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迩还在水脏洞陪着混世魔王等孙悟空的到来。完全不知道他走之后方寸山斜月洞里发生的事。根本就想不到这盗版的孙悟空能从祖师手里得到两件法宝,他要是知道,恐怕就不敢把话说得那么满了。
他到现在一件法宝还没有呢,只有混世魔王许下的一件,还得等事情解决了才能到手。
所以说无知者无畏。就因为没想到事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陆迩现在过得很是滋润,不然他可能得考虑要不要先躲上个一段时间了。
孙悟空虽然得了法宝实力大大增加,但这段时间陆迩也不是原地踏步。猴子有猴子的际遇,他也有他的造化。
……
水脏洞前有一片空地。
平日里,这是混世魔王带领众小妖操练的场所。其实混世魔王听起来名头很大,但是手下小妖可可怜怜地才几十个,还都是些狐狸、野鸡、兔子、獐子、野猪之类的成精,一个能拿得出门面的都没有。不过也只有这些弱小才需要混世魔王的庇护。
陆迩一直觉得真是够魔幻的,作为书中的第一个大反派,居然是个妖魔界的慈善家,衬得他陆迩倒像个坏人了!
还好他没有直接把混世魔王打死,不然他的恶名一定会被那些小妖传遍四方的。
虽说这魔王事实上帮助了这些小妖,但他的出发点和做事方式还是有待商榷。陆迩觉得有必要给他树立一个正确的三观,这魔王应该还有救。
于是,陆迩就成了水脏洞的临时老大加总教头。每天上午陆迩带着一群小妖操练武艺,排练队列。之前那些小妖操练的时候那现场叫一个惨不忍睹,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妖怪根本就不知道什么队形。还好陆迩前世也是参加过军训的人,把他们摆出来个样子还是可以的。几个月之后,操练得也有模有样了,嗯,就是样子货,实战能力约等于零。
反正陆迩根本也没抱让他们上阵打仗的希望,训出来主要也是为了他们能有点纪律性,在这个神仙世界打仗全靠最高武力,这些小妖纯粹就是啦啦队,摆出来显威风的,这样已经够用了。
中午和下午天热的时候就躲洞内休息,此时的陆迩就化身为老师,教他们读书识字。想当自己小弟,没点儿文化怎么行?
本以为想让小妖读书认字会很难,不料这些小妖居然对此极有兴趣,上起课来又认真又积极,比练武还要用心的多。就连混世魔王也会认认真真地坐在地上听陆老师讲课,跟其他小妖没什么两样,只是他手里的笔是一根细铁棍,其它的小妖都是用树枝削成的。
下午接近傍晚的时候,陆迩就会带着混世魔王出去打猎,让其他小妖去采集果实、砍柴、挑水。
到了傍晚时分,空地上生起大大小小十几堆篝火,众妖分开围着各个火堆,每个妖手上拿着一根树枝,有的上面串着刚宰杀干净的肉块,或者拔干净毛的鸟类,或者一些小鱼。还有一些小妖在烤着野果。
陆迩坐在一个最大的火堆旁,火堆上树枝搭成的架子上烤着一头肥鹿,身边放着一堆鲜果,还有一小坛淡米酒。
鹿是花果山抓来的白鹿,陆迩在学艺之前就垂涎已久,那时候还只是个跳蚤,馋也没用,只能吸两口血,总算化成人形了,在方寸山怕露了形迹,也只能忍着。自从到了水脏洞后,才算闲了下来,这时候就想起花果山那些珍禽异兽来了。
这一想就不得了了。陆迩当时就忍不住去花果山抓了一只大青羊,就在水脏洞门前的空地上进行了第一次烧烤。吃到第一口热热的烤羊肉的时候,陆迩激动地眼泪都快下来了。几十年了啊,第一次吃到肉,还是熟的!虽然没有香料,但一点也不影响他的食欲。在混世魔王和众小妖惊恐的目光下,他一口气吃完了整只青羊,仍然意犹未尽。
吃完青羊的陆迩在修炼时惊喜地发现,他的本体居然变大了一点点。虽然真的只是一点点,也就是一个小芝麻粒变成一点一个小芝麻粒这么大,离大芝麻粒还差上许多,但这增加的比例可不算小。而且力量也大了少许。
他计算了一下,按照这个比例,他想要本体长大到普通人大小,需要吃掉多少个青羊这个级别的食物,答案是没算清……
管他呢,慢慢吃呗,反正天下那么大,那么多好吃的,就凭他一个人也不可能把啥吃成保护动物。
既能增加实力,又能满足口腹之欲,何乐而不为?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于是烧烤就成了水脏洞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浊世魔王和众小妖都被他带着喜欢上了吃熟食。花果山动物种类繁多,每天换一种,吃上一年都不会带重样的。
“想成仙,先学做人,人和兽的区别最基本的就是人吃熟食,兽吃生食,所以,你们要从习惯吃熟食做起。”
“想成仙,就得讲文明,讲文明,就得先从识字做起。”
……
打不过他,又吃了没文化的亏,于是整个水脏洞都被陆迩忽悠瘸了。从上到下刮起一股学文明学知识讲礼貌的风气。
肉必须做熟了吃,素食的也会尝试着吃烤熟的,因为他们发现有些水果烤着吃味道更好。
就连水帘洞被抓来的猴子也融入了群体。在陆迩的教导下,众妖对这些猴子再也不会呼来喝去了,而是礼遇有加。按陆迩教他们的说法,这些猴子是大王专门从水帘洞请来的交流生……
鹿肉外层已经烤好了,混世魔王拿起小刀削下来一块,恭恭敬敬地递给了陆迩。
吃了一口鹿肉,就了一口酒,看着热闹又和谐的场面,陆迩满足地打了一个嗝儿。
都是些好小妖啊。听话,上进。现在都懂得谦让了。只是偶尔谦让的对象不对,就那个狐狸成精的,你拿个鸡腿非得请兔子精先尝什么意思?
虽然都是妖,也得尊重人家的种族习惯不是?
任重而道远啊……管那么多干嘛?
感叹了不到一秒,他就把注意力又放在手中的白鹿肉上,可别浪费了这么好的材料,吃掉这一只鹿,应该能够再长大一点点吧。毕竟这白鹿也算是不错的灵兽了。
“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陆迩突然兴起念了一句诗。
立时得到在场众妖的齐声喝彩。果然是神仙级的道长,吃块鹿肉都能作出诗来,而且这诗句一听就感觉非凡。虽然不太明白,都已经熟透吃下肚了,又怎么放在青崖间,而且需要的时候还能骑?
难道神仙道长有起死回生的法术?那可就真太厉害了!
众妖看向他的目光越发敬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