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我回家也不曾遇到什么鬼,有马小红和向军两尊杀神一左一右的卫护着,什么鬼都不敢靠边。
马小红一路哼着歌,心情美得真是要飞上云端了。这一回表演,她应该奠定了在我校首席歌唱家兼少女歌神的位置。
“小红,稳着点,你今后还要走上更高的舞台的,不要只取得一点点的小成功,就得意忘形了哦!”
作为风哥,我赶紧为她把住舵。
“嗯,风哥,你说的都是对的。我,我不过是,真的从来没有这么被认可过,你,你就让我小小地高兴一下嘛,好不?”
没想到的是,马小红也学会了哆人的那一套。
“行,行,还能有什么不行的?”
我只好乐得应承,敲打及时到位便好,也不必矫枉过正。
“对了,风哥,你的歌也唱得那么好,为什么,你从来不想去表演,不想走音乐这条路呢?还有,你的歌词都写得那么好了,都全国知名了呢!”
马小红似是忽然想到这点一般,收敛起兴奋劲,认真地对我说。
“哈哈,我的好妹妹哟,名利于我,实如浮云呢!”
我大笑两声,端得很是洒脱。
这话,只怕马小红一时间是消化不了的。
实际上,要真正做到或者无限接近做到这一点,芸芸众生里实在是寥寥无几。这必然需要一个历练的过程,需要内心不断地求索和叩问,更需要有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刻的幡然一悟。如我,若不是重生前的某一天,忽然在万般萧瑟之际,看到了些人生奥义的端倪,恐怕,这名利二字,于我,那就真会是蔽日重云,终之一生而不散了。
“风哥,你确实应该要多表现表现的。”
一旁的向军,终于插话了,他自然更是不能理解我的话。
“还表现?开学典礼上就足够拉风了!你们是不知道啊,唉,不说了,你们还小,很多事,真的,没经历过,是体会不到的。人世间总有些不美的人和事,你不想遇,也得遇到。”
我前两句还显着有点油,但后面,一声叹息中,却想到了太多太多。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放诸哪个时候都是皆准的。我对此,更是深有感触。所以,进入初中以后,我实是在刻意地抑制自己的锋芒。毕竟,以我前世的阅历和悟性,我本身就与大家在一种不公平竞争的成长环境里。我很清楚什么话说了,什么事做了,大致会有什么后果。我更知道,我若是不加克制地锋芒四射,那必然会有看不见的暴风骤雨,在某个时候猝不及防地朝我袭来。
像写歌,本身就是在抄袭他人的成果,不过是,我刚好打了个时空差。像书法,我亦不过是钻了那个时代专业人才稀少的空子,从而为自己赚到了第一桶金,但我并不想成为书法家,我没把这个当终生事业或奋斗方向。像篮球,亦是如此,我从来就不想去当什么职业球员,我只是想闲下来了,偶尔的多一个放松身心的方式。而像唱歌,确实,我很喜欢。这份喜欢,是从前世承袭而来的。但,喜欢终归是喜欢,却不能是我要走音乐道路的驱动力。
所以,重生优化,不是要让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新星,而是在平凡中,找到些更有价值和意义的事情。所以,我的收,我的放,一定还得再加把劲。
让别人有路走,自己的路,才走得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