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同仇敌忾
书名:大象不哭 作者:小蒋 本章字数:6653字 发布时间:2024-10-09

一觉醒来,路德维希已然被怒目圆睁的牲口们包围了。牛、羊、驴、骡、马、狗、猪,眼中摇曳着火气,犄角和獠牙上几十个闪闪发光的尖头笔直朝向他。或许它们没有人的心思缜密,也没有大象的文武兼修,缺乏魄力冲过熙攘的街道去营救花宾,但它们至少是晓得谁是逼得花宾入狱的罪魁祸首,没有胆子去劫牢越狱,总有胆子惩治这个手无寸铁的首恶。


路德维希轻蔑地环顾了一圈四周,这些牲口吓不倒他。诚然,他再健美也经不起驴马一踹或公猪一口,“人与人争,畜牲和畜牲斗,”他笑道。他已然打败了牛马猪羊的主子花宾,至于花氏余孽,还不值得要他去做操刀手。


他麻利地把手指塞到舌下吹响——就像花宾呼唤狗娃、猪伢儿、王子那样,所有的大型哺乳动物都具备深厚的情感,对主人的依赖顺从不会因人而异,一对鼓吻奋爪的猛兽,小山般壮硕的棕熊、一身斑斓皮毛威风抖擞的老虎,从路德维希那刷着宝蓝色油漆的小洋楼一层冲出来,它们厚实的脚掌奔过漂亮的地板留下丑陋的五指爪印。就像汤浇蚁穴、火燎蜂房,老虎与棕熊的气息把刚刚还紧锣密鼓要复仇的兽群在刹那之间就冲散了,马儿惊声嘶鸣着扬起蹄子逃远,羊群如潮水般退去,母羊和羊羔争相朝最大的公羊身边聚拢,年轻的公羊则被它们的群体挤出去,暴露在危险之中。


两头猛兽昂首阔步走到它们的主子身边,一左一右伏下,恭顺地让路德维希的双手搭在它们健硕发达的肩背上——厚实的棕红色熊毛遮盖住了皮肉,而漂亮的虎皮却掩盖不住曾经遭受折磨的痕迹,路德维希没有蒋花宾的好脾气,他只喜欢用强权逼得旁人服从。大概他也是以简单粗暴却有效的方法让罴、虎对他敬畏不已。如果说猪羊牛马对花宾是怀德,那猛兽对路德维希就是畏威了。


大多数牲口都难以克服骨子里对猛兽的恐惧,为花宾尽忠的念头也被惊恐所覆盖;只有少许成员还初心未改:狗群仍簇拥着狗娃徘徊在近处,它们是花宾麾下唯一的食肉动物,以尖牙利爪为傲,只是此时在老虎面前相形见绌;猪群拱卫着猪伢儿仍汇聚在一起,这些肥胖臃肿的动物组成一堵活动的墙壁,母猪咧着嘴大声嚎叫,公猪歪着脑袋露出獠牙,虚张声势;倔强的驴子,在骡子的引领下半步不退,顶着那股老虎的腥风,站在了距离虎仅十余米的位置。它们的忠心、勇气可嘉,但也仅限于此了,谁也没有胆气冲上去与老虎搏斗。


我们的山羊王子在嗅到老虎味道的瞬间便失魂落魄战意全无,它本想借着兽群的威风也去欺负一下路德维希,踹他一蹄子,顶他一脚,算是对得起主人了,它全然没有胆量和老虎四目相对,更不用提搏斗了。它三蹦两跳就站在了昔日喷泉的废墟上,四只细小的蹄子紧缩成一团,站在一块仅有人巴掌大小的碎砖上,金鸡独立,稳如泰山,巍然不动,这是大自然给予山羊的避敌本领,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王子以山羊的标准来看也是体态极纤细的,腰窄足长,更擅长攀岩登坡。在确保自身安全无虞后,它翘起前足,昂起头,观望前景。


那只白额老虎正用颤动的胡须测量着眼前野猪的大小,徘徊踱步,寻觅着猪群的破绽,思量着如何避开獠牙直接一口命中猪颈;狗群嘈杂吠叫,不敢上前,只能破坏一点老虎用餐的兴致与氛围罢了;骡子迈出一只前蹄,似乎有冲上去的趋势,而老虎稍一抬头,额头上那一抹“王”字好像射出腾腾杀气,两只吊睛虎眼目露凶光,骡子又踌躇起来,伸出去的蹄子又缩了回来;老虎牵制住了猪、狗和驴骡,棕熊则颠颠地跑向那些惊恐的牛羊,肥硕的身躯一面跑一面晃,把进食前的兴奋全然暴露了出来。


不约而同的,成年公羊、母羊都连顶带撞把那些刚刚步入青春期、年轻气盛的小公羊挤了出来,看上去它们似乎是羊群的新鲜血液,弥足珍贵,理应受到保护,但实际上头羊最愿意舍弃的就是这些年轻公羊了。它们是羊群中的不安定因素,常常不服管教,要与头羊唱反调,将来还是头羊的竞争对手——同它争夺母羊,因此牺牲它们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更重要的一点是年轻公羊血气方刚,精力旺盛,在食肉动物嘴下存活的时间能长一点,可以给羊群争取更多的逃跑时间。


如果花宾在场,他一定冲上去把那些可怜的小公羊揽入怀中,还会让英琪把那些自私的公羊母羊吊在鼻尖上反省;如果说动物中有谁最能领会花宾的精神、继承花宾的志向,除了大象英琪,也许是小王子最懂得。只是它没有三吨重的肌肉和如龙的长鼻,只有一副弱不禁风的骨架和短得可笑的犄角,没法像大象那样锄强扶弱。但很快我们就会看到,武力不是真理。


花宾在时,他把对抗老虎的责任寄希望于他的猪,如今也证实了他的眼光不错,与瑟缩畏首的牛羊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剑拔弩张的猪群。猪伢儿终于扑上去,歪着头拿它匕首样的獠牙去切割虎身,那一团黑褐与一张斑斓撞到一块儿,纠葛中老虎四两拨千斤的技艺被展露无遗,两只前爪搂住粗壮的猪颈,从银须到尾尖将近三米长的躯壳凌空腾起,漂亮的身姿在半空中被抻得笔直,虎爪却仍旧牢牢抱住猪颈——强健的大公猪也承受不住这一倾斜的力量,猛地被翻过去,四蹄朝天,硕大的猪头还在左右撕扯,獠牙只切割到空气,划不着一根虎须。


一对一较劲,再勇敢的猪也不是虎的敌手;好在老天爷还算是给予了它们一场公平的格斗,食物链顶端的老虎数目稀少罕见,长着一副铁肠胃吃百家饭的猪则遍地都是——黑白两色的猪群嘈杂低吼着一并压了上去,略有些惊愕的虎只是稍一放松双掌间的气力,猪伢儿就挣开利爪脱身出来,打个滚,抖抖尘土,又撅着长嘴獠牙带着猪群朝老虎发动二次冲锋。野猪浑身的厚皮和脂肪为它遮蔽风雪,平素里又喜好在泥塘沙坑里打滚嬉闹,一层泥浆一层沙,捎带上些许松脂木屑,更为它的周身防御添砖加瓦,老虎的利爪撕扯搂抱短时间内也难把它伤筋动骨。


猪群的包围圈与羊群的包围圈不可一概而论——与麻木的盘羊不同,当一只初出茅庐的食肉动物被一群同仇敌忾的野猪包围,等待它不会是许多束事不关己的冷眼旁观者的目光,而是一张张长嘴凑过来胡啃乱咬。虽然没有食肉动物那样专司屠宰的血盆大口,也没有掠食者直逼咽喉的技艺,猪依然有结实的门牙可以嚼碎骨头,公猪丑陋的嘴吻根部两柄龇出的獠牙寒光闪烁,足以挑开虎皮割破动脉,猪多势重,须臾之间也咬得老虎毛发飞旋零散,难以脱身。这只兽中王在无数对獠牙中间左冲右突,时而人立而起,自上而下抱住一头猪一口闷断脊梁;时而又仰面躺倒,四只利爪踢腾蹬踹,好像亡命之徒舞动尖刀背水一战,群猪面面相觑,有胆大的小公猪仍撅着獠牙凑上前,被一爪蹬在猪拱嘴上,划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老虎在这场混战中显尽威风,可它咬翻一只猪,又会有两只猪冲上去啃它的前爪;它抡起虎掌左右开弓打退这两只猪,第三只猪又狠狠撞在它的侧腹,那丑陋的长嘴拱到它腹下,两枝獠牙呼啦一下割开了老虎乳白色的肚皮……就这样混战僵局,糜乱不已。


如果说猪群与老虎还能勉强算是棋逢对手,另一边棕熊对牛羊就是一面倒的屠杀了。公平比较,猪群只有二三十头,已经与老虎斗成胶着态势,胜败难分;而牛羊加起来有百余头,却任凭棕熊宰割,瑟缩畏首。也许可以在花宾的日记里窥得一二:“我们总认为大型哺乳动物皆通人性,我也认同‘有七窍者皆可成仙’,但人分三六九等,五个手指伸出来有长短,畜牲也是如此。如果动物界有贵贱之分,则决不在于体魄或爪牙,而在于智商和感情。就像动物界的最高尚者是大象,它们以血缘关系、亲情纽带维系着团结友爱的象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难看出猪和马是感情丰富、智力完备的动物,猪群和马群也多表露出亲密关系,相比之下,牛羊就麻木多了。它们在看到同胞被食肉动物肆意屠戮时那种麻木不仁、事不关己的模样,让我触目惊心,最强壮的公牛、公羊对内勇猛,对外则疲软怯懦,甚至会把群体中年轻的公牛、公羊推出来喂饱食肉动物,以此来换取自己的后宫安全无虞,因此它们的德行完全配得上它们所受的苦难。相比之下,大象从不会抛弃同伴,这无关雌雄。”


棕熊比苦战中的老虎幸运多了。它只受到一点轻微的抵抗——来自骡子和毛驴,驴骡的天性决定了它们不愿意逃跑,只会坚守阵地尝试把对手吓跑,当熊爪逼近,驴子伸颈长嚎起来,嘶哑难听,还张嘴来啃熊的肩胛,棕熊似乎也被这难得一见的阵势吓得有些发懵,但很快就恢复了凶残,直立起来,抡起熊掌一边一下儿,两匹驮畜应声而倒,骡子的身躯更大些,承受伤害的能力也更强些,迅速爬起,猛地调过身去,垂下头去,两只后蹄飞起,两声闷响,蹬在簸箕大的熊脑袋上,棕熊低沉懊恼的啊呜呻吟声传来,坐在地上用那大熊掌揉着脑袋。少许,它再站起来,驴和骡也重新站起,双双伏着耳——这是驴马战斗时的特点,耳朵后仰,紧贴着脑袋,驯马驯驴者都晓得耳朵贴脑的驴马不能靠近,这时的它们一遇生人非踢即咬。


成群的马奔腾在远处,高昂着头观望。马是聪明、团结、通人性的动物,但它们不像驴一样倔强忠实,更会审时度势。它们有着比驴子、骡子更高大的身躯和更宽大的蹄子,但它们也更晓得食肉动物的尖牙利爪抓在身上的滋味不好受,棕熊和老虎都不想找马群的麻烦,一群马尥蹶子时落地砸坑犹若雷霆万钧,踩着的伤筋动骨,踢着的鼻歪嘴斜,而马儿们同花宾的交情并不深,不像猪、狗那样情真意切,没理由为他来赴汤蹈火。


“越是高智商、通人性的动物,越是无法被小恩小惠所驯服。我驯服猪,因为它们是我一把谷一把糠喂大的;我驯服狼和狗,因为我把它们从猎人的屠刀下救出;我与英琪成为朋友,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它,并不是以一个主人的姿态对它颐指气使;对付马也要如此。我至今没有摸透马这种动物,它们在追求自由的同时又很高傲、自恋,为什么人类能让一种如此高洁优雅的动物自甘堕落,成为战场上的耗材呢?我更愿意以童话的口吻讲出来,马儿的高傲使得它们有一种对荣誉的追求,它们会寻求生存必需品以外的东西,它们或许打心眼里觉得自己有别于牛、羊、猪、驴子和骡子,那些都是干下贱粗重活计的牲口,但它们觉得自己不一样,它们是要效命疆场的,人类缺了它们不行。这种追求荣誉的东西最容易被煽动蛊惑,心甘情愿去做炮灰。相比之下大象就聪明得多,想让战象乖乖听话除了依靠深厚的感情羁绊外别无他法,大象才不会为了虚无缥缈的荣耀为人类冲锋陷阵。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使得马儿对欺凌弱小的行为义愤填膺。”花宾对动物的研究是十分通透的,可能仰仗他女孩儿一样缜密的心思和细微入至的观察,以及满腹的童话故事。


五匹傲气的小公马集体战胜了恐惧,在一匹白色小公马的率领下呈菱形状飞驰而来,领头的白色公马是先前被路德维希卖走的栗色儿马子的同胞兄弟,大概是优秀的基因在它们一奶同胞之间传递,它的颈鬣与儿马子一样旺盛,雪白的鬃毛附着在雪白的身躯上,恍若一匹从梦幻中走出的马,只可惜背上没有王子。很难说这些小公马是出于什么原因加入战局的,它们对路德维希固然也有仇恨,对花宾固然也有报恩的心肠,但恐怕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如花宾日记里所言,这种嫉恶如仇的动物生来就追求着自由,不仅是自家的自由,也有其余弱小动物的自由,它们不会容忍食肉动物滥杀无辜。它们绕着圈把棕熊围住,四周马蹄落地的声音贯彻棕熊的耳膜,它焦躁狂怒起来,却又不知道该朝哪一匹马动手,这些迅疾如风的动物搅扰得它眼花缭乱,心神不宁。


几声脆响,一番标准的尥蹶子,棕熊本就肥硕的脑袋肿胀得更大,殷殷冒出血丝,大概是马蹄锋利的边缘划破了熊耳。它好像有些畏缩了,低吼着后退——急功近利的小白马变得兴奋不已,它满以为自己对食肉动物的畏惧简直是空穴来风,它们也是血肉之躯,踢一下咬一口也会吃痛淌血。这便是马群中缺少头马的弊端。如果栗色儿马子还在,它有丰富的阅历,晓得食肉动物的狡诈,会继续带领马群绕圈奔跑与之周旋,而不会冒冒失失冲上去啃咬——白色小公马急不可耐地扑上去,人立而起,高高扬起前蹄,打算砸棕熊一个头发懵眼昏沉,然后咬住它的熊耳把它掀翻过去。公马用后足站立时确有几分压迫感,可当棕熊也人立而起,小公马吃惊地抬起头仰望这个比自己还高半米的巨兽,它便失去了勇气。它还是一匹稚嫩的年轻公马,体重不足棕熊的一半,这头健硕的猛兽刚刚仅是受了一点皮外伤,不曾伤及骨头,气力尚存,狠劲未挫,它猛地挥动巨掌,打在白马的侧颈,五指从白马的耳边打过,一发惊险,只是削下半只耳朵,没有割破颈动脉,即便如此,也把白马打得侧身倾倒,再难站起。


所有的小公马咴咴哀鸣着后退,各自踌躇。公马都喜欢享受战斗的激情,喜欢这种肾上腺素飙升的快感,可一旦疼痛袭来,它们就晓得打退堂鼓了。这是马和驴子的相异之处:马好战却也畏战,驴不好战但决不畏战。


棕熊也耗费了一些精力,它不愿再去和这些驴马纠缠,转头看向抖似筛糠的羊群。头羊哀叫一声,一头把一只小公羊顶了出去。


年轻的小公羊们本有机会逃脱,它们身形纤细,反应力强,只需几步就能跳上屋檐,但头羊用犄角顶着它们逼它们去直面棕熊,这些可怜的小家伙下跪、哀求,大眼睛泛出泪花,小尾巴拼命摇动,希望激起头羊的爱怜。头羊不为所动,态度坚决。


小王子依然在高处玩它的金鸡独立,踌躇未决,左右为难。打心底最质朴的感情,它与那些被赶出羊群去送死的小公盘羊感同身受,如果花宾还在,决不会容许这种卑劣暴行的发生;它同样想要出手制止。可它有什么办法呢?它的体态形销骨立,犄角玲珑小巧,不要说与棕熊战斗,它连头羊都拗不过。


一个红彤彤的身影在羊群中显得格外醒目,对这种非我族类,头羊却对它没有办法——它比头羊更强壮,即便它失去了双角。它原本只是浑浑噩噩待在陌生的羊群里随波逐流,当那些无辜的年轻小公羊被推出去当做祭品一样送死时,它好像受到了震颤,变得激动焦躁,它笔直地站起来,比羊群中所有的羊都要高一头,头羊也相形见绌。它垂下头用光秃秃的脑门撞开一条路,接着冲向了棕熊——这猛兽正看着地上瑟缩发抖的小公羊,思索着先从哪一只下嘴——公鹿一头撞过去,虽然它头顶的犄角已荡然无存,这并不影响它老练的格斗技艺,它人立站起,把前蹄挥打起来一下又一下落在棕熊的脑袋上——它一面挥打一面转头发出嘶哑的鸣叫,这些天的自我虐待摧垮了它原本清亮的嗓音,只能吼出一串难听的低吼——它呼唤着其余的羊加入这场战斗,却无一响应。


棕熊已然从被敲打的惊愕中恢复过来,对付一头犄角折断的公鹿,它都不需要直立,只消一巴掌,就能送它归西;公鹿躲闪着,继续声嘶力竭地咆哮。


先前挨了好几下儿驴、骡、马的尥蹶子,又被公鹿凌厉的蹄击捶了好几下,棕熊的脑袋肿胀发昏,压迫眼睛,视线受到影响,熊掌的挥击不是那么精准,叫公鹿逃过了好几次。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公鹿继续孤立无援,它迟早要被一巴掌打倒。


也许是被公鹿的英勇举动所鼓舞,也许是花宾的教导重新被记起,伏地的白马支撑着站起,晃晃脖颈,被血液染红打湿的颈鬣与鬃毛由凌乱的丑态重新齐刷刷垂向一侧,它歪着脑袋,一瘸一拐,朝棕熊走来;其余的小公马紧随其后,骡和驴随之赶上。紧凑的马蹄声凑近,公马们扬起蹄,踢动尘埃,张着嘴,作噬咬状;棕熊不得不把注意力从烦人的公鹿身上转到马群,还不等它重新思考进攻方案,山羊王子三蹦两跳从高处跃下,先是用它的瘦脖颈把伏地不起的小公羊们扶起,舔舐它们的面颊给予安慰,接着一步一跳钻到两匹马中间,晃动头顶两支短小的尖角,也作出跃跃欲试要冲锋的举动;场面几近失控,地上的小公羊们纷纷站起,晃动犄角加入;羊群中那些小公羊的相好——年轻的母羊们——包括愈来愈多的小羊和剩下的公羊,各自脱离头羊的掌控,形成一道白色的洪流,向棕熊逼近。


头羊起初也想制止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但它刚刚想要动粗,白色小公马——也许我们可以叫他白王子,它的雪白样貌也像王子一样俊美——它一口咬住头羊的脊背,把它摔了出去。


群马一拥而上,把扬起的前蹄狠狠踩到棕熊的脑袋和肩背上;小王子鼓足勇气,跟着发起冲锋,它破天荒地把两支短小却精悍的羊角扎进了棕熊的前胸;这头猛兽已经无暇顾及胸膛的剧痛,因为周身都在遭受这种苦楚。


面对如林的犄角、雷霆万钧般的马蹄,棕熊也心生胆怯。它从没有见过这种阵仗,待宰的羔羊同仇敌忾联合起来,与它打擂台。它外厉内荏地后退,接着暴露了全部的恐惧,落荒而逃。


另一边,成群的猪和狗逐渐对老虎形成优势,兽中王仍然凶猛,困兽犹斗,不甘缴械。而在三位王子的率领下——我们也可以这样称呼公鹿,就像花宾在日记中所记录的那样,这只健美的公鹿从前犄角完备、体态丰腴,就像一位“红王子”——庞大的羊群排山倒海般冲向了老虎,把这只来不及躲闪的斑斓大猫撞得当即粉身碎骨。


老虎本来有机会逃生,虽然无数的犄角把它那张斑斓虎皮顶得像一块破抹布,虽然沉重的马蹄砸在它身上把它打得筋断骨折,可它还是拼命钻了出去。羊群虽然不懂穷寇莫追的道理,但这些温良的素食者打心眼里是不渴望杀戮的。只有白马追了上去——它一口咬住老虎的颈项把它拎了起来,接着重重摔下,又把前蹄高高扬起,踩在老虎的脊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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