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片残垣断壁之中,坍塌了半边的破旧民房前,吴不善看着村子里那棵在夜风中摇曳的垂柳,怔怔出神。
柳叶差不多已经落尽,那万千柔枝看起来也没了夏日时候的婉约,深秋冷夜里,显得有些肃杀。
“可惜了。”
“可喜了。”
他说了两句话,音差不多,但意思却截然相反。
站在他身边的费六没明白,他以为档头说的两句话都是可惜了。
于是他想起自己射向沈世永的那一箭,可惜的表情立刻布满了他的脸。
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有些难以释怀,他一直在想,若是当时那一箭自己射的沈世永的咽喉,此时的情况只怕早就大不相同了。
姜诩死了,若沈世永再死,无需主公亲率大军前来,沈世永的人马就会如崩塌的雪山般再也没有人能挽回。
所以,他觉得十分百分千分万分的可惜。
可惜了。
他在自己心里叹了一声,若是自己的射艺再精湛一些,自己肯定会瞄准射中而必死的咽喉而不是更容易命中的心脏。
毫无疑问的是,即便沈世永披挂了全甲,但他脖子上那一层薄薄的链甲绝对挡不住那一支破甲锥。
他不知道的是,自从沈世永认识了沈宁之后,他学会了一件最应该学会的事,那就是怕死。
沈世永知道沈宁身上有很多保命的手段,沈宁腰畔的鹿皮囊就好像一个百宝箱,无奇不有,而且他身上还有一件软猬甲。
别说羽箭,就是横刀直接砍在身上也未必能伤得了他。
可沈世永是匆忙间从大业城逃出来的,他没有地方去寻找一件如沈宁那样的软甲,但他可以在衣服里藏一面护心镜。
护心镜的作用虽然不如软猬甲,但也能保命。
“我当时应该射沈世永的咽喉。”
费六说。
“你已经做的足够好,而且你的射艺也足够好。”
吴不善转头着费六,笑了笑说道:“不要总看着事情不好的一面念念不忘,已经发生的事你无法再回去改变什么。
既然你没能射死沈世永,那么你何必总是想着自己当时应该如何如何?
你可以这样想,但不是用来后悔的想……你可以想到的事记下来,下次出手杀人的时候自然用的到。”
“可我若是杀了沈世永,主公就没有必要来襄阳。”
“你错了。”
吴不善道:“即便没有沈世永,主公也还是要来襄阳的。
因为这里不仅仅有一个沈世永,还有一个萧铣。
主公要的是雄霸天下之业,不是半壁江山,怎么可能容许这天下间还有别的人称王称帝?”
他拍了拍费六的肩膀说道:“所以你不需要这样沮丧,毕竟若不是你射了沈世永那一箭,当日的情况说不定不会那么乱,说不定……沈世永会死于姜诩之手。
可你认真想一想,姜诩若是活下来,难道就比沈世永活下来好一些?”
“他们都该死!”
费六攥了攥拳头说道。
“对,他们都该死。”
吴不善认真的说道:“站在通闻府的角度来看,所有站在宁王殿下对立位置上的人都该死。
不管他们是不是做过恶事,不管他们是不是个好人。
但在有些时候,该死的人在该死的时候死,才最完美。”
“档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费六诧异的问了一句。
“刚才我说可惜了,是可惜了沈世永大营里的叛乱竟是这么快就被控制下来,我本以为沈世永会损失更大一些才对的。
死的人少些,叛乱结束的太快了些,沈世永的麾下士兵的战力保存下来足有七成,这才是可惜的事。”
“我说可喜了,是因为咱们没做好的事,或许有个人会做好……嗣十三杀了姜诩,却没有借机杀了沈世永……我虽然现在还没有彻底想明白他到底是要做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必然有一个大图谋。
他要的不仅仅是沈世永的命,或许还有沈世永的一切。”
“档头,嗣十三会不会叛变?”
费六有些担心的问道。
“叛变?”
吴不善哑然失笑,随即摇了摇头道:“他不是咱们通闻府的人,也不是主公的人,他叛变谁?
他只是一个准备为自己报仇的人,他进沈世永的军中,不是咱们安排进去的,而是他自己进去的。”
“何来叛变一说?”
吴不善笑着说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叛变,但却几乎没有背叛自己的人。”
在官道两侧,连绵不尽的营帐看起来就好像一片高低不平的山包。
灯火辉煌,照亮了方圆十几里的夜空。
巡营的士兵衣甲鲜明,他们高昂着胸膛走过在大营外围,有不少斥候隐藏在暗处戒备,还有游骑来回掠过。
虽然确定这一带方圆几百里之内都没有敌人存在,但大营的防备还是准备的一丝不苟。
当值守夜的将军裴廷玉坐在自己的帐篷里喝茶,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其实喝茶绝不是一件享受的事。
他宁愿喝最劣质的酒,也不愿意喝最名贵的茶。
但每当他当值的时候,裴廷玉从来不喝酒,只喝茶。
茶很酽,可以提神。
味微苦,可以醒脑。
裴廷玉每喝一口,便会皱一下眉头。
他可以忍受甚至享受烈酒的辛辣,却难以忍受茶秦的微苦。
虽然明知道绝不会出什么事,但裴廷玉不会偷懒去睡觉。
每隔一个时辰他就会走出自己的军帐,带着亲兵将大营巡视一遍。
这是十年征战养下的习惯,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就认真对待每一次出征,甚至是每一天,哪怕是没有战事的一天。
喝空了壶里的茶,裴廷玉算计着时间差不多了,戴上自己的铁盔,拎着一对铜锤走出了军帐。
几十名同样用锤的亲兵紧跟在他身后,大步向前。
夜色已经很深,这是裴廷玉今夜第二次巡查,应该已经过了子时。
可就是这深夜里,走到宁王军帐不远处的时候裴廷玉又看到了那个虽然柔弱了些但倔强的身影。
那个人个子不高,身形偏瘦,穿了一件不怎么合适的皮甲,所以显得有些滑稽。
而他此时在做的事,也显得有些滑稽。
但不管是裴廷玉还是他手下的亲兵,都不会觉着那个人滑稽。
他在拔刀。
拔刀,然后入鞘。再拔刀,再入鞘。
如果裴廷玉走到近处的时候,一定会看到这个少年郎眉宇间的痛苦。
他的手臂已经肿起来老高,他的双腿在按耐不住的打颤,他的嘴角已经咬破有血丝流出来,他的脖子已经如石化了一样僵硬,但他依然还在不停的重复着拔刀这个动作。
“主公收了个不错的弟子……”
裴廷玉看着那少年郎的身影叹了口气,继续往前走了出去。
他曾经听说过,当初主公跟着庄烈将军学刀的时候,也是每日如此煎熬着完成一次次这枯燥的动作。
他不是用刀的高手,但他知道这样做是为了锻炼手臂的力度和反应的速度,可这样强度的训练,也极有可能毁了身子。
就在裴廷玉走出去十几步远之后,他听到了身后传来当啷的一声。那是横刀落地的声音,在静夜中显得尤为清脆。
他再次摇了摇头,没有停下来。
跌坐在地上的秦怀玺几次试图站起来,却没有成功。
他的右臂肿起来很高,不由自主的颤抖着,很剧烈。
他的左手上满是刀痕,血淋淋的让人看了忍不住为之一寒。
并不是每一次入鞘都能做到精准,所以,他扶着刀鞘的左手上都是被割出来的口子。
他的两条腿已经无法站立起来,撑在地上的手逐渐失去最后一分力气,扑通一声,秦怀玺扑倒在地上,下颌重重的磕了一下。
“你不是他,何必要逼着自己重复他的路?”
不知道什么时候,莺儿搀扶着秦若薇走了过来。
看着面前这个趴在地上大口喘息着,如同一个刚刚钻出地面的妖孽一样的少年,秦若薇忍不住微微摇头。
“你们是不同的。”
她说。
喘息了很久之后,秦怀玺才有力气抬起头看向秦若薇:“我知道我和先生不同……但我却不觉得,您说的不同有什么问题。
难道身体上的差异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要走一条和先生一摸一样的路,是因为先生成功了。”
她认真的说道:“您知道,我需要成功。
先生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自己的身体就是我的器,这个器必须尽快变得锋利起来。”
秦若薇本想说你不是秦家的人,却和秦家的人一样偏执。
可转念一想,这个少年整日相伴在呼乞那朵颜身边,这偏执也算是出自秦家。
“莺儿,扶他去休息吧。”
秦若薇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继续再劝什么。
“不行啊……”
秦怀玺自己挣扎着站起来,然后将横刀捡起来当拐杖用稳住身子。
“还差三次。”
他说。
然后他抽刀,入鞘,身子再次扑倒。
他倒在地上喘息着,喃喃道:“还差……两次。”
秦若薇摇了摇头,缓步走进沈宁的大帐。
看着那个坐在灯火下安静读书的年轻男子,秦若薇语气轻柔道:“你捡了个好弟子。”
她在沈宁不远处坐下来,微笑着说道:“庄烈现在还会提起,当初你随他进草原学艺的时候。
似乎呼乞那结社率和你是一个性子的人,都倔强自负到了骨子里。
也不知道如果庄烈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徒孙,是该摇头苦笑还是得意骄傲?”
沈宁笑了笑,没有回答。
秦若薇叹了口气道:“或许我真不该将你的事讲给他听,我只是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份毅力,在我认识的人中能坚持的下来的,似乎不多。”
“没事的时候可以多给他讲讲。”
沈宁语气温和的说道:“既然答应了朵颜让他变得成熟起来,总不能真的什么都不做。
有些时候光靠自己的眼睛去看,并不能真正的领悟。
也需要去听……你知道,我是绝不会将自己的过往当故事说出来的,因为……似乎其中的喜乐并不多。
我有时候也会很懦弱……害怕回忆。”
秦若薇微微一怔,然后点了点头:“有个传人其实也好,就当他继承了你的故事。”
沈宁缓缓抬起头,看了看外面那娇小的身影认真的说道:“幸好他不是……不然我会杀了他。我不希望,未来草原上有这样一个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