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他乡遇故知
画面中走来了一个大叔,五十多岁,一头金发,满嘴胡须,看上去很是沧桑,不过只有那个碧蓝的眼睛显露出他曾经的迷人。现在他是一个大商人,不是子承父业,他读完大学之后奋斗了几年,然后白手起家,过了二十多年,终于成了一个大商人。他站在一个天台上,衬衫的扣子敞开几颗,一颗心形的蓝色石头挂在他的胸前,偶尔反射这外面进来的光。他的眼睛眺望着远方的夜空,似乎在想着某些事或者某个人。
他的身材与油腻二字无关,虽然没有明显的八块腹肌,但是呼之欲出~
总的来说,他是一个帅气的大叔,带着成熟的味道,虽然不抽烟,他手上也是拿着一杯葡萄酒。可以坦率的说凭他的外貌,他可以迷倒很多小姑娘,说是少女杀手也不为过。有的男人就像是一瓶红酒,时间越久,越有韵味(尤其是82年的,嘿嘿)。不过,扫兴的一说,他手里拿着的不是82年的,也不是83年的,而是他自己酿的。更扫兴的是,这是他酿的葡萄汁,没想酿酒来着,结果还是成了葡萄酒。(葡萄汁,葡萄加糖,利用渗透压让其果汁渗出)但是,但是,不可否认,远远望去,这个逗比还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
嗯,他就是爱因斯坦,我们的主角,岁月催人老,他不再是那个我们认识的孩子,成了一个大叔。好吧,先暂时放下这个望着远方发呆的男人,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些年发生的事。
上了大学,他和她各奔东西,刚开始他和她还有正常的联系,但是越到后面,大学的生活越是紧张。她要忙着兼职,忙着拿学分,忙着大学之后的读研准备。而他忙着参加社团活动,组织公益活动,到了后面一段时期,还在忙着找工作,他虽然靠着家里的支持,可以不用兼职,但是他也想要自力更生。所以断了联系,有的人说他/她不联系你,说他太忙,是因为他/她不够在乎你,但对他们来说,忙碌就是忙碌,在感情的基础上还有着自己的追求,不过,自然的他们都没有忘记对方,也没有忘记这段感情,起码,他是这样。
后来就是她继续深造,而他工作几年开始创业,至于她读完研究生,又去了哪干了什么,他也失去了消息。对于他们来说,手机一丢,过去的什么都没有了。而他们父母各自搬了一次家,当然如果非要联系,他们也还是能找到对方,但是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这太费时间,太费精力,另外他们也都相信——有缘自会再见。
在那个男人眺望远方夜空的时候,一个穿着比基尼的美眉从水下浮了起来,一头黑色的秀发,湿淋淋的披在她的身后,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水珠不断的在反射着光芒。她的眼角的鱼尾纹暴露了她的年龄,但是年龄却没带走那双棕色眼睛里面蕴藏的希望。她从游泳池里起来了,“哗”水声一响,她起来了,带起很多水花。那张脸除了鱼尾纹的存在,没有一个地方显示出她五十多岁的年龄,一样的协调,一样的美。再往下看,一对美乳,算不上巨大,在比基尼的包裹下不漏春 光,她的皮肤不是很白,也许是在太阳下晒出来的,很健康的肤色总之是。上凸下翘,错落有致。这身材,很多二十多岁的女生都是比不上的,更别说她大妈一样的年纪。泳池周围没有人,因为这是私人泳池,那栋别墅宣告着它主人的富有。同样扫兴的是,这栋别墅不是属于她的,而是属于另一个男人。
嗯,这是她租下来的,以一年为期从别人手中租下来。倒不是说她买不起这样一栋别墅,只是她可以用同样的钱,租用几十年不同的别墅,实在没必要买下来,让自己受外物的役使。她就是那个汤姆,我们所认识的汤姆,不过现在她也成了大妈。
爱因斯坦这么多年也派人查过她的踪迹,她的父母在她毕业5年后又一次搬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也回那个后母乡看过,如今他父母也没在那居住,而是搬到了农场,享受起来了小农场主的生活,他自然也去看过不少次。后母乡里物是人非,没人知道她们后来搬去了哪(艾萨克·麦克,玛利亚,艾萨克·汤姆的父母亲搬过两次家,第二次搬家就失去了消息)。
他们其实搬到了一个修道院,一心服侍他们的主去了,不过爱因斯坦又怎么会知道。
时光就是这么无情,几十年过去,他们都没有见到对方,现在更是因为彼此的搬家没有了一点机会。茫茫人海中,要寻找这么一个人谈何容易,如果说在同一个城市那都可以说是大海捞针,更别说是全国甚至全世界了。虽然爱因斯坦不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有钱人,但有钱也不是万能的,特别是对于爱因斯坦这种在乎缘分的人来说,他更想自己亲手找到汤姆,而不是通过别人。
不过,缘分总会眷顾那些有情人。
在那之前,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说说爱因斯坦吧。
爱因斯坦的发家史,可以说是一步一个脚印,没有一夜暴富,也没有受过太多磨难。不过这才是大多数人的真实嘛。
毕业了,进入之前已经签约的公司,做了五年,从一个小职员,变成组长,再变成部门经理,最后从体制内毕业,走上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第一年,爱因斯坦踏踏实实的做着他的小职员,认真工作,朝九晚五,周末有时出去打球,有时窝在自己租的房子里看书,听着音乐喝着咖啡(有时候也会喝自己泡的柠檬水,这个主要取决于泡的柠檬有没有发霉。Ps.柠檬水就是柠檬去皮加糖,再拿来兑水冰镇,喝的时候根据个人爱好加糖,味道还是不错的哟!在不发霉的情况下......),还有的时候骑着自行车到处转转看看小姐姐(虽说任凭弱水三千,但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满则溢嘛),极少出去旅行。就这样爱因斯坦充实的过了一年,第十个月的时候甚至把车也买了,车子虽然不是很好,但他喜欢。
第二年爱因斯坦就被提升为了组长,负责7、8个人的小组,一起完成工作。一样的,虽然工作更多,加班也变多,但他还是尽量把周末空出来读书运动。正好小组里也有球友,周末一起打球倒也不错。他虽然不是很懂得人情世故,但一年的时间和小组的成员交往下来,关系也还是不错,毕竟路遥知马力嘛。
第三年前三个季度也是维持着之前的样子。虽说上面的工作,爱因斯坦他们小组完成的也还行,不过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只是本职工作而已。对于爱因斯坦来说,他也没有全身心的投入工作,像个工作狂一样,所以没有太多提升,不过工资自然是更多了。
第三年快结束的时候,刚好上面考察到爱因斯坦还不错,虽说没到工作狂的地步,但也还算上心,能力也还可以,把小组管理的井井有条没出过矛盾,所以爱因斯坦成了他们的部门经理。
其实说起来很是容易,不就是管个7、8个人的小组吗?这有什么难的?嗯,如果是高中的时候估计会很简单。但是上了大学工作之后......虽然你是组长,权力比组员大,但是如果你得罪了某个人,他也可以给你阳奉阴违。交代的工作各种推脱,该按时完成的任务拖了又拖,甚至人前人后各种毒舌。当然组长可以决定奖金发谁,但现在的人是具有社会属性的,发不发,可以无所谓。有的人也许会说,不得罪不就行了?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都有,你因为某次比较重要的工作没按时完成,奖金没了,按理说这是很正常的,但人和人是不同的,你觉得正常,人家觉得凭什么扣我奖金,不就迟了一两天交,这不就得罪了?
不过对于爱因斯坦来说,他作组长,就像他说过的“替罪羊”或者说背锅侠,组员犯了错,他抗,组员工作没完成,他帮,还经常鼓励他们,还带他们吃吃夜宵,请请外卖,如果这样的组长都有人不爽,那......让他们去死好了。
也许读者会说,这样爱因斯坦就很吃亏。他也自然知道。但是,吃亏只是一时,人心也是肉长的,脸皮也是有一定厚度的,时间久了,组员自然会自己努力,不让如此爱护他们的组长经常被罚。所以三年下来,爱因斯坦就成了人心所向之人,不仅在自己组里面深得人心,在组员的大肆“宣传”之下,也是声名远播,自然是好名声了。“看,我们组长又请我们喝奶茶了,嘿嘿”“让开让开,别挡着我们组长给我们点的披萨”不得不说是羡煞旁人了。其他的组长,也是压力倍大,不得不也跟着提高组员的福利,爱因斯坦还掀起了一股优待组员的热潮。
不过,改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一开始其他组长甚至有点讨厌爱因斯坦对他组员这么好,然而随着他们把组员福利提高,才发现“笼络人心”的好处。本来任务没按时完成的情况每个组时不时的都会有,但福利一高,怨言少了,主动加班的多了,任务也都能按时完成了。甚至因为这个,一个个的小组里的组员们的关系也变得亲密多了,毕竟常常抢吃的,关系能差哪去呢?
所以在第三年的第四季度开始,这一切改变的“始作俑者”爱因斯坦被提升了为了部门经理。虽然他们组的工作不是最出色的,但作为一个领导,有时候团结下属的能力要比工作能力重要的多。
第四年、第五年,爱因斯坦部门经理做的是风生水起,改革的改革,加福利的加福利,部门业绩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然后,他辞职了......
他这五年就这样过去了,以辞职画上了一个对他来说完美的句号。
过去的时间,不是就这样过去了,从中得到的很多东西会一直伴随爱因斯坦。这不是无意义的五年,在这五年里,他看了300多本书,光是这点,就让许多人望尘莫及。这怎么可能有的人也许会说。不过这确实是真的,爱因斯坦看的很大部分书都是属于小说,一年12个月,也就是52个周,五年260个周,300多本书,平均每个周一本多一点,每周两天休息,再加上节假日,圣诞之类的节日,这个数量真不算太多。也许又有人会问看这么多小说,有什么用?对于问的人来说,答案很明显没用,但对于爱因斯坦来说,他是舔着书本上的蜜长大的(传说犹太人在小时候,父母会在书上涂蜂蜜,让孩子爱上读书),他喜欢,三个字便足够了。嗯,其实仅这三个字就可以解释他半生所为。至于看书之外的,那只能用一个比喻说明,他五年的经历就像是他小时候吃下去的饭菜,吃下去,拉出来,剩下的都长成了他的骨头和血肉。(简单说就是内化了)
然后他终于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创业之路并不简单,一路坎坎坷坷,最惨时濒临破产,而转运时也不过正常运行,具体的就不细讲了,可以参考《褚时健传》,爱因斯坦和他一样不过爱动脑筋,会做算数罢了,只要肯下功夫,点又不是太背总能有所成的。
创业渐渐迈上正轨,公司的文化也在建设之中,毕竟如今的资本主义也不再是当年那个只懂得剥削的地主,而是同样重视员工感受的组织。
有钱了,怎么花呢?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买车买房这是必然,山珍海味也是人之常情,经营投资那是远见,然而,这些都不是爱因斯坦的想法。
买车买房当然必须,不然怎么交通,怎么居家呢?但没必要奢侈,不必去市中心闻那人声鼎沸,吸那新鲜尾气,只在那郊区,用东方地区的话就是五环开外了,随便买块地,建一个两层楼的5、60平方米的小别墅便是了,1、200平米的大别墅建来屋里空无一人又有什么意义呢?就是这5、60平米的房子爱因斯坦因为工作的工作也不经常住,显得死气沉沉。车子也是2、30万的完全ok。至于山珍海味那是偶尔为之,毕竟吃多了也容易三高痛风之类。经营投资就是爱因斯坦自己的公司了,除此之外,就全存银行了也不去管它。对了似乎忘了说,爱因斯坦的公司叫做光之瞳( light of eyes),至于为什么叫这个奇奇怪怪的名字,爱因斯坦对下面的人笑而不语。
如果非要说爱因斯坦还有什么投资,那就只能说是慈善了吧。不是为了逃税之类的无聊原因,只是“我本向佛”。他也经常亲自去做好事,平均每两周去一次孤儿院,养老中心也是每月必去,这也是他为什么不经常回家住的原因,他周末直接就在孤儿院、敬老院休息了,第二天早上起来还可以陪老头老太或者一群小屁孩一起吃早饭,做做游戏聊聊天。当然因为这个原因,他看书的时间也变少了,不过虽然变少了,他仍然在充实自己,毕竟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每次陪着小屁孩们一起玩,他都笑的很开心,像个100多斤的孩子一样,嘿嘿。逗他们笑,欺负他们,教他们小知识,和他们“打”成一片(当然不可能真打,只是好好“疼爱”一下),孩子们也很开心,特别是每次看见他带的一堆零食来的时候,大部分交给院长老师之类的管理人员,让他们代发,看谁平时表现好之类,小部分拿来直接“扔”,谁抢到就是谁的,当然不准打架!他还给孤儿院里带书,给孤儿院赞助费,总之他也不是看上了哪个孤儿院老师,他是真正的喜欢这群小屁孩,虽然也许他们更喜欢的不是他而是他包里的零食。
敬老院也是这样赞助,带书,请表演队表演,组织老人们自己上舞台表演,陪他们聊天,反正就是那些老好人的把戏。
这些都是爱因斯坦私下里做的,在公司里他从来没说过,不过在公司,他也组织员工集体植树,捐款(教育啊医疗啊之类),钓鱼,休闲。。。。。额~似乎跑题了,反正大概就是这样了。在慈善方面爱因斯坦的钱和时间都投资不少,至于收获,还是那三个字,不过他喜欢而已,当然名声在外也是,敬老院和孤儿院的人都很感激他,公司里大家也常说他带头组织植树捐款是善事,但这些于他无关,因为爱因斯坦是个极自私的人,他总认为自己开心就好何必管别人,即使他做的是善事。。。。。。
好了,爱因斯坦的发家史就说到这吧,似乎都快跑题了,没办法,跑偏是难免的嘛。
回到现在。
这天,爱因斯坦回了老家,按理说这没有任何的东西值得他亲自跑一趟,他的父母早就搬走了,甚至他的母亲也因为肺癌前几年去世了,70多的她也完全没有遗憾了。而汤姆他们家更是在搬了两次之后完全消失了。不过说物是人非的人,却不知道睹物思情的人的想法。
他看着原来他的家,在那个家里,他度过了他的前十几年,从出生到小学,从初中到高中(高中经常回家,住宿却是在城里),虽然之后他又活了三十多年,可他始终忘不掉,也不想忘掉他曾经在这里的生活。他曾经在这里和汤姆打闹,嬉戏,他曾经受过母亲的千叮咛万嘱咐,他在这第一次亲过汤姆,他也在这最后一次吻过她,他曾经和她甚至同床共寝,他还送给她一个机器人叫杰瑞,他也收到了她的项链,现在她的心还是紧贴着他的心。这里有过他的无数回忆,用某人的话来说————他在这里活过!!!
不定期的他会回来看一下这个地方,因为公司的事,他不可能经常来这儿,但几十年回来后母乡的次数也上百次了,这里永远是他的后母乡。当然,他也抱着能再见到她的愿望。不过,没有,这么多次回来,没有一次得到过关于艾萨克家的消息,关于汤姆的消息。
看来这一次,也是......
他这样想着,继续往前走,他来到了曾经的汤姆家附近。
远远望去,那似乎有人。汤姆家搬走几十年了,虽然没有卖掉,但没人打理也破破烂烂,平时一般都没人从这经过,现在这种傍晚的时候又怎么会?怎么会有人?
他想着有点激动,也没有考虑过就算是晚上,也是有可能有人经过的,只是概率问题,不代表完全不可能。不过现在的他,却平静不下来,这么多年的时间,难道终于真的可以再见到她?那个朝思暮想的她?那个他无比憧憬的人儿。
他跑了起来,拿出了他和汤姆追打时的速度,看来这么多年,他跑步的习惯还是没有拉下,只是后面少了一个追他的人。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模糊的人影渐渐清晰,不过随着距离增近,那个人却越来越不像汤姆,有点驼背,一头短发。但他还是不死心,没有丝毫降低速度,他认为可能汤姆剪了短发,可能岁月让她的背不再挺直,但那个人一定是汤姆,嗯,一定是她。
终于,他来到了可以勉强看清那个人的地方。
可是......
那个人是他不是她,而且一头银丝,他手里还拿着一个十字架,像是牧师一样在祈祷。
他走的更近了,那个人从侧着身的状态转向了他,他们对视了几秒钟。终于他认出来了。
他就是艾萨克·麦克,嗯那个他朝思暮想的汤姆——的父亲。
“你是?——爱因斯坦???”麦克充满疑惑的问道,他的声音虽然充满了苍老的声音,但很精神,而且隐隐的还有一种让人心静的力量在里面。
“嗯,麦克叔叔”爱因斯坦回答道,没有了过去小时候见他的紧张,他——已经是个成熟的——大叔了。“我是爱因斯坦”
没等麦克继续说什么,他马上问到“麦克叔叔,汤姆呢?她.....”他顿了一下“还好吗?”
其实艾萨克·麦克很早就看出了这对狗男女的事情,只是一直让他们自己发展,直到高中,他才知道,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而现在......
“嗯,她也很好。”看得出来他很急,麦克也没有多问什么,也没在乎爱因斯坦的礼仪。
“哦~”爱因斯坦低下头想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那叔叔,你和玛利亚阿姨也还好吧?这些年到哪去了?”
艾萨克·麦克和他说了他跟玛利亚这些年在修道院的事情,也说了他们修道院的位置,当然也问候了老科恩和康妮,爱因斯坦的父母,当听到康妮已经去世的消息,他划了十字,为她做了祷告。
兜兜转转终于话题又回到了他关心的问题上来——“汤姆呢?汤姆这些年过得~怎样?”
“小科恩,你放心我亲爱的汤姆过得很好,她当年考完研究生,又到了国外进修。然后毕业工作也自然在国外,前段时间还和我还有玛利亚通了电话,放心吧,她很好”
听到了故人很好的消息,他很高兴,不过他还没有满足。虽然当年他们默认分手了,这么多年也没有联系,但他知道一句东方国的古话“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么多书可不是白看的)
于是他问了她的联系方式,知道了她现在住的国家,住的城市,甚至她现在的家在哪。但是,但是,他没有问,没有勇气去问,她现在是否早已为人妻为人母,是否还同样记得他,时时刻刻想着他。
她父亲也没有主动的提,毕竟过了这么多年了。他想。
于是寒暄着,他邀请她父亲去一起吃饭,然后知道了他回来是因为同样的怀乡,这个后母乡也给他留下了许多的回忆。而玛利亚没回来是因为感冒了身体不适。吃完饭,他亲自送老麦克回家,一开始老麦克还推辞着,但最终还是没有推掉。
在送麦克回修道院的路上,麦克一直问着爱因斯坦他这些年的经历。听见他靠自己发了财,麦克投以他很是赞许的眼神,认为那个曾经的小爱因斯坦已经长大了。而听见他用自己赚来的钱投资慈善的时候,麦克则是“上帝会保佑你的孩子”。估计他听见自己经常去孤儿院敬老院做好事的话都要送自己去见上帝了,爱因斯坦这样想,不过他没有说出来,毕竟他是汤姆的父亲。
回到修道院,也见到了玛利亚,汤姆她母亲。虽然岁月依旧在她脸上刻了一副画,但看起来她还是很精神,毕竟有上帝在支撑着她嘛,爱因斯坦如是想着。然后一阵寒暄,爱因斯坦以“伯母身体不好,就不过多打扰了,下次再来看您。伯父您也保重”之类的话结束了这次意外的会面。
当然他始终没再问汤姆的情况,而麦克夫妇似乎也心有灵犀的没太多提她的事情。
唉,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谁还会记得这个世界上曾经有两个相爱的人,即使是她的父母。爱因斯坦在回家的路上感叹道。
其实,不然,存在就会留下证据,犯罪是这样,爱情也是这样。不过他不是一个名侦探罢了。(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