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多久,大概前后也就二十分钟吧,深巷中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单从声音就能辨出至少是两人以上鱼贯而行。他警惕地站了起来,并且往巷子里退了几步。直到三个身着绿色迷彩制服的人出现在视野里,他才长长舒了口气。
“这边,看。是罐子。”
“哎哟,还真是这家伙。这次可能要交代了。”
“还是救了吧?”
“救呗,这家伙刚挣了不少。还欠着没给呢。”
“多久的烂账了。”
“真没想到这种废物也能挣到钱。”
“还不是靠他姐夫。”
这三个穿制服的家伙七嘴八舌好一阵,似乎对眼前这个半死不活的黄发青年知根知底。
男子则傻傻站在一边,不免纳闷起来。你要说眼前这些家伙制服看着不专业,军不像军,警不像警的,也就罢了,可既然来了,怎么就不先问问眼前唯一的大活人呢?以至于男子被搁在一旁晾了好久。
“你,你怎么回事,是你打的吗?”其中一个穿制服的人终于对他开了口。
“我是正当防卫。刚才就是我主动报警的!他们无故拦住我,并且他们先动手,这家伙还有刀,他准备拿刀刺我。”他指着枯瘦的黄毛说道。
“行了,不用说细节了,跟我们走吧。”接着带头那个个子最大,年纪也最大的警察拎着手铐就要过来铐人。
男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对方是执法人员呀!想躲不能躲,想跑不敢跑,这他妈是孙悟空遇上了五指山啊!眼睁睁看那双锃亮的大手铐子叮叮咣咣就过来了,直把人急得额头冒汗,血压飙升。“咔”“咔”两声,完了,芭比Q了。
“这胖子怎么没穿衣服?”大个子警官继续问道。
“哦,我穿着他的衣服。”男子回答道。
“你把他衣服抢过来了?就这你还说你正当防卫?”大个子警官瞪大了眼。
“……这个,不瞒您说,我现在有点失忆了,我一醒过来吧,就在这垃圾堆这块,也没有衣服。。。。。。”
“行了,不用说了,回去再审。一眼就看出你有问题。”大个子警官显得极不耐烦。
男子脑中突然忆起刚才女孩说过的话——“这里没人愿意报警,不过报警至少能让你先活着”。他逐渐开始相信起来!
“这胖子就不带了吧,现在人太多了,老大说好几次了,再说这家伙这么肥,又他妈能吃。”一个跟班模样的年轻警察对着大个子警官抱怨道。
“谁说要带?!这还用问吗!”大个子警官翻着眼白,瘪着嘴,呲着牙。“这家伙上个月刚从韩国来的,穷鬼。他现在给罐子卖命呢。带他回去就是个白吃的主。这种人只要不是上头特别交代的,一律不带回去,给我记清楚了。”
“好的,头儿!”“这家伙可比猪都能吃!养猪也比养这玩意强!”两个跟班附和着。
就这样,三个警察,两辆警车,压着男子和黄毛两个人回了局子。这些穿制服的人直接用止血带和一些药粉就地给黄毛处理了大腿的伤势,根本没见着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影都没得。
另外他们嫌这两人太脏太臭,从后备箱扯出两个大麻布袋子,给两人套上了才放进车里,满身是血又晕厥不醒的黄毛是整个人连头都给套进去了,就像装牲口一样。而这失忆男子被允许冒了个头出来,不过再三威胁不许把头靠在车上。此时几个警察的态度明显要比刚到达现场的时候更恶劣了,以至于让人怀疑他们究竟是不是警察。当然了,警车确实是真的,而且是开着大大的红蓝爆闪灯鸣着警笛招摇过市,沿途大小车辆无不敬而远之,这足以让人相信他们的身份了。
失忆男子非常冷静的观察着沿途的情况,对于他来说这一切都或许是恢复记忆的线索。可无奈他还是一丁点都想不起来,脑袋倒是越想越痛了。在贫民窟的破烂道路上七弯八绕走了许久,来到一处关卡,那儿有一堵大铁闸,有持枪的民兵模样的人把守。看样子这个所谓的“斯科特城”是一个独立的区域,这里密不透风的高墙着实压抑又阴森,而出来以后就立刻象是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马路开阔,街灯明亮,两旁的热带树木漂亮又整齐。这个城市中黑人的比例似乎很高,大概能占到三成,此外其他肤色和种族的人也都混杂于此。沿街的娱乐场所和超市饭馆亮着各色各样的灯,生活气息很是浓厚。不过这些建筑大多不高,几层而已,都是砖混结构,故虽然热闹,却谈不上高档。
男子痴痴望着窗外,似乎在强忍着某种情绪。此时此刻,他应该坐在对面的小酒馆里,理发店里,或是电影院里才对呀!
过了热闹的市区,又跑了一段较为荒芜的土路,这才到达警局。警局的四周都是开阔地,没有任何建筑毗邻,风倒是挺大,被卷起的沙尘颗粒打在车窗上挲挲作响。而这警察局子仿佛杳无人烟的荒漠里尘封多年的碉堡一般寂寥。整个警局外面围着高高的院墙,里面应该全是些矮楼,以至远远看去,比院墙高的,也就只有一些屋顶了。院墙上面扎着致密的铁丝网,也不知道通了电没有,反正看起来还是有点怕人的,南北两个角落设有塔楼,此时天已经黑的差不多了,探照灯开始扫来扫去。这塔楼得有三四十米高的样子,和其他建筑比起来显得有点突兀,塔楼上的机枪大而笨重,从极远处望去都能看到轮廓。而警局的大门口,也设有哨兵,全是荷枪实弹。
这是哪里?他路上曾经向大个子警官发问,但依旧被无视,还被狠狠骂了几句。那几个警察一直在聊他们的事情,聊那些各色各样监狱内外的人物,聊钱,聊女人。唯一能听懂的信息是关于这个黄毛青年的,他的江湖外号是罐子,是个毒贩,也是个资深的吸毒者,原本是个小角色,但最近似乎开始做大买卖了。至于那个胖子,是个韩国人,在本土杀过人了,最近刚逃到这边,给黄毛做事。想必那个瘦高个也是如此,但警察们没提到这茬。
从大门进来,才知道这里并不像远看那么冷清,今儿的“客人”还挺多的,大家排成两行站在一面宽阔的铁丝网前,两盏巨大的方形高压钠灯照得这块区域如同白昼,此刻男子也和他们站在一块,所有人就像手术台上的病人一样一动不动任人观瞻。这里的警察穿两种不同色系的制服,颜色并不代表职级,职级是用肩上的徽章来区分,颜色代表的是所属部门。穿深黑色制服的才是真正的狱警,而穿浅绿色迷彩制服的则是警察——但事实上更像军人,毕竟很少有听说哪个国家的警察会穿迷彩服的,况且这所谓的警局的规模大得有点离谱,不但有关押犯人的监狱,还有些大大小小的仓库样的房子,库房外的守卫则是人手一把自动步枪。
“报告长官!今天犯人已到齐!”刚才押送他们的那个大个子警官向貌似狱警头头的人行了个礼,说道。
“这两个是从斯科特城带回来的吗?”这个眉毛浓密,身材略微有些发福的有点大肚子的狱警头目问到。他肩上有三颗星,现场所有穿制服的人里面,大概是最多的。他叫王启航,是监狱方面的执行主管。虽然上面还有个典狱长,但近两年典狱长越来越少关心监狱内的事情,似乎精力被分散到了别处,也就只有碰上一些大场面才回来露个面。
“是的。”大个子警官答道。
“这人怎么一动不动的,死了吗?”王启航指了指装在麻袋里的黄毛,问道。
“没有,处理过了,应该死不了。”大个子警官答道。他说着,一面走向王启航,凑近耳边,用一只手捂着轻声细语:“这是罐子,放心,暂时死不了!”“诺,就是被这家伙打的,也是这家伙给报的。”说着指了指混在人群中的失忆男子。
“哦!有意思,在自己地盘上被人给揍了?话说,这罐子,听说最近混得还不错啊?”王启航笑着说,一边还使了个眼神。
“是啊,要不先放你那边,然后看他表现咯?”大个子警官一边说着,一边冲今天跟他执勤的两个下属使了使眼色。他轻描淡写的把手摆了摆,那两人则心领神会的拽起麻布袋子拖着就走。
这里的警局和监狱之间是由五六米高墨绿色铁丝网隔开的,一层层的沟回错综复杂,看得眼迷。最中间设有一个几十米见方的隔离区,从大门的岗哨进来以后最先到的就是这个隔离区,这里是用来陈列新抓进来的疑犯的。这些人可能是早上抓来的,也可能是凌晨就来了,但终究要到入夜时分,他们才会被处置。简单地说,如果有必要先进行审问,就顺着右边的由高高的铁丝网圈成的回廊往警局里送,如果确认要直接收监的,就沿着左边回廊往号子里拖。今天这帮犯人整整齐齐排了两行。看来惯犯是不少的,因为大多神情都很淡定,却也有两三个在那里瑟瑟发抖。如果黄毛,哦,对,罐子,如果罐子这会是清醒的,也肯定会是淡定的,这地方他必然了解。
人生的拐点往往就是来的这么突然呢。就在两三个小时前,罐子还洋洋得意的带着他的两个马仔在斯科特城他所管辖的巷子里溜达。这三人刚吸完从YMJ的一处新产地运过来的大麻,新的产地,低于市场的价格,而且关键是品相也很好。罐子正是靠着这批廉价的硬货在斯科特城一炮打响的。在这里,大麻被列为软性毒品,和烟酒糖一样是可以特许经营的,是市场上真正的硬通货。
罐子原本只是个小贩,一个拉不上台面的瘾君子,说他是毒贩,那是往脸上贴金。得益于他的姐夫在南美转辗这几年,积累了不少人脉资源,最终在YMJ和当地帮派合作搞定了一处好地方,气候、土壤条件非常适合大麻的种植,就这样罐子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混混很快熬出了头。刚才发生打斗的地方,其实就是些用于堆放货物的仓库,有别人的,也有罐子的,所以通常在那条巷子里走的人,都是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熟人。而斯科特城里的居民,但凡不是道上混的,谁也不会没事往这片巷子里钻。
所以胖子对失忆男子的怀疑倒也无可厚非,但错就错在他们的膨胀,这种话不过三句就抄家伙的本性如果不改,就算没碰上今天这个硬茬儿,翻车恐怕也是早晚的事情。
“辛苦了,皮警官!”王启航向大个子警官回了个军礼。“前面都理顺了,你这最后带过来的这人怎么办?”说着又指了指站在人群中的失忆男子。
其他的犯人都早早就被确认了如何处置,罐子也已经被拖去了他该去的地方,眼下就仅剩这失忆男子需要处理了。原本警局和监狱早到了下班的点,一个意料之外的报警电话,让大个子警官不得不跑了趟斯科特城,还拖累许多同事守在这。
“去你那边。”大个子警官说道。他姓皮,叫皮远山,身高得有一米九多的样子,肩膀宽阔,大眼珠子炯炯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雄性激素水平太高,这络腮胡似乎总也剃不干净的样子,满脸都是树桩般的粗碴。肩上有两颗星,虽然算不上高层,但能看出来十分有号召力。
“直接来我这边?”王启航问道。
“是的,回头我给你说。是他报的警,带是必须带回来的。”皮远山说着摊了摊手,做了个无辜的表情。
“那好吧,又占名额了。”
“把罐子处理好了,这一两个名额算什么。”皮远山诡异的笑了笑。
“还说呢,医疗费得先搭进去。行了,就这样,今天被这两家伙耽误了两个小时,回去又要挨老婆骂了!”
现场的警察和狱警都笑了,气氛顿时显得很欢快,当然,这跟犯人没有什么关系,犯人都还是半死不活的晾在那。
“委屈了,改天请你去蓝贝壳岛。放松一下,嗯?”皮远山鬼鬼的说道。
“得了吧你,我是怕老婆的人,吃可以,玩什么的就算啦。收工收工!!给我赶快的!”说罢这狱警老大便开始招呼着大家押送犯人。
闹了半天,这失忆的男子竟被当成犯人直接收监了。这简直是荒唐!但他竟没有说一句辩解的话,自打在车上被皮远山骂了几句,直到此刻被收监,他的嘴就像缝死了一样。
今天抓来的一共有二十三人,十八个进了警局,另外五个被收监了,也就是说,这一大票人里面,除了罐子和这个失忆的男子,仅有三人被送进了监狱,正是之前站队的时候瑟瑟发抖的那三个,这真是极有趣的事情,难道人可以提前知道自己的命运吗?
男子默默混在人群里,像个机器人一样乖乖的脱衣检查,换上囚服,按下手印。这次,他依旧是最后被处理的那个,倒不是有什么偏见,只因他连个名字都没有。但这完全难不倒负责给犯人登记的老头儿——一个戴眼镜留山羊胡须的老男人,在这个监狱工作许多年了,他经验丰富,处理各种没名字没来历的犯人是他的拿手好戏之一。所以在他得知眼前的男人既没有名字也没有籍贯的时候,他只微微一笑。大概这种事他真的见怪不怪了吧。
只见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泛黄的册子,“你选还是我选。”他说着,将册子翻开,上面密密麻麻全是名字。换做是其他犯人,赶紧随便指一个也就完事了,可这男子是当真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反倒一阵踌躇。老头只得随手帮他勾了个英文名字:Ralph(拉尔夫)。唯独在填写籍贯的时候男子提出了异议,他执意要求把籍贯写到中国。这下真把老头给逗乐了:“怎么,想跟我套近乎?”
老头姓王,这里上上下下都喊他老王头。他老家就在中国,至于什么时候来这儿的,又是为什么来这儿的,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但在老头眼里,这失忆男子显然不可能是自己的老乡。一头棕红色的带着些许弯曲的头发,眼睛则是褐色,只不过这一切唯独男子自己不清楚——他连自己长什么样都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