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曼2
书名:追忆那些年的绝代芳华 作者:黄紫彤 本章字数:5119字 发布时间:2024-07-03

旷古绝今的证婚词

陆小曼刚跟王赓离婚,这边就急不可耐地和徐志摩结婚了。对于他俩的婚事,他们的亲友大都不赞成。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坚决不同意,并以断绝父子关系做要挟。徐志摩之前跟张幼仪离婚,已经让他颜面扫地,现在又要跟一个有夫之妇结婚,更让他抬不起头来。他虽是个商人,但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而且受传统教育颇深,现在孺子如此乱来,他实在难以容忍。更何况,他当年让徐志摩迎娶张幼仪,是因为张家跟他是老友,属于联姻,张幼仪被抛弃之后,独自一人艰难支撑带着孩子,徐志摩如果再婚,对得起她么?

因此,徐申如表示,如果徐志摩想要再婚,必须争取张幼仪的同意。

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张幼仪更加大度,她爽利地答应了徐志摩的请求。

徐志摩再来找父亲商量,徐申如还是不同意。并且又提出了三个苛刻的条件,声言,除非让梁启超做证婚人,让胡适做介绍人,才允许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梁启超看到自己的得意弟子干出夺人之妻这种事来,早已气得够呛,说什么也不肯去婚礼现场为他们证婚。耐不住胡适的再三劝解,才勉强同意。

婚礼当天,稀稀拉拉地去了几个朋友,与陆小曼第一次婚礼的盛况,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梁启超当天的那一场发言,却使这场婚礼的知名度远超过上一场。

因为梁启超作为一个证婚人,却没有为新人祝福,反而痛骂了他们。他缓缓走上主席台,发表: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

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更不要再把婚姻当成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徐志摩,陆小曼,你们听着,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这全是由于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我作为你徐志摩的先生——假如你还认我为你的先生的话——又作为今天这场婚礼的证婚人,我送你们一句话:祝你们这是此生最后一次结婚!”

此语一出,满座皆惊。到场宾客无不失色,徐志摩也是满面羞惭,赶紧请求老师不要再说了,留几分薄面。梁启超也觉得说得有点过了,就止住了。

事后梁启超给友人的信中写道:“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的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兴夫人,与徐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兴离婚,实在是极之不道德。我在婚礼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他们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前所未闻之婚礼矣!……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在看着临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也想他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这个人太可惜了。”

他以“真是可怕”评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结合:“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会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位当头一棒,盼望她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得将来把徐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的极痴的婆心便了……品性上不曾经过严格的训练,真是可怕。”

梁启超不愧是一代宗师,他深知婚姻不是儿戏,要极郑重的对待,否则会陷入灭顶之灾。徐志摩最终的遭遇也验证了他这一点。

而徐志摩的好友梁实秋则表现得极为宽容,他以“与第三者何干”评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结合:“我恭陪末座,却喝了不少酒。听人窃窃私议,有人说志摩小曼真是才子佳人,天作之合;也有人在讥讽,说小曼是有夫之妇,不该撇了她的丈夫王赓再试与有妇之夫的徐志摩结合。我的看法很简单,结婚离婚都仅是当事男女双方之事,与第三者何干?一般人最喜欢谈论着莫过于别人的婚姻离合,可是其中的实情并不见得是大家所熟知。”

由此可见在当时那个动荡的环境下,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已经呈现出各种模样。梁实秋和徐志摩是深受西方教育的人,所以主张自由恋爱;而梁启超虽然也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但是对于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保守,认为家庭是一切的基石,当以稳定为主,不可随意拆散。

当然,对于陆小曼和徐志摩的结合,别人的褒贬都是小事,关键是要看当事人过得好不好。而以实际情形来看,只能说梁启超先生的预测是对的,因为两人的婚后生活并不幸福。


婚姻不是诗句

徐志摩是个浪漫主义诗人,他所憧憬的爱情,是虚无缥缈的,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如画一般的,一旦掉入了生活的琐事中,被柴米油盐酱醋茶世俗化,他就不喜欢。因为生活的本质就是平淡,它是一杯白开水,而不是一瓶烈酒。两人顶着俗世的压力热恋时,都只顾着看对方的优点,没有看到缺点,因此彼此在对方的眼里都是完美的。而一旦生活在一起,各自的缺点暴露之后,就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他(她)怎么这样啊?这种落差,对于徐志摩这样的爱情完美主义者来说,是致命的。对于陆小曼这种被追捧惯了的名媛来说,是无聊的。因为前者感到失望,后者会感到无聊。

双方的性格也大有不同。一个爱动,一个爱静。一个喜欢热闹场合,不断赶场子;一个喜欢安静场所,独自写诗。不同的性格形成了截然相反的生活习惯。陆小曼经常拽着徐志摩去唱戏、跳舞,但徐并没有感到快乐,而是很厌烦。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想在冬至节独自到一个偏僻的教堂里去听几折圣诞的和歌,但我却穿上了臃肿的袍服去舞台去串演不自在的‘腐’戏。我想在霜浓月淡的冬夜独自写几行从暖处来的诗句,但我却跟着人们到涂蜡的跳舞厅去艳羡仕女们发金光的鞋袜。”

陆小曼看到徐志摩不爱这些,就自己去玩。经常在外面玩到很晚,半夜归来,倒头就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徐志摩作为她的丈夫,却经常连个沟通的时间都没有。徐志摩多年来一直都想和陆小曼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去吃一餐饭,看一场电影,也让别人看了羡慕,可是他守了几年竟然守不着一个单独相处的机会,因为陆小曼没有一天不是有约会的,不是去这个聚会,就是去那个戏院。一个丈夫竟然连单独约会妻子的机会都没有,说来没人相信,但这就是徐志摩的生活。到后来,徐志摩也麻木了,他决定出国,临别前,想和陆小曼单独吃顿饭,都没有成功。而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徐志摩在结婚前万万料不到的。

陆小曼的花钱方式也让徐志摩痛苦不堪。她从小家庭条件优越,又是名媛,一路过来,从未缺过钱。因此对于钱根本就没有概念。她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问价钱贵不贵,不管家里是否需要,不管这物品实用不实用,总之一句话,喜欢就买。有时候看见一款鞋子,很喜欢,就直接买五双一模一样的。家里有一大堆佣人,有私人司机、厨师、男仆、贴身丫头。住的是法租界的别墅,一个月光租金都得200多元,换算到今天,就是1.2万人民币。

单单房租一个月就要一万多,占去了徐志摩工资的将近一半,那其他花销就更不用说了。

徐志摩虽然是个富二代,但是他更在意精神享受,对于物质生活并不在意。他认为,奢侈的生活一定不是高尚的生活。对于陆小曼这种消费方式,他苦口婆心说过几次,陆小曼置若罔闻。又因为他与陆小曼结婚,惹怒了父亲,所以得不到家里的经济支持。没办法,他就只好卖力挣钱,来满足她的开支。徐志摩很听胡适的话,认为男人就要多负担,要把女性当牛马的文化转为男性自愿为女性当牛马的文化。他一人在上海、南京、杭州的几所大学同时任教,还办书店、办杂志、编辑图书、翻译图书,每月进账600到1000元,相当于现在的五六万人民币。但是这些还不够陆小曼挥霍。按照陆小曼的逻辑,挣钱是男人的事,没本事挣钱就不要娶她这样的名媛当老婆。既然娶了,就该赚钱养她,不能诉苦。

不得不说,陆小曼像是月亮,她必须靠着太阳的光,才能发出光芒。她自己才华横溢,却从没想过利用自己的才智去筹划一下生活,只想着自己活得逍遥自在,旁若无人。她这种人,需要找到一个既有很多很多钱,又有很多很多爱的人。但在现实社会里,有很多很多爱的人,往往挣不到那么多钱,有很多很多钱的人,往往没那么多的爱给她,因此她也很痛苦。

欲壑难填的人,痛苦是必将付出的代价。

陆小曼只顾自己潇洒,对于丈夫却毫不关心。徐志摩在桌子上写的诗稿,她也不收集,经常过几天就找不到了。徐志摩每月挣那么多钱,但是衣服却仅有可怜的两套,都还破旧不堪。有一次他去胡适家,被胡适太太江东秀发现袖子上有两个洞,也没人给他补,就让他脱下来,给他补好。而陆小曼在义演的时候,需要一身行头,二话不说,就买了一套。这些行头很昂贵,一般都是借的。但是陆小曼看到她的票友唐瑛、翁瑞午等人都有行头,自己没有觉得没面子,就直接买下了。可问题是,人家都是腰缠万贯的公子小姐,家里都经商的,而自己丈夫是靠工资养家的,怎能攀比。

徐志摩受不了陆小曼的这种生活状态,就受胡适的邀请,去北平定居。徐志摩到北京后,多次写信让陆小曼北上和他一起生活,但陆小曼贪恋十里洋场的灯红酒绿,觉得北京的生活不够刺激,所以一直不肯北上。随着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陆小曼对徐志摩也更加冷淡,每次徐志摩来信,她都像回复陌生人似的,冷冷地写几个字。徐志摩每一封信几乎都在谈钱,恳请她节制一下,她都不以为意。甚至为了治疗胃病,她还听翁瑞午的谗言,开始吸食鸦片。每天都要卧在烟榻上,和翁瑞午相对吞云吐雾,消耗掉许多时光。

徐志摩无奈之下,只好到香山去看正在病中的林徽因。同时,也对朋友诉说自己心中的苦闷。

有一次,徐志摩在说完自己婚后的不幸和对陆小曼的失望之后,哀怨地说:“看来,我这一生不会再有幸福了。”

对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林徽因十分能理解他,就尽可能多地安慰他。但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别人的安慰能起到的作用都是有限的。想要真正解脱,还须问自己的内心。

几天后,徐志摩真正解脱了。他将再也不为这些事烦心,而陆小曼也不用再看到他寄来的讨厌的信了。

因为他死了。

1931年11月10日晚上,徐志摩去梁思成、林徽因家里拜访,因为梁思成和林徽因有事外出,没能见面。他就在客厅里留了个字条,上面写了一行字——定明早六时飞行,此去存亡不卜。

这几个字,颇为不祥,林徽因看到之后,内心涌起一阵不好的预感。她当即就拨通电话,询问徐志摩的行程,并且让他不要再坐飞机。

徐志摩接到了电话,大咧咧地说,你们放心,飞机是很稳当的,我还要留着生命做更伟大的事呢,哪能便死?!

林徽因的紧张心情被徐志摩的轻松语气给舒缓了不少,她觉得自己好像有些敏感了,就岔开话题,让徐志摩在上海多住几天,照顾陆小曼。

徐志摩说,不行,我还要回北平上课。

林徽因说,下周我也有课,要在协和礼堂给外国使节讲建筑。

徐志摩赶紧问清了日期,并表示要飞回来给林徽因捧场。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搭乘中国邮政的班机从南京飞往北平。在途经济南党家庄时,飞机遭遇大雾天气,飞行员不能辨别方向,撞上了一座山峰,机上两名机师加上徐志摩一共三人,全部遇难。

噩耗传来,徐志摩的亲友们都惊呆了。大家在悲痛之余,纷纷去徐志摩家里吊唁。在那里,他们看到了陆小曼。她躺在沙发上,目光呆滞,客人来了之后,她只有气无力地打声招呼。所谓哀莫大于心死,郁达夫说,陆小曼当时悲伤的模样,连他都觉得难以用文字语言去形容。她清醒之后,坚持要去山东接回徐志摩的遗体,被朋友和家人力劝,最后是由徐志摩的儿子徐积锴去接回的。

徐志摩的遗体运回之后,陆小曼看到了现场的唯一一件遗物,是徐志摩随身携带的一幅山水画。这幅画是陆小曼1931年春天创作的,颇有水准,徐志摩准备把它带到北京请人加题,因为装在铁匣子里,所以没有毁掉。陆小曼睹物思人,悲从中来,一看到这幅画,就想起徐志摩,此后,她一直珍藏着这幅画,不肯轻易给别人看。

徐志摩死后,社会舆论纷纷指责陆小曼,批评她的消费方式,批评她对丈夫不关心,他的好朋友胡适、林徽因、金岳霖、何竟武等纷纷与她断交。连徐志摩的前妻张幼仪听说之后,都愤愤然道:“她(陆小曼)出了什么毛病?打从那时候起,我再也不相信徐志摩和陆小曼之间共有的那种爱情了。”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刚刚经历了丧妻之痛,现在又痛失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内心的苦可想而知。他写了一副挽联,读来让人揪心:

考史诗所载,沉湘捉月,文人横死,各有伤心,尔本超然,岂期邂逅罡风,亦遭惨劫;

自襁褓以来,求学从师,夫妇保持,最怜独子,母今逝矣,忍使凄凉老父,重赋招魂?

而陆小曼自从徐志摩死后,就再也没有出去交际。她一边忍受着众人的指责和非议,一边开始整理徐志摩生前的文稿,编辑出版他的日记、诗集等等。从她给徐志摩的挽联里,可以看出她的变化来自心底:

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

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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