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男仆的自我修养
书名:世家风云之幸好有你 作者:那些光呀 本章字数:2931字 发布时间:2024-06-15

余楚背地里是怎么形容他的,秦三爷也不是一无所知,狗腿子有多虚荣,他也不是不知道,肯定得说他在家多风光,每天过得有多滋润,发朋友圈那些都只是策略。

不聪明吧,心眼也缺,总干些别人不信的事他还挺得意。

余楚不知道,秦三爷在很久很久以前就不遗憾他是个男人了,每次折腾来折腾去,就是逗他玩儿。

看小包子穿女装扮女人那憋屈样儿,秦三爷就是觉得好玩儿,有事没事都要把小包子逗得闹别扭,然后再武力镇压一番,他承认,这很恶劣。

可谁让小包子就这么好玩儿呢,尤其是气鼓鼓又不敢反抗的样子,真是让他百看不厌。

要不是这次都闹离家出走了,态度还摆得坚决得不得了,他至少得玩到小包子自愿去变性。

不过结婚以后呢,小包子也挺让他满意的,连心心念念的影帝都不想了,还特大方的让他去找个女人生孩子。

人也大方多了,不管是什么样的场合,他都能很乖地配合各种超出他道德底线的秀恩爱行为。

可能,之前也不是不喜欢,就是觉得自己没个身份,太随便会显得自己很低贱。

余楚还真是这么想的,让配偶在大马路上亲就是婚姻美满,让金主在大马路上调戏就是没脸没皮嘛。

他只是个暧昧的干弟弟,一个连情侣身份都不被承认的人,再随便让干哥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他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

现在结婚了,婚内义务也好,情感表达也好,他都能接受。

反正他是合法的了,哪怕只在很小的范围内合法,那也是合法的,他有享受爱情甜蜜的权力,光明正大、理所当然的那种权力。

而且,成为某个人合法的私有物这种事,还真挺幸福的,他觉得特别有安全感。就像,一直在拍卖场流浪的珠宝,终于被珍而重之地锁进了保险箱里,安定又安全。

秦吾听到这种比喻的第一反应是:“你是不是手痒又想去拍卖会逛逛了?还流浪的珠宝,怪不得你们那圈里个个都削尖了脑袋要往豪门里头钻,敢请是以为自己是什么绝世珍宝,得找个豪门才能配上自己的身份?”

“什么习气,物化自己还沾沾自喜,一点儿做人的筋骨都没有。以后这种话不能再说了,轻浮。就是条流浪的小狗,找到了肯给口饭吃的主人,也能显出几分忠义来。珠宝,那就是个物件,最大的用处就是享用和交易,玩物之流才是这样自比,你是吗?没脑子。”

余楚摸摸被打得砰砰响的脑袋,他感觉这话还挺有道理的,又指着桌上另一道菜说:“哥,我要吃那个。”

秦吾又笑,夹了一筷子喂进他嘴里,说:“等把家里收拾好,带你去逛逛,什么毛病,不买点没用的东西,你手就要烂是吗?”

余楚吃完嘴里的肉,反驳说:“哪有想买了,就是你自己爱给我花钱,好多我都说不要的,你还不是都买了。”

他往旁边一靠,仰头看着自家家长,问:“哥,你赚钱都没机会花,是不是也挺郁闷的?我知道,你没什么爱好,赚的钱根本花不完。”

秦吾笑笑:“所以找了你这么个败家东西啊。好好坐着,瞧这没骨头的样儿,这会儿又不是在外面了?”

余楚坐起来,看着窗外的风景说:“这有什么,这么高,谁能看见我们在这儿,亲一下都没事。”

说着,他还真凑过去,对着秦吾的嘴来了个很响亮的吻,又得意洋洋看过去,“看吧,我,你小楚少爷,放得开着呢!”

秦吾嫌弃地擦擦嘴上的油,又给喂了块糖醋里脊,问:“瞧这一桌子点的,要么就饿得眼冒绿光,要么就胡吃海塞,你这胃得去做个检查,八成得出事。”

余楚三两口咽下去,眼睛又往桌上瞟,“再吃一顿,吃完我就减肥了,现在又不用去工作,胖一点有什么关系嘛,我都饿了十年了。”

秦吾一边吃还一边数落:“你不工作也得见人吧?好好一个俊俏模样,非得祸祸成个球,你自己看着舒服啊?浑身上下都软绵绵的,吃两口就得变成肉贴身上,还不肯动,等呼呼回来,你每天早上带着他出去跑两圈。你是找到锅砸里头了,我干儿子还没找着出路呢,万一也学得你这么懒,又没你这好命,他可怎么办。”

余楚就旁边眼巴巴看着,咽着口水说:“哥,你再给我口呗,才吃一点点,不饱啊,就一块,那个猪蹄,就一块,我回去跑步还不行吗?”

秦吾态度半点不变,还说:“半块也不行,把你这大爷给喂成猪了,我这男仆也得下岗了不是?回家吃盘蔬菜,也能饱肚子,还能保住你的保险箱。少这种扫兴的眼神对着爷,看外面去,口水都要流过来了。”

余楚被敲打的一激灵,赶紧转头往窗外看,嘀咕说:“哪有,您三爷是谁呀,我哪敢,不,我哪配有您这样的男仆。饭都不让吃饱的男仆,我这大爷当的还不如条小狗。哥,你就给我一口嘛……”

秦吾从盘子里挑啊挑,找出一块鲜菇夹过去,余楚嘴都张大了,他又突然收回来塞进自己嘴里,说:“您别谦虚,就您这狗胆,玉皇大帝您也敢想去使唤,我是谁呀,小小一人类,给您当男仆,还高攀了。”

余楚瘪嘴,气得说:“我以后不跟你出来吃饭了,每次都馋我,才结婚多久,你就虐待我……小狗都还能吃饱呢,我连小狗都不如,”

秦吾慢悠悠接:“小狗只用吃饱,它又不用结婚,也不用当狗明星,你小楚少爷还想要个保险柜,男仆再没眼光,也不能往头猪身上装扮珠宝吧?”

余楚就知道,他听见了,他肯定都听见了。什么猪也是头帅哥猪,什么男仆就喜欢猪,原来之前不提,是都在这儿等着呢!

这可都是他最喜欢吃的菜……大魔王,哼!

余楚虽然在一帮朋友面前经常得瑟得没边,但在秦吾面前,他已经被驯养得跟小狗也差不多了。

哪怕都是坐在桌子上,主人不给喂,他就真不吃。哪怕馋得直咽口水,他也觉得大哥说得对,他不能再胖了,戴珠宝都不帅了。

秦吾没虐待情人的癖好,更何况这已经是他家合法的配偶了。

可余楚这小子吧,吃得是真不多,职业病使然,他一顿饭就是往撑了吃,也不过半小碟菜。

但他懒啊,只要没事,他是能躺在床上玩手机玩一整天,连饿他都不知道喊。

为了让他健康生活,秦吾是想尽了办法,可这小子总有办法耍赖,不是要背就是要抱,从来不肯好好跑两圈。

一逼他,就要苦情卖惨,秦吾经常是揍也不是,骂也不是,还得哄,他就没见过这么没皮没脸的小弟。

一路上哼哼唧唧,余楚终于在路过甜点店的时候挣到了一杯奶茶,稀里呼噜地喝了两口,他心情好了,又肯跟着去逛商场了。

秦吾是很喜欢孩子的,尤其是跟他一向亲近的干儿子呼呼,小家伙已经三岁,对自己的房间很有想法。

作为干爸,秦吾就一样样记,打算原样给他布置出来。因为家里要大动,所以回来这些天,他都没怎么去公司,都是在家忙着装修的事。

商场里,秦吾对着单子一样样看,他也不管余楚是跟着还是没跟着,反正他身上也没手机也没钱包,跑也跑不远。

余楚心里酸啊,他从来就没被这么隆重地对待过,每次逛街,除了满足秦三爷的恶趣味穿女装时,他就从来没被问问喜好。

秦吾挑完这个挑那个,看余楚站在不远处,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就说:“你快点,走完一圈还能再吃几串烤肉,慢吞吞的,过来,你选选,这个比较合适,还是这个比较合适?”

余楚慢吞吞走过去,随手指了下左边的床,说:“他要变形金刚,带头的,就这个,够夸张。”

秦吾皱皱眉,有些嫌弃:“真是父子俩,一样的浮夸。”

余楚不满这个说法,说:“我可没有枕着个头睡觉的习惯,他都是跟宁家学的,宁家的床就这样,他可想上去睡了,宁家又不带他。”

说着又笑,“他是挺浮夸的,小男孩都这么浮夸,优优听说要长住,也让珩哥给他买个蜘蛛侠的床,还要整个抱住他的那种,大晚上看到一个头在顶上看着,不吓人吗?好奇葩的审美。”

秦吾笑着摇摇头:“不知道,我们小时候又没这些,都是养些狼狗、马,房间里存的都是马鞭、弓箭、还有刀什么的。这种玩偶、娃娃,都是很文静的小姑娘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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