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办公桌前,我翻开眼前的一摞资料。
审核已故工作人员的死亡资料,是我的一项重要工作,因为要发放一笔数额巨大的抚恤金,不得不慎重。
火化证上的名字唤起我的些许记忆,我赶紧掀开身份证复印件,那个不太清晰的面庞,像穿越了一样扑面而来。
三十年前,在那间低矮潮湿的小屋里,我坐在他的床头,他抱着吉他,弹唱着一首流行乐。
当唱到那句歌词“你的舌头,是我的美味佳肴”,他停顿了一下,笑着看着我。
我的脸一瞬间涨红了。
虽然这次是我鼓足勇气,主动来他家里找他,但是,绝没有以身相许的念头。
那个时候,懵懂、迷茫加上一丝冲动,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吧。
说起和这个勇哥的相识,还有一段故事。
我是在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这个社会人勇哥,还有他的兄弟宏哥。
我那天去的有点晚,到了以后满屋人都已入座,我连声说着不好意思,脸也羞红了。
第二天,那个一身白衣,却长得粗犷的宏哥,居然来学校找我。他说他爸爸是数学老师,家里有很多资料可以帮助辅导我学习。
天真到弱智的高三学生的我,毫无戒备的就跟着宏哥去了。
结果是:宏哥带我看了看他屋里的学习资料,然后空无一人的学校家属院的他的独门独户小屋里,他连根汗毛都没碰我,愉快的把我送回家。
他爸爸确实是另外一所学校的数学老师。宏哥已高中毕业,大学也没考上,是个混社会的待业青年。平时打架撩妹,劣迹斑斑。
接下来几天,宏哥几乎每天都来我学校门口等我,那个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的勇哥也跟着。
喜欢是真喜欢,但是可惜只是一场单恋。心思细腻的我,怎么会看上萍水相逢的这么糙的哥?
我的拒绝和冷漠,让宏哥深受打击。
又一次周末,天上飘着小雨,我到朋友家玩,居然又碰见宏哥和勇哥。
宏哥喝的醉熏熏的,不知道是有意在这个朋友家等我的出现,还是纯属巧合。
我看见他转身想走,他走上前来拉着我说:“妹妹,你跟我来,我想给你说点事。”
那天朋友家很多人在,他们有听歌的,有聊天的,有打扑克牌的,我没有多想,就跟他走出屋子,来到朋友家室外楼梯上。
我还能记得当时自己的心态:虽然不喜欢,但是有喜欢自己的人,毕竟是一件狠抓面子的事。
所以我这种欲拒还迎、晦暗不明的态度,让宏哥错以为,我并不是多么狠的讨厌他。
深秋的密雨,一会儿就打湿了我的刘海、睫毛,我不想站在这一边是河的室外楼梯上,就打断他的表白,冷冷说了一句:“这么冷,回去吧。”说完我下意识的抱紧了自己的肩膀。
说完这句话不要紧,醉意朦胧、情难自禁的宏哥瞬间领错意,以为我在索抱,二话不说张开双臂,一把把我搂进他怀里。
我吓得变了颜色,赶紧挣扎大喊放开我。
真是越挣扎他越兴奋,干脆拽着我的牛仔服袖子,硬生生把我拖拽到二楼的一个房间。
我这时已经连冻带吓,嘴唇都开始哆嗦了。他把我甩到房间的床边,把门关上,把屋里的一张桌子横在门口然后从地上捡起破碎的窗玻璃,一块像刀子一样的玻璃,握在手里,坐在桌子上,脚蹬着那个烂门,语气里带着威胁的对我说:“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你才能走出这个屋子。”
我记不清我当时有多恐惧,有多无助。脑子里一片混乱。也记不清自己当时如何呼喊求救。
不知这样对峙了多久,楼下的勇哥等人找不到宏哥了,就上楼查看,才发现我们两个这场大戏。大家推不开被挡着的门,纷纷隔着玻璃破碎的门在那里劝解宏哥不要太激动了。
劝了好一阵,这个鲁莽无脑的汉子,才恢复了一点理智,终于不情不愿地放了我。
这件事情对我的冲击极为剧烈,我冒雨骑车回家,在我自己的小屋里一直哭一直哭,几乎哭了一整夜。但是我还是没敢告诉家人。
毕竟招惹这种不三不四的社会人,也有我的原因。一个高三的学生,要是全力以赴的学习,哪里会碰上这种狗血剧情。
宏哥我是一天也不想看见,他第二天再来找我就被我打发一个女同学捎信给他,让他死了这条狗胆包天的心。
算他知趣,我和宏哥的故事到此结束,再无交集。
但是,一直跟在宏哥身边的,那个总是不言不语,偶尔意味深长笑一笑,满脸的生人勿近的勇哥,却撬开了我心的一角。
不知道是不是宏哥飞蛾扑火式的无谓自尽,反而让其貌不扬的勇哥显得那么迷人。
一个对你毫无波澜的路人甲,却激起我强烈的好奇心。总感觉这人肚子里,藏了阿里巴巴的宝藏一样,自带光芒和贵气。
我想了好几天,终于拐弯抹角打听了勇哥的住处,鼓足勇气找到勇哥家。
他没表现出多大的热情,但是也好客,让你觉得,可以坐一坐,和他聊一聊。
说了没几句,他就拿起他的吉他,笑眯眯的对我说:“喜欢听歌吗?”还没等我回答,他就自顾自的弹起来那个曲子,唱起来那个痞里痞气的歌。
听到“你的舌头,是我的美味佳肴”那句歌词,我感觉我好像是应该离开了,因为接下来的气氛就有点让人感觉不舒服。或者说,我感觉有点被冒犯到了。
我掠了一下头发,指尖触及到发烫的脸庞,匆匆说了一句我该走了就去推车子。
他依然在弹,根本没想送我。
这边抽开他家院门的门栓,我一下子愣住了。
门外呼啦啦涌进四五个小姑娘,都是打扮时髦、面容姣好的女子。其中一个我还认识,是一个喜欢跳舞的女生。
我一下子好像醒悟过来了。原来勇哥这幅拽拽的样子,就是万人迷的样子。
那个时候,整个时代都很含蓄,谁不喜欢一个看上去对自己根本不感冒的男人?这样的人呢征服起来多有成就感啊!
我和勇哥也到此结束了。但是勇哥的传说没有结束。
此去经年,我时不时听到勇哥的桃闻逸事。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他一个曾经美貌达到县花级别的邻居媳妇,被他成功挖墙。抛家别子,私奔而去。最后两人也没有做成夫妻。
我从三十年前穿越回来,看见勇哥的火化证和抚恤金证明,一时哑然。
勇哥这一辈子,一直做驱赶小商小贩的城管,在市场上吆三喝四的恪尽职守,小日子过得波澜不兴、紧紧巴巴,泯然众人已。他那有点姿色不知道第几任的糟妻,也跟着紧张多疑了一辈子。
也许,四十四岁英年早逝的勇哥,这一生的桃花运,花光了他所有福气。
还有想给那些青春期迷茫的女孩子,说一句肺腑之言:看上去酷酷的男人,其实没那么多的好。
一块硬纸板,竖起来的人社,也许背后就是个摆烂,破烂,狗屁不是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