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槐下的缪斯胡床3
书名:苍穹之眼 作者:老藤 本章字数:6675字 发布时间:2024-06-29

肖樱不认为自己在恋爱,尽管她不得不承认,胡杨对她有一种虹吸作用。

胡杨能给她的,是课堂上教授们无法阐释的知识。

教授的知识来自规范的课本,胡杨的知识来自复杂的生活。两人真正关于人生未来的谈话,是在吴为群雕塑展上。那是一个十分前卫的铜雕展,名闻遐迩的大雕塑家吴为群把他多年来创作的雕塑佳作悉数呈现给雁大的天之骄子们。

在一尊名为《火》的铜雕前,两人不期而遇了。

“这里不需要占座哦。”胡杨先打招呼。

“哦,你怎么总像独行侠?”肖樱问了个很不好回答的问题。让她感到好奇的是,胡杨很少和同学在一起。

偌大的校园中,胡杨高大的身影总是独往独来。而据她观察,胡杨并非性格孤僻之人。

“有您在,我还算独行吗?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现象,那就是学法律的学生对艺术往往不感兴趣。他们更注重逻辑所带来的快乐,而淡化了艺术对感情的激发。当然,这也很正常。艺术是不需要法律逻辑的。有严格逻辑推理的演绎,不会是艺术。艺术所表达的往往是逻辑上的不可能。可能是这个原因吧,你我都没有陪同者。两个孤单人,因为观看雕塑展,彼此成了伙伴。”

“你说的靠谱。不过,我能猜到你因何而来。”她背起手,两条修长的手臂绞成一股。

胡杨说:“我知道您因何而来。那么,我们猜一猜,看看能不说到一块儿!”说完,他从上衣兜里掏出圆珠笔,在手心写了几个字。然后,将圆珠笔递给肖樱。

肖樱接过圆珠笔,眉梢挑了挑:“这是《三国演义》的套路吗?”说完,也在手心写了几个字,把圆珠笔还给他。

两人互相注视了片刻。胡杨一直在微笑。他的微笑很迷人,有种狡黠在其中,让笑容变成了谜面。在那尊

《火》的雕塑前,他们同时伸出手来。结果,两只手心都写着三个字:吴为群!原来,两人都是吴为群的忠实拥趸。

惊诧之余,肖樱发现,胡杨的手好大,几乎能包住自己的小手。

大学生都知道,吴为群的成名作是铜雕《青春》。这是一幅用夸张手法表现女青年活力和奔放的作品。它突出了女青年呼之欲出、咄咄逼人的双乳,对青年学子有一种性启蒙的震撼力。这是很多大学生崇拜吴为群的直接原因。吴为群受青年追捧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特立独行的大师范儿。个性化服饰尚在羞答之时,吴大师已经成功营造了自己的标志性符号:深色唐装,长发披肩,圆片墨镜和永不离手的巨大烟斗。

《火》是一尊具象与抽象结合相当完美的铜雕,一个肌肉健美的男子和一个仅有骨骼的女子共同高擎火炬在奔跑。这尊雕塑传达出的信息是信念、力量和进步,主题十分鲜明。但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要雕塑一个仅有骨骼的女性。难道吴大师钟情于女性的骨感美?

“吴为群的作品总能给人震撼,是一种生与死都到了极致的美。”

她说:“我坦诚,我是被吴大师的名气吸引来的。对铜雕,我是一知半解。”

说话间,手持巨大烟斗的吴为群走了过来。他穿着藕荷色麻质休闲唐装、宽腿裤,脚上是一双棕色皮凉鞋,头发虽长却缺少光泽,让大师的形象打了些折扣。这位雕塑家年纪不大,却面色冷峻,多了些横纹,整体上给人一种新器做旧的感觉。一群学生簇拥着他来到《火》

前,大师给学生们指指点点,说话声音不大。人群外的胡杨和肖樱什么也没有听清。讲解结束了,大概是魁梧高大的胡杨吸引了吴为群的目光。他上下打量了一眼胡杨,走过来问:“学体育的?”

胡杨礼貌地回答说:“吴老师好。我是法律系学生胡杨。”

吴为群再次上下将他打量了一番,微微点了点头:

“是做模特的好材料!”说完,主动和胡杨握了握手。又对跟在身后的摄影师道:“来,给我和这个同学合张影。”

本来已经和吴为群并排站好了,就在摄影师快要按动快门的时候,胡杨突然说:“请等一下!”只见他紧着上前一步,牵着肖樱的手将她从人群中拉出来。两人分站吴为群左右,留下了一张突如其来的合影。

这是肖樱与胡杨唯一的合影,背景是一实一虚的铜雕,中间是古董般的吴为群,两人略显拘谨地分站两旁。

就是这张照片,一直摆放在肖樱办公室的书柜里。

吴为群走后,两人并没有离开铜雕。肖樱说:“谢谢你,照相带上我。”

胡杨说:“你我手心里写着他的名字,左右手不能分开。”

“大师发型很别致。”她说。

胡杨点点头:“艺术家,总要有自己的标志性符号。”

“对了,你刚才谈到逻辑与感情的问题,两者就那么矛盾吗?”肖樱想起了见面时胡杨说的话,“难道,逻辑和感情就没有同一性?”

胡杨愣了一下,道:“我的一点感受而已,没有普遍性。也许只是找一个理由吧。比如说:我崇拜吴为群,就没有逻辑可言。说实话,我崇拜他的代表作《青春》的奔放意识以及这种意识表现出的感染力。但对《火》这种现代主义风格的作品,认识还有些朦胧,至少不喜欢。”胡杨停顿了一下,接着说,“这可能是一种专业局限。法律系大学生,感兴趣的往往是真实、真相和真理。

接受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还需要一个过程,但我不反对别人欣赏和喜欢。”

这一瞬间,她忽然觉得,胡杨那些不愿前来观展的同学才与法律专业相匹配,至少他们没有盲从或跟风,而自己似乎成了个摇摆者。但她很快就摆脱了胡杨这种思想诱导,尽管他具有磁性的声音容易把人带偏。她的目光扫过展厅一尊尊形态各异的雕塑之后,重新归位自己的逻辑。“我与你不同,不接受的东西不会去欣赏。当然,吴大师有让我接受的地方。”她停下来,观察对方的反应。

果然,胡杨的好奇心被唤醒,停下脚步问:“哪些地方?”

“吴为群是个完美主义者。我读过一篇报道,其中提到了吴为群有个志向,就是立志要把维纳斯断臂接上。

为此,他雕塑了无数双臂完整的维纳斯。尽管每完成一尊都因为不满意而被亲手毁掉,但他并不死心,塑造一个肢体健全的维纳斯是他始终不渝的梦想。哪怕穷其一生,也要实现这个夙愿。”

“您能接受完美主义者?”胡杨一手扶着铜雕,一手叉着腰,面呈疑惑。

“完美主义者难道不好吗?”肖樱满脸不解。

“走,我们边看边聊。”胡杨放下叉腰的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看完展览回去的路上,胡杨说:“人生千万不要陷人完美主义者的误区,许多现实经验至少证明了这样一个真理:和完美主义者一道生活不会幸福,有时甚至是灾难。”

肖樱心里一惊,她不知道胡杨为什么会这么说。

毕业,意味着天各一方。这一点,肖樱很清楚。

像对待一个将要开庭的案例,又像挑拣一个圣诞节赠送男友的苹果,她对胡杨作了极为挑剔的分析,所有能想到的,无一遗漏。而结论,当然是肯定的。

为了稳妥起见,她找了姜阿姨。

妈妈说,好裁缝看问题不差尺寸,姜阿姨身上有宁波人几乎所有的长处。她在单位遇到难事,还常常请姜阿姨帮忙拿个主意。妈妈对姜阿姨这个邻居特别看重。

那些年日子不宽裕,妈妈将一件自己穿过的旧衣服交给姜阿姨,只需一个晚上,第二天旧衣服就会变成肖樱身上合体的新衣裳。

姜阿姨正在祖屋忙碌裁缝博物馆的事。老房子年久失修,一直闲置。她接手过来将它改造成博物馆,等于给文化局卸下了一个包袱。几个工人在忙着施工,姜阿姨戴着一顶蓝色安全帽在屋内指指点点,见到肖樱站在院子里,就走了出来。摘下安全帽,她劈头就问:那个叫胡杨的白马王子可好?肖樱说白马就要信马由缰去了,因为马上就毕业了。姜阿姨道:这样的男人不能错过的,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伤心事。肖樱问:阿姨为什么对胡杨印象这么好?就因为帮您要回了祖屋?姜阿姨摇摇头:

不是的呀。他就是不帮阿拉讨回祖屋,阿拉也喜欢他。

小伙子心慈,脑筋满,可以托付的,比我两个女婿要好的。姜阿姨两个女婿都是美国人。在姜阿姨眼里,他俩都赶不上胡杨。

“你们俩好般配的呀。”姜阿姨目光炯炯,“不要犯傻!婚姻这种东西,就像一把钥匙合一把锁,前世配好的。”

肖樱看看左右,红着脸问:“您从哪里看出我们般配的?”

姜阿姨做了个很夸张的表情,伸出三根指头:“你俩有三合:一是神合。遇事都爱动脑子,都是极聪明的人。二是貌合。你们有夫妻相,他是山你是水,水绕山,山旺水,阴阳相合。三是道合。想想看啦,你俩都是名校学法律的,将来一起过日子有说不完的话。你要知道,夫妻生活就怕相互无话可说。话是开心的钥匙。”姜阿姨的中指上戴着一个亮闪闪的指环。那是一枚铂金顶针,姜阿姨的心爱之物。

姜阿姨的话让肖樱吃了一颗定心丸。她想在胡杨毕业前夕,送他一个惊喜。从以往的交流看,胡杨隐隐有些因为来自农村而自卑。尽管他从不掩饰家庭的贫困,但肖樱能感觉到,胡杨对于条件优越的城市同学从来避而不谈。肖樱并不看重这些,门第观念在五四时期就被扫进历史垃圾堆了,胡杨显然是过虑了。出身固然重要,但寒门生贵子,白屋出公卿,英雄不必问出处。就拿自己来说,父亲虽然是名教授,但当年也是从沂水畔考出来的。沂蒙山的艰苦并不亚于胡杨家乡永昌。到底喜欢胡杨哪些优点,分析再三,她发现,无法抗拒的是胡杨的声音。它具有一种时空穿透力,像一双隐形的手,能不知不觉地叩开你紧闭的心扉。在她看来,世上再没有比倾听胡杨说话更提神儿的事了。她还特别欣赏胡杨的下颏。她甚至有个冲动:趁他熟睡时,用眉笔在他性感的下颏上画满胡须。那会有多俊朗!

她也相信,胡杨会喜欢她的。她也知道,胡杨拒绝了麦子的求爱。

麦子是谁呢?麦子是雁大朦胧诗大拿,女神一级的人物。她的示爱方式也大胆而直接,绝不像她的诗那么委婉费解。为国槐树下长椅起名为缪斯胡床的邹诗人暗恋麦子多年,曾当众表态:为了等待麦子,他宁可坐穿胡床。言外之意,他可以用一生来等麦子。当然,诗人的血容易沸腾,也容易冷却。爱情誓言发布后不久,邹诗人娶了个叫冬妮娅的乌克兰姑娘,移民去了布达佩斯。

麦子是硕士研究生,一身米色波西米亚长裙走到哪里,都能将各种好奇的目光一网打尽。在一个周末晚会上,胡杨朗诵完爱尔兰诗人叶芝的《当你老了》,全场居然鸦雀无声。众人被这诗的意境所感染,都在思考自己无法预料的未来。这时,麦子站起来,高声说:胡杨,我爱你!胡杨,何等聪明之人!看到周围同学异样的眼神,机智地回答说:我猜到了麦子同学的下半句。那就是,我更爱诗歌!有过三秒的安静无声,然后,便是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肖樱当时就在现场。她心里清楚,权衡利弊在胡杨那里,永远在场。麦子这种为了爱而不顾一切的女人,不是他的理想伴侣。

她在等待。等待机会,约胡杨到缪斯胡床坦露心迹。

那天下午,很多在校生都来主楼看毕业班合影。那是一件仪式感很强的大事,备受重视。尽管夏日炎炎,男同学还是一袭西装出镜。胡杨身穿灰色西装,系浅黄色领带,看上去老成稳健。毕业合影之后,其他同学都在三三两两地继续拍照,唯胡杨很快就离开了人群,西装搭在臂弯里,似有心事。她就站在不远处一棵粗壮的法桐下,手里捧着一本英语书。胡杨没有看见她,步履匆匆地朝教学楼走去。她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还有三天,毕业生就要离校了。肖樱从辅导员那里得知,毕业生报到证已经发下来了。也就是说,每位同学的去向已经明确。她有些按捺不住了。这个纳西塞斯,都什么时候了,也不见到未平湖来一次了。

晚上,她独自漫步在未平湖畔,不知不觉就来到国槐树下。槐花开得正旺,像一位白发巨人伫立湖畔。缪斯胡床上隐约有人。这不奇怪,毕业前夕,恋人们会有多少情话需要倾诉。她想起了姜阿姨的话:错过,就是一生。如果缪斯胡床今夜空置,那倒不正常了。法律系的同学严谨而又务实,据辅导员透露,他们在校恋爱的虽不多,但婚后巩固率却是最高。他们最有资格占领缪斯胡床。

来到黄玫瑰旁,她止住脚步。在这里,她听过胡杨的口琴声。琴声依稀还在,黄玫瑰已经变成海棠般的小红果,一碰便会脱落。小路上已经落下不少红得发紫的果实。肖樱俯下身去,把落在路上的果实一粒粒捡起,放到黄玫瑰的花根处。

正在这时,国槐树下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来了。

我等您很久了。”

肖樱心里一惊,脱口道:“纳西塞斯!”

“什么纳西塞斯?”缪斯胡床上的胡杨快步走过来,弯腰查看她捡起的果实。

肖樱知道自己说漏嘴了,难免窃笑。怎会如此失态呢,心里骂着纳西塞斯,嘴上却说出来了。好在胡杨应该记不得自己给他起的这个绰号了,要不会多尴尬!

两人自然而然坐到了长椅上。肖樱沉默着,以守为攻。胡杨却也在此时安静下来了,望着湖面,一言不发。

湖中那突兀的石头上不见了水鸟,光秃秃的,被远处塔影罩住了。那座高塔颇为神奇,哪怕月色晦暗,它映在湖面的长影也从不模糊。有学者牵强附会,把这塔影称为雁大精神。

肖樱忍不住了,就先开了口:“报到证下来了?”

胡杨点点头,道:“我去了Y省。”

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她顿时感到胸闷,嗓子里像呛进了粉尘,想咳,却忍住了。最后,她弱弱地问:“不喜欢北京?”

胡杨依旧望着湖面:“北京虽好,但不属于我。”

她突然出了声,干咳震得她耳膜鼓胀,却不禁接着问:“是无可留恋?”

“不是!”胡杨突然说,“我心里其实留恋一个人。”

大脑嗡嗡直响。这是她渴望已久的回答,但似乎已经没有意义。离京远赴Y省,说明他取舍已定,结果无法改变。她没有说话,象牙白连衣裙似乎变薄了,薄如蝉翼。此时,她感到了一丝凉意。

“正因为爱,才必须离开。”胡杨转过头,仰望着星空。

“这不是悖论吗?”她的声调偏高了些,“嘴上说爱一个人,眼里却无视她的感受!还要狠心离开!”

“不是你说的那样。她是一块钻石。和钻石在一起,我担心自己会被划伤。”胡杨停顿了一下,“我只能身在边陲,远远欣赏她耀眼的光芒。”

一切都清楚了。胡杨是一个自卑到骨子里的人。无论怎样激励,他也改变不了这种外强中干。她忽然感到,以前是不是对胡杨产生了错觉。大脑在迅速回放每一次见面。她明白了,胡杨似乎从未用过“你”,总是礼貌地称呼“您”。这说明胡杨对自己一直敬而远之。今夜,毕业前夕,他能直言心声,已然在了结什么。

“把一个女生比喻成钻石,似乎不是表扬吧。”她目光有些散,想起了去年暑期,想起缪斯胡床前的槐花雪。

那是一个有着童话般记忆的夏夜:口琴吹奏的《月亮河》

令人如醉如痴,散发着奶油香味的铝饭盒上凝结着亮晶晶的水珠儿。这一切,都将随着毕业而远去。

“钻石,纯洁而高贵。除此之外,我找不到更合适的比喻了。”胡杨很动情,拿出一个圆乎乎的小东西,摩挲了几下,道:“我可以送您一件礼物吗?”

她大脑有些迟钝,但还是说:“无功受禄,寝食难安。你这是考验我吗?”

“这是我亲手制作的乐器,叫埙。希望您能喜欢。”

她接过这个比梨子略大一点的埙:陶制九孔,没上釉,却表面平滑。看得出制作者的精心。“谢谢你,虽然我不会吹奏。见到它,我会想起你的口琴和那曲《月亮河》。我没准备礼物,无以回赠。我该回去了。”她告辞了。不想再坐下去,她担心自己会控制不了情绪。来这里之前,她想过诸多可能,唯独没有目前这一选项。她感到,她遇到的是一个爱情的懦夫。尽管她对他恨不起来,但他哪里会知道,从大二到大三,她拒绝过多少男生的示爱!这一切,都是为了谁?什么叫因为爱才必须离开?这符合逻辑吗?纳西塞斯啊,你可知道,你生生毁掉了一个女生的初恋!

她回不去宿舍,只能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胡乱行走,大脑像一架无墨打印机,动静很大,却空无一字能定格。

走到一处古老的青砖四合院时,一阵乐声从院子里飘出,曲调伤感,多有颤音。这曲子如同一条无形的绳索,在她毫无防备时猛然将她套住,而且越套越紧。她驻足不前,直到曲子结束,还盯着红漆剥落的大门在发呆。这是历史系办公室,里面有一大批因考古而闻名天下的学者。她对考古不感兴趣。古墓里挖出来的东西连土垢都舍不得拭去,就堂而皇之地摆在书房里,气息不乱才怪呢。让她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一首曲子会从这座古墓般的院子里传出?院门虚掩,凌霄花的藤蔓爬满青砖墙头,一只灰喜鹊喳喳叫着,在门楼上蹦蹦跳跳。

忽然,门被推开,一个满头银发、身穿灰色中山装的老者从幽暗的灯光里走出,腋下夹着皮包,缓缓走上甬道。

想必是历史系的老师了。她不由自主地迎上去问:“请问老师,刚才院子里播放的是什么曲子”?

老者打量了她一眼,尤其注意到她双手紧抱的陶埙,很和蔼地说:“是《忧郁的星期天》。匈牙利作曲家鲁兰斯·查理斯的作品。”说完,老者走了。走出不远,又回头道,“记住,是鲁兰斯·查理斯的《忧郁的星期天》,不是《忧郁的星期五》。”

肖樱记住了这首曲名。因为这一天,恰巧是星期天。

因为她的心,与曲子同忧郁。

肖樱买回了《忧郁的星期天》的磁带,经常戴上耳机静心听。一听,就是一个暑假。

整个大四一年,她再也没有见过那位银发老师。问遍校园,都说不知道有这样一位老师。她想,这位老者大概不是历史系的吧。或许是偶尔来学校的校外学者。

人生就是这样,相互共事很久的人一别如同陌路,而某些不经意中擦肩而过的人却难以忘怀。

大学毕业后每次回雁大,她都会到那个四合院去看看。院子还在,经过修葺,已经成为人文学院一个办公场所,有了一个令人浮想联翩的名字一一“二院”。可惜物是人非,她渴望邂逅的银发中山装老者再也没有出现过。

《忧郁的星期天》,竞成了她百听不厌的曲子,竞成了她对雁大惆怅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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