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兵戎相见
书名:大象不哭 作者:小蒋 本章字数:8256字 发布时间:2024-10-09

“听说打着南明旗号的白莲军已经打到金陵城下了,现在青割河上都是白莲军的小舟。租界的白人走后不久,八旗的溃兵就进来了,兵败如山倒,租界剩下的警察根本拦不住他们。他们都带着伤,还带着许多家眷,妻儿老小,人吃马嚼,吃穿用度,去哪里搞呢?只有摊派到各家各户身上,还挨家挨户抓壮丁给他们补充兵员。他们要咱们出钱,还要征用万牲园给他们做军医院,我说忍一时风平浪静吧……”菘蓝吞吞吐吐说道。


花宾还留有幻想:“万牲园好道也是洋人的产业,哪怕是挂个名。八旗什么时候这么有骨气了,洋人的园子也敢动?”


菘蓝揶揄道:“一败如退潮,二败如山倒,老命都快保不住了,他们还能管那个!他们打仗不行,搜刮民脂民膏倒是一把好手,逃进租界来的时候枪没剩下几条,钱倒是装了几车,他们用这笔钱雇了洋枪队保护他们的安全,就驻扎在咱园子里,那个领头的洋军官……他妹子……那个舞女现在一日不休地吵闹,寻死觅活,要给路德维希报仇雪恨……”


花宾叹息:“冤家路窄。”


八旗溃兵一共有三十多人,火绳枪早在逃亡过程中丢掉了,有十六匹马,还有十几口子家眷。要说他们是打了败仗溃逃下来的,倒也不像——谁打仗还要拖家带口,把小老婆带着的?不过说是落难王孙,却是非常贴切。身份最高的四人——似乎还是正黄旗的——居住在曾经老教士的卧室,独自用餐,其他人则睡在员工卧室,午间在院子里用餐。


花宾踱到了曾经老教士的那张办公桌前,如今坐着锦缎官袍的八旗纨绔,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可能是某个王宫贵胄的公子,凭着显赫的家世而少年得志;身材魁梧的洋枪队军官——也就是那不分青红皂白把花宾揍了一顿的斗狗场少爷,站在一旁,不屑地把头扭向一边。


“我想你应该是个明白事理的,”公子把嘴边的烟枪在桌上磕了磕,一股呛鼻的味道径直打向花宾的小脑袋,“我们途径此地,收复租界,港口街道熙攘,只有这儿能容下大军驻扎。我们是鸠占鹊巢,多有叨扰,希望你不要见怪。以后的日子我们还要好好相处。”


花宾点头称是。


“我看你应该是个汉人?”纨绔世子仔细瞧了瞧花宾的面孔,问道。


“是,”花宾嗫嚅着,“小人是南乡的猪倌儿。”


“噢,那就好办了,”对方好像舒服起来,“我们是朝廷的队伍,洋人拿枪炮抢走我们中国的土地,我们是来收复故土的。以后你再也不用对洋人点头哈腰了。”


花宾点头称是:“小人去给各位老总准备衣食住行的用具。”随即欠身告退。


洋人走后,租界就已名不副实了。没有了西洋兵,这里繁茂的商城和熙攘的店铺就成了乱世之秋中的一块肉,急景凋年,白莲教,土匪,团练,都巴不得来咬一口。八旗兵已是自身难保,当然没办法保住这块肥肉,便雇了斗狗场少爷的洋枪队来看家护院。


花宾倒是希望这些纨绔子弟和洋枪队能多住几天——他们驻扎在这里,总好过土匪刁民闯进来吧?为此,花宾的侍奉颇为殷勤恭顺,现如今动物园已经成了花宾一人做主,财务上都由他把关,为了满足这些王孙的物质需求,花宾不惜血本,可仍旧未能如意。


“可是饭菜的咸淡不合诸位的胃口吗?我再去重烹。”菘蓝侍奉在餐桌旁。


王孙撂下筷子:“重做什么呀?做来做去还是鱼虾,螃蟹,要不就是泥鳅,黄鳝,海鳗,腥臊臭。我们弟兄可都是北方人,受不了这个。”


菘蓝陪笑道:“这里是港口码头,鱼虾特产丰饶,一年四季水产自足,也是一大特色哩。您尝尝这道醋鱼……”


“我吃不惯。你想辙去,我要四条腿的,猪马牛羊狗,什么都行,你看着整。”


“是,”菘蓝强颜欢笑应下。


兽舍中,小公象狂野的咆哮声已经响彻了好几日。这头巨兽如今已深深陷入了相思的苦楚中去了。它是一头生理正常、年轻力壮、欲望旺盛的小公象,现在正两颊肿胀、流出黑色的颞液,这是发情的标志。没有同伴陪它交流,也没有雌象与他缠绵,动物可没有人类那么多高雅的娱乐项目,大象犯了迷糊就只能殴打其他动物泄愤——谁叫它是陆地上最大的呢。可怜的犀牛,沦为了被肆意蹂躏的玩偶,花宾把它从象鼻下救出时已然奄奄一息。


花宾牵着英琪的鼻尖,捏住这大象身上最敏感的位置,大象不敢争执,忍耐着痛楚跟随在后,花宾把它拴在象舍的房柱子上,以待它这股火气平息。


犀牛像受尽了委屈的小姑娘,满头满脑都是象鼻抽打凌辱留下的印迹,日头西坠后,必须要花宾躺在他肩胛上,它才睡得着。没奈何,花宾只好在兽舍里铺了草席子,与它同吃同住;成群的羊和鹿便也纷纷聚过来,把花宾围在当中,狗娃严厉地咆哮,命令这些愚蠢的素食者退后,给主人留足私人空间。


犀牛的大脑是简单的,不像大象和猪一样能体谅花宾。它只知道花宾是他的避风港湾。


“他们要吃四条腿的猪马牛羊狗,去哪里给他们找呢?要不要宰几只您看着不顺眼的?”菘蓝强颜欢笑,跑到兽舍里来,牙疼似的咧着嘴问花宾。


花宾心疼的抱着动物们,一撇眼睛:“惯的他们的。他们还以为是在京城呢?还以为是在乡下打猎呢?急景凋年,青黄不接,鱼虾给他们端上桌还挑这挑那,爱吃不吃。”


“还是别把他们惹毛了吧?”菘蓝小声问道。


窗外传来清脆的马蹄声,花宾抬眼望去,数十匹全副武装的马映入眼帘。这些饱经战火摧残的动物流露出败意与疲倦,而依然在主人的喝令下遵从指示排列成行。锈迹斑斑的铁片被打造成贴身的造型覆盖在马背上,侧腹用蘸水的麻绳系着几块形似啤酒桶盖的木板保护住脆弱器官,宽大的马蹄套着暗黄色的盔甲,伴随着践踏地面时的脆响,大约也镶好了蹄铁。这些看上去简陋、廉价的防具将毫无压力地抵御任何食肉动物的尖牙或是牛羊的犄角,现实就是这么让人发笑,人类的双手潜能是无穷的,只需要几块废旧木板就能让动物的利爪尖牙全无用武之地。


花宾沉思片刻,“行吧,你去买几只鸡鸭鹅给他们。但我把话讲在前头——谁都不许动我的猪马牛羊,他们吃路德维希的苦已经太多了。”


菘蓝把一封包着牛皮纸的信封交与花宾,转身出门去,与小豺擦面而过。


小豺按照花宾吩咐清查了园中的动物数目,它抖动两耳,又优雅地在兽舍门前蹲坐下来。它轻轻鸣叫了两声,看了看聚集在花宾身边的无数牛羊。


花宾惨笑一声:“要让它们去对付八旗兵和洋枪队?谈何容易。当初它们要有这本事,我又怎么会被抓进牢里去?”他一面拆开信封,刚阅下两三行,神情便凝固不动,脸色由微粉转白,似乎是什么不好的事。


小豺三步两步踩着牛羊的脊背跳进花宾怀里,细声细气地鸣叫着。花宾微斜着脑袋,把耳朵凑过去聆听,少许,苦笑说道:“你可太抬举我了。我可不懂行军打仗,叫我去指挥它们吗?”


王宫贵胄们在这穷乡僻壤吃了一肚子气,被泥腿子们拿着火铳鸟枪打得狼狈不堪,好不容易逃到一块风水宝地,白人都不见了踪影,他们便自以为是天王老子,说一不二,又怎会甘心被花宾一介草民噎这一下儿?这些王侯子孙早就习惯了顺手牵羊,在他们的脑子里,拿走草民家里的牲口都是抬举他们了——他们七手八脚去兽棚里挑选,本来捉只羊见好就收也就是了,他们偏不——非要去招惹红王子,红王子猛地用后足直立站起,一蹄子把他重重踢倒在地,年轻的小公鹿们一拥而上,一面顶一面踹,人的呻吟和公鹿的低吼混作一团。


“我说要四条腿的,这鸡鸭鹅,这也叫四条腿的?”他掀起桌布,把碗筷菜碟打落一地。


花宾不卑不亢答道:“翅膀也算四肢,老总。要是嫌不好吃,您吩咐我,我再去重做。您这样是何必呢?浪费了好饭菜,还便宜了小人的猪狗。”


贵族恼怒起来:“我不喜欢你的语气。”


花宾耸耸肩:“您还有别的事儿吗?没有的话我就不在这里陪您了,我还有正经事要做。”


“你的狗咬了我的兵,你的鹿顶坏了我的副官,”他满脸的络腮胡子都在轻微振动,花宾看着竟有点好笑,“带我们去羊圈。”


“您不能强取民财。”


“你讲什么?”贵族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您不能强取民财!”花宾厉声回答。


贵族暴跳如雷:“老子在前面打洋鬼子,保你们平安,要你几只羊还委屈你了?”


花宾冷笑起来:“保我们平安?洋鬼子来了抓壮丁,你们回来了还抓壮丁,那洋鬼子算是白来了。”在贵族惊愕的目光中,花宾大踏步离去。贵族拍案而起起身去追,菘蓝及时关上了竹门,几人吃了一个闭门羹。


小豺又适时在外迎上花宾,小跑着跟上花宾的步伐——花宾虽然身体素质不好,但肩宽腿长,大踏步走起路来倒比同龄人要快些——小豺一路小跑,一路发出断断续续的尖锐的名叫。


花宾腿脚不曾放慢,小豺竟有些追撵不上。花宾在当初他派猪群翻拱耕耘的温室里停住脚步,三三两两的猿猴正蹲坐着把花宾春季刚播下去的种子翻出来吃掉——花宾现在没有心思去管这些灵长类的顽皮举动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花生,撒向猴群。


猴子们七手八脚地哄抢,一只魁梧的黑猩猩从猴群中站起,直立着身躯,挺着胸膛蹒跚走来。花宾俯下身,对这只凶猛的类人猿述说了任务……


白色与灰色的山羊、盘羊在月光下汇聚成两道洪流,夹杂着些许红点——年轻的、顶着琥珀色鹿角的小公鹿,红王子走在队伍的最前端。


羊群经过花宾的照顾,身体都壮实了起来。花宾归来后,对羊群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原先的头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以小王子为首的六只山羊,各自成为了骨干,撑起了这个庞大羊群的架子。


花宾在昏暗的象舍中点起油灯,两条庞然巨蛇把脑袋伏在他的两肩,一个黄中带白,一个红里透黑;野猪立于一旁,小豺安然地蹲坐着,这位新晋的军师慢条斯理地同他的主人展示着作战计划。


小豺瘦小的艳红色身躯爬上爬下,穿梭在象舍各处,指挥着动物各自进入指定位置:狗儿赶着羊群把敌人向正门压迫,南北两道侧门下的水沟都有鳄鱼游弋,迫使八旗兵只能在正门同花宾明火执仗,十八峰骆驼在象舍门前屈膝跪地形成驼城;小豺又轻轻顶撞伏地休息的犀牛,把身子挤到犀牛的嘴唇下边,把这头伤痕累累的独角兽折腾地醒过来。


“拜托,放过那个小伙子吧,”花宾打断了狐,“我昨天做了一个梦。一个遍体鳞伤的小伙子,满头凌乱的黑发,哭着撞破我的房门,扑到我的床边抱住我的脚求我救他,一个高个子的恶霸男孩,手里抓着一条象鼻似的鞭,穷追不舍也闯了进来。我喝住那恶霸,抱住那受欺负的人,抱住他湿漉漉的脑袋,液体沾满我的两臂,梦里我分不清那是汗还是血,我轻轻骚动他凌乱的乌发……”


小豺露出片刻迟疑不决,稍后便点点头,离开了犀牛。这遍体鳞伤的动物重新把脑袋垂下去。


小豺把头转向一旁的野猪,猪伢儿抖擞鬣毛,轻嚎一声,成群的野猪张嘴露出匕首般的獠牙。


动物是完全按照本能厮杀的——由白王子和红王子带头,几只瘦削的山羊,几十头梅花鹿,一百多头盘羊,在风雨雷电的呐喊助威中发起冲锋。它们是动物园的普罗大众,也是食物链较低端的成员。


作为温顺的代名词,鹿和羊当然不是善于搏斗的动物,小公鹿头顶的琥珀色鹿角运用起来稍显笨重,站起来用蹄子猛砸更显得滑稽。在滂沱大雨中,在泥泞的土地上,人的拳头和鹿的蹄尖就这样交汇着。面对横冲直撞的鹿群,燧发枪来不及发挥功效,双方就用最原始、最野蛮的方式互搏。锋利的鹿蹄像刀子一样从人类脆弱的身躯上刮下肉来,短小的鹿角吃力地穿透人的棉衣,扎进人的脊背;人抄起手边一切能找到的物体,石头、砖块、树枝、碎瓦砾,配合灵巧的手脚把肢体僵直的鹿打翻,冲上去拧鹿颈、掰鹿蹄、撕鹿耳、戳鹿眼,用石头或瓦砾的棱角把本就红彤彤的鹿毛染成鲜红色。


盘羊的角是有力的钝器,公盘羊在同类之间的搏斗中勇猛异常,但这对庞大厚重的羊角一旦用于外战就笨拙不堪了。盘羊面对敌害始终缺乏冲锋的勇气,不等交手就萌生退意,山羊的岿然不动令盘羊找到了可以依附的同伴,羊群在六只山羊的周围聚拢成小集团,暂时维持住战线。它们依旧不敢独自冲锋,只有山羊带头猛冲时,它们才会跟上。


羊的进攻需要助跑的距离。山羊们找准角度,后退几步狠狠撞去,初来乍到时的确得手了几次,撞倒了好几人,羊蹄在这些人脸上踩了好几下儿,踩得满脸血污,惨不忍睹;但很快人就反应过来,有些年纪大的,羊后退他们就跟着前进,公羊一直没办法找到合适的进攻距离,一时也迷惘了,冒冒失失地撞上去,被人家抱住羊角,一个起身抱起来,摔倒在地。


这种野蛮、血腥的场面也许会让大多数男孩儿感到热血沸腾,但很显然这不符合花宾的口味。花宾伏在窗边观战,他竭力呼喊着要鹿群和羊群退下来,可这些正值青年的公鹿、公羊打红了眼就听不见外人呼喊了。与常人认知相悖的是,素食动物虽然面对食肉动物的时候疲软懦弱,但因为它们不具备厉害的武器,也没有高超的打斗技术,因此在同类竞争中不需要有所顾忌,往往是好勇斗狠,至死方休。公鹿、公羊此时也陷入了这种战斗的狂热。


最亮眼的是白色的公马和新晋的红王子,它们在人群中左冲右突,完全进入了状态。红王子头顶重头又长出的短角这时候犹如两把短剑,把人像布娃娃一样挑起来;白马结实的蹄子高高跃起,前扑后踹,人们手中的火药枪因雨水打湿而受潮,一时成了烧火棍,对这杀红眼的公马和雄鹿束手无策。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过去后,局势渐趋明朗。人毕竟有灵巧的双手,鹿和羊也毕竟年轻。除了红王子和白马还在人群中喷着粗气冲锋外,其余的小公鹿和公羊已力渐不支,且战且退。人的作战手法尤其毒辣——小公鹿在扑踹时被人搂住前蹄,狠狠一掰,柔嫩的蹄子关节禁不起这种摧残,许多鹿在回到象舍时都是一瘸一拐的。


眼见羊群抵挡不住,小豺衔住花宾的裤脚轻轻摇晃,花宾摆手示意,小豺得到允许后发出一声尖啸,压上去第二步棋。


雨夜是最昏暗的,除了间歇的闪电与雷霆会照亮天空,其余的时候,人都只能依靠手上的火把看到摇曳的影像。狗群作为食肉动物的主力奔向了人群;这些食肉动物加入战场时给人带来的恐惧感要远大于实际上的意义。能有什么事比在黑夜中与一群狼一样的食人猛兽作战更让人毛骨悚然呢?


对于这些“man-eater”,洋枪队自然是聚集了大量的目光和子弹。然而他们枪法凌乱,雨夜里光照又不好,加上雨水浸湿了火药,十枪倒有八枪打不响,只有零零散散几枪打了出去,效果差强人意,狗群中虽有受伤后的喘息和呻吟传来,但仍在逼近。


在狗娃的指挥下,群狗已渐渐收拢,形成一个包围圈,一张缓缓收紧的罗网。


人群中戴着大盖帽的军官意识到局面已失控,他似乎看出了狗群的意图,他当即做出冷静的判断,指挥他的弟兄们将尸骨摞起来,他登高而呼,吹响口哨——花宾也侧耳倾听,难道这些穷途末路的人还能招来援军不成?漆黑一片的夜里没有什么援兵的踪影。直到清脆的马蹄声徐徐传来,听闻主人的召唤,拴在园外马槽的十几匹军马正集体赶来——就算脊背上没有骑手,马的冲击力也不容小觑,哪是柔弱的羊群能拦得住的,厚实的马胸腔就像狂风拂草地一样掠过羊群,躲闪不及的盘羊、山羊被撞飞出去,打着旋儿在泥地上翻滚。马群中最威武的一匹浅栗色小公马,颈鬣飘逸,看上去是血气方刚的种马,它率领着马群一路飞奔而来,停在军官的面前。它浑身遍布抓痕,似乎刚刚经历过一场战斗。军官抬眼眺望,马群奔来的一路都散落着它们的盔甲和马具,现在的马群真真是一丝不挂、赤膊上阵。


趁着夜色摸进马厩的猴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咬断战马浑身上下捆缚着盾牌和马具的麻绳,长时间被这些盔甲所压抑着的马儿竟感到一丝舒心畅快。可自由的空气还没有笼罩它们多久,主人的哨声就响起,它们尚未摆脱心灵的枷锁,赤身裸体地奔来了。


军官伸手捏了捏肉感极强的马鼻子,策身上马。小公马悲哀地眨了眨眼,似乎知道即将发生的事。它已习惯了刀砍斧剁的疼痛,马对于人的服从心在千年来已经深入骨髓。文人墨客们把战马对战场的这种忠贞泼墨挥毫大加渲染,但马儿是否真的热爱厮杀,这需要打一个问号。实际上,骑手们并不喜欢攻击性强的种马,他们并不需要马作为武器去参与战斗,那是骑手的工作;马的职责仅仅是代步工具而已。


随着马刀出鞘的声音,局势发生了扭转。锐利的马刀加上骏马的冲击力,鹿角与羊角形容虚设,狗群力不能支,它们要跳跃起来才能够到马的脖颈,距离马背上的人还有一段距离,而疾驰中的骏马乱落的马蹄能轻易踢碎一条狗的脑袋。


只要上了马,似乎就是“八旗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了。骑兵在狗群、鹿群、羊群中穿梭驰骋如入无人之境,军官挥动马刀一如砍瓜切菜般收割着狗的生命;率领着羊群冲锋的小山羊被凌乱犀利的马蹄踢中肩膀,一声闷响跌落出去,躺倒在了泥地上——公羊们停住冲锋的脚步,小心翼翼地凑近小山羊,用犄角轻轻触碰它——当羊群确认它已经爬不起来后,瞬间溃散,朝象舍逃去。


小豺担忧地注视着这兵败如山倒的一幕,它衔咬花宾的衣袖,露出征求意见的神情,轻声鸣叫:可以命令黑熊驻到门前,如有羊儿退却,就给它一巴掌。花宾猛地回过头,拿一道严厉的目光盯着小豺:“你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


十八峰骆驼屈膝跪地,厚实的毛发同健硕的身躯在象舍门前形成一道血肉城墙,偶有箭矢射来,打在驼身上,骆驼也只是呻吟两声,摇晃两下,并不会倾倒。这种坚毅、苦命的动物,早就习惯了风沙折磨,雨雪浇淋,对疼痛的忍耐限度达到了极致。待受伤的羊与鹿三跳两蹦越过这驼城,逃进象舍后,红毛公驼站起身,抖抖脑袋,白沫子从口中溢出,它沉闷得嘶吼起来,驼群迈着一致的步伐顶替了羊群的任务。


虽然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骆驼跑起来是个顺拐,颠晃摇摆,做不到骏马的冲锋,只是用庞大的绵软身躯阻住骏马,马的胸腔撞在骆驼的胸膛上好像铁拳打在棉花上,力量都被化解了。马背上的人挥舞马刀砍杀得驼毛飞旋,骆驼不仅不退,还伸长脖颈张嘴来叼骑手,驼嘴的力量惊人,公驼又有獠牙,一口下去血肉模糊。骑手们收起马刀,解下横担在马背上的红缨枪,把枪尖狠狠捅去——有两人被骆驼叼起,咬住肩膀狠狠摇晃,摔倒在泥地上;也有五峰骆驼被红缨枪扎进胸腔,悲号着躺倒。


只剩下顽强的红毛公驼还像门神一样屈膝卧守在象舍门前,守护着花宾与这些马刀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有骑兵靠近,它便抻长颈项,一口咬在马颈上,厚实的口腔闷住马的气管,丑陋的上下颌奋力合拢,咬碎了马的咽喉,血浆从那张吃惯了仙人掌的粗糙嘴巴里溢出,这匹可怜的生物当即躺倒在血泊中没了呼吸。马背上的人跌落下去,望望仍怒目圆睁的公驼,头也不回地逃开了。其余的骑兵遭到震慑,纷纷远离公驼,继续与狗群周旋。


狗的哀嚎、骆驼的悲鸣愈来愈密集。


窗边的花宾焦躁、暴怒起来。他跺着脚,发脾气,却又对糜烂的战局无可奈何。狗娃受伤躺倒后,所有的羊就没有了冲锋的勇气,它们逃回象舍来,拼命往花宾怀里挤,把那军师豺都挤到边缘之地,没办法与花宾出谋划策了。


没辙,花宾把他最亲最嫡系的动物也派了出去,在猪伢儿的率领下,乌央一群的野猪朝外冲去,骆驼站起身让开空间,矮小精悍的猪从骆驼腹下奔过,作为最后的底牌冲向了骑兵马队。


猪确实是难缠的动物。它们皮糙肉厚,脂肪聚集在肩膀与脊背,红缨枪与马刀都难以一击毙命;它们性情悍勇,一时的疼痛不能令猪立即丧失战斗力,反会激励它们变得疯狂;它们具备一定的智力水平,面对花宾的养育之恩,猪群回馈以忠诚,不需要狗的驱赶,也乐意为花宾效劳。战局变得焦灼起来,黑白交杂的猪群与五颜六色的马群冲在一起,马背上的人居高临下把马刀刺进猪的脊背,皮糙肉厚的猪不吭声龇着嘴从马的侧腹冲过去,嘴边锋利的獠牙划开马腹,有的还把长嘴獠牙伸进去搅动,连咬带吞大口咽下去温热的马肉;几个回合下来,有一头母猪、三头公猪被马刀毙命,同时也有两匹马被猪牙开膛破肚,两名骑手坠落,被群猪啃食嚼咬。


猪伢儿作为猪群中块头最大、獠牙最发达的个体,它自然卯上了军官。壮实地像座小山的野猪张嘴去咬军官胯下公马的颈项:军官所骑的种马体态高挑匀称,蹄间距毛飘逸,以它的身高,它完全可以猛地抬起前半身,用镶着马蹄铁的前蹄去践踏猪头,但它只是麻木地承受着野猪獠牙的攻击,给自己背上军官提供了平稳的平台,让他能从容地抽出军刀向猪头挥砍。猪伢儿犀利的獠牙划开马腹,公马终于疼得抖动起来,它昂起前蹄,那张挺拔的马脸上两只琥珀色眼睛被飘逸的额鬃半遮,窗边的花宾似乎看到些什么,他叫喊起来,在窗边手舞足蹈,大呼小叫。花宾扯下胸前的红围巾,从窗边抛出去,夹着雨丝的风把这柔软的丝巾吹动到乱军之中,冥冥之中如有神助,搭在马鼻子上——公马耸动鼻翼,大口吸着气,夜风撩起额鬃,那对马眼睛突然变得有神起来。公马缓缓后退,不再像个麻木的机器,而是躁动起来,前扑后踹,马背上举着马刀的军官是个马技娴熟的老手,竟然也驾驭不住这突发状况,颠簸的马背愈来愈烈,他一巴掌打在公马的耳后,非但没有效果,反令公马更愤怒,喷着鼻息,奋力挣脱嚼子,转过头来,一口咬住军官的手腕,把他摔了下来。


它作为军马的那种果敢和冷酷无情从他眼中消失了,被培育出来的对背上主人的服从性也消失了,这时候它又是一匹马了——真正生物学意义上的马,不会拿把冲进枪林弹雨当做荣誉的正常生物。它嘶鸣着,蹦跳着,冲到窗边,像久旱逢甘霖的禾苗,伸出马舌亲吻着花宾的两颊。


其余的骑兵还在肆虐。一匹公马的倒戈似乎无伤大局。虽然暂时失去了军官的指挥,但完全溃不成军的狗群和一匹接着一匹倒下的骆驼也早已挡不住各自为战的骑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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