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从尚书府亲见了灵珠后,他一直沉浸在思想的冲击中。
灵珠以及菁儿说到的灵珠世界,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天方夜谭。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按以前他的性子,是断然不会相信这种捕风捉影的“奇闻怪事”的。
可是如今,这一切都发生在他的身边,发生在菁儿身上,而他的手里还有灵珠残留的余温。
所有的这一切,都告诉他,这是真的。
他出生的家族,祖上都是习武为官之人。
父亲在令狐仪下面任右司,协管兵部和工部,而年长自己很多的大哥曹新也是文武双全,目前在刑部任职。
在这样的家庭中出生长大,他从小就胸有丘壑,心怀抱负,立志长大要成一番事业,荣耀家族。
因此,他比平常同龄孩子更自负、更努力,更实际,也更有目标。
他认为男儿就应内能掌管一方领土、受人敬仰,外能驰骋沙场、绞杀敌军。
在他心中,一个人立于世间,如果能拥有足够的权利和财富那才叫真本事,才象征着这个人的力量和成功。
而那些玄幻之说和庙宇的烧香拜佛的事都离他太远了,他不相信、不在乎,也不关心。
可是从今天之后,他不得不去面对这一切:
菁儿和她的灵珠,是真实的存在;而世人对灵珠人的敌意也是愈演愈烈。他和菁儿在一起,以后就必须面对这种风险。
但是,另一面:是令狐仪的赏识,自己的大好前程,还有菁儿的信任。
那些风险和这些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所以他没有退缩。
他从小就会权衡利弊,这次,他也相信自己做了正确的选择。
只是灵珠事关重大,他最终还是决定不告诉自己的父亲和大哥。
这是一张握在自己手中的牌。必要的时候打出去,可以一击即中;错误的时候泄露了底牌,则会伤人伤己。
......
在他理智的深思和盘算着这一切的时候,她这边却是内心充满了快乐和无忧。
自从和他在坦白了心迹分享了秘密之后,她觉他们之间更亲密了。
她开始不再为灵珠而担忧,也不会因为灵珠里玄幻世界的消失而沉溺在闷闷不乐之中。
虽然依旧保持着每日独自打坐的习惯,也虽然会经常想起百花仙子,但她已经可以慢慢接受这一切,也开始可以一个人不受干扰的独坐入静了。
她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生动,越来越忙碌,也越来越有安全感。
一日,她正在对着镜子往头上插着汋霆送的珍珠发叉,锦绣站在身旁呆呆的看着她:
“小姐,自从遇见汋霆少爷后,这一年多,您的变化真的好大啊。”
“你这丫头,我有什么变化了?你倒是说说看?”
她哑然失笑。
锦绣一撇嘴,笑着道:“您以前整天头上就只插着一根银簪子,其他什么也不愿意佩戴,夫人和大小姐给您买的那些个漂亮发饰,您一直都放着不动。如今,那些东西,您也会偶尔拿出来用了。还有啊,以前您总是喜欢穿素色的衣服,可现在,我有些时候为您挑些鲜艳的或者碎花的衣裙,您也不会拒绝穿了呀。”
她被锦绣这样一说,楞住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淡眉如秋水,皎面如桃花,身着绣有莲花的晕粉色衣裙,乌发上那根汋霆送的珍珠发叉显得特别的夺目。
“是啊,自己的确是有些变了。”她心想。
“小姐,您的这些变化,锦绣喜欢的很。锦绣感激汋霆少爷!”
锦绣率真的说道,满眼闪着光。
她看着锦绣眉开眼笑的样子,心里也不禁一暖,明白这个丫头早就中了汋霆的毒,反正如今在她眼里,汋霆什么都好。
其实不仅是锦绣,她知道母亲媛兰也是非常喜爱汋霆。
母亲没事的时候总会问:“汋霆什么时候来府上啊?”;
而平日,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只要有她一份,母亲都会同时给汋霆也准备一份。
就这样,又过了半年多,不仅仅是他们之间,曹家和令狐家之间也有了更多的互动:
媛兰总会时不时的给曹府送上一些好东西,也会邀请曹夫人一起聊天喝茶。
而令狐仪则在那年的秋天,将曹家大哥曹新宸举荐去做了京城的越骑校尉。
.........
“咱们家可算是真正攀上了尚书大人这颗大树了!”
曹耿在送别大儿子的家宴上兴奋的对全家说,“越骑校尉向来都是给有过功绩的人做的,咱们新宸初出茅庐,从未建树,只在刑部当了2年的千总,这次能做上越骑校尉,真算得上是无功受禄啦。”
“这一切还不是多亏了咱们汋霆。”
大哥开心不已,拍着他的肩膀,将一杯酒举到他面前。
“汋霆!来,干了这一杯!我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也不用在刑部和那些老家伙们勾心斗角了,这些都是你的功劳!”
“新宸,汋霆还小,不能喝那么多!”母亲在一旁阻止道。
“哎~汋霆也快16岁了,今天高兴,这些酒没问题的,就让他喝吧。”
父亲在一旁笑呵呵的劝着。
“大哥,祝贺你!从此可以前程似锦,大展宏图了!”
他拿起大哥的酒杯,一干而尽。
”父亲,过几个月,我也想去大哥的越骑营锻炼锻炼。”
他从小喜欢带兵打仗,也非常向往兵营的生活了。越骑营又是骑兵中的翘楚,是他一直向往的地方。这次大哥过去,也正好给了自己机会。
“好啊,等大哥过去安定好了,你就来!”
曹新宸拍着胸脯,一口承诺。
可是,三个月后,当他兴致勃勃的想去京城时,却遭到了令狐仪的反对。
“汋霆啊,你还太小,越骑营那种地方太艰难了,不适合你。等过个一年半载,我再帮你找个好去处,让你去锻炼锻炼吧。”
“伯父,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很多都去各处磨炼了。汋霆很想去,汋霆不怕辛苦。”
“不久之前,我才推荐你大哥去越骑营,如今你再过去,恐怕不妥。”
“伯父,如果去越骑营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让父亲帮我找找其他地方。我真的很想出去锻炼锻炼。”
“你父亲能给你安排什么地方?”
令狐仪微笑着反问,语气却坚定不容置疑,“你还是呆在邺城好好和菁儿在一起,两个人吃吃玩玩、做个伴,不是更好?等有了好机会,我自会好好安排你的。”
他瞬时明白了:令狐仪根本不是担心自己会太辛苦,或去越骑营不合适,而是想把自己留在令狐菁身边,避免令狐菁孤单。
那天,他没有反抗。
见完令狐仪之后,他闷闷不乐的回到家,向父亲抱怨:
“我又不是令狐仪家豢养的宠物!他们女儿需要陪伴,我就只能呆在那里,以后什么地方都不许去吗?!”
“唉,汋霆,你还是听他的话吧。令狐仪开心了,可以给你大哥一个越骑校尉;他不开心,也可以把你大哥给换了下来,甚至可以让你父亲也没了官职。”
面对令狐仪,父亲永远都是妥协。
“我是个男儿,有自己的志向,有自己的意愿,怎能一辈子被这样约束?!”
他不甘心。
“再忍忍吧,就像他说的,以后会给你好好安排的。”
“可是,按照这个趋势,说不定令狐仪会让我留在邺城一辈子!”
“那再过几年,你就娶了那个令狐菁。难不成令狐仪连自己女婿都不栽培?”
父亲的眼光里是野心和算计。
“即使成了他们家的女婿,按照令狐仪的性子,保不成会让我入赘,到时给我个虚职,让我整天就和他女儿风花雪月,那我的所有抱负岂不是都废了吗?”
他也想过父亲说的计划,可是如今看来,令狐仪大有对他“金屋藏娇”的趋势。
而他,有自己的志向。他不能容忍令狐仪这样去束缚他。
他必须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