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拜年
书名:小智,你真的累死我啦 作者:托马斯周 本章字数:2393字 发布时间:2024-08-04

“三打一”这种类似斗地主的打法,是最近一段时间,刚刚在钱塘流行起来的玩法。


在莲城还没有人这么玩的。


但是扑克牌的打法其实只要懂得基本打法的,稍微说一下,基本上也就学会了。


小舅在我说了一遍之后,就明白了:


“这不就是把争上游合作的两个人其中之一分到另一组里面,合起来打那个所谓的地主,只不过地主可以多拿八张牌”。


我朝小舅竖起大拇指:


“看来小舅你平时没少打牌?”


“哼!”


边上的小舅妈鼻孔里出气:


“他呀,整天说自己打牌怎么怎么厉害,天天出去当孔夫子?”


我老妈奇怪了:


“当孔夫子是什么意思?”


大舅舅憋着笑给她解释:


“这是说小弟孔夫子搬家,净是输啊!”


老妈一拍大腿:


“他原来上学的时候,好像比啥也都是输!”


小舅见到自己都快被全家声讨了,赶紧催促我:


“快快,别理他们,我们玩我们的。”


打“三打一”,用的是两副牌,会有很多的“炸弹”。


其实这种玩法,就看“地主”多出来的八张牌,能够帮自己凑成多少幅“炸弹”。


一旦“地主”这家牌顺而且“炸弹”多,其他三家即使联手,也是很难赢的。


但是,毕竟不是每一把牌,这多出来的八张牌,都是有用的牌,运气不好的时候,不仅凑不成“炸弹”,还会多出几张废牌来。


所以,打“三打一”,当“地主”是风险很高的。


很多人玩这种牌,一般不会轻易去当“地主”,而是配合其他两家“斗地主”,用钱塘话来说,这叫“吃露水”。


但是今晚,我本来就是想给大家发压岁钱的,所以每次我都抢着当“地主”,然后出牌也尽量打的“迟钝”一些。


基本上控制着赢一把输两三把的节奏。


到了春晚进行到一多半,我就输了两千多出去。


把两个舅舅给高兴的什么似的。


只有表哥已经看出我其实在故意送钱,就等我再一次没能打出后,借口要看春晚的节目,提议结束今晚的牌局。


姨妈这时候过来问了下战果,忍不住骂了一声,说你们合起来欺负康康,一点大人的样子都没有。


我却颇为开心回答她:


“姨娘,过年嘛,大家开心最重要。钱呢,是赚不完的。舅舅他们多点压岁钱,也能给孩子多买点好吃的东西,好看的衣服。


你们辛辛苦苦把我培养成为大学生,我能赚到钱了,多给家人一些,本就是应该的么!”


姨妈瞪我一眼:


“家里人玩玩就算了。你在外面可不要跟别人乱打牌,再多的钱,也禁不起糟蹋的…”


我随口答应着,心里却想,真要有人想和我玩大的,那不就是给我送钱吗?


你当小智是摆设啊?


大家一起又看了会春晚,舅舅他们就告辞回家了。


这个时候的传统,12点之前,一定要放鞭炮的,所以他们得赶回去放鞭炮。


我和老爸老妈却没有马上回家,等到姨娘做了汤圆做夜宵吃完了,这才回家休息。


其实也就是没办法马上就去睡。


从十一点半开始,整个莲城就被鞭炮声笼罩。


窗户都没办法打开,否则一阵阵的硝烟味就进来了。


时不时的,还会响起消防车的声音。


这个时候,过年放鞭炮,大家都是无所顾忌的。


但是很多木结构的房子,那是很容易着火的。


果然,第二天自己起床后,就听出去了一趟的老妈在那里说小道消息:


“据说昨晚大水门那边着火了,烧死了两个人。”


老爸在旁边忧国忧民:


“这么乱放鞭炮真不行,浪费钱不说,问太不安全。应该禁止乱放鞭炮!”


我不禁苦笑:


等以后真的禁了,大家又该觉得,过年没有年味了啊!


年初一,拜年的日子!


我没参加家里的统一行动,因为我得抓紧时间,把自己要去拜访的家庭走一遍。


谁知道年后到底哪天又有事情了,还是把该走的地方,先去了再说。


首先是简冬的家里。


他是独子,而且他父亲是中年得子的。


我爸虽然也属于晚婚晚育了,但是他父母年纪要也比我爸妈大了不少了。


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拿过去,除了一点营养品,另外就带了两瓶茅台镇!


不是街上随便买的那种,从徐清老爸那里顺来的。


有点年头的那种!


这时候大家肯定不知道这种茅台镇以后能到让人咋舌的价格。


所以到了简冬家,把礼物送给他父母后,自己郑重告诉他们:


“叔叔,这酒是一个将军珍藏多年的好酒,除非有必要,最好先放着,以后会越来越珍贵的!”


“哎哟,这真的是,太贵重了!”


“贵重倒是说不上,其实就是很难得,市面上不多就是了。”


简冬见自己老爸还想感谢一下,就把东西接过来往桌上一放:


“爸,对他不用这么客气!他现在是超级大户,属于打土豪的对象!”


他爸狠狠瞪他一眼:


“有你这么说同学的吗?要不是小周,你英语成绩能考那么好?”


我赶紧谦虚一下:


“叔叔,我和简冬是同桌,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他帮我的更多!”


到了简冬房间,稍微聊了聊他回家后,和中学同学见面的一些事情。


他比我早了四天回来已经参加过一次同学聚会。


据他说,所有班里同学,都很想再搞一次同学会,主要就是想和我见一见,聊一聊。


还说有的同学说起来,说什么中学时,就知道我以后肯定有出息,却不知道,这么快就全国闻名了。


我只好让他告诉其他同学,自己不一定有时间参加。


事实上,原主在中学班里同学那里,属于非常特别的一个人。


他是团支书,在学校搞各种活动很积极。


但是课外时间,却很少参加班里同学的小聚会。


基本上,原主的中学生活就是两点一线:家里-学校-家里!


用后世的话说起来,原主就是一个标准的宅男!


所以,原主在班里,严格说起来,只有简冬这么一个好朋友。


其他的同学,真就是字面意思的同学而已。


而我穿越而来,跟这些同学那就更没有什么交情了。


参不参加同学聚会,也就更加无所谓。


简冬是知道我这个性情的,也就没再说什么。


婉拒了简冬妈妈留我吃饭,我确实下午还得去另一家拜访。


就是原主初中时候的英语老师,是原主的本家,也姓周。


这是自己从原主记忆中收到的信息里,原主最尊敬最喜欢的一个老师。


因为,初中三年,就是这个周老师,让原主当了英语课代表,也让原主喜欢上了外语。


见到自己,周老师那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那种就像见到自己亲人一样的笑容,是骗不了人的。


自己也很享受这种师徒情深的感觉,就陪着对方聊了很多自己这几年带团的经历。


最后周老师深深感叹:


初中的时候,你是不大爱说话的。


没成想,过了这么些年,你不仅可以口若悬河,用外语给老外讲解。


还成了知名歌手和演员,还是一个大老板了!


老师真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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