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黄沙漫天(3)
书名:血王座 作者:楚狂人 本章字数:3252字 发布时间:2024-12-13

黄沙散尽,寒阳孤寂。

 

  饮马河下游的南岸有一座不知名的山,如同一匹卧在河边饮水的马驹。墨国王师在山脚下休整,扎起了一片临时营寨,环绕着树木不多的山峦。太阳还没有下山,余晖洒落在饮马河上,泛起一片片金鳞,好似黄沙军团将士身上的金甲。

 

  从营寨出发,沿着饮马河向东走,不出二十里地,就可以抵达苍岭的无名峰。无名峰与修心峰遥遥相对,都是苍岭有名的修道之峰。元世纪中期,大隐士独孤凯旋来到两峰修道,见到西北地区苦寒,心中十分不忍。他主动帮助在丘陵生活的土著,引饮马河水进入下游山峦,通过几条水渠灌溉土地,形成了两三个小村落。

 

  后来,这些村落受到苍陵地方官盘剥,被迫移居到更偏远的地方,村落就慢慢地调零了,只留下一些遗迹。如今,在墨国新政的刺激下,那些小村落焕发生机,重新有了人气与人脉,接纳不少中土移民定居下来。

 

  站在山峦之顶,可以隐约地看到,那些村落的青菜园子里,还有青菜正茁壮地生长,一片又一片分散的麦子垄地嵌入到土黄颜色中,像一幅幅色彩搭配极好的画卷。寂寞的黄色和希望的绿色,形成丘陵地带最大的反差,让人望不尽天辽地阔的原野,包容着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与忙碌的墨国大寨一样,小村落里鸡鸣狗叫,袅袅升腾的炊烟在窑洞上方飘散。蹲在窑洞前的百姓忙活着修理农具,抓紧一切时间为来年的生计奔波。

 

  泰平站在山顶,望着一望无际的丘陵,以及那些重新燃起希望的村落,心里感慨万千。作为墨国大王,让更多的百姓过上富足的生活,乃是泰平心中的愿望,可是为何有人看他不顺眼,非要置之死地而后快呢?

 

  赵无霜与偷袭者消失之后,漫天黄沙还没有完全散去,泰平交待秦昭不要声张,默默地将丘下的战场打扫干净,掩埋被射死的战马与士兵。他清楚,即将东征的墨国靠的是一口气,不能被这种偷袭伎俩所困扰,影响将士们奋勇杀敌的决心。

 

  同时,泰平还派秦昭联系游士堂总堂,秘密调查究竟是谁配合赵无霜,居然能够花这么大的力气,在丘陵地下挖掘纵横交错的密道。经历这场偷袭,泰平更加庆幸自己的选择:子琴若是留在逐鹿,可能还会被赵无霜针对。

 

  赵无霜的功夫似乎越挫越高,究竟他得到庄乙什么诡异指点呢?泰平一边想着,一边望向饮马河边正在饮马的人们。

 

  饮马河是墨国两大丘陵上最重要的一条河流,发源于茂山的金秋峰,横贯旱蜥丘陵的东西。茂山虽然不及苍岭有名,但险峻程度在墨国境内数一数二,即使是常年生活山中的猎户,想要攀援翻越也是很难的。金秋峰上有一座隐教教冠,由著名的隐教教士常风所造,吸引了不少西北隐士拜访。

 

  一阵寒风吹拂着山岗,掀起了泰平的衣衫,使他产生了一种放声高歌的冲动。泰平从怀里掏出一支短笛,轻轻地抚摸着,思索着应和当下的曲调。这支笛子长有尺许,制作极为细致,显得颇为古朴,被涂了一层油亮的古铜色。笛子系着一根短绳,绳头系着一枚小玉佩,如同一弯新月。笛子是古狼族柔然部落后裔阴卑所赠,曾经陪伴泰平转战南北。

 

  正当泰平思索之时,苍茫的歌声从饮马河畔饮马的汉子中传出来,在饮马河两岸回荡。“草原的雄鹰,飞翔在黄沙漫天里,任凭沙石击打翅膀,不惧山高水长……”泰平听着雄壮的歌声,不由自主地吹笛应和。

 

  渐渐地,墨国大营里也响起了歌声,使山峦如同浮沉在欢歌的河流中,慢慢地沉浸在自由的向往中。过了好久,歌声才慢慢停歇,墨国的勇士发出一阵阵欢呼,向着夕阳不停地长啸。

 

  “多么令人回肠荡气的歌曲啊!”黄沙军团左军主将韦智走上山顶,脸上洋溢着一股豪情。

 

  韦智已经步入中年,面目和善,风骨精奇,颇有隐者之风。如果不是了解韦智的出身,初见他的人会误以为,这是一个纵情山水的修仙道者,难以想象他是羽扇纶巾的军事指挥。

 

  韦智出身不俗,父亲韦刿是世间大隐,兵法和剑术皆为世人所称道,名气不亚于乔松或蓝石公。得到父亲的调教,加上天资聪颖,韦智成长极快,在稽国将领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国大督。不过,韦智没有改变宗国被灭的厄运,只能默默地承受屈辱,为金亭王缇棣在火龙川南筑城拓土。

 

  获悉泰平与混沌之气决战,为亚夏族人生存而拼杀,韦智决定与墨国明堂扶垚会面,利用黄金镜启动神马石像中的龙魄,襄助泰平与除魔大军。与此同时,韦智还向扶垚透露,宋煜想要伏击子琴。扶垚借机除掉宋煜,苦劝韦智留在墨国,并与戎悍商量之后,将其任命为黄沙左军主将。

 

  “韦将军对草原游牧之歌有所了解?”泰平饶有兴味地问道。

 

  “在下虽然生在夫子湖畔,对北方风土人情倒有些了解。汉子们唱的歌是敕胡歌,曲调与中土婉约之风大不相同。依照草原奇书《敕胡传》记录,敕胡歌第一大类是叙事民歌,以述说古代狩猎为主的牧歌、宴歌,有关英雄们的传奇故事。在这些歌曲中,狩猎歌曲最为人们广为传唱。狩猎歌曲是猎人们在深山密林中,进行狩猎劳动时歌唱的一种民歌,尤其是狼族狩猎时,为了捕获更多的猎物,要发出一种齐心合力的呼唤和呐喊声,用以鼓舞士气,统一狩猎行动。这种呼唤和呐喊声,是狼族最原始的艺术。牧歌主要是歌唱草原、赞美骏马为主,音调高亢、节奏自由、旋律起伏,具有较强的华彩性和抒情性。宴歌也被称之为酒歌,是狼族人在饮酒或筵宴的场合歌唱的一种有浓厚生活风俗的歌唱方式。”韦智侃侃而谈,泰平连连点头。

 

  “难得,难得。”

 

  “敕胡另一类歌曲是抒情民歌,有苦歌、赞歌和爱歌,多以长调来抒发各种感情,旋律悠扬、绵长、舒缓,歌声嘹亮、激越、悦耳。苦歌多是表达出迁徙、女儿远嫁之苦;赞歌则是敕胡各族在达慕大会、公共集会、庆典活动等特定场合歌唱的民歌,主要有英雄赞歌、骏马赞歌、家乡赞歌、姑娘赞歌和四季赞歌。”

 

  “一点不错。我曾经见识过达慕大会,的确是令人热血沸腾呢!假如墨国一统天下,我会举办更多民族大会,让更多有独特风俗的民族展示风采,使亚夏族的文明更加丰富。”

 

  “大王兼容并蓄,接纳各地民族与风俗,的确让人敬佩。”韦智诚恳地说道。

 

  “韦将军是墨国良将,千万不要学会奉迎之道,而是应该多提意见,让泰平不至于目塞神滞。”泰平的态度中肯,韦智不由得动容。

 

  “大王之言令韦智汗颜,臣当尽力襄助墨国平定天下。”韦智十分动情地说道。

 

  “好,好。对了,我听说韦将军身上藏有一宝,乃是韦老前辈在五星堆发现的黄金镜?”

 

  “正是。多年之前,我父亲穿过火龙川的雨林边界,找到了川南土著敬畏的五星堆,发现了筑在黄金洞内的地下宫殿。在那座宫殿里,父亲遇到了一位神秘人,得到一番指点,对修道之术有了极大提升。此外,神秘人还送给父亲一面黄金镜,提及此镜可以预示未来。”

 

  “何为黄金洞?”泰平颇感兴趣地问道。

 

  “据一个川南部落土著祭司说,远在飞龙纪时代,以五星堆中心,曾经出现过一个强大的部落共国,使其他部落臣服。除了部落勇士骁勇,这个部落共国胜出的关键在于五星堆金矿,而金矿矿脉的关键在黄金洞。”

 

  “黄金之所以重要,源于能够参与世间购买体系,川南地区处于尚未开发的状态,为何会重视黄金呢?”泰平不解地问道。

 

  “大王的确有真知灼见,一下子就问到了关键。据说,这个部落选择在五星堆一带定居,与其传说中的黄金鸟图腾有关。那只黄金鸟口能喷火,还能展翅兴云布雨,有难以想象的法力,故而被部落追随。”

 

  “黄金鸟倒颇像朱雀。”泰平沉吟道。

 

  “韦智也有同感。朱雀曾经争夺亚夏世间大神之位,后来与炎神结成了同盟,被伏易神族击败,不得不回到了火龙川。到了飞龙纪时期,朱雀选择支持蚩天夺取神族权柄,鼓动过不少半人神与火族加入南征大军。可惜,蚩天与南征大军再度落败,朱雀只好忍气吞声地藏身火龙川。我想,朱雀未必会甘心失败,于是点拨部落发现黄金洞,建立一个川南强邦,等待时机再起祸端。”

 

  “黄金洞有何神奇之处,能够让朱雀大神有所期盼呢?”

 

  “我的父亲与高凡的后人相识,听到过一个说法。元世纪中期,高凡奉庄帝之命前往五星堆,在黄金洞内发现了一本竹简,以及一块诡异的石头。那块石头通体红色,像人的心脏,有微弱的跳动之声。高凡以为自己找到破解火龙川秘密的法门,尝试将竹简与石头带离火龙川,结果因为得了一场怪病,不得不在一个山中猎户家中休养,导致竹简与石头消失不见。正因如此,父亲前往黄金洞的目的,不仅是了解川南族群,更是为了寻找这两件东西。”

 

  “莫非那石头来自天外?”泰平自言自语,不由得想起龙诞星能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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