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知怎么的,雷雷现在的心情似乎格外欢畅,竟然又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起她来。我并排跟她走着,显出努力在听的模样,但事实上,她所讲的话,有很多我都没有听,甚至说,我去听马路上汽车发出的声音,店面上旗子响动的声音,一对拥抱男女亲嘴的声音,还有中年男人对着墙小便的声音,我都没有去听雷雷讲话的内容。
我知道这是对她的不尊重,然而我的确无意去听,并且,我显示出一副努力在听的模样,她没有瞧出我的心思和把戏,仍旧很热烈地讲,我想她倒该感谢我。
一个快乐的人和一个悲伤的人总是很难谈到一起,因为两者的情绪不同,所听到的声响也是不同。快乐的人站在高处,悲伤的人站在低处,快乐的人想把自己站在墙上看到的风景讲给悲伤的人,然而悲伤的人面前有的只是一堵墙而已,他就站在这堵墙面前默默悲伤。
假装在听的状态我持续了有一段时间,这期间,雷雷并未发现我的异常,仍旧是兴致盎然地讲,我却觉得有点儿累。大抵是因为这个原因,又或者别的,总归是让她发现了不对劲儿的地方,瞥了我一眼,终于瞧见了我的心不在焉,问我:
“喂,想什么呢,怎么不听我讲话。”
我说:“在想你刚才说的话。”
“哪里有,”她说,“哪里能瞒得了我。”
“真是这样,”我说,并且跟她复述了她刚才向我讲的内容,这倒让她很惊奇,然后说:
“没料到,一心还能二用嘛。”然后又非得让我讲讲我的看法,出于无奈,我只得胡诌了几句,都是随口一说,至于其中意义,不过是为了敷衍而已。她听了之后,似乎是对我的见地大失所望,因此就丢了继续谈话的兴致,一个人闷闷地走向前去了,高跟鞋踩得地面咯噔咯噔响。我心里也过意不去,觉得对不起她,然而又实在无从开口,想了片刻,又觉得实在应当道歉,否则的话,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因此往前跟上,然后向她道了抱歉。
“我倒是不怎么在意,”她说,“但如果您真不想听得话,那请讲出来,免得我多费口舌。至于你那幼稚的小伎俩,也就能瞒得住刚刚成年的小朋友们,对我用这套,可算是无用。”
我再次向她道歉,并说绝对不会再有下次,她嗯了一声,勉强算是对我保证的回应。事实上,我的保证纯属虚无,因为我都不知道下次能不能遇到她——兴许能够遇见吧,当下次我再去夜店的时候。然而——照她的话说,那时候我们的身份就不同了,我们不再是朋友的身份,而是一种买卖的交易。
由此,因为身份的变更,她大抵不再会向我讲起这么多的话。我再次记忆起我们初见的那个夜里,两个人脱完衣服,向对方和夜晚袒露出自己的身体,一并连隐秘也付诸去了。我们亲吻、抚摸、交欢,最后并排躺在床上,我问了几个无聊的问题,她不痛不痒地回答。可以看出,全是敷衍,全是敷衍,因此兴致什么的,就在她的回答中凋零了。然而这并不怪她,我是她众多客人中最为普通的一位,她没必要向我袒露心扉,事实上,假设她看我不顺眼,甚至都可以拒绝向我袒露她的肉体。——我倒是承认,她的身体相当的美,就好像一束光——但也有可能是我第一次看到异性身体的缘故,因此,她身上的温润和隐秘,就像一道光一样在我心头不断地闪烁着。
这倒又扯远了,总而言之——我是说,之前她把我当作客人,现在我们算是朋友,她向我表露出自己真正的情绪,并将其见闻过的有趣的事情讲给我听,我总该觉得十分可贵,即便不是这样,也总该尊重一下她,但我——抱歉,我实在是头疼的厉害,不知何故,脑袋那处向来不明醒的地方像针扎了般疼痛,我没办法集中心力听她讲述,更不可能随着她哈哈笑。
我敢说,这要是平常的话,我肯定很认真地听她讲,因为我向来珍惜我的朋友,然而现在,我只能是“装作很认真”地听她讲,虽然是装作,但我也尽了很大的力了。
雷雷仍然独自生气,不说话便是明证。
她之前总是说个不停——恕我直言,像个话痨。但那天不是,刚在茶亭的时候,她也不是这番状态,虽说当时的话不少,但总得需要我来应和,倘若我低头不语,她也会败了兴致。但是刚才,就说她没发现我在假装听她讲的刚才,她是那样的健谈,好像我们是十年未见的老友一般,要把所遇见所知道的事儿全都一股脑儿倒给我听,就像竹筒倒豆子,噼里啪啦一阵,随即那些从竹筒里倒出来的豆子就在地上蹦来跳去响个不停。——想想原因,大概是因为她突如其来地快乐吧。至于她为什么这样快乐,大概就归咎于四个字儿:突如其来。就像我这头痛一般,哪有什么理由可寻。
前面不远处,搭眼有家药店。我叫住雷雷,请她等一下,然后独自一人去药店拿药。不消片刻就从店里出来,雷雷从我手中拿过药盒去看,说:
“头痛?”
“痛得厉害。”
“什么原因。”
“哪里知道!”
这么说着,我剋出两颗药片,谨遵医嘱,投进嘴里咽下去了。
雷雷却被我这吃法逗笑了,说:“平生第一次。”
“什么?”
“平生第一次见别人这么吃药嘛。”她说。
“我大概得好久不吃药了,自从十七岁往后——现在我离十七岁快将近十年了吧,我生病难受的时候就不会怎么吃药。那时候我大概还在上高二,家里并不怎么富裕,因此生活费要少,我的生活也因此拮据,而学校医务室的医药费或者什么的又是死贵,倘若在这方面花钱的话实在不怎么划算。因此,每当我生病难受之际,我都只是干挺着,就这样硬挺几天,这病自然也就不治而愈了。”
“这不算是活受罪嘛!”雷雷说,“倘若每次都这样的话,那身体怎么受得了?”
“倒不怎么碍事,当时我想过这问题,也觉得老这样也不是个长久的法子,久而久之,身体要是因此垮掉了,那可真就算是得不偿失了。因此,自高二起,我就开始健身,想要强健体魄,使那些什么病菌呀疾病呀什么的都远离我。这样做倒取得了一个不错的成效,不仅让我自那以后很少生病,也让我的体格更加的健壮。我跟你说,别看现在我戴着眼镜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我在高中的那段时间,可算是一个健身狂人呢!”
“胡说,”雷雷咯咯地笑,“你骗人。”
“何至于因此小事去骗你?”我的脑袋又开始疼,一阵一阵的,我就开始用讲话来转移注意力。“我说‘健身狂人’,绝不为过,虽然说这称号只得持续了较短的时间,但是的确叫响过,我跟你说,我曾一天之内做了一千个俯卧撑呢!”
雷雷不感惊奇,反倒是因为我这样讲而哈哈大笑起来,起先还有所收敛,至于后来,可就全然不顾了。
整个人笑得弯下了腰,后来直接蹲在地上。我的头很痛,那药攥在我的掌心里,刚刚吞下的两颗药片大抵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又或者不够分量,我于是拧开瓶盖又往嘴里倒了两粒,为的只是希望这该死的脑袋不再跟我过意不去。
要是有可能,我真希望自个儿抡起一柄斧头,把我这颗混账脑袋劈成两半,我说,绝非虚言。劈成一半健康的一半不健康的。健康的那个脑袋我继续扛在脖子上,不健康的脑袋就直接把它送到研究室,然后我跟那儿的负责人说:这东西,随你们怎么弄,电击也好用刀切成片也好往里面注水也好,一概都行!这是我免费向你们研究所捐赠的,不过我倒是有个条件,就说你们什么时候把它给治的服服帖帖什么时候告诉我一声,让它尝完了苦头,再给它瞧瞧我这主人的威仪。
随后,它向我道歉认错保证完之后,我再把它从研究所接出来,重新给安放到脖子上,——也不算是脖子,那地儿距离脖子好歹有上个十五公分吧。就在那儿,让它好好为我服务,别再胡思乱想,或者闹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