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上个月初已经离开,回去继续上学,离开时他说有时间就再回来看看书也好。她走的时候什么也没说,杯子也没带走,可能学业很紧,直到现在她并未来过店里一次。
之后,书店老板每天两点一线,在店里和住处来回。公交车上,人不多,他在靠门边上的位置站着,在他前面也是站着的,是个个子中等的女孩。她中短发很随意在后脑勺低低扎着一小团,衣着也很随意;她背后背着个包,右手抓着拉环,左手插在薄外套的口袋里。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再普通不过的一天,至少在此之前,老板还能这么认为。
书店对面的餐厅老板有个女儿,她每天没事就常常来书店里闲坐着,书却没怎么看,甚至话也不说,大部分时间是过来躲避餐厅里繁重的工作居多,她说她叫薄荷。渐渐地,跟书店老板熟络了起来。
已经很长时间不见到了薄荷过来,老板一个人坐在收银台里,倒显得百无聊赖地不太习惯了。他记起地找出对面那家餐厅的外卖卡,拨打了上面的电话。
送来外卖的是一个愣头小伙,长的精精神神,看着新来没多久。不过是对面那家餐厅的人,即使新来,总是看着亲切。老板问他现在在店里可还忙。他说一点也不忙。他遂拉着他坐下,聊了一会天。
“常吃你们店里的东西。” 老板说。
他憨笑着大口喝水。
“以前的人基本认识,你们店里就六个人还是七个人来着。” 老板继续给他续水。
外卖小伙说,“我是刚刚来的,现在是六个人,老板和老板娘也在干活,还有一个老师傅。” 他又喝下一大口水,“其他三人都是新来。”
老板很想跟他提提以前那做收银的女孩女儿,不过想想之后又作罢了。
“加上收银兼服务员,有六个人,我出去送外卖的多,厨房就只有四个人,忙的时候可是够忙的,没有外卖的时候我才能帮一下手。” 他向我说道,“前些时候,老板的女儿来了一个星期,那时也是我见过最忙的时候,她什么都会做,很熟练,不过她只来了一个星期。”
“她以前就在里边帮家里忙的。” 老板忍不住插话。
“后来就出去了吗?” 他还没等我回答,又接着说,“她做事真是干脆利落,说话也直来直去,从不拖泥带水的,我和另一个厨房徒弟都愿意听她的,看出来她人很好。”
老板笑了出来,
“但是之后她就没再来过了,听他们说,是要去哪里大城市学什么来着好像?” 他看着书店老板,问道,“你知道吗?”
老板说他并不不知道,又问了小伙怎么知道。
“听店里他们都这样说。” 他神气似的说道,“我跟她聊天,她也是这样跟我说的。”
送走小哥,老板独自一人,在门口胀胀然地站着。他懊恼,女孩回来的那七天自己在瞎忙着些什么而竟不知道
他最后跟她的交集,是她给他写来的一封手写信,信里说了一些她哥哥和前男友死前后的事(哥哥在某个周末的夜里死自家的床上,前男友同一天死于车祸。)。但那时她已经出走,他无法找她,更回不了信。
她的信有点长:
你好吗?从你家里不辞而别后,再没联系过你,无论怎样都很对你不起。其实这段时间里,我谁也没联系,手机也不用。我这个人就这样,常常莫名其妙。不过现在能以这种未免很奇怪的方式找你,证明也不用担心什么了。总之,你可以不要太责怪我吗?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相信你,在认识的第一天,好像那天晚上我们还一起喝酒来着,我就毫不保留地跟你倒了一堆自己的事情。甚至连第一次跟男孩子睡觉也说了? 跟你说过几次你跟我哥很像?不是说你们长相性格真的有多像,而是我从心里知道一样的是你们都在喜欢我。当然,对你只是我最近胡思乱想多了。但是哥哥他对我真的是确确实实的喜欢,我的意思是男女之间的那种喜欢。虽然是兄妹,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从小到大我们都在一起,很少有分开的时候,十三四岁就已经抱在一起亲吻来着,再大一些时我们偷偷谈着恋爱,是正儿八经地谈恋爱。我那时真的喜欢极了他,大概从高中结束之前,我们各自眼里都只有对方。然而从十八岁开始过后,虽然我还是很喜欢他,不过渐渐地,也就只是妹妹对哥哥的那种感情而已了。反正都说了这么多,也不须再隐去什么,就是没有生理上的冲动了。可是我始终知道他直到死前还在喜欢着我,但是又得克制下来,因为他也知道,在爱或不爱这种事面前,人是永远没有办法的。那天星期五从学校出来,第一次去了哪里喝得很多,第二天在家里的床上再也醒不来。死得没有什么痛苦,或许不应该这么说。
男友他是个非常理性的人,可能在这件事情上已经考虑很久了。他什么都好,很帅很有型,家境也不一般。虽然已经分开了,不过我知道他真的还是很喜欢我。怀孕这件事他是知道的。我一个人去了城市一边很远的地方,去谁也不认识我的小医院,这样的事情只能一个人去做。打胎本想连你也不告诉,不过现在还是忍不住跟你说了。男友他死了,跟哥哥是同一天。
能够认识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真的,用一辈子来说完全可以。即使发生了很多事,我并不后悔什么。
我分手那天,你跟我在城市另一边的不知名小酒吧喝了大醉,直到凌晨四点。大街上空空荡荡的一辆车都看不到,我们两人就这样醉着走走停停,最后上了一座大桥,我们靠在大桥栏杆上就地而坐,吹着桥上的风,醉上加醉。我终于吐个不停,你强撑着醉意,不断拍我后背,给我擦了嘴,喂我喝了一整瓶水。前男友这时打电话来,我趁着醉意,一把把手机扔了下河。
过后七天,我自己去了我们喝醉附近的一家小医院打了胎,那里是在城市的另一边,没人认识我。 之后哥哥和前男友同一天死去。哥哥的葬礼我叫你来,你跟我去了火葬场,他们把哥哥烧完之后,我没跟家人回去,而是去了你那里。刚刚自己打胎,深爱过的俩人在同一天死去,当时我整个人的状态可想而知,随时随地都可能崩溃倒下。在你住处的夜里,记得天疯狂下着大雨,闪电打雷,天和地简直要翻了过来。我全身颤抖不安,像只那样的天气中在广阔无垠草原上找不着路的流浪猫。被子里你一句话也没说,只紧紧抱住我的头和身体,我埋头在你充满力量的小腹上,呼吸跟着你胸口起伏节凑渐渐平稳顺畅。我渐渐忘了外边暗夜暴雨的草原,忘了那只找不到路流浪猫。
前些天,我去小时候的孤儿院。物是人非,我还能够记起的人都已经不在,只有在饭堂煮饭的一个大叔还没离开。他已经老得不像样子,我脑海里印象也已经完全模糊,只记得小时候会经常跑来饭堂玩闹,每次他总会拿出米饭的锅巴来给我们当做零食。他完全认不出我,不过那也不怪他,十年之前的一个七岁女孩,就算我说出名字,他也不一定记得了。
在这之后,我可能要离开一段时间,去哪里还不知道,随便走走,到哪里都行吧。
又把你当做树洞毫不客气地倾诉一通,只是就很想跟你说这些,你这个温柔且独特的人不会因此嫌烦吧?无事可做时我会就会想你,梦里常常见到你。真的,都是美好的梦。
这信我边查字典边写,三天才写完,谁叫自己不爱看书呢。希望整日泡在书堆里的你不要笑话才好。
她先到了站下车,在车门旁边时他与她插肩而过。她转过身的一刹那,他心头不觉地一阵震颤,连抓住拉环的手也跟着不听使唤地抖着起来。本来门一开一关,车一停一走就过去了,但事情也真的不可思议。他现在无论如何都很确定,他在找她,即使自己也没有什么理由根据,但他非常肯定地想要再见她一面。
他从送外卖小伙那里拿了她的新号码,小心打过去了一次,正常通话了很短时间。三天后,他给紫苏也写了一封短信:
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不知道你现在怎样?主要是想跟你说一件事。你走了之后,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以前在我们书店对面的那家餐厅干活。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就让我心里产生了几乎无条件地疼爱,我非常喜欢她。后来发生了一些事,她自己去了别的地方,我再也找不到她。现在我大概知道了她人在哪里,我想去找她,去见她一面。
书店可能会先关着,如果你愿意,很希望你能时常回来帮着看看。
很多事情如果能够当面说,可能会清楚些,如果晚上你能够出来的话。
小说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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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他可能跟紫苏见了面,可能把书店交给了紫苏,可能还让她帮忙把自己写的稿子寄给他出版社的朋友。第二天他可能就马上踏上了去寻找餐厅女孩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