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州,古称雒城,自古便有“蜀省之要渠,通京之孔道”之说。闻名遐尔的三星堆遗址,便座落在其境内。
汉州米市乃川省的五大米市之一,位于汉州城西郊五里之处。到得米市之后,只需寻那面积最大,且地理位置最佳之铺面,必为徐氏米行无疑。
所以,徐氏米行是很易找寻的。
午后天色骤变。
轰隆隆的惊雷,将厚厚的乌云推得翻翻滚滚,一阵阵耀目的闪电,将黑沉沉的上空划得一片狼藉,不一会儿,暴雨便倾盆而下,早将街市之上的行人们冲刷得一个不剩。
一名长身青年冲风冒雨,若无其事地大踏步而来,在徐氏米行之前停下脚步。
他透过重重的雨帘,抬首望了一眼那黑底金字的醒目招牌,面露喜色,喃喃道:“果真好找,到啦!”
于是快步迈上台阶,伸手抓起门环,轻叩了几记那紧闭的大门,然后抹了抹满头满脸的雨水,安安静静地站在门檐下等待着。
过了好一阵子,仍无人来开门,于是手上加劲,“砰砰”又敲了几记。
“呀”的一声,大门终于开启,门后站着一名二十来岁的伙计模样之人,惊讶地微笑道:“哟!这位客官,雨下得这么大,还来买米呀?”
“这位小哥,大雨天的,真是打搅啦!”那青年拱拱手,微笑道:“在下沈凌霄,乃是樱桃山庄朱庄主的朋友。敢问朱夫人一行可在贵行?”
“哦,原来是沈少侠!快请进!快请进!”看来那伙计早知他的来意,笑吟吟地肃手相请。
沈凌霄点点头,拧了拧湿淋淋的衣袍下摆,轻步迈入。
那伙计探首向门外的暴雨之中望了望,狐疑地问:“沈少侠,老爷他们……没跟您一道的麽?”
“嗯。就我一人。”沈凌霄面色冷峻,“麻烦您给带个路,我要面见夫人。”
沈凌霄撑着那伙计给的油纸伞,默默地跟在他身后进了米行。
进门是一座大院,地面被暴雨洗涤得干干净净;院的两旁是一间间囤积着各色大米之粮仓;正对面有一排青砖黑瓦的住房,正中的大门洞开,门前立着两根青朴朴的圆木柱子,看样子那儿乃是客厅。
“老夫人!主人!殷大侠!你们快来瞧,看是谁来啦?……是沈少侠哩!”那伙计一边快步前行,一边嚷嚷着报讯。
话音甫落,便见一群人涌出大门,相侯在滴水檐之下。
殷天锦冒雨越众而出,抢步上前双手握住沈凌霄之手连连摇晃,欣喜地道:“沈师弟,你可来啦!”又探首望了望他身后,愕然道:“咦,掌门师伯及朱庄主他们呢?”
沈凌霄停步看着他,又转首扫视一眼滴水檐下那些欣喜之中带着疑惑的目光,叹了一口气,低首走向大厅。
众人见他神情萎顿,衣袍破烂不堪,浑身上下湿淋淋的,便如刚自烂泥地之中爬上来一般,均油然而生一股不祥的预感。
一名蓝袍青年迎上前来,拱手道:“在下徐良善。沈少侠一路辛苦啦,快请进!快请进!”一边说,一边亲热地拉着他,延请至厅内的一张梨木椅之前。
沈凌霄见他约莫二十七八年纪,体型微胖,满面的笑容显得和蔼可亲,便微笑着道了声谢,却不肯就坐:“浑身湿淋淋的,站着就得啦!”
“徐庆,速去找一身崭新的衣袍来,带沈少侠去更衣!”徐良善忙转身吩咐一名伙计。
“别……徐大哥,不用啦!穿一会儿就干啦!”沈凌霄推辞。
“唉,沈少侠太见外啦!你若不肯,就是看不起我徐某人了!”徐良善佯怒。
沈凌霄不好再行推辞,只好跟着徐庆去换衣服。
他生平还从未穿过锦缎衣袍,只是觉得那质料虽柔柔滑滑的,可腰围未免太大,长度却又不够尺寸,倒远不及平日所穿的粗布道袍来得舒服。
“真精神!真帅气呀!”
朱大小姐瞧着自己亲手缝制的衣袍穿在他身上的效果,较之与夫君,真真有天壤之别,不禁心下赞叹。
她蹙眉瞟了一眼自己的丈夫之后,又一瞬不瞬地偷偷盯着沈凌霄,心下叹息:“唉!此生若能嫁得如此郎君,就是立时死了,却也甘心!呜呜,我朱玫真是命苦呀!……唉,当初真不该听从爹爹的安排,错嫁这无情无义,满脑子只有钱财的丑八怪的……”
其实,自旁观者的角度凭心而论,徐良善倒也并非真配不上她朱大小姐。他虽体型胖了一点,眼睛小了一点,可五官倒也端正,与姿色平庸,稍显体丰的朱大小姐,倒也正堪匹配。
实际上,朱东范亦是挺有眼光的。因他自打将这儿的生意交给这位爱婿之后,人家也没辜负他的厚爱,生意做得是风生水起。
“上茶!”徐良善的语声打断了朱大小姐的遐思。
“真是完美啊!不仅俊秀,而且温文!儒雅!……呀,就连喝茶都是那么地帅气!”朱大小姐看得双眼发直,心下艳羡不已。
其实,早已饥渴难耐的沈凌霄乃是“咕嘟嘟”一口气将那碗茶水喝得精光的,哪有什么温文儒雅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