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士对花宾的归来有喜有忧。喜的是,花宾在动物学上的天赋和才能又可以发挥了,忧的是,花宾和路德维希的关系已陷入冰点了。
自从花宾回来后,除了食肉猛兽仍然由路德维希照顾外,其余所有的动物,花宾都不要路德维希插手了,连马群的喂养权也被花宾抢了过来。花宾也再不相信那些食肉动物,这些畜牲骨子里的对杀戮的渴望、对肉食的追求或许没办法消除。他只肯把猪狗牛羊抱进怀里,而疏远那些威风凛凛的掠食者。但两方的对比实在太过悬殊:一眼望去,花宾这里人多势众,好几十头鹿,上百只羊,声势浩大;路德维希那里只是稀稀拉拉的几大猫,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可一旦相逢,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除去生性凶猛的野猪,花宾这里几乎没有能战者。
面对食肉动物时,羊群似乎永远都不知道什么叫反抗,长着盘花大角的公羊总是把年轻的公羊挤出去做替死鬼,保护它那些不长角的妻妾,这是自它们祖宗始就养成的习惯。园中有许多欧洲盘羊与野山羊,作为家羊的祖先,它们的身形较家羊更加瘦削灵动,犄角也更发达,却只会逃到山石陡峭处躲避食肉动物,如遇危急情况则自相倾轧,争相把年轻的雄性同伴撞出去送死,以求大家太平。
公鹿在争夺配偶时打得地动山摇,面对食肉动物,那对琥珀色角架不成武器反为累赘,阻碍了它们奔逃的速度。
唯有羚羊表现出的勇敢令花宾有稍许安慰。园中有许多身着漂亮斑纹的羚羊,来自广袤得非洲草原,它们无论雌雄都长角,如直剑,如弯刀,这似乎寓意着它们的羊角并不完全是公羊争夺配偶的工具,否则雌羊长这尖角做什么呢?羚羊们抱成一团,以尖角对外,与来犯的花豹长久对峙;那些盘羊,豹子只是打个喷嚏,它们就要因惊慌而自相践踏,遗下许多具尸体供豹子朵颐。
如果不是花宾尚有三个巨人兜底——英琪、犀牛和河马,路德维希的虎豹肯定已经把那些羊和鹿吃干抹净了。
路德维希询问花宾象钩在何处,花宾只冷冷回答:“我照顾英琪不需要那玩意。”路德维希也不知怎的,非要刨根究底:“我照顾它的时候需要。”
花宾自顾自要走:“不必费心了,我会把它照顾得很好。”
路德维希抓住他的胳膊:“到底在哪里?你快讲。”
“我把它弄丢了,”花宾竭力要挣开。
路德维希有些愠怒浮现在脸上:“你是成心的?”
眼见主人挣不过路德维希,大象有些不快,象鼻立即伸了上来——领教过大象厉害的路德维希匆匆收了手,悻悻而去。
花宾不知道古时候人是怎样把茹毛饮血的狼驯化成看家护院的狗的。书中没有记载过这一点。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豺狼虎豹的天性就是嗜杀的,即便令它们吃得很饱,也只能减缓杀戮的本能,却不能消除它。正如哲人所说,铁笼可以阻隔老虎的怒气,却不能平息它。花宾不止一次看到这大猫对着饮水的驴骡猪羊虎视眈眈,盯得两眼发直,他如有呵斥的举动,老虎便横眉冷对,并不把一个枯槁的男孩儿放在眼中;只有当他骑着英琪时,这些猛兽才会收敛一点儿,说白了还是恶人自有恶人磨,好言好语没有用,猛兽只畏惧比自己更强壮的。只是那头鬃毛稀疏的公狮和被花宾带回来的小老虎,总是畏畏缩缩地躲在阴暗处,同伴对它百般欺凌。
在园区中,一个设好的圈套正等候着花宾。
不管路德维希.戈培尔对蒋花宾有多厌恶,有一点他必须感谢这位驯兽师——花宾为他写的那封情真意切的情书,成功帮助他俘获了街对面舞女的芳心。那是个见惯了世上三六九等人渣乞丐的风流女子,从未见过这样优美的语言。她优越的家境给予了她肆意挑选玩弄各位公子的资格,但瞧惯了王侯公爵的酷飒,花宾的文采反倒让她耳目一新。
当路德维希牵着她的手来到园内过夜时,她一眼就看出了蒋花宾为人的端倪。
路德维希同她夸耀着:“我本打算骑大象去迎接你的呢——但是,我的那位小兄弟正在练习如何和大象相处,我把他教得不错,他现在兴趣很大,我不好打搅他,”路德维希指向正给大象洗泥沙浴的花宾,
“那男孩儿不正常。”她吸了一口烟,一边吞云吐雾一边说道。
路德维希深表赞同:“他当然不正常。是个人都看得出来。成天和牲口厮混的家伙,还能寻乐于其中,乐此不疲,反倒对脱衣舞会没有兴趣。上帝创造他的时候是不是少捏了个零件。”
女孩儿一语成谶:“他不是缺零件,而是上帝把零件安错了方向。他是个喜欢男人的男人。我从他的言谈举止就看得出来。造作,娇柔,兰花指,走路踮脚尖,说话有严重的尾音和颤音,皮肤白皙,没有胡须,特征太明显了。我打包票他是。”
路德维希警觉起来:“你是说真的?你确定吗?”
“深信无疑,十二分的肯定。我表弟就是和他一样的怪胎。他从伦敦跟着我们一起来到这里,他却和几个男娃厮混,我哥哥把他揍了一顿——我哥哥非常高大,你不会想遇见他的——然后他把我表弟送回了英国读书,眼不见心不烦。”
“噢,如果你所言不虚,我大概明白他为什么对我那样好了。敢情不是他的心地善良,而是他对我图谋不轨。”
“什么?他得手了吗?”舞女有些不快。
“没有,没有,你想什么呢。不过……”路德维希吐出一个烟圈,注视着蒋花宾渐行渐远的背影,露出了一个笑容。
工作填满了花宾的生活。他好像不愿意自己有一刻是闲着的。可能是那菘蓝加入了的缘故——花宾把他带出来后,花宾愈发感到自己内心有一种东西无法被抑制。他脑海中总是浮现出林氏饱满的胴体,在梦中时常与林氏重逢,对方把他一把搂进怀中——梦醒之后是无尽的失落、惆怅。没有任何一个俊美的男孩会允许他如此接近,毫无保留,路德维希与他缘分已尽,林氏早早离去,只有男孩儿菘蓝似乎甘心受他摆布。花宾把自己的欲火都通过笔尖的流淌,倾泻到了纸张上。
教士病入膏肓。他强撑着病体立下了遗嘱,并请求当地的教会核准:经过他本人的深思熟虑,最终决定在他离世后,万牲园的所有权归虔诚的基督徒蒋花宾所有。教士的夫人在周末偕花宾前往教堂沐浴、洗礼,诵念圣经,聆听圣语。这也宣告了在蒋花宾与路德维希的争宠环节中路德维希的全面落败。
这晚,花宾格外开心。他满以为自己已在竞争中获胜,万牲园不久之后就会成为他的囊中之物,他也将肩负教士的遗愿,把动物园重塑辉煌,让动物们不再需要面对饥馑和皮鞭。趁着这个机会,路德维希的妻子——那名舞女,上门拜访花宾,提出了一个他无法拒绝的要求:她父亲在地下斗狗场中担任兽医,有一群奇怪的红色野狗,是斗狗场的新兴宠儿,鲜有败仗,却突发恶疾。但她父亲已经年迈,不知如何照顾这群奇怪的野兽,路德维希也不能辨清它的种类,如今老板一再催促,一家子束手无策,她希望蒋花宾能赏光前往帮助。花宾不能放弃这样一个接触珍禽异兽的机会,也不能干看着一家穷苦人受难,他欣然答应。
为了自己不太格格不入,花宾打扮得花枝招展。他找到了一件新西服,装模作样地拿了一根文明棍,还喷上香水,人模狗样,带上了狗娃,也堂而皇之一副上等人的姿态前往地下斗狗场。狗娃的身躯、毛色如今都很漂亮,斗狗场的门丁也看不出来破绽,恭敬地放他进去;然而一进门,空气里弥漫的烟酒味道就让花宾喘不过气来。周围嘈杂的犬吠声也搅扰得它心烦意乱,这些狗被刺激着相互撕咬,血肉模糊,完全是驱动着的机器,没有一点生物的美感。
一个矫健的身影不远不近跟随在后,见到场内灯火通明,有些悚惧,便停步在门外。
见到花宾如期而至,舞女给予他的手背一个香吻,花宾厌恶地把她推开,只是询问他的病人在哪里。
“这群人真是缺乏最基本的动物学知识,”花宾鄙夷地感叹道,“他们连豺狗也不认得。”在地下斗狗场昏暗的灯光下,花宾一眼就辨认出了端倪。这些仪态瘦削的红豺显然是这里百战百胜的冠军,哪怕它们在病魔的折磨下已如此虚弱,那些狗也畏畏缩缩不敢靠近它。从它们扭曲的眉眼、翻卷的嘴唇、唇齿间溢出的白沫和犹如醉酒的仪态,花宾分辨出,尽管这很残酷,但他还是必须如实相告:这些豺身患狂犬疫症,无法治愈了。病痛给予它们最后的癫狂,让它们在生命垂危之际无视疼痛感,搏斗起来悍勇无匹,因而能在斗狗场大放异彩。
这些豺狗与花宾不是素未谋面。它们为祸乡梓已经有些时日了。当周伦湘把这些钻进羊群大开杀戒的野兽卖给斗狗场时,它们的时间其实已经不多了。
那只尚还健康着的小豺,洁身自好地远离着它的家庭,它与花宾是熟脸了。
这些豺在苦痛的催逼下只能用战斗来缓解,而此时斗狗场再也不会放它们去咬其他狗了,它们只能自相残杀,血肉横飞。
花宾看不得这种场面,钝刀子割肉,愈割愈疼。当他想要离开时,外头的气氛却容不得任何一人提前退场——到了斗狗场的老板宴请他的客户们用晚膳的时间。
花宾的生活习惯并不能适应这种上层社会,上层社会也容不下他。花宾喜欢吃清粥配窝头,加上几个水蜜桃,并在一片安静中独自用餐,这里的觥筹交错,一桌子的羊羔乳牛,令他无所适从,站也没处站,生怕玷污了人家的地板。
席间人们谈论的话题更让花宾无法忍受。那些举止粗鄙、道貌岸然的上层人士,交流打猎的爱好,纷纷取出各自的战利品,有风干的蛇皮,泛黄的狼牙,由厚实的熊皮制成的黑帽,野猪鬃毛编纂而成的糨刷。还有一些是退伍的军官,正高谈阔论着他当年在战场上如何为国王尽忠,为国家浴血,在河谷战役中他一次性枪毙了二十个逃兵小崽子,稳定了战局。还有一些衣冠楚楚的帅哥,左拥右抱把几个美女揽入怀中,雨露均沾。
花宾听不得这些话,看不得这种恶心的场面。侍者把他当做是收垃圾的人,给他递来一份烤羊腿——厨师放错了酱料,这条羊腿已经毁了。花宾将其细细撕碎,把肉丝摊在手掌上,喂到小豺嘴边。接着他抽身走向前台,写下了一份清单,交代了照顾豺的注意事项和应该买的食物,标明了这种动物的饮食习惯和生长周期。“这群豺里只有它还是健康的。小豺要到两周岁才能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在那之前我不建议你们把它拉出去斗——做个慈悲的主人吧。”花宾将清单交给前台的一位俊朗公子,他有着与路德维希相似的金发碧眼的脸孔,只是比路德维希更加高大,形体魁梧,也许有将近两米高。他微笑着收下花宾的清单,温和地问道:“您能跟我来一下吗?我养的一条斗牛犬也出了点问题,您能给它看看吗?”
花宾当然不会拒绝。狗娃警觉地跟随主人。
男人把花宾领到一处偏僻的角落,给花宾倒来一杯酒,看上去还是成色不错的美酒——花宾伸手推开,不好意思地笑笑:“先生,我不会喝酒。”
男人耸耸肩,放下酒杯,并未强求,接着转身作离去状。花宾本以为他要去牵狗来,不想他竟然回身狠狠一拳打来——他身强力壮,只一拳就把花宾打翻,花宾感觉自己的半边脸要碎了,他甚至不敢伸手去托住下巴,害怕此时一旦触碰到骨头,就会失去半张脸;他躺在地上,除了轻微的抽搐外,做不出一点动作,连呻吟声也发不出,只有断断续续的、若有若无的哭声。
男人用一只手揪住花宾的凌乱头发把他拎起来,换只手抓住他西服的衣领,难以置信地挖苦道:“你这个娘娘腔是怎样勾引到我妹妹的?我以为你外在瘦削,其实应该有点力量;结果你是一点挑战性都没有留给我。”
花宾的嘴角抽搐了一分钟,说不出话来;男人不耐烦了,一巴掌打上去,花宾感到骨头稍稍正了,他才泪流满面地求饶:“我不知道您尊姓大名,如何称呼;但是先生,我向上帝发誓,我没有动过您的妹妹。”
男人摔出他替路德维希写的那封情书:“笔迹一模一样,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就不相信有第二个男人能写得出这样娘气的字来。”男人说罢又把花宾摔到地上,到此时,花宾已不知道自己身上还有哪一块是完好的了。
到后来,他甚至拧住花宾的脖颈、扯住他胸前的红围巾,强行将酒从口鼻灌入。与其让鼻子受苦,喝酒的痛苦自然就显得微不足道了。花宾只能张开嘴,任由酒水长驱直入,再至腹中翻江倒海。
从始至终,狗娃蜷缩在墙角,不敢动弹。这条凶恶的大狗,眼睁睁看着主人被蹂躏成一团浆糊而无动于衷——它没有遇见过这样高大的人。从前面对老虎它都敢于亮剑,但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令它手足无措,浑身酥软。作为地下斗狗场老板的大公子,也是这里未来的继承人,男人打小就学会了如何制服各种猛犬,他本身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无论是营养还是锻炼,他都不曾放松,这样一个将近两米高、一百九十磅重的煞星,的确有令犬科动物惧怕的威能。这个煞星在租界横行无忌,他暗里经营着斗狗场,明面上又经营着一支洋枪队,收钱办事,替人收债催债,赚得盆满钵满。
屋外的矫健身影好像察觉到有些不妙,们看见主人被一男子引入内室,久久没有动静,或许是遇上了麻烦,它也不顾屋里灯火通明、人头攒动,纵身冲了进去。看守被顶得人仰马翻——一个点缀着花斑的身躯,一对琥珀色的鹿角,径直冲进了烟酒弥漫的大厅,屋内觥筹交错的人群瞬间陷入了混乱。
一头三百磅重的雄性梅花鹿,径直冲向了正揪着主人领口的男子。男子惊愕之余只来得及甩开花宾,不等他寻觅手边的武器,公鹿枝杈般茂盛的角架就顶上了他的胸口,把他撞翻在地。他来不及去取猎枪,只用两只有力的大手掐住近在咫尺的鹿颈,竭力不让鹿蹄踏到他的面颊上来。这样的情形下,公鹿的四蹄胡乱踢踹,一蹄蹬在墙面上,震得油漆剥落、墙面划损,直直挂在墙面上的武士刀倾落下来,闪烁寒光的刀刃从刀鞘中整个儿如剥香蕉皮那样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