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事过程中,顺势法是一种重要的方法,其外在的表现也是各种各样的,其中借力打力,将计就计是一种常用的方式。
自上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即IBM公司,一直控制着商用电子计算机的国际市场。面对这种局势,日本商人曾大声疾呼,要求日本在半导体电子计算机领域赶上和超过美国。但是,日本电子计算机厂家觉得,与美国一些公司竞争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经过一番苦思后,日本的一些企业家动开了歪脑筋,他们觉得,如果能够事先通过某种手段弄到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新机种资料的话,这样,就可以大大缩短赶上和超过美国的时间。于是,日本的一些商业间谍开始了紧张的活动。
1980年,日立公司通过商业间谍,从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一个职员那里弄到了该公司新一代计算机绝密设计资料。这是一套具有重要价值的资料,一共27册。然而,这一次日立公司只弄到了10册。为了搞到另外的17册,日立公司继续采取行动:由日立公司高级工程师林贤治出面,向与日立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马克斯维尔·佩利发去一份电报,请佩利设法搞到其余的17册资料。
佩利曾经在IBM公司工作了23年,辞职前曾担任公司先进电子计算机系统实验室主任。他深知新机种资料的价值,同时也明确自己与公司的关系。因此,当他接到日立公司的电报后,立即将此事告诉了IBM公司。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的查理·卡拉汉普在美国联邦调查局任过职,他听了佩利的叙说后,决定将计就计,以间谍来反间谍。他让佩利充当双重间谍的角色,主动接近日立公司的林贤治,摸清情况,掌握日立公司的证据。同时,在联邦调查局的参与下,还采取了诱捕的方法:IBM公司故事宣布有两名接触绝密硬件、软件、手册等方面东西的高级职员即将退休,诱使日立公司向这两名职员索要资料。
果然,日立公司上了钩。1982年6月,联邦调查局逮捕了日立公司前去拿情报资料的职员。由于日立公司窃取IBM公司情报的证据被抓到,遭到了起诉。1983年3月,旧金山法院判处日立公司林贤治1万美元罚款,缓刑5年;参与此案的大西勇夫被罚款4千美元,缓刑2年。并追回了日立窃取的全部资料。
日立公司以间谍计窃取机要,而IBM公司却用反间计,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结果使日立公司以惨败告终,足见得IBM公司计高一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谋略,就是在对对手的谋略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的基础上,然后佯顺其意,在对手的计上用计,使对手坠入圈套,这是此谋略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