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夏朝时期的制度和氏族
一. 夏朝的制度:
夏朝(约公元前21世纪—约前17世纪)是我国第一个世袭王朝,也是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在夏朝初建时,最高统治者称“后”,以后称“王”。“后”字的本意是生育,也含有祖先的意思,说明夏朝刚刚从原始社会氏族组织中脱胎出来,最高统治者是以祖宗的身份行使权力。“王”字的本意,据汉朝董仲舒分析,三横代表天、地、人,一竖是贯通三者之间的人,也就是王。《说文解字》也说:“王,天下之所归也。”意思是说,天下归心于王,王是人间最高权力的代表。夏朝从禹到桀,共有17个王。
中央官制
在中国古代,中央官员一般有:相、卿士、卜、祝、史、师等;夏朝时期,王下面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正”是官吏的通称。
车正(相当于刑部司寇、兵部司马)
《左传·定公元年》:“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 ,居薛,以为夏车正。’”车正负责训练和执行法律。
备注:王室中还有另外一个车正,负责掌管车服,与此车正有区别。
牧正(相当于户部司徒、工部司空)
《左传·哀公元年》:“后緍方娠,姚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
牧正负责组织集体劳动。
备注:王室中还有掌管畜牧的官员,为王室服务,与此牧正有区别。
庖正(相当于吏部冢宰、礼部宗伯)
《尚书立政》宅乃事(庖正)
庖正负责立事、任人。
备注:王室中掌管膳食的官员,为王室服务,与此庖正有区别。
《尚书立政》宅乃事(庖正),宅乃牧(牧正),宅乃准(车正)。。。立政:任人(庖正)、准夫(车正)、牧作(牧正)三事。。。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庖正)、准人(车正)、牧夫(牧正)。。。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庖正)、牧夫(牧正)、准人(车正)。
除了三正,还有“六事”或者“六卿”也是重要官职。
《史记·夏本纪》:“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天子有六军,六军的首领称卿。战国时期晋国“六卿”与此不同,晋国六卿中的正卿是首席执政大臣,既官军务,也管政务。
此外,夏朝比较重要的官还有遒〔qiu囚〕人(传递行政命令的人)、啬夫(负责征收农作物)、大理(负责司法,掌管刑狱,调解诉讼)、太史(史官,掌管记事和册籍等)、羲和(掌管历法)、瞽〔gu古〕(乐官,掌管祭祀等音乐)、官师(掌管教育)等。;
《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了夏代发生日食的时候,出现“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的情形。
地方官制:
夏朝已开始按地域划分政区,中央派往各地方政府收税赋的官员称为“牧”,而地方诸侯或者方国的首领一般称伯,也有称“某某氏”的,如《国语·鲁语下》记载,大禹开会,“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
伯是一方之长,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要受夏王的制约。如《竹书纪年》记载:夏王芒的时候,“命九夷,狩大海,获大鱼”,反映了各部与夏王朝的隶属关系。
二.夏朝的氏族:
夏朝时期,除了王族夏后氏,还有八大氏族,对夏朝的影响较大。他们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