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刘庆祥必须从离开的那个世界归来,所以,他必须遇到这个偶然:在白色旅馆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女人,她抱着一只酒瓶,已经到了午夜仍旧在独饮着。她独饮的方式很特别,右手握住一只高脚杯,不断地嘀咕着一句话,走吧,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刘庆祥注定要从这道楼梯上楼。
他嗅到了酒味,好像是法式的威士忌,这酒味浓烈,会让人越喝越上瘾。我们拒绝不了可以上瘾的事物,比如轿车向前驱动,我们的神经和奔赴目的地的意图越来越清晰。所以,我们开始上瘾了;比如这次旅途刘庆祥并不想乘火车,然而,谢雅斌向他描述的火车、铁轨让他试图回到他已经消失的年代……而此刻,他本已经上楼了,却又回过头来,坐在楼梯上的这个女子也回过头来看着他,好像是在召呼他过去,也许,这个女人需要别人的帮助。
在这样的时刻,一个女人独饮着威士忌必定有难言之隐,刘庆祥又下楼梯,他记得一幅图像,在他第一次恋爱时,他和女友站在一座桥旁看风景,一个女人来了,抓住了一只已经破碎的酒瓶,不断地疯狂地自言着,而一个男人在后面追来了,那个女人突然回过头去厉声地说,我想死,我比任何人都想死。她一边说一边攀上了桥上的栏杆,而刘庆祥就在旁边,他显然比从后面追来的那个男人离女人更近一些,所以,他来不及思索什么,只是被一种意识所抓住,如果他再不伸出手去,那个女人就要从桥上落下去了,所以,他的手从半空中猛然伸及到了那个女人的手臂。女人的行为,一种绝望而疯狂的想死的行为突然被制止了。她回转过身来看到一张陌生的脸,与此同时,从后面赶来的男人快速地抓住了女人的手臂,女人扑向男人痛哭着。
从这一惊悸的事件中,刘庆祥似乎寻找到了这样一种事件的总结词:女人并不想死,那种想死的念头只是暂时的,当他的手臂抓住她时,制止了一个愚蠢的念头,不错,人在疯狂时会产生种种愚蠢的念头来。所以,必须有一个人制止这种愚蠢。
那个失去了想死念头的女人,虽然手指被砸碎的酒瓶划破,却在男人的怀抱里寻找到了种种活下去的可能。当女人和男人站在他面前致谢时,刘庆祥第一次由衷地感觉到了女人需在帮助时伸出手去的重要性。当他望着桥下汹涌而去的河水时,他明白了,这条河是可以把一个想死的人淹死的。然而,一个想死的人回到了生活中来时,她就会把身体浮出汹涌的河岸上去。这场事件在刘庆祥记忆中留下了很深的位置。现在,他突然听从了女人的召唤,那召唤声很纤细,但充满了被酒精所迷醉的杂乱无语。他想起了那个想死的女人,那个女人在另一个场景中捧着已经被砸碎的酒瓶……而此刻,楼梯上坐着女人捧着一只冒出浓烈火焰的酒瓶。
上一次事件给了他一种基本常识:女人在捧着酒瓶时都会显得疯狂而丧失理智,他不想撤离出去,一种人性的基本法规使他来到了女人身边,女人看见他以后,突然端起高脚杯说:干杯,为了你回到我身边而干杯!为了让我再次见到你而干杯!
他屏住呼吸,很显然,这事跟多年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完全不一样。它们的最大区别说是陷入桥边的女人捧着砸碎的酒瓶是想投河自尽;而此刻,捧着酒杯的女人是想寻找到已经离开了又回来的男人。女人拉住他坐下来,他已不可能抽身而去,如果他此刻离开,他知道会激起这个女人的另一种疯狂,从女人伸及到他手臂上的那只温热的手臂,他明白了,女人喝多了,所以,把他当作了她的对象。
女人一定要让他喝一杯威士忌,那只高脚酒杯已经被女人高高地举起来,他接过酒杯,他不知不觉地进入了这场事件之中去。过了几分钟,女人突然说,带我回房间去,我累了。你回来就好了,我想睡觉了。
女人从怀里掏出了钥匙,那把钥匙可能被他装在胸口,所以,很温热,女人的房间号在拐脚的廊口,与他房间隔着15米。
刘庆祥本来想把女人送到房间以后就悄然离开,因为他知道已经过了午夜,已经到了后半夜,在另一个陌生女人的房间逗留时间太长,显得很荒谬,他并不想追求荒谬,他是一个非常有理性和规则的男人。然而,她躺下去了,手却依然抓住他的手,并不时常睁开双眼,他有没有从她的眼前消失。他不断地提醒自己:呆在她房间里确实不妥,如果她男人突然回来了,不知道要产生多误解。所以,他一次又一次地想抽身离去,而当他想寻找时机把她的手抽出来时,女人又很敏感地抓住了她的手,终于他感觉到了她已经睡着了,他可以走了,果然,他的手很轻巧地从她手中抽了出来。而此刻,已经拂晓了,他知道,现在回到房间还来得及,因为女人还没有醒来,如果她真正从梦中醒来了,如果她真实地面对着他,她和他都会显得很尴尬。
13
他溜出了房间,不想回到房间去,因为在走道上他已经感觉到新的一天已经来临了。不错,所有偶然都在新的一天降临时消失:在刚刚逝去的一个晚上,他做了两件事情,在上半夜他把突然要撤离旅馆的女友肖兰送到了火车站,他现在都不知道肖兰为什么要回去。为什么要迅速地赶回去。在他眼里,肖兰固执得像钢铁,在那样的一个时刻,要说服肖兰是徒劳的;在临近午夜时,他又巧遇到了一个捧着酒瓶的女人并冒充了那个等待之中的男人。现在,一个夜晚已经结束了,他知道他的旅伴们已经在沙滩上了。他知道谢雅斌和熊来在这个美妙的早晨一定会早起,到沙滩上去散步。他是一个合群的男人,而且也是一个重视男人间友谊的男人。所以,他想尽快赶到沙滩上去与他们会合。
他出现在沙滩上,隔得老远,谢雅斌就看见了他,谢雅斌并没有像刘庆祥所想象的那样在沙滩上显得很兴奋,他的目光出现了一丝忧郁。这忧郁也许是覆盖在谢雅斌脸上的一种色泽,犹如他的咖啡屋的色泽。刘庆祥到咖啡屋去见谢雅斌时经常会看见他脸上的色泽。
谢雅斌身边的那个女人正站在沙滩上等待着下一次潮汐的降临。谢雅斌似乎突然意识到了刘庆祥身边没有了他的旅伴,并问他旅伴到哪里去了。刘庆祥简单地描述了一下昨天晚上发生在上半夜的事。谢雅斌笑着宽慰他说,让他离开吧,瞧这个沙滩上,到处都是孤独的女人,她们似乎在等待着你走近她们……
谢雅斌突然又发挥了他生活中的幽默和机智。不管怎么样,刘庆祥旅途少了他的旅伴,刘庆祥站在沙滩上给肖兰打电话时,他算好了时间,肖兰乘坐的火车进站的时间,他相信此时此刻肖兰的脚已经回到了她生活的城市。他终于拨通了肖兰的电话,肖兰气喘吁吁地说,我在下火车,人很挤,我们再找时间通电话吧。
那个时间正是进入午餐的时刻,刘庆祥突然感到一种不舒服,也许是肖兰跟他说话的声音显得经往常生硬了一些。
很容易就在海滩消磨了一个上午的时光,这就是旅行,它就是解放人被工作、家庭、环境、人事所束缚住的身体。旅行帮助人在短促的时间里遗忘身后的杂芜。因为旅途总是朝前延续,这种速度加剧了人解放身体的欲望,现在,海边的沙滩的散步声,那些追求浩瀚、无限空间的旅途者们终于感到胃在蠕动,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开始从沙滩上撤离,每个人在饥饿时无法摆脱食欲。
在露天的西餐馆,他们找到了一顶撑开的绿色撑阳伞,最先回到伞下的当然是雅斌和他的旅伴,还有刘庆祥。在刘庆祥缺少旅伴的情况下,谢雅斌始终在用他的幽默的词语安慰着刘庆祥。接下来,熊来和他的女友来了,两个人都显得很快乐,那个叫潘枝叶的女人穿着泳装,她是海滩上为数不多的穿泳装的女人。可以看出来,她刚才不顾秋天海水的凉意,到海边游泳去了。他们围在餐桌边,很快,西餐服务员给他们送来了冒着热气的配套餐。就在刘庆祥用刀和叉分开一块热牛排时,他的眼睛突然看见了一个女人。那个显得懒洋洋的女人披着长发正往海边的沙滩上走去,她的目光迷惘使刘庆祥突然放下了刀叉,谢雅斌看见了她的异样表情,拍了拍刘庆祥的手臂问他在看谁。刘庆祥夹起块牛排想送到嘴里去,他抑制自己被那个女人所笼罩的情绪,他想回到他的集体式的旅伴们中间,他想回到他们中间,忘记那个向着海滩走去的女人。
刘庆祥似乎在蠕动着嘴咀嚼着那块牛排的滋味,然而,他的神情却怎么也无法回到餐桌上的美味之中去。终于,他放下了餐具,谢雅斌感觉到了他的又一种异常,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刘庆祥嘀咕着说,海边的那个女人很危险,我想去看个究竟,我想去阻止她……
14
刘庆祥脸色确实很异常,仿佛那个女人跟他有什么瓜葛,谢雅斌目视着沙滩,刘庆祥的影子已经开始变得模糊起来了。熊来笑了,他的笑包含着他对刘庆祥追赶那个女人去的包容和理解,在他们看来,刘庆祥的女友刚离开,刘庆祥就遇上了一场艳遇,人们之所以把一男一女的这种意想不到的关系称之为是艳遇,是因为它是一团艳色,是一团照耀人生短暂旅途的火焰,是一团来不及思索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的火焰之谜。
在这个团体中,别的两个男人显然已经没有了艳遇的机会,因为他们有两个旅伴坐在身边,所以,他们认同了刘庆祥无限美妙的一场艳遇之后,已经各自用完了自己的西餐。现在,谢雅斌宣布利用这段时间可以回房间休息一下,下午又出来晒太阳,听说在沙滩的秋天,午后的太阳比较适宜。
于是,他们开始拖着变得有些懒洋洋的腿向着白色旅馆走去。谢雅斌又带着王素萍回到了房间,他现在只想在沙发上躺一躺,小盹半个小时,这是他在咖啡屋长期以来养成的一种习惯。半小时的小盹可以让他恢复疲劳,这疲劳是各种原因带来的。比如,昨天晚上他彻夜难眠,他本已经躺在地铺上了,却被一个梦魇所笼罩,被无法摆脱出去的女人所困住,他不得不拥住他的身体,他制止了她的梦魇,使她很快进入了梦乡去,却使得他彻夜失眠。
而现在,他没有任何理由回到床上去午休,多年养成的习惯使他已经不习惯午休时躺在床上,而王素萍看来也没有午休的习惯,看见他躺在沙发上打盹,她便低声说想出去走一走,她发现附近有一条街铺,有很多海边工艺品出售,她想给姑妈带一件海边工艺品回去,他点了点头,她就出去了。
他松弛地躺在沙发上,他的身体从没有如此地松弛过,如此地遗忘掉咖啡屋,遗忘掉那座城市,同时遗忘掉露水,对他的身心来说是第一次。所以他午睡的时间很快就已经越过了半小时,他一睡就过去两个多小时。两个多小时后他睁开眼睛,他以为自己睡在咖啡屋里,而当他看见双层窗帘挡住了他的视线时,他才发现这是白色旅馆,这是海边沙滩上的旅馆。
他似乎是在嗅到一个女人的气息时才想起王素萍。这房间中余留下来的一个女人的味道,它像剥开一只石榴,散发出又甜又涩的味道。谢雅斌结束了午休后,才意识到王素萍的空缺。他看了看表,那手腕上的表自始至终系在他手上,很多人现在已经不习惯戴表了,因为到处都可以看到时间,比如手机上,然而,他却怎么也无法习惯在手机的暗色或彩色的屏幕上获得时间。
他更适宜从手腕上看时间,那只表的金色表链仿佛与他的身体紧密相系,他适宜了这种关系,并被时间的分分秒秒所控制着。而此刻,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王素萍还没有回来。他有些着急了,因为是他把王素萍带出来的,他对这个女人负有全部责任。
当然,她不会跑到云里雾里去,这些东西离生活太远了。虽然我们经常会被云层变幻所罩住,被雾所弥漫着,然而,人是不可能跑到天上去生活的。因为人就是人,只适宜在尘埃上翻动身体,他还是有些着急,他想起来了,王素萍告诉过他说到街上去给姑妈买一件海边工艺品。他嘘了一口气,凭着对女人的经验,常识再一次告诉他说,女人逛街就像用网来编织身体,速度的缓慢恰好可以趁机把女人罩住。
他又想起了露水,好像在露水之前的另外两个女人已经模糊了。所以,他总是会想起露水来,露水上街时仿佛拉住了网的两端,她显得灿烂、清新,他只陪露上过一次街,就已经足够地感受到了这个女人利用网的两端织网的缓慢方式。她的疯狂甚至是有些贪婪地购物,女人的购物很零碎,从头到脚到处都是零碎的装饰物。他无法忍受这种零碎,所以,露水再让他陪同逛街时,他就拒绝了她。
逛街是女人的本性,百分之八十的女人都喜欢逛街,这是她体现物质消耗欲的一道明亮的壑口,所以,他不想陪同女人进入那个只属于女人身体的豁口,他站在豁口处,他愿意在那里守候,孤独地望着自己的脚跟,孤独地点燃一只香烟。
现在,他也不着急,因为他突然寻找到了一个解脱的理由:王素萍正在那个缤纷的豁口处去消耗自己的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