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到了三楼戏剧科门口,麦陇青放下衬衫袖子遮住手臂上猩红的抓痕,扭好纽扣,走出电梯。他来找游本适吃午饭,顺便聊聊关于总经理这个职位的事。
盘近川出事之后,他也下定决心脱离Future事务,专心搞好电视城发展。如果换做二十年前的他一定会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但年纪毕竟大了,现在他只想过安稳日子,等安排好了总经理一职,他就可以彻底退居幕后,享受余生。
大办公室里空空荡荡,只有一名年轻男子坐在叶蔷薇的座位上,正纠结地啃咬右手大拇指的指甲。麦陇青不认识这个年轻人,但他脖子上确实挂着TVN的职员证,于是没有上前询问,径直走向游本适办公室。
他不认识康如初,康如初可认识他,抬头见到麦陇青走过来,他便站起身,顺手用裤子擦干手指上的口水,向麦陇青点头致意:“麦先生。”
麦陇青回以微笑,推开了游本适房间的门。空无一人。
“游监制今天没来上班。”
经过康如初的提醒,麦陇青这才想起来游本适之前就提过要去湖朔巴岛,应该就在今天出发。他应了一声,背着手转身离开:看来我还得兼一阵子总经理了。
“麦先生!”康如初在后面叫住了他,“Rosa姐出事了,小春他们整组人今天都请假。”
麦陇青脚步一顿,转回身来,“你说蔷薇?她怎么了?”
“Rosa姐她……”康如初微微低下头,哀伤吐息:“她去世了。”
“什么时候的事?”
“就在今天早上。”
康如初偷偷抬起眉眼观察麦陇青的脸色,只见他如遭雷击,双眉紧锁。
“通知游监制没有?”
康如初摇摇头。他不知道游本适已经登上离开明州城的航班,他只是想:既然小春他们都知道了这件事,那游本适肯定也知道,用不着联系。
麦陇青见康如初摇头,心想也对:叶蔷薇喜欢游本适,这是整个TVN都知道的秘密;游本适喜欢叶蔷薇,这是除了叶蔷薇本人之外整个TVN都知道的秘密。现在游本适好不容易有追寻梦想的机会,尽量不要让别的事影响到他,叶蔷薇之死木已成舟,即便通知游本适也无济于事,反而会乱他心智,因此他眼下也不打算通知游本适。
“好我知道了,小春那边我会联系,你把该做的都做好,别打扰游监制。”麦陇青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打电话,风风火火地走了。
康如初看着麦陇青离开大办公室。通过刚才麦陇青身上流露出的真情实感可以看出,他的确很紧张手下的员工,这一切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个不折不扣的好人。
康如初突然觉得,如果麦陇青私底下是个卑鄙小人,那么就很像脚下这个虚伪的明州城,看似繁荣昌盛,实则藏污纳垢,表面流光溢彩,内里不知暗藏多少肮脏勾当。但又或者,麦陇青这一辈子的的确确行得端做得正,身与名无可指摘,举止安分守己,言谈循规蹈矩?
“没关系,就算他当真百邪不侵,我也会找到办法令他威信扫地,完美形象崩于人前。”
“真有‘农夫与蛇’的话,你一定会是那条蛇。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私欲究竟能做得多绝,相信很快就能在你身上看到答案。”两个月前,雷这样评价康如初。
……
“共和国标准时间5月17日晨10点30分,明州公安就最近的一起强 奸谋杀案做了详细的公开报告,报告中明确指出该起案件的起因之一在于警方对定雨江周边道路的监控疏忽,并在相关平台公布了将在一个月内于定雨江周边增设的378套监控设备的具体坐标,同时呼吁广大明州城市民继续监督警方工作,推进警民合作共赢——”
郎如初伸手关掉了新闻播放器。这是他今天第五次听这段新闻,也是今天第五次靠到椅背上仰望天花板。天花板上了白色的漆,像他过去的记忆一样干干净净,也像他此刻的内心一样空空荡荡。
叶蔷薇的尸体被发现后九小时,也就是当天下午五点,明州公安就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但郎如初一点也不觉得开心。这十年来,叶蔷薇无微不至的关怀仿佛一张柔软的绒毯包裹着他,即使他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在孤独的深夜也并不觉得寒冷,他早已将叶蔷薇当作精神寄托,现在精神寄托没了,天就塌了。没有了绒毯的温暖保护,再小的事也能拥有比狂风 暴雨更大的力量将他摧毁。
他不想接受这个现实。
撰稿室的门被人打开。听见响动,郎如初头也不回,张口便骂:“买杯咖啡而已,要不要飞去北极那么远啊?”
“咚。”
康如初将一个长圆瓶噔在郎如初桌面上。
郎如初随手抓起这个淡黄色圆柱体。是一瓶国产的干白葡萄酒。年数不长。价格不贵。瓶口刚刚开封,棕色的软木塞插入紧实。
“我叫你买咖啡,你买酒干什么?”
康如初用嘴拔出酒塞,随口吐掉,醒也不醒,应也不应,自己先仰头灌了一大口。打过满足的小嗝之后,他才举起酒瓶遥敬郎如初:“是清醒和痛苦,还是酩酊和麻木,你知道怎么选。”
今天是叶蔷薇的头七。过去了那么久,郎如初仍旧意志消沉。虽然他极力克制,不在人前表露出来,但又怎么逃得过康如初的双眼?两人朝夕相处,这么多天来他的一举一动康如初全都看在眼里。康如初也看明白了,在这一段记忆周期里,郎如初又一次喜欢上了叶蔷薇,而这一次的感觉一定比之前更加强烈。时间是杀手,是小偷,也是回春圣手,如果他能像之前的无数次一样彻底忘记所有人也好,不幸的是,他偏偏还没到失忆的节点。但比别人幸运的是,他不会悲伤太久,几个月之后——或许明天——他就会忘记一切,之后,只要大家像他从未告诉过所有人他对叶蔷薇有好感一样不告诉他他曾经对叶蔷薇有过好感,就能当粉笔字擦掉,一切往事如尘像风。
郎如初盯着酒瓶或瓶身上的标签或标签后的黄水半晌,康如初看不出他是在沉思还是在犹豫还是在发呆,但他看到了他接下来的动作:拔塞、举瓶、豪饮,一气呵成。
这款葡萄酒含有特殊的辛辣味,但郎如初的喉结没有因此停歇,直到瓶里少了一半液体他才将酒瓶重重顿在桌面上,抽着鼻子,用手心抹干嘴角。
出了一个长长的酒嗝。
康如初欣慰地笑了。
“你知道我的病了吧?”
郎如初问这句话的时候看着酒瓶上的标签。他没在看内容,他在看字。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由宋体印刷成。他不喜欢宋体,他喜欢正楷,但此刻竟也觉得这些小字可可爱爱。小字像在跳舞。不是踢踏舞,不是芭蕾舞,也不是拉丁舞,不是任何一种他熟悉或听过、见过的舞蹈。他感到自己的屁股正随着这些小字的跃动而轻轻扭翘。手指也不安分,扮成小人要为小字伴舞。那些小字变得跟手指一样大了。变得跟手指一样大的小字也还是小字。一道诱人的旋律从瓶子里悠扬飘出,钻进他的鼻腔,兵分两路,一路钻进他的肺化为酒香,一路钻进他的脑海化为曲高和寡的音乐。在这孤雅的音乐声中,他听到康如初的道歉。
他仰头,闷了一口辛香,对着天花板吐出一道悦耳的音符。那些小字也跑到天花板上了,现在郎如初可以从它们中间看到自己认识的所有字,但它们还是宋体。丑陋的、瘦削的宋体。能不能变成楷体呢?他想。根本没有用。那些小字像调皮的妖精,随意变换形态,但依然是他讨厌的宋体。
他不想再面对这些他讨厌的字体了,那让他想吐,于是他对着天花板挥手。黑色的小字像沉入池子的墨水般荡漾着散去。
与此同时,康如初在他侧后方吐出一串字符,字符穿进他的左耳,撞到耳膜上,发出“啵棱棱”的轻响。那串字符的大概意思是:你进来TVN也有十年了吧?
“差不多,下半年就满十年了。”郎如初习惯性地往酒瓶里插环保吸管试图解放双手,但插到一半才发现吸管太短,即使把吸管拉到最长也不够,只好将吸管继续折叠起来,放回原处。
吸管脱手,跌落在地。郎如初酒量不高,半瓶干白下肚就醉了,连小小的吸管都握不住。他苦笑:“我还有什么用?”
康如初知道他不喜欢被直言安慰,于是他一屁股坐到郎如初旁边的地毯上,替他捡起吸管,随后伸直腰用手里的酒瓶碰了碰他放在桌子上的酒瓶的瓶颈,无言对饮。
正所谓“药能医假病,酒不解真愁”,闷酒最易上头,更何况是每人一瓶750ml的干白,对于这两个酒量几乎为零的家伙来说,足以让他们醉得东倒西歪,分不清天南地北。
康如初喝得面色潮红。他随手扔掉空酒瓶,后背坠地,摊开四肢,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毯上,拉了拉郎如初的衣摆,醉醺醺地说:“来呀来呀,别坐着了,一起躺会。”
郎如初本来喝醉后两手一叠趴在桌上了,被康如初这样一拉,顺势就摔到地上。地毯干不干净另说,但厚实松软,躺得舒服,郎如初干脆也不起来了,一脚踹开占地方的滚轮椅,嘟哝着嘴翻了个身。
两人就这样同时仰面朝天,四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天花板被四周环绕的日光灯照得像无瑕白玉。
在昏昏欲睡之际,康如初开口:“你看这天花板雪白雪白的,像不像我们写稿前的空纸?”
“不像。我写电子稿用护眼模式,背景是绿色的。至于纸稿……TVN一直以来都在大力推行无纸化,我那一叠是为数不多的存货了,而且都是原木色的。白纸?我看你挺像白纸。”
康如初自动屏蔽了他最后一句话,说道:“我也很久没有用笔写字了。以前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经常用铅笔写,因为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重新来过……你说,人生要是能用铅笔和橡皮随意改写,还会有那么多遗憾吗?”
郎如初没有回答。
睡着了?
康如初扭头看他,发现他只是盯着天花板。于是他吐出一口刺鼻的酒气,继续说道:“十年啊……我真的很难想象你能在TVN每天这样打卡上下班整整十年,风雨不改……换做是我,一定会枯燥到疯掉。”
“你试试每隔几个月就失忆。新鲜感不会积累。每次失忆后就像来到一个新地方,绝对不会枯燥。”
“但还是有可能疯掉。”
二人相视而笑。
“十年,十年……”康如初反复念叨着,仿佛这两个字蕴含什么特殊的意义。事实上,他是因为醉意朦胧导致脑子里糨糊一片,找不到接下去可以聊的话题了。
而对于郎如初来说,康如初的念叨声更像是一句魔咒,他每念一声“十年”,脑海中关于过去十年的印象就加深一分,他毫不怀疑康如初再念下去就能治好自己的失忆症。当然他明白这只是酒精作祟,哪有那么好的事,共和国神医都治不好的病被一个普通男人随便念两句就治好了?
郎如初的眼皮越来越沉。
康如初停止了无休止的念叨。他终于找到新话题了。这不只是一个两人之间新鲜的话题,更是一个大胆且认真的想法。通常来说,他不会轻易对一个仅仅在工作上接触过的普通同事说这些,但他就是说了。他甚至觉得这些话说得太晚了,应该在叶蔷薇入殓之前就说。
“我以前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一段台词我很喜欢。”康如初顿了顿,学着剧中人的样子,握紧拳头,举起两臂,豪情壮志地高喊:“十年啊!人生有多少个十年?最要紧——”
“最要紧活得痛快!”郎如初接下了康如初的话茬,他也高举着双臂。如果不看他们两个的脸,谁都会觉得他们是在照镜子。“这部剧我也看过,这段台词我也很喜欢。”
“你安安稳稳、按部就班、日复一日过了十年如水般平静的生活,就没想过疯狂一次吗?”
“你知道我的终极目的。我没有资格任性。”
“如果能为Rosa姐报仇呢?”
“罪犯已经落网,法律会惩治他。”
“我是说:回到过去,亲手保护Rosa姐免受伤害。”
“是你喝醉了还是我喝醉了?”
“我没有喝醉,你也没有喝醉,我们都醒着,思 潮像正午的太阳的灵魂,清晰而热烈。现在,改写人生的橡皮就在我手里,而笔……在你手里,由你决定怎么写。”
郎如初扭过头来直视康如初的双眼,这是他第一次用心中的眼去观察康如初。康如初眼神不躲不避,眉毛稍稍抬起,眼窝周边漾起一圈肉眼可见的皱纹,时间曾像漩涡一样吞噬着他的年轻,他拥有远超于这个年龄的苍老肌肤,但他的双眼清澄明亮。他没说大话。
“如果你真能做到……疯狂一次又何妨?”酒劲上脑,豪情激荡,郎如初倏地坐起来,“是啊,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最要紧活得痛快!”康如初也举着双手坐了起来。
“哈哈哈……”
……
时间:2027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10.13 p.m.
地点:明州城定雨江游步道观景台(7)
……
郎如初还未从穿越时空隧道的黑白变换中脱离震撼,康如初已经往他手里塞了一把开锋的匕首。
“给我刀干什么?”
康如初向他抛来暧昧的眼神:“以备不时之需。”
郎如初打了个冷颤。他没想到今夜会如此冰冷彻骨,明明已经过了阳春三月,全国各处春暖花开,冷空气却突然杀了个回马枪,气温一度低至零度以下。他明白,季节的反常与人类不遗余力地破坏地球环境脱不开干系,但这不是他该考虑的事情。他该考虑的,永远只是他自己。再说了,人类适应力这么强,早晚会习惯。就像四年前日本大肆排放核污水,大家都说海鲜不能吃了,现在不照样吃得津津有味?还有人专门飞去日本吃地道鱼生呢。
“别发呆了,走吧。”康如初拉了拉郎如初的袖子,弓着腰躲到游步道边的灌木丛后,伸长脖子探看观景台,“你看那是不是游监制?”
“是他。原来神哥在去湖朔巴岛前见过Rosa,可是他为什么不保护她?”郎如初不自觉攥紧了拳头。
叶蔷薇去世后小春曾经联系过游本适,但始终没有联系上,一问麦陇青才知道原来他离开明州城去了湖朔巴岛。小春给他留了言,希望他在回国之后能立刻知道这个消息。
“不急不急别着急,让我们先看清楚情况。”康如初按住了郎如初的肩头。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另一只手也捏起了拳头。
下一秒,高跟鞋的声音传来,两人循声看去。
叶蔷薇依旧长发披肩,化着素雅的妆容,白净的皮肤吹弹可破。因为今天气温低下,她穿了一件半高领黑色羊绒衫外搭酒红色的及膝大衣,纤细的腰部以下是毛绒短裙内衬黑色保暖连裤袜,她特地选了180D的厚裤袜出门才没那么冷。本来她想穿长靴的,但家里几双长靴都送去干洗了明天才能拿,所以只好挑了一双两寸高的红底黑面高跟鞋搭配这身装扮。
这是她最平常不过的打扮,自己一点都不觉得性感或者低俗,但男人们显然有截然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康如初,他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叶蔷薇衣摆之下交替出现的浑圆紧致的裤袜腿,几乎要被吸进去。他明白,就算是没喝酒,世界上绝大多数正常男人也会被她这身打扮迷得神魂颠倒。
“游本适你混蛋!”叶蔷薇将西装甩回游本适脸上,游本适冷着脸转身离开。
叶蔷薇不顾寒冷,两手抓住钢铁栏杆,大放悲声。夤夜深深,没有月光,没有星光,她的泪光独独引灯光照耀,晶莹透亮,天见犹怜。
躲在灌木丛后的两人看完全程,都为叶蔷薇叹息,因此他们没有注意到观景台上已经出现了另外一个男人。男人从背后抱住叶蔷薇,不由分说强吻她的头发,将鼻头埋进她发隙当中,下身不老实地向前拱动。
叶蔷薇惊惶万分,剧烈挣扎,奈何男人孔武有力,摆脱不得。
叶蔷薇尖厉的嘶叫唤醒了灌木丛后的两个如初。郎如初率先冲上观景台,拉住男人的胳膊,但一人之力有限,又怕误伤叶蔷薇,所以拉扯不开。
康如初原本想往另一个方向包抄,以免男人逃脱,没料到郎如初如此不济,只好上观景台帮忙。原来男人力大如牛,两人合力才勉强控制住。
叶蔷薇终于摆脱猥亵。惊魂未定的她扶住栏杆,退离几米之外。她看到,刚才力气还很大的男人背对着她,在哀鸣声中筋虚骨软,身子缓缓躺倒了两个如初的怀里。
两个如初扶着男人蹲到地上。他们故意挡住叶蔷薇的视线,因为眼下正在发生的事,绝不能让她看见。
现在,男人握着匕首,郎如初握着男人的手,康如初捂着男人的嘴。刚才男人见郎如初手持匕首,便想抢夺,在争夺的过程中匕首错位,男人自己握着匕首插进了自己的胸膛,康如初眼疾手快捂住男人的嘴才没有叫叶蔷薇发现异样。
得尽快解决这个麻烦才行。康如初向郎如初使了个眼色,悄声说:“你先送Rosa姐回家,别让她看到这一幕了。”
郎如初这才从震惊中反应过来。他自记事以来从未亲历过人死,此刻六神无主,无论谁叫他做什么他都会照做。
“等等,”他刚想起身,康如初又叫住他,“把血擦干净再过去啊。”
“哦哦。”
郎如初用男人的衣服擦干净手上被溅到的血迹,这才来到叶蔷薇身边。
“Rosa,你还好吧?”郎如初伸手去扶叶蔷薇。
叶蔷薇退缩。她仍旧惧怕男人的触碰。
“我想我没事。”她喘着气,站直身体,视角越过郎如初的肩膀,“他……”
“他——”郎如初挡住叶蔷薇的视线,“小康刚才把他打晕了。放心,他没事,我们已经报过警,救护车很快就来。”
郎如初将外套脱下来给叶蔷薇披上,“外面冷,我先送你回家。”
叶蔷薇叹了口气,“好吧。”
看见郎如初带叶蔷薇从另一个方向离开,康如初心头大石落地。他集中注意力回到怀里的男人身上。
男人胸口中刀,血像红线连到柏油路上,在蓝绿相间的游步道上绣成一幅魔幻的乱图。红线图的面积在不断扩大,康如初即使再不懂医学,也明白男人不久之后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
警方报告中提到:男人已婚,他的妻子是一名同性恋,多年来一直对他隐瞒,并且有个相恋多年的情人,直到被他捉奸在床才真相大白。他的内心在一夜之间变得阴暗癫狂。据男人自己交代,从那以后他一直活在痛苦之中,脑海中不断有声音告诉他必须要报复自己的妻子。当晚他喝了不少酒解郁,走到七号观景台时,误以为叶蔷薇是他那名出 轨多年的同性恋妻子,于是歹念陡生,对其实施魔鬼行径,犯下不可饶恕之罪。
听起来,他其实是个可怜人。
但是可怜,并不能作为坏人的护身符。从他决定放纵自己内心的欲望开始,他已经不值得被可怜。
“善恶由人,报应天定。因果循环不计善恶,只计一报还一报?”康如初终于有些理解云若彩口中的“一报还一报”理论了。
我该叫救护车吗?这毕竟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康如初呆呆地望着插在男人胸口的漆黑匕首,神情恍惚。
直到听见有人叫他的名字。
郎如初回来了。他的脸色看起来很平静,甚至蹲下来摸了摸男人的脉搏确认他生死。男人正处于休克中,气息微弱。
“没想到你运气不错,这么久都没人路过。”郎如初坐到地上说,他的脸上竟然浮现出笑容,是对现在的情况感到新奇的笑容。
“只是因为今晚大半个明州城的人都去新奥体中心看歌神奕迅演唱会了,”康如初指了指男人的金色腕表,“再加上现在已经晚上十点多,没人不稀奇。”
“你说,会不会有时空警察?”
“至少我是没见过。”
“那我们在过去杀人应该不算犯法吧?毕竟只是过过瘾,又没办法真的改变过去。”
对啊,这里只是过去,就算男人死了也不代表他真的死了,说不定他属于时间死结的一部分,非我之力能改变,我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反而有一个问题值得重视:为什么我总是会忘记自己在过去或者我有穿越时空的能力?这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之前那么多事件,除了主动使用心魔石之外,所有突发事件中需要穿越时空时我都记不起来我有心魔石,就像有人在我脑海中设下一道屏障,故意不让我想起我是一名逆光者,一名可以随意到达宇宙中任何一段过去的时空穿梭者。
以前遇到类似的问题,康如初总是会问问那个人,那个用行动改变了他一生的人,那个让他初尝爱情滋味的人,那个让他无数次心动又最终倍感心痛的人,那个现在远在天边遥不可及的人。他叹息,为逝去的情谊,也为过去的自己。究竟他与林小蝶之间的经历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还是确有其事真正发生过,他已经不想再去深究了,没有意义。
“让我们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
可是为什么,林小蝶明明不在这里,我却能听到她的声音?
“让我们去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吧!”声音变得高昂。
不对,这不是林小蝶的声音。
康如初从思想中清醒过来,郎如初正用兴致盎然的眼神望着他。他看起来像个初生的孩子,对眼下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谁来到过去都会异常兴奋吧。康如初在他身上看到了第一次穿越时空的自己。那是一道小心翼翼又澎湃壮阔的灵魂,藏着迷人的笨拙和肆意。
“好。”
两个如初丢下休克中的男人。他们没有亲手杀死男人的勇气,但他们愿意留下男子任其自生自灭。将男人的命运抛向未知,是复仇计划的一部分,不论男子最后被人救下或真正死亡,又或者回到未来之后一切又都恢复原状,两个如初都已经在心中为叶蔷薇复了仇。复仇不会令人死而复生,但可以令生者心头大快,这是复仇的核心魅力。
“明知这里是过去,不论我们做再多的有意义的事都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你会不会觉得空虚?”路上,康如初这样问。
“就算会,也并不代表我不能享受当下。我跟你们正常人不一样。你们会在意将来的事,你们从出生到结束可能心里都拥有同一个‘自我’,但我不同。我没有过去,对将来的我来说,现在的我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他可能羡慕我,也可能痛恨我、同情我,不论怎样,我们之间的联系不像你们与自己那么深,我现在做的事可能与将来的我毫不相干,既然如此,将来的我又怎么会为现在的我所经历的事情而感到空虚呢?”
酒精是郎如初话匣子的钥匙,令他说话不似平常那样简洁,但条理依旧清晰。
“其实我很羡慕你这一点。”康如初说到一半停了下来。他觉得鼻子有点痒,抬手摩挲,手指在干燥的鼻子上发出沙沙声响。鼻翼脱皮了。至少在去年他的皮肤还没有这么差,或许是年纪真的大了,又或许这是时空法则对穿越者的惩罚,他懒得去在意这些小事,继续说道:“我多希望像你一样,可以把所有不开心的人和事忘得一干二净,不用记起一些不愿意记起的人,也不用承受锥心刺骨的感觉。”
“可是那样的话,你会把开心的事也给忘记,你会把深爱的人也给忘记,到最后,你会忘了自己。保持记忆没什么不好,人始终要靠记忆过活。”
“人靠钱过活。”
“你真扫兴。”
“哈哈哈!”康如初捧腹仰笑。他的酒量一般,喝醉之后总是无法控制情绪,动作大多变得浮夸。他用手背掸了掸郎如初的手臂,“身上有纸钱吗?”
“纸钱?”
“就是……那个……呃……纸头做的钱,一张一张的,上面印着人头,是给活人用的那种。”康如初努力比划着。他醉得不轻。
郎如初摸了摸口袋,钱包里有钱:
“你要现金干什么?”
“不管我们去哪,总是打的好一些吧,两个醉鬼大半夜走在路上肯定要被警察叔叔查身份证。我没有带现金穿越的习惯,所以问问你喽。”
“你的意思是,我们在过去用不了电子货币?”
“我试过,没成功过,”康如初耸肩,打了个酒嗝,“就像我的人生,失败居多。”
“不要说这些丧气话,大家都是男人,都经历过失败。失败不可怕,害怕失败才可怕。”
“Blah blah blah……别跟我说什么人生哲理了,既不好哭,也不好笑。”康如初轻轻拍打胸脯,那款干白比假酒还要劲大,此刻冷风一吹直让他想吐,“你说要去做点有意义的事,到底是什么?”
郎如初的眼神陷入迷惘,“我……以前我人生中唯一有意义的事就是为了治好我的病而去赚钱,现在在这个虚无的世界里,我不知道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事。可能,我只是习惯了永远不停止思考的生活,不想虚度任何一秒钟吧。”
“嗯,如果你没想法的话,我倒有个大胆的计划。”
“你也会有计划?”
康如初闻言轻笑。他随便找了一棵树,右肩悠闲地靠到树干上,双手抱胸,努力压制呕吐的欲望,说道:“硬币都有两面,人也不例外。你有没有想过你尊敬的领导表面上随和正经,其实背地里完全不同?”
“你说游监制?你是他介绍进来的,怎么对他有意见?”
康如初摇摇头,伸出食指向树顶指了指。
“麦先生?”
“麦先生。”
“你看起来不像是个八卦的人。”
“我的确不是。”
“那你的这个——就姑且称之为‘计划’吧——根本不是大胆,而是荒谬荒唐荒诞无稽之谈。”
“I’m listening.”
“TVN在麦先生的领导下蒸蒸日上,且不说他不一定是坏人,就算他真是,把他扳倒了我们又有什么好处?你能保证下一个老板不是坏人吗?你能保证他不会搞垮TVN吗?更何况,你都没有切实的证据。”
康如初耸肩:“证据可以捏造。只要他真的其身不正。”
郎如初对他的话大感震惊。
康如初摊开双手:“I mean,come on,这是个虚无的世界,放纵比克制更符合常理。在虚无的世界里寻找真相,还有比这更充满意义的事吗?”
郎如初的大脑被酒精麻痹得晕乎了,鬼使神差间,他点了头。
……
麦陇青的别墅位于凤鸣街13号,就离大同家的别墅不远,所以康如初听郎如初一说就知道在哪里了。
两个如初坐进了出租车,出租车里还有另外三名乘客,其中两名坐在后排,两个如初一坐进去立马变得拥挤不堪。但这是两个如初在寒风中等了半个钟头才等到的唯一一辆出租车了,不想再忍受刺骨寒风就得忍受拥挤,有舍才有得。
康如初努力让自己的右肩靠到后排座椅靠背上,这样能让他在颠簸的路途中尽量舒服些。他透过郎如初发丝间的缝隙见到车窗外明州城的繁荣。漆黑的夜空没有遮盖城市的亮堂,高楼的灯光成了另一个太阳。
繁华的都市,拥挤的出租车。
“人生无非两个字:舍得。”康如初由此感慨。
凤鸣街很快到,司机和另外三名乘客在别墅门口抛下两个如初扬长而去。他们之间没有额外的交流,司机只是司机,乘客只是乘客,对这样的路途康如初乐在其中。
“其实你是怎么知道麦陇青住在这的?你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八卦的人。”康如初终于问出了在心中憋了一路的问题。
“我的确不是。但很多时候你不去打听消息,消息偏偏会钻进你的耳朵里来。我也是在鸳鸯café吃饭的时候无意中听到的。”郎如初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他有些困意。
“打起精神来!醉鬼。”康如初拍了拍郎如初的肩头,抬头望向麦陇青别墅大门外的监控探头。酒壮怂人胆,康如初完全不为别墅内布满的监控系统担忧,他甚至肆无忌惮地朝摄像头眨了一下右眼,随后转回头对郎如初说:“想不想赌一把?”
“赌什么?”
“赌麦陇青今晚不在家,赌他的监控系统不是实时警报,赌他不会从摄像头里发现我们。”
“我们真的要进去?”
“我从拿出心魔石到跳进时空隧道只需要五秒钟,你觉得我们被抓住的概率有多高?”
“50个percent。”
“但麦陇青是坏人的概率有100个percent。”
说服了郎如初,康如初一马当先,率先翻过钢铁闸门。郎如初就没有那么好的身手,在康如初的帮助下费了一些功夫才进入前庭。幸好夜深无人看见。
前庭没有停车,房子里也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两个如初猫着身子快步从前庭跑到后院,贴着别墅墙边从落地玻璃门往里张望。别墅里面没有开灯,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清,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楼没有人。康如初推了一下落地门,门轻声移开。
没锁。
康如初向郎如初使了个眼色,两人一起潜入了一楼客厅。
……
我就是在那样的情况下骗当时的康一上了贼船。那是我第一次跟康一喝酒,也是最后一次。后来,我的确再次见过康一酒醉的样子,但他对我的态度已经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