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她的心,她的血
书名:黑眼 作者:柔七 本章字数:6382字 发布时间:2021-04-07

轻柔的语气落入空中,李黑眼从来不曾想过此时自己竟然会有这样的待遇,有人为她下厨。想到以往“我饿了”这话大多都是出自丁无痕之口。


每当他开口时,她就会跟一道闪电似的快速溜进厨房,没一会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陶瓷碰撞声,动作麻利得连自己都感到惊讶,只因心里唯一的念头:她的男人饿了。她不能让他饿着。


可如今,变换了位置,她成为别人在意的对象,只不过对方不再是丁无痕,而是换了个极具温柔体贴的男主,还长得超级超级的英俊。那种感觉,被在乎,被宠爱......


她背着光,就那样一直坐在那里,片刻神游。


终离夜见她一副呆愣,将餐盘放到桌上,近身双手环住她的腰间,凑近耳畔带着温热的气息轻吐:“怎么了?”


她这才回神,言辞闪躲,“没...没什么。就是觉得太太太好吃了......”


怎么会没什么呢?男人不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吗?至少...至少她见过的男人都是如此。


“你喜欢就好。”终离夜将面前的火腿鸡蛋卷放入她碗里,“你应该多吃点。”


她看了看他的餐盘,“那你呢?”


“我的就是你的。”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你就是我的。”


彼此凝视,扑哧一笑。


她起身想要收拾碗筷,却被一双手截住,接过,“我来。”


李黑眼靠在厨房的吧台上,看着水槽边背对着的男人双手挥舞的动作,正洗着她用餐完毕的碗碟,竟越发觉得男人味十足。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丁无痕留给她的只有眼泪,心底永远被一片洪水浸渍,潮湿,发霉,腐烂。每每到这样的时刻,某个被触动的瞬间,慢慢升华,袒露眼底。


丁无痕留给她的伤害且滞留的眼泪,却在眼前这个男人的场景里升华为感动。


遂忍不住上前,将双手从背后环住终离夜的腰。


“怎么了?”


“忽然有点,”视线有些闪躲,“更加喜欢你。”


男人嘴角微勾,露出几许愉悦。


只是,突然,终离夜便开始感到有些微不适,想来得即刻出发了。随即匆匆忙忙进屋换了身衣服就化作一缕白光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这过程中,几乎没有搭理李黑眼,全程也不说一句话。这不能怪他,时间紧迫。他可不想遇到李黑眼之后,就这么轻而易举得死去。


但他临走前一再嘱咐李黑眼必须安分地待在家里。李黑眼坐在二楼半弧形阳台上,越想心头越略有不甘。


“凭什么我就要听你的呢?就因为你长得帅?再帅不也是不‘人’不鬼。”


想起昨晚那场梦境,像是将一个人的过往活脱脱摆在她面前,任由她随意翻阅似的。这是他对自己的坦诚相待吗?


原来,他的前世不过一个56天的胚胎……难怪他对成为‘人’如此心切……


她一边吸着柠檬水,一边咕哝着,但转念又想到他给她做得早餐芝士厚蛋烧三明治,芝士滑蛋的浓郁奶香味依稀留在唇边,莫名又浮上一丝愉悦的满足感。


不得不承认,这种感觉是她从未有过的,即便和丁无痕,也没有过。当然也不能全盘否定,确切得应该说,如果她与丁无痕之间作数的话,那只是浅尝辄止;而终离夜,每次都让她感觉像泡在蜜罐里。


他长得这么不可靠,竟能给予她无比安心的感觉。


李黑眼不觉摸摸自己的额头,敢情这是发烧了吧?而且温度还不低?


手摸到的触感表明体温正常。又划到耳根,烫得厉害。


李黑眼啊李黑眼,你真不害臊。才刚刚接触,你就想入非非,这张看着从不在家的脸,你还要不要了?


她猛地晃晃脑袋,猛吸一口柠檬水,以求清香能够让她清醒些。


但是,想还不让想了?反正,再过几天我就要与这个世界saygoodbye了,考虑那么多做什么。


现在唯一真理就是那句话:我爱想什么就想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可是,他口口声声说是来替我还愿的,现在却把自己一个人丢在这,神神秘秘的,出去干嘛呢?


莫不是去寻能见他魂的人了?世界如此之大,能见者未必仅自己一个。就像这世间的爱,怎么可能一生只爱一个人?他若找到那个人……怎么觉得自己的心里空落落的?


可万一他寻不到怎么办?岂不是离死也不远了?这么帅的男人,貌似又有钱,又体贴,死了岂不太可惜?


唉,管他呢,不关我李黑眼的事。


不‘人’不鬼也没啥不好,转个身说消失就消失了。人就不行,是不是死了就会飞了?这个问题回头得和他证实一下。


事物总有两面性。非好即坏。塞翁失马,焉知祸福。真如此的话,死了也挺好。换一种能‘飞’的活法而已,再怎么说也不是件坏事。


在此期间,她一边吸着柠檬水一边想了许多诸如此类的奇奇怪怪的问题。无意瞧见许诺在草坪上奔跑跳跃,体态轻盈,即便突然变速也是稳稳落地,不失优雅。


动物尚且如此,自称高级的人呢?遇到些挫折颜面就开始变色,自甘堕落。所以,有何资格称高级?


远处的山峦被几层缥缈的云雾缠绕,树木一片墨绿,微风掠过脸颊,带来不远的树叶清香,夹杂着湿润的泥土味,晶莹的露珠在叶片上挣扎着打了几个转,摇摇欲坠,终于依依不舍得落进泥土里,与之融为一体。


如果可以,她希望把房子盖在一个小山坡上,两平层,周围空荡荡,但却铺满绿色草坪,门前一条蜿蜒小道通往下山的路。可爱的邻居隔得有些远。还有一辆开了五年的皮卡车。


曾经所想如眼前。除了离门口不远的院子里停了一辆程亮的车,貌似价格不菲以外。


这房?不错。这车?逼格。这人?也帅。对我?挺好。


柠檬的清香环绕唇边,她举起水杯瞅了一眼,这算在乎我吗?


撇撇嘴,鬼才信。


不就做个早餐泡个柠檬水,这就让你感动不已?李黑眼啊李黑眼,你还没看够李冒和杜鹃的战争吗?你还没看够这个世界的残忍吗?


李冒希望她死,杜鹃强调她应该去死,就连枕边人丁无痕也时常咒骂她去死,他们曾是她的全世界。而全世界的人竟然都希望她死。


既然如此,你还在这做什么梦?


于是,起身。


————


“王,他似乎已找到此女。”透明身影眨眼从空中落定地面,可见一个着黑色西装戴墨镜的男人,毕恭毕敬朝背对着他的男人汇报道,随手将相机放置前面的办公桌上。


背对的男人身姿挺拔,气宇非凡,着灰色西装,一看便知做工精细,质地优良,布料闪着盈盈光泽,在这无边的暗沉里,远看颇似碎钻闪着撩人心肺的光芒,但依旧低调而沉稳。


只听他一声淡言,“知道了。下去吧。”


此时,王薛站在窗台前,面对无边暗沉,不由生出一丝厌烦。他莫名忆起人间的太阳,时而温暖,时而热烈。好似人生,即便浮浮沉沉,却证明自己还存在着。


可是这里的一切,太让人乏味了,没有喜怒哀乐。时间一天天过去,毫无知觉的,他厌透了没有知觉的日子。他实则和不断按部就班运转的机器毫无区别。


但他,是王,是地灵,是有感知的。


何况,前世的怨与痛,现在回味似太和汤,证明心头已然放下。如果爱,需要能力,他早已对此有超能力。


视线转而落向它处,凝视那一片血海随风荡起阵阵涟漪,惊艳无比。


他有些迫不及待了。


“我不能再喝你的血了。”只见空气中走来高挑的背影,一席红衣,青丝如瀑,声音轻柔。


“为何?”


“你把你的血供养于我,”女子从背后环住王薛的胸膛,“那你怎么办呢?”


“我不会有事的。”


“你不能保证。”


“但我不得不这么做。”王薛转身轻抚她的脸,猛得一阵热吻之后,“你知道的。”


“你可以这么做。”


“让我放你回人间?”


“有何不可?”


“那是不可能的。”


“我不在乎你短暂的离开,我在乎的是,日后更好的陪伴。”


“你知道,我是不会让你离开的。”


“这又何必呢?我不会像她那样,我会等你。”


“我相信你。”


“那不就好了?”


“可我不信我自己。”


“王,”女子将他环得更紧了些,“你这又是何必呢?”


“你看,”王薛指向窗外,“无边暗沉。你恰是这无边暗沉的一片轻柔,如此热烈,如此聪颖,总是像云那般在我心头荡漾,是我寻到的港湾,也是最后一个。现在,你如此娇艳,证明我的一片真心,你不能否认。”他搂着女子的肩,颇为激动,“难道……难道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吗?”


“不是。”


“那是什么?”


“只是……我不想你离我而去。倘若血干,你就灰飞烟灭了。”


“我保证,我不会等到这一天的。”


“可是……”话音未落,只见门外的一袭高大身影,“他来了。”说罢,身姿窈窕的麒麟刺像灵动的蛇一般融进那一片血红之中。


“听说你找到了?”王薛并不转身,他当然知道来者是谁,依旧目不转睛得看着麒麟刺消失在视线里,布满胡渣的脸冷峻而威严,明明听到问话却不见唇动。


昨日,他派去追踪的地灵拍摄的视频,他已经看到了。


——“人命关天,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拿我寻开心你就很开心吗?”

——“我怎么拿你寻开心了?”

——“药明明在枕头底下,还故意欺骗我。”

——“呵呵,原谅我的自私。我只是喜欢看见你为我紧张的样子。”

——“下次不许再这样。”

——“遵命。”

……

——“我们结婚吧。”

——“我要死了...”

——“我不会让它发生的。”

——“你不能保证。”

——“我可以。”

——“我会当真的。”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每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佛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於是把我化做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盼望/当你走近/请你细听/那颤抖的叶/是我等待的热情——不管你心意如何,但我就是席慕容笔下那棵开花的树。”


——“而当你终於无视地走过/在你身後落了一地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


——“你并不无视我,我也不会有凋零的心,我说得可对?”


——“可是那个……我……”

——“我看到了。”

——“啊…什么?”

——“你对我无意。”

——“啊……不是的……我……”

——“那就是有心?”

——“啊……你这个骗子……”

——“这开花的树,不为别人,只为你。也只有你,才能救我的命。你就是我的宿命。”


视频里的两人分明彼此充满爱意……再这样下去,他的计划就要泡汤了……不行,他不能就这么轻易地让终离夜得逞……离夜,你别怨我……


“是。”终离夜回答得干脆,瞥见办公桌上早已备好的定魂丹,想必他早知道自己要来。


“但别高兴得太早。”

“此话何意?”终离夜不明所以。

“你知道‘人’是如何长成的吗?”


终离夜保持沉默。


他忆起生前的房子——子宫。它是一座扁圆形的建筑,本只有母亲的拳头大小,但确是个神奇的地方,会随着他的长大而变得宽敞,从不让他感到拥挤。


当然,它也是有极限的,等到它膨胀成原来的200倍左右时,他就可以诞生在人间了。从住进子宫起,到被迫死亡的那一刻,他永远都会记得在子宫里的那种温暖感觉。


“从受精开始到足月分娩,平均要在子宫内生长约38周。精子和卵子在输卵管内结合成受精卵,30小时之后,它就开始向子宫方向缓慢移动,第三天进入子宫腔。大概在第6~7天,分裂形成晚期囊胚,种植入子宫内膜,开始着床。着床成功后,胚胎正常发育形成胎儿,再通过胎盘和母体的血循环提供营养。


当年,你只是56天的胚胎,落在我办公桌时,已是奄奄一息。你可记得?”


“救命之恩,自然不忘。”


“你知道,你当年是缺了什么才会沦为胎灵的吗?”

“不就是被迫死亡吗?”


“对。但那不过是结果,并非原因。”

“什么原因?”

“爱的养分。”


“爱的养分?”终离夜脸色瞬间暗了下来,“这和我们的约定有何关系?”


“当然有关系。并非找到‘见你之魂’的人就可以高枕无忧,你还要从她身上得到你一直以来所缺失的部分。”


“什么?”

“她的心,还有血。”


“这不等于让她死吗?”终离夜露出一丝慍色,“你身为冥王,竟出尔反尔?”


“她本就想死,与我何干?”王薛缓慢转过身,紧盯终离夜的眼,不紧不慢道,“再说要了她的心和血,并不代表她就得死。”


“此话怎讲?”

“自己体会吧。”


终离夜不再说什么,只是上前将定魂丹紧握手心,就像握住自己的命运一般。


————


地界,自打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后土为了满足人类逝世时在地下继续生活的美好愿望,于是,本身为大地的她为了成全人类的想法,就化身成女神,以便与亡魂沟通。


后土是一位极美的女神,国色天姿,堪称绝代佳人。她是大地的化身,是众人望而生畏又膜拜的女神,更是王薛敬仰的天后。


大地与人界相同,是个地大物博的世界,自然界所有的宝贵金属都深埋于地心,她是最富有的神,蕴藏丰富的能源与矿物,甚至还有许多人类未知的地域。


可是,时间长了,人间的东西再也无法满足人类。他们开始肆无忌惮的开采。人类是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他们对大地也就是后土女神不断索取,他们早就忘了后土为他们所做的一切。


正因他们的过于贪婪,她得不时巡查地界,看看因人类毫无顾忌的挖掘是否破坏地界的结界而产生裂缝,阳光是否穿透而进,驱散它的阴霾,迫使幽暗的地界一片通明。


你要知道,地灵等一碰日光就会灼烧成灰,灰飞烟灭。


终于有一天,女神感到累了,再也无法抵挡那巨大的裂缝。强光直射,死伤无数。那时,王薛坐在四匹骏马拉的战车里,骏马的身体像煤炭一样乌黑发亮,手持双叉戟,在前进道路上,遇到障碍物挡道,就用双头尖叉将其击碎,所向披靡。见此裂缝,往空中一挥,逐渐愈合,天衣无缝,坚不可摧。


这一切自然被后土看在眼里。后来,为了自然界,她想与王薛达成一个契约。她要回归大地,守护能量平衡,好让逝去的亡灵可以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但地界不可一日无主,而王薛则是最佳选折,她期望他愿意成为地王,掌管地界的一切,期限是永远。


王薛答应了。因为她是他敬仰的女神,神圣不可侵犯,心头那份情感直至地老天荒亦不磨灭。


地灵的平均寿命是一百岁,也就是人间的一千年。后土趁王薛不备,将她的心和血融为一体,注入他的体内,以便他永生不死,与天地同寿。


人生在世,有两辈子。上辈子在人间,下辈子为地灵。当然,不愿去往人间,可转世为地灵,或不愿为地灵,亦可继续转世去往人间。


人间有句话,做鬼也风流。因王薛上辈子的恨,他本就打算下辈子做地灵。都说时间可以忘记一切。若真如此,用下辈子来忘记上辈子的痛与恨又有何不可?


他原本就打算如此,但从未想过永生不死。


但看见后土灰飞烟灭之时,那双令人心碎的眼神,为了他敬仰的女神,他同意了,自甘无怨无悔。


王薛不得不同意,因他还在犹豫之时,后土已经灰飞烟灭,逐渐与大地融为一体,生生世世再也无法化作人形。意味着,他永远再也无法见到他的后土。她利用他对她的爱慕之心,想将他生生世世困于地界,以求自然界永远保持能量守恒,永远处于太平盛世。


当然,他从不怨恨,为了她,心甘情愿。


王薛不负她的厚望,鞠躬尽瘁,问心无愧。他仔细控制进入领域的灵魂,同时,进来了的灵魂也根本不可能逃亡出去。


地界要职在身的除外。比如还愿师。类似这种职务需要自然界赋予某种特殊能量之后方可出入阴阳两界。而终离夜是寅时天地甘露所供养,故能通行。


当然,生人也无法靠近地界。一旦迷迷糊糊冲了进去,任凭施展何种武艺,都不可能再出来。


除非,觉悟。


事实上,地界与人间只不过是两个平行的世界,永远不会有交集。也不应该有交集。


这千万年以来,王薛守护地界,忠于职守,但他知道,在人间,他没有神殿,塑像也极少。偶尔,人们也向他的祭坛供奉,特别在百年一次的庆祝日,他们会杀死黑色动物,做为牺牲品祭献于王薛。对此,他已足矣。


大多数人类并不懂得感恩,就像他们对待后土一样。但他也从不怪他们,他们会因他们在世间的过错而受到自然应有的惩罚。


对于天地万物,这极为公平。地界从不徇私枉法,在这一点上,跟人界是完全不同的。


即便为地灵,感恩之心,必须依旧。


可是,千万年过去了,王薛乏了。他早就忘了他前世的痛与恨,忆起人间的太阳。终于有一次,在修补裂缝之时,他站在离日光不远的地方,呆望了很久。


透过日光,他看见两片叶子上一朵鲜艳的花,独特,芬芳远溢,她像是勾走了他的心,令他心弛神往,无法自拔。


那花只有两片叶子,一个叫因,一个叫果。


倔强、坚贞、温柔、勇敢。

瞬间,他就爱上了她。

她的形,她的神。


爱上一个人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妙不可言,不论时间。


在人间月满西楼的时刻,王薛去往人间,找寻他无意间而拥有的心驰神往。站在埃菲尔铁塔之巅,四处搜寻她的足迹。她定是在这附近。当时他认准了塔的标志的。


终于,他看见了。不远大厦玻璃窗台前的一片夺目的红。红得令人叹为观止。红得令人心驰神往。


他把她带回冥界,种植在他的窗前,用他的血赋予她的生命。起初,这血是冷的,于她并不起任何作用。因她需要温暖,方可成活。而温暖的血,唯有真爱方有。


但他相信,他能给予她所需要的一切温暖。为了心头所爱,他对任何都充满信心。即便他体内的血永远都是冰凉的,但他依旧相信奇迹会发生。


终于,他的血让她面色日益娇艳,证明了这一点。


他对她的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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