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部亲爱的,你已经变老1
书名:亲爱的践约者 作者:海男 本章字数:4357字 发布时间:2024-07-09

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与之相应的却是抑制意识—因为我们女性表示爱的器具是她们的整个身体,甚至可以用眼睫毛、脚趾甲一这种抑制意识倾向于转移、否定、甚至背叛。爱的表达必须以别离甚至沉默的方式来完成。——约翰·厄普代克
众所周知,我之所以在获悉自己患了脑癌之后寻找过去记忆中的人或事,完全是为了逃避死亡的纠缠。此刻我正在飞机的机舱内,一架银灰色的飞机一旦离开地面,它就长出翅膀,看到飞机的翅膀时,我出现了第一次乘飞机时的那种激动,我的身体在颤动时,飞机也同时在颜栗,整个机身在颤栗,透过窗户我能够看到飞机长出的两只翅膀在金属的不和谐之中碰撞着大气流和云彩。
我想起了我将去访问的第一个人。
他叫肖克容,一个典型的南方男人,而他出现在我记忆之中时,是在二十多年前的那座南方小镇上。对于别人来说,初恋可以戏谢般地来临,也可以戏剧般地消失。我的初恋中几乎没有性的回忆,更没有性的一丝气息环绕者此刻的我,年仅十八岁的我陷人一场初恋完全来源于父亲对我的监禁生活。我刚穿上母亲缝制的那条白色短裙时,在那个上午,当石榴树绽开花朵时,我父亲对我的监禁生活就已经开始了。现在想起来,父亲对我的监禁有充分道理,因为父亲除了是我的父亲之外,他是一个男人,他用男人的那种经验监禁着我,是因为他看见我穿上了一条白色的短裙,当我的小腿在阳光下裸露时父亲敏感地意识到我的身体,我的裸露的小腿意味着将被别的男人看见。确实,我的白裙使我在一个现实的物质世界里区别了别的女孩,而且,最为重要的是自从穿上那条白短裙之后,我的身体发育得很快,在身体发育的每一个阶段,我与男孩的目光相遇时,身体会颤抖,目光会慌乱。
飞机在下降,如果有朝一日我离开人世,我的身体会上升而不是下降。此刻,我跟随者机身的速度,跟随着机舱之中一百多人的呼吸之声,他们的呼吸正在为一段空中的时间的结束而感叹,我们又安全回到大地,我喇钻出飞机,似乎我已经触到一粒尘埃,触到了在宇宙万物之间自由的滑翔速度。不错,感受到速度证明我的生命并没有衰竭,在我触到一粒尘埃之前,我曾经为大脑中的那个核一寻找措词,寻找恐怖的源头,然而,一粒尘埃碰痛了我的眼帘和面颊,甚至碰痛了我的私处,但是,足够了,因为拥有了被我用双于触摸到的那粒尘埃。我拎着箱子,沿着地平线想在孤立无援的时刻寻找到我初恋的男友生活的这座城市,就在这时我已经顺着灰金属帘门的自动闪开走进了一座枝繁叶茂的树叶调零的城市。有谁能告诉我,我的初恋者,现在有没有预感到我来了。是的,我来了。我到他身边来了。这是深秋,出租车将我拉到一座旅馆,他问我到哪里去,我说请帮我寻找座旅馆,他一下子明白了我的意思,并且论证我来自异乡所以,他没再说一句话,因为他领悟到了我眼神中异常的迷惘。我已经四十多岁了,仍在寻找一所旅馆,一座避居地我像电视屏幕上那些有故事情节的女人一样激发起了这位南方出租司机的想像力,他把我带到了一座鹅黄色的旅馆,他对我微笑了一下。
肖克容,我只知道你在这座城市,而我并不知道你的双翼在哪里着落,甚至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我早已忘记,当初我们试图通过手拉手的方式走到桥那边去,甚至连接吻也没开始,我的父亲就发现了你的身影,在他监禁之下是决不允许我在透明的空气中穿着那条白色短裙与你约会的。所以,他要制约我们的约会,这对于他来说太容易了,除了去学校之外,他几乎不允许我外出,我的撒谎我的任何理由都无法使他的神经松懈,我看见了父亲绷紧神经的时刻,在那时刻,我希望世界上发生战争,或者有一个女人把父亲带走,只有这样我才能逃走。
逃走,我穿着白色短裙趴在窗台上,只要我的父亲神经松懈,我就有可能逃走。我喜欢用逃走的方式去完成我的初恋,事实上是去体验我的初恋。肖克容,你就是给我带来初恋的那个男人,你就是称之为男人的那个男孩,我们同岁。
在父亲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的那天下午,他确实被一个女人带走了,母亲告诉我了一个信息,那个女人来了,她预感到并不愿意看到的那件事情终于发生了。那个女人是谁对于我并不重要,最为重要的是父亲解除了监禁我出入的法则,当我从门槛中逃走,气喘吁吁地奔逃者与你前去约会时,你对我说:胆小鬼。肖克容,那个傍晚,我们坐在护城河堤上,你拉着我的手,你不断地几乎从不间断地叫我胆小鬼。我靠近你,嗅着你鼻孔里和嘴里发出的气味,我就是那个胆小鬼,我就坐在你身边,你是我的初恋,从那一时刻开始,没有人能改变这种事实。
鹅黄色的旅馆就像一只钢琴上的键盘散开了。进入客房的第一件事近于狂热,首先,我必须利用镜子寻找我生活的倾向,昔日那个保持着矜持姿态的我到底有没有存在着;昔日那个有时候动辄就消失在别人眼皮之下的女人今天会不会也会从镜子之中消失。此刻,我将风衣挂在衣架上放进一个同样是鹅黄色的衣柜。我的身材修长,在镜子里在映现我影子的平面上要我此刻生活的倾向,在这座与外界隔离的房间里,我在镜子中看不到大脑中那个核,也看不到那个核正在顺着我的血液蔓延,此刻,一件银灰色长裙裹住了我的欲望。其实,自从医生告诉我大脑中已经长了一个核时,来自我身体中的作为一个四十岁时的欲望就已经消失殆尽了。但一旦我在镜子中看到我的身影,沉浸在一片银灰色空白之中的自我又加人了每一刻的努力,我在努力寻找怜漠中包裹着的那些凹陷的记忆,而肖克容是我寻找中的第一个人,一个二十多年没见面的男人,每每想到与他的会晤,我就想把自己的身体隐藏到一片漆黑之中去。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毫无疑问他已经成婚,而且已经像蜕掉一层皮一样把我摆脱,而且他也许根本用不着像蜕掉一层皮一样就已经轻松而体面地把那个穿白裙的女孩忘记了。这是生活而不是真理,在任何一个明智的男人那里都会寻找一种借口,将个毛头女孩忘记的借口。而此刻,我寻找的正是这样-一个男人,在他已经忘记了一个初恋的女孩之后,在我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之后—我已经寻找到了镜子中我此刻生活的倾向。二十多年的长别离确实算不了什么,约翰·厄普代克说:“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与之相应的却是抑制意识一因为我们女性表示爱的器具是她们的整个身体,甚至可以用眼睫毛、脚趾甲一这种抑制意识倾向于转移、否定、甚至背叛。爱的表达必须以别离甚至沉默的方式来完成。”
哦,寻找电话,这是寻找肖克容最简单的途径了。众所周知,贝须问114就可以寻问到私人电话,在我孤独无奈的情况下我终于寻找到了这种契机,仿佛在距离越来越远的情况下寻找到了那块确定之中的起伏不平的山坳和草坪。经过了一次次的查询,终于查到了肖克容的电话号码:5167888。到此,我的第一个寻访者的形象出现在屏幕上,他柔弱地出现在护城河堤上,那是一段历史的序幕,正是在那被风吹开的序幕里,那个穿白裙的小女孩从挣脱父亲监禁的门槛里逃出来,转眼之间,依赖于另一个男孩拉住我的手进入世界的外屋之中去,正是在那场序幕里,没有欲望的那种咀嚼,使我们来不及偷吃禁果就分开了。
肖克容,每当我看见你闪现在那段历史的序幕之中,我就会回到我是一个小女孩的年代,我并不期待你会揪开我的白色裙裾,也并不渴望如果时光倒转,我们可以第一次偷吃禁果。所以,我平静地坐在沙发边,茶几上有一架红色电话机,这意味着我会寻找到你并听到你的声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拨通你的电话意味着让你进入二十多年前,进人我们的身体散发出毫不疲倦的年代,因为那个时刻,除了彼此好奇,爱恋之外,我们还没有占据过彼此的身体,也就没有彼此占据对方的欲望。在没有滋长占有欲的情况,一切回忆都回绕着我们的青春。肖克容,我就要开始拨电话了,你在电话线的另·端有没有产生预感,我想起了你的妻子和你的婚烟生活。看起来,凭我的预感,你可以进人很现实的生活之中去,因为在多年以前,你就非常注重我来自现实的形象,比如我穿什么袜子、鞋子,你还叫我为胆小鬼,这一切的切意味着你可以在现实中游冰,你不会成为虚弱的懦夫,你会像所有人一样硬着头皮过世俗生活。
啊,天晓得,就在我开始拨第一个阿拉伯数字时,我突然感到天还没有黑下来,而且不是周末,你一定在外面还没有回家,我看上去有些疲倦,除了在电话中亲自听到你的声音之外,我不想让别的女人,尤其是你婚姻生活之中的妻子听到我的声音,这并不说明我在忌妒你的现实生活,恰恰相反,我在维护你正常的生活。我希望静悄梢地访问你,而不是去惊动你的家庭,我要让你意识到在分别了二十多年以后我突然来见你,我没有任何别的目的,如果说有目的存在的话,是因为我快死了,尽管医生并没有宣布我的死期,然而,那个大脑中的核毒素正在强行地蔓延。肖克容,我知道,聪明的女人绝对不会在此刻来见你,可我不是那个聪明的女人,事实上,多年来,我一直按我的方式生活,尽管我在很多时候都变得愚蠢,不过,直到现在,我还不想去改变这种愚蠢的方式。我爱过你,在我被父亲监禁起来的那些日子,除了母亲之外。我爱过的椎一的人就是你,那是我的第一次苍白而又炽热的爱情,尽管后来我就再也不爱你了。即使现在来见你,我也没有爱你,从十八岁以后我就再也不会爱上你。
我在消磨着这段时间,所以除了旅馆之外我必须出去走走,世界在外面而不是在这家鹅黄色的旅馆里面,简言之,在这座城市没有别的人认识我,我需要的是将一段时间打发掉,只因为天还没有黑下来。
穿上大衣,我的身材修长,但我仍穿着一双高跟鞋,我对这座城市怀着一种特别的兴趣,因为你就生活在这座城市,尽管我尽力将鞋子的节奏减轻,但从我鞋子下面仍发出了孤独的声音,它会让那些喜欢生活在寂静之中的人们感到心烦吗?其实,并没有听到我鞋子下面的声音,人们正在怀着消除与他人和世界的隔阂,每一个人正将思想转移到事物和人身上去,而我自己从脚下发出的声音只可能惊动那些灰尘。只有在我自己的堡垒里面,我脚下的声音才会使光阴和时间感到惶恐不安。
这是一个角隅,通常我总会走到不同的角隅里去,因为在每一个角隅我更能寻找到跳动着的火焰的隙缝,在那张开的双重火焰之中,陌生人和异乡人放慢了速度,他们在每一个角隅之中有了自己的经历和故事,我就是在一个奇特的角隅的灯光照耀认识了那个与我有过一次短暂婚史的男人,他叫游民,我会去访问他,访问我们初次见面的那个角隅。而现在,我置身的这座角隅与他没有关系,甚至一点关系也没有,但这个角隅肯定与肖克容有关系。
一个大鼻子男人同我擦身而过,他的神态正顺其自然的安排,他经过了角隅,他的衣袋里也许装者一副扑克牌,那副牌能使他昏昏欲睡的姿态蜕换,我对扑克牌的剧变心领神会,在这个世界上,我像那些用扑克牌算命的女人一样可以用一副扑克牌攫住我的神经…此刻,我知道在那个大鼻子男人的口袋里一定潜藏着一副有岁月痕迹的扑克牌。
好吧,且让我暂时忘记沉溺在我自己的那副扑克牌中的心爱的游戏,在我未患绝症之前,我一直是一个喜欢游戏的女人,我深谙我们一劳永逸的命运始终是一次旅行,所以,直到此刻我也没有放弃这次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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