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孙,外面的人都叫我孙衙役。在普通老百姓眼中我也算是个人物,这不,今天还收了一个耍猴的东西。说起这个耍猴的,我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本来我也不想收他东西。平心而论,这些杂耍的也都不容易。可是谁容易?老子也不容易啊!
看上去,我一身黑皮,佩带腰刀,吃的是官府的粮,捧的是皇上的碗,很是风光。可实际上呢?摆设而已。随便一个当官的都比我大,就连给官家的家奴我都比不了。唯一能管的只有下面的平头百姓,能欺负的也只有老实人,真遇见流氓刺头,我还真不敢管。他们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随时都敢拼命,我却是拖家带口的。为了一月几两的俸禄赔上命,谁也犯不着不是?我没读过几天书,不懂什么大道理,我只知道要是命没了,再多的抚恤金都是别人去花,再漂亮的老婆都得去暖别人被窝,再乖的孩子也得改口叫别人爹。活着,才是大实理儿!
活着,也有不同的活法!有的人劳累一辈子,走的时候还是两个手空空,除了病啥都没带走;有的人啥都不用干,吃穿用一样不缺,美女财宝别人还得使劲送。这是命,人各有命,没法子。我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只求安安稳稳,不要累死累活,凑活过一辈子就算了。可是我家就是个佃户,给地主打工的那种,没有自家的地,干一天活给一天工钱。
从小,我就见过很多佃户,他们死了以后连棺材也买不起,更甭说有块坟地。我很怕,怕和他们一样,我只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老了有人送终,死了有块地儿埋,仅此而已。
每次死了佃户,都会有人咒骂地主没良心,可是骂完呢?不还是继续给人家卖命吗?要想改变,不能靠别人发慈悲,只能靠自己!这是我明白的第一个道理。
明白道理也没有用,十九岁的时候,我也变成了老地主家的佃户,之前的少爷变成了老爷。如果一切就这样发展下去,我的未来和那些人一样。我想改变,却无能为力。
当然啦,也不只有坏事儿,好事儿咱也有一桩。那年,咱成了亲,姑娘是个漂亮又水灵的丫鬟。揭盖头的时候,咱想老子上辈子一定积了大德,否则怎么有这么好的运气,娶到这样的老婆?有时候,咱呢,也会想。就这样平淡过一生,其实也挺好。但上天偏不随人愿,她进城的时候,有个少爷看上了她,强行把人带进了府里。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凤仙郡郡守的儿子,而且是惟一的儿子。我只是一个佃户,连农民都算不上的佃户,即便是拼了命,也没有一丁点作用。刚爬进府里,我就被捉到了郡守少爷的面前。
我看着面前的少爷,他脑满肠肥,油头满面,一副不学无术的样子。可就是这样的人,能够决定我们的生死,这就是这个扯淡的世界。
“哎呦!还真是一对苦命鸳鸯。”那个混蛋说。
老子当时就想冲过去,一巴掌拍死他。可他的家丁就在那里,虎视眈眈盯着我,我顶多伤到他,就算发狠咬死他,后果呢?我们两个都会陪葬。
面对这样的情景,或许有一百种方法,一千种选择,但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死。没人会关心我们这种小人物的生死,就连编故事的人也只是提到两句,可是对我来说,活着才是一切。
“少爷!有纸和笔吗?”
我喊了一声,显然那个混账楞了一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我会是这个反应。
“我想写封休书,休了这个不知好歹的人。少爷看中她,是她天大的福分,不感恩戴德就算了,竟然还敢惹您不痛快。”
她满是哀怨看着我,其余的人也是一脸震惊。说这话的时候,咱的身体在颤抖,心在滴血。
那个混蛋少爷也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
然后,我得到了衙役这个差事。
无耻吗?无耻!恶心吗?恶心!不要脸吗?确实不要脸!但我不后悔,因为不久以后,凤仙郡就是三年的大旱。
粮食吃完了吃树叶,树叶吃完了吃树皮,树皮吃完了吃树根,然后是老鼠、蟑螂,最后是人,三分之二的人都饿死了。饿死,你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儿吗?就是你的肠胃卷缩在一起,疯到什么都想咬,什么都想啃。很多人最后撑不住,吃了观音土,肚子都涨得老高,被活活撑死,大部分佃户就是这样。
日子虽然艰难,但我得过且过的过来了,毕竟还没有那个衙门的人会被饿死。
别人说什么,怎么说,我不在乎。唯一让我痛心的是同为佃户的田老大哥,他曾经为了救我,折了一条腿,走路一拐一拐,干不了重活。我多次想救助他,可钱都会被扔回来,他说我的钱不干净,没骨气。
哈哈!骨气。
要骨气还是要命?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单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力气的普通人。
骨气?唉——多奢侈。
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耍猴的,也梦见了那只猴子。我们身后都散发金光,站着同一个身影。那个身影看起来就像是天神下凡,可如果真的有神仙,为什么不来救苦救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