要紧,因为找这些证人,只要是证明对方证人的证明是假的,不真就行了,不用认识案主,也不用了解案情。其实大家心里都知道,都是假的,编造出来的,但也得按这个程序来,证人在这里是不用承担什么责任,也就不怕什么。就看打官司的人谁的钱多,谁能熬到底了。打官司的人找证人,主要就是看看谁的论辩口才好不好,再就是商谈价钱多少了。”
过了一会儿,这个原告好像是找好了证人。他到审判官面前请求他的新证人上来作证。审判官准许了,于是那个新证人便出来作证说:“我能证明被告的新证人的证明是假的,是他编造出来的。因为他所证明的,他说的那个时间地点,我刚好看到了他,但是在另外的地方,并不是他所说证明的那个地方。这就说明他的证明是编造出来的,并不真实,当时他并不在场。”
那被告听到了这样的证明,并不反驳。因为反驳也没有用,他必须再找新的证人来证明对方的这个新证人的证明也是编造出来的就行了,但这就是需要花钱。果然,审判官并没有给被告机会反驳辩论,而是直接吩咐打被告二十棍。
被告也如先前原告那样忙说:“我愿意出四十块银子代罪。”审判官也很自然地同意了。之后被告请求与审判官到后面有事商议,审判官准许了,便到审判庭的里室去了。
他们一离开,这审判庭里的人就纷纷议论了起来。前冰又问那旁边的人这又是怎么回事,那个人分析着说:“看样子是到了最后定胜负的时候了。”“怎么能看出来?”
前冰又问。那人又说:“常来这里看打官司的人就会总结出来一个规律,每当案子审到这个程度,就是原告和被告都找了许多回的证人,也都花了不少的钱。但案子还是没有结局的希望,只是一味地花钱,不断地找证人,情节却都是和以前一样的,循环地证人再推倒证人,打官司的人就会耐不住了。”
“这两个人这回打官司也都找了十几个证人了,却还是不能把重点集中在案件本身上,只是证人之战。所以,时间长了他们也看出都是钱在说话,长痛还不如短痛,一下子多给审判官钱,因为这里就是审判官说的算。现在这被告没有再继续找新的证人,而是与审判官私谈,就一定是这么回事,谈论给他多少钱。”
过了一会儿,被告与审判官回来。原告看出了门道,也请求要与审判官私下商谈,于是也和审判官到里面去了。众人又再议论这案子今天算是要结了,就看谁拿的钱多了。好像他们对案情发展的规律都知道了。审判官与原告再次回来,这时审判官开始宣判结果了。
他宣判道:“现在本案已经查明,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审判结果是原告向被告赔偿一百块银子!审判至此结束。退庭!”说完便离开了到里面去了,他手下的人跟随着都离开了。看热闹的人开始陆陆续续向外走。
方小格他们四个人还没有看明白是怎么回事呢,方小格又问旁边的人说:“这案子怎么能看出是被告胜了,明明是原告有新的证人,有优势,怎么他们私谈了一下就成了原告输了呢?”
旁边的人回答说:“这还看不明白,证人不证人的都不重要,都知道是假的,他们最终还是有钱来定结局。这很明显就是被告比原告拿了更多的钱,但他也没有太大的优势,因为这之前他们找证人,顶刑罚所拿出来的钱足有几千块银子了,这赔偿的一百块银子也就是象征一下他胜了。其实这常来的人都知道,实际上他们都是输家,最后的结局是谁胜谁有理没有用,因为都输了不少的钱。只有审判官是最大的胜家,赚到了钱的证人们是胜家。”
“那这里的审判官和证人一点都不讲证据事实吗?都在作假就一点没有良心的谴责吗?”
方小格又问。那人又说:“什么证据事实的,审判官判案的标准可以和案情、证据事实无关,只看钱多少来判案。来这里作证人的大部分都不知道原告为什么要告这被告,甚至是审判官都记不起本案的案情是什么时候,但这些都不重要,一点都不妨碍审判。这里是自在之城,审判官就是有这样的权柄,他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作证人是这样,只要有人出钱,我们就可以为他作证的,不管所证明的是不是真的。”
前冰又问他说:“这样不顾事实的只看钱的判案,还有不顾事实的作假证,不就是在犯罪行恶吗?就不怕会有上天的报应临到吗?”
那人显得不耐烦又藐视他们的样子说:“什么上天不上天的,他能比钱大吗,现在这菲城里钱就是最大的,上天跟本就排不上前一百位,没有人讲上天讲报应。钱胜过一切,只要是钱,什么父母孩子就都靠边站了。更别提什么上天呀良心的,都没有一点实际用途。”说完了话,也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