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章 披沙拣金终获依据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上次为求公平公正,不懂行政复议的法律法规,妄呈行政复议申请书,吃了个哑巴亏不算,还惹人耻笑了一回。这一回用书信向政府投诉请求,就是走信 访的路子,可别再吃不懂法律的亏。
为了解有关信 访的法律法规,向河渠从朱世泉家碰头回来后,什么事也不做,从书橱里抽出朋友送的《依法行政手册》翻到《信 访条例》,认真学习起来。
向河渠读书有个习惯,喜欢一本书到手先看目录,再迅速地浏览,遇有感兴趣的章节,或折页,或夹纸片、牙莶什么的,然后再就作记号处细读,作摘录、记笔记,今天也是这样。当他读到第三十二条时,被它的内容吸引住了。这一条的内容是:“对信 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 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 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向河渠的目光盯在了(二)上,他终于明白了同志们多年信 访成效甚微,一直争不到名正言顺地以企业干部身份拿补助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法律依据。仅从这一点上说,滨江镇政府做得没有错,而且还颇具人性化地以其他名义给予了适当补助;还是仅从这一点上说,大家不但不应该抱怨镇领导,还应感激他们。因为他们不仅按((二)款的规定作了解释,而且给予了一定的关照。
他知道只要找不到法律依据,这场斗争要想取胜,比打香肠官司还难。
法律依据到那儿去找呢?向河渠搬出家中所有法律方面的书,先从目录上找,只找到《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若干暂行规定》,找不到退职退休的文件;1991年国发33号文件上虽有包括乡镇企业的规定,但涉及的是养老保险;物权法中虽有集体资产的条文,却没有养老的说法;老符说的《劳动法》里也没有讲到乡镇企业。
突然他的思维拐了一个弯,家存的法律书中虽没有特指乡镇企业,也没有把乡镇企业排除在外,只要找出乡镇企业包含在“企业”这个名词的范围内,那么凡涉及企业的法律法规都可以视作适用于乡镇企业了,于是去重读有关养老的法律文件。
向河渠发现《劳动法》第二条的内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对照这一条,国内的经济组织共分为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两大块,非此即彼,乡镇企业是集体企业当然不属于个体经济组织,而属于劳动法所指的企业无疑。
国发[1978]104号文件《关于职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在关于干部的条款中使用的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而对于工人的条款中使用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对照这一条,乡镇企业的干部适用于本项法律。
再加上国发[1991]33号文件第十二条明确的“包含乡镇企业”的规定,那么“凡冠有企业二字的所有法律法规都包含乡镇企业在内”这一结论就可以无可挑剔地宣告成立。
有了这个结论,再找养老的文件,相对地说就容易了。因为不用去细找,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就明白写着呢。《宪法》第四十四条写的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向河渠将摘抄法律的本子往前推推,站起来 ,拉开椅子,又在室内来回走动起来。他感到那份《申请书》的命运不比以前老张写的那十篇好到哪儿去,因为没找到法律依据,理由再充足也得不到支持,上 访信必须重写。
怎么写倒是比较简单了,找来申请书的底稿,将法律依据放在信 访理由的第一条,他写道:
“依据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我们是受乡政府任用的企业干部,工资由政府定,奖金补助由政府批,工作单位、职位升降由政府定。依据《劳动法 》第二条、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规定,政府属用人单位,我们是政府任用的劳动者,适用于《劳动法》;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我们都已年满六十周岁,工龄满十年,属于退休人员。依据〈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我们应该获得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其余的仍然照搬申请书中所列理由,开头和收尾的内容稍作改动,题目改成〈关于恳请解决退休后生活困难的上 访信〉。
信写好了,读了读,总觉得有些底气不足,将上 访信往窗前书上一搁,再查找、学习、摘抄......
“唷——,怎么了老爸,丢开你的创作去写这些,值得吗?”女儿慧兰问。
“值得。今天的写与过去的写已经有了根本性质的不同。以前只是为个人利益去争取,那时需要退让时就退让一步是对的。今天不只是为自己,更是为大家,为大家的合法利益去争,当然值得。再说啦,这方面的经历也是创作的素材呀。”向河渠说。
“听你昨天念的,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又要重写?”凤莲不理解地问。
向河渠告诉她们:“老阮他们为这件事已揪了八九年了,之所以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在于没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好比开锁没找到钥匙。现在钥匙是有了坯子,还得加工加工,才能顺利地打开,重写就是加工钥匙坯子嘛。”
凤莲笑嗔道:“你总有话说。”慧兰说:“妈,你可别说,老爸说的有理嘛。你看车库的钥匙,你的那把好开些,爸那把是重配的,开起来就不那么顺利,还不就是配钥匙时加工不细吗?”
是啊,虽说有了钥匙,能不能顺利打开锁,还得看钥匙上是不是有些毛毛刺刺的呢。向河渠几十年来一贯奉行的是允许他人说狡犟理,自己决不强词夺理,站不住脚的话他差不多不怎么肯说的。于是仔细阅读着、思考着,重新起草了上 访信。
他感到解决问题的钥匙还应在镇政府手里,找政府首先还是得找镇政府,虽然镇政府已明确表了态。但这一回已与八九年来的交涉不一样了,这一回是从法律层面上来申请,与过去有了根本性的不同。过去依仗的是情和理,这一回凭的是法。就在四月二日给县政府的申请书事由也是“为恳求与村定补干部同等享受生活补助事”,现在以什么为题呢?向河渠提笔写下了《关于恳请依法保障退休生活的报告》。
报告一开始就指出:“因当年镇政府没按国发[1991]33号文件、[1996 ]市劳动局12号文件同意我们投保,改制后又没有对我们的退休生活采取政策性保障措施,致使我们成为被遗忘的人群。”
报告说:“三月二十九日镇政府赵镇长接待时表示,只要有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依据,哪怕是三指宽的纸条都照办。现依据已查到的法律法规,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摘录了宪法第四十四条、劳动法相关条款、国务院33号、104号文件等五条法律法规的内容后说出了两点理由,一条是依据法律法规镇政府有责任解决企干的退休生活来源;一条是镇政府当年不同意企干参加养老保险,现在应保障退休企干的生活来源。
为防止镇政府不当回事,向河渠在报告的最后说“若镇政府仍感无权解决,我们将再逐级上 访,以期依法争取应得的利益。”
寄给市政府的信已十多天了,没见回音,朱世泉性急,打电话要向河渠重写一封,措词强硬一点儿。向河渠在电话中说他有个新想法,盼望能开个会,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他说《信 访条例》中明确告诉我们,理由再充足,没有法律作依据,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朱世泉说可以跟代表们通个气碰个头,商量一下。向河渠又打电话给阮志清说了自己的想法。阮志清赞成开个会,表示日期确定后再通知他。向河渠再打电话给冯友才,冯友才说母亲住了院,他在医院已好几天了,目前没时间参与这件事,让向河渠找老朱、老阮联系。冯友才问困难救济有没有回音,向河渠说他没好意思问,冯友才说他将追一追。
四月十七日向河渠按约定的时间来到阮志清家,他是第一个到会的。时间已过去了十几分钟还不见有其他人来,阮志清说:“难道我通知的日期弄错了?”向河渠说:“不错。昨晚老朱通知我时说的是今天上午八点。”
又过了一会儿,人们陆续来了,老耿、老朱、老符,陈会计、洪军都到了,老耿说到楼上去吧,他穿的衣服少了点儿,车库里有风,嫌冷。大家就都上了楼。
会议由朱世泉先开腔,他追述了上次集 会的失败主要是常伯仁的退缩,说到在他家碰头时对向河渠所写的材料的赞赏,认为比过去所写的东西更有力,抓住了事情的中心,说已寄给了市委领导,到今天十五天了,再不见回音,就重写一封,语气要强硬一些,可以问问市里,凭什么不解决我们的问题。
那份申请书,耿正芳复印了十份,除寄给县领导外,每个代表都送了一份。从内心讲大家都感到这一回县里是无话可说了,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有人说即使没有村干多,再加一百块也好哇,二百五多难听。有人说虽说已有十五天了,我们说的是寄的天数,还要有个收到、寄来的天数,过几天就会有的。有人说要是早这么写,说不定早就解决了。也有人说解决不解决,取决于伍书 记、田镇长。想解决,不这么写也解决,不想解决,怎么写也不解决......
“上次说的那个蚕种场的白头发,情况联系得怎么样了?”朱世泉问。“已通知老王来开会,大概也快到了。”阮志清还没说完,王炳科走了进来。洪军笑着说:“正说曹操呢,曹操到了。”王炳科说:“什么曹操,你们在讲三国啊。”
“快,坐到这儿来,说说你与那个白头发老头联系的情况。”老耿拍拍身旁的空位说。
“我认识他,他也认识我,就是不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名字。”王炳科开始了他的叙述。天——,这也叫认识?“我到蚕种场去找他,好象他是当教师的,问了几个人,都说教师队伍里没有这个人......”王炳科说了好几分钟的话,最后才使大家弄清楚,此人姓陈,现在临城居住,不怎么回来,有了他的电话号码,答应帮忙。要我们将理由和事实准备得充分一些。他现在就在临城帮我们做做了解情况、摸摸底细的工作。等等。
“这样子老王,你抓紧跟他联系,问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跟他会会面,请他吃顿饭,商量商量。”阮志清说,王炳科答应好的。
“我看这件事不能依赖这个人。”洪军说,“这人在蚕种场工人加钱的事情上是出了力的,也只是代表之一,不是作用最大的。我认识他,在闸上开过饭店,有能力并不太强,有些夸夸其谈。我们现在还是要抓住十七号文件同政府说理。老向写的上 访信再充实充实,我们再多往政府跑跑,不帮我们解决问题就不歇手,总会加一些的。当然也不要指望能同村干部一样的,那不现实,因为人家有十七号文件作依据,哪个人当书 记也不敢做这个主。”
朱世泉说:“老向有个想法的嘞,说说看。”
“各位,多年来为了共同的利益,你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要不是各位的努力,连二百五也没有,这一点应该肯定。事情演变到目前的地步,好象再朝前走不太可能了,因为赵镇长的表态等于关了门。也正因为这样,参加活动的人才越来越少,以前的积极分子如常伯仁他们已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了,因而放弃了斗争。
其实成功的路从来就不是只有一条,这条路走不通,还可以走另外一条,只要我们的要求是正当的,不是无理取闹,就总有其它路可走。问题只在于走哪条路?怎么走?今天我建议走另一条路,从法律层面去寻找解决问题的道路。”
见众人都看着自己,他继续说,“《信 访条例》明确规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的支持,事由合理缺乏法律依据的做好解释工作,没有事实根据又不合理的不支持。这就告诉我们,如果找不到法律法规作依据,能给二百五就是很好的了,不是书 记镇长不肯给,而是洪军所说的不敢给。我们的办法、主意要集中在找法律法规上。这些天来我翻了家中的法律书,找了几条,写了个东西,念给大家听听,看有没有用?”
“念念看”“念念看。”人们都叫念。向河渠从胸袋里拿出那份报告给大家念了起来。正念间,阮志清的手机响了,是张炳祥打来的。“你在哪儿?噢——,就在我家前边大街上?快来,快来,我们正在开会呢。”
听向河渠一念,众人炸开了锅:“嗬,我们有法律作依据了。”“咳,怎么没想到这方面去的?”“废话,你有法律书吗?”“政府是用人单位,我就说过谁用人谁买单嘛”“我早就说过我们的事跟劳动法沾边,你们不当回事。”“这一下可好了,不给就告他,告政府。”“告政府,谈何容易,企业企业,人家一句话就把你踢出门外了,你乡镇企业算什么企业?人家讲的是国营大集体”“33号文件上不写着包含乡镇企业吗?”“改制时我们拿过一次性补偿金,算不算政策性保障措施?”“你们沿江拿过,我们滨江不曾有什么补偿”......会场上人人都在说话,乱轰轰的,没个次序,更没个中心。
门外传来敲门声,有人去开门,一人走了进来,是张炳祥。
“老张,你来了,老向写了个东西,你参考参考。”阮志清说。向河渠将文稿递给张炳祥说:“听大家介绍,你很有水平,请帮助指正指正。”
坐在向河渠旁边的符凌云让开座位,坐到靠窗的方杌上,张炳祥手持文稿坐到符凌云让出的空位上看起材料来,阮志清则端来一杯茶放到茶几上。
张炳祥就是向河渠第一次参加会议与之同凳的那一位,也是那十篇材料的撰稿人。怪不得老阮、老符对他这样特殊,看来大家对他的文才是佩服得很的了。就在刚才,在上楼之前,那位陈会计还说过赞誉他的一段话呢。
那段话的内容是:“张炳祥的才在我们这班儿中是无人可及的。他提笔成文,不用修改,只是不肯巴结,要不早上去了。有一回打牌,厂长叫他写总结,轮到他做巽家(四人参与的一种牌的玩法,三人玩,一人轮休,称巽家)就去写,边写边玩,一场牌局没玩完,总结却已写好。散局后倒头就睡。吃过早饭将总结交到厂长手上,你看他多能干?我们那位厂长却嫉妒他,拿起稿一看,说‘这写的什么?’随手甩在地上。张炳祥一见转身就走。我当时捡起来看了一遍,觉得写得很好嘛,为什么厂长要说写得不好呢?你们不知道我们那位厂长才小学文化水平,不是乡里有人根本当不上厂长,让他写材料比杀他还难受。跟张炳祥比,张炳祥能将他吃下去屙出来屁眼儿都不疼,还嫌人家写得不好嘞。其实哪里是嫌他写得不好,是压张炳祥。张炳祥不吃那一套,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第二天大会上厂长念的那份总结还是张炳祥写的那些。”
听着朱会计的演讲,看看老阮,向河渠想起老阮与自己的当年,又何其相似。不过他没有附和朱会计,只是静静地听着,面带微笑地听着。过去的一切虽然没有忘记,却也没有耿耿于怀,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老记在心上干嘛呢,宽容了别人也就宽容了自己,他已宽容了老阮对他不利的一切,包括迟迟没能入围。
老阮也是非常推崇张炳祥的,记得提议“趁代表会见镇长时递送关于取消信息员的附加条件”时,他就曾说过:“别看你很会写,张炳祥写得也非常好,我们的反映材料都是他写的。”
似乎还听到其他几位说起张炳祥的笔头过硬,嘴巴也挺厉害,只是因为儿子办了个厂,但凡张炳祥参加老干部活动,镇上便会找他儿子,他儿子就会来电话让他退出。今天是碰巧跟老阮联系,又适逢大家为这事聚会,才第二次见到他。看了自己的文稿将会有何种反应呢?
“我看写得可以,没多少要修改的。对象不要只送镇政府,可以改成各级政府。”张炳祥看完以后说。
写给镇政府,向河渠是经过考虑的。不错,赵镇长已代表镇政府关了门,这样就可以越过镇政府了。但这一回的上 访信已与过去有了根本性的不同,过去只在情、理方面恳求,现在是依据法律维权;过去镇政府因无法律依据无权解决,必须依仗上级文件,现在找出了法律依据,镇政府有权解决,所以应该向镇政府提要求。
至于镇政府如果拿不出更有力的否定性法律,就必须依法解决。不解决则应对的路子就多了,可以是逐级上 访的,也可以是诉讼的。如果直接向市政府提出,市政府将会转回镇政府,是多拐了个弯子。他没有这么说,只是面向张炳祥笑着点点头,至于这点头是表示赞同呢还是表示理解呢,那就随各人去意会了。他可不想当着这许多人的面跟初相识的朋友意见相左。
“真有你的,老向,这次写的比上次寄给市里的理由更充足了,是不是再改改,然后打印出来,让大家看了莶个名,往上寄。”朱世权说。
不等向河渠开口,阮志清说:“费那个劲干什么?以前材料上莶名的复印件在呢,再复印附上就行了。”朱世权说:“也好,你拿一百块给他,让他去打印、复印。”
向河渠说:“不要。你们都投了钱,我们新来的总不能坐享其成吧,这点钱用不到拿公款。”朱世权说:“那不行,上次在饭店你已出了一百块了。你写东西是为大家,以前老张写材料,大家投钱我也不要他投的。你花时间花精力,我们不能没数。”
向河渠说:“老朱,这样说就见外了,我也是为自己嘛,能出点力也是应该的。你们几年来一直不停地在为大家奔走,我没赶上,心里非常过意不去。”
阮志清说:“都别争了,老向先打印,用多少我给多少就是了。”
“老向,我写的那些东西你都看到过了吧?说来惭愧,几年来就一直疏忽了从法律上去想办法。”张炳祥说。向河渠笑笑没有说话,他知道这不是什么疏忽不疏忽,而是思想境界,是法律在心目中的位置问题。第一篇文章写于零九年,到目下已六年多了,六年多的时间里,写十来篇文章时就没有一次想到法律是政府治理国家的依据,也是人民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文章说企干是被法律遗忘的角落,他们寻找过法律、研读过法律么?他又想起那首《一剪梅》。
向阳高兴地说:“听老本家读了这个材料,用句文话说是‘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向河渠说:“说柳暗花明又一村只怕还嫌早了些,只能说除了诉情说理外,又找到一种斗争的武器。至于武器有了,能不能运用这武器夺取胜利,还得看我们怎么运用?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日本鬼子当年的武器比我们中国先进多了,还不是败了?”
洪军说:“不管怎么说,总比三十号那天强多了。那天赵镇长的表态,姓常的传话,都让大家几乎绝望了,今天你至少给大家带来了新的希望吧?”
向河渠说:“其实首先提出法律问题的不是我, 是老符。”
符凌云一听说是他先提出法律问题的,惊讶地问:“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法律不法律了?”
向河渠说:“你忘了,第一次我到这儿来开会,在车库开会的那次。你说劳动法与我们沾得上边儿,我们是乡政府任用的,应该由政府买单。就是这句话提醒我从法律上找依据的。”
符凌云笑着说:“你倒是个有心人,我一说你就放到心上了。我只是有这么个感觉,又不知怎么说才挂得上,不象你这么有条理的。”
其实符凌云不说,向河渠也是要从法律层面找斗争武器的。他早知道“理”是有权有势者的家奴,弱势者有理也是没有用的。有一本书上说,过去曾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现在要改个说法,有理的输了不是新闻,有理的赢了才是新闻。虽是社会的悲哀,却也无可奈何,因而他从没打算跟政府去说理。在确认他的身份问题上就打算运用法律来维权,当请愿活动受挫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律。而今天之所以要这样说,是因为他不愿意将功劳揽到自己身上。
朱世泉让再改改,向河渠反复看了看《报告》,想不出怎么改。他回想着会上众人的发言,有人提出一个疑问,就是凭什么说这些法律适用于乡镇企业干部?对于这一点自己虽然想通了,但报告里没说清楚,是应当说明白些,但若在报告里说又显得罗嗦,不如另外附文说明。
想到这里,就取过一张纸,将证明乡镇企业就在法律文件所指“企业”范围内的三条法律作为依据进行说明。有人提到部分干部在改制时曾得到过一次性补偿的事,问这算不算已采取过政策性补偿措施?这个问题自己当时没能给予回答,因为自己不知有这回事,现在问题已摆在面前了,如何回答?“改制后又没有对我们的退休生活采取政策性保障措施,致使我们成为被遗忘的人群。”这句话能不能用?
向河渠心中没数,就再到书中找答案。他依稀记得好象在哪本书里有这方面的文件的,信手取出《怎样打官司.劳动争议》一书查阅相关资料。在122页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可以一次性结算退休金吗?”这一问题下,他看到劳动部1995年6月20日<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望着书上的四条规定,滨江的这一群跟哪一条对得上号呢?看来看去,都对得上号又都对不上号。
说对得上号,是说对得上第一条规定的退休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已领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说对不上号,是镇政府没有按第一条规定按月支付退休金,没有同意镇办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如果镇政府提出已经给了一次性补偿了,该怎么应对?当然可以用“村干也已领了一次性补偿,现在还在拿补助,我们也应比照实施”来回答,但那不是法律依据。
是不是可以这样回答呢?依照劳动部这一通知,离退休人员可以分成三大类,我们属于因各种原因在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被解除劳动关系而又领取了一次性补偿金的那一类。假如我们参加了养老保险,固然可以领取退休金,问题在于我们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而之所以没有参加,不是各单位不参加,而是政府不同意参加。这就又回到理由的第二条了。再说这一次性补偿金并不是对退休生活的政策性保障措施,只类似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
从另一角度上考虑,镇政府也许不会将这一点作为拒绝的理由,假如会,那就是存心不解决问题了,不然为什么提供了法律依据还节外生枝?不是只要有三指宽的纸条也照办吗?宪法比三指宽的纸条效力不知要大多少倍呢,“一切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些宪法里的规定可不是开玩笑的,镇上的头头脑脑们比我们这些老头老太要聪明多了,不会节外生枝的。
不要将问题想得太复杂,想得过于复杂,什么事也办不成了,还是将他们过去的积极的善良的表态当真的为好。
从法律法规上讲,镇政府应当给我们采取保障措施,从事理上说也是这样,可感情上呢?人是有感情受理智控制的动物,比较而言则更多地受感情的支配。如果感情上并不想真的帮你解决问题,那么你的理由哪怕百分之一百的正确,他也说不定会追洞挖眼找其他法律来掩饰他的不帮。过去大家采取了许多指责、刺激对方的举动,让对方不愿见大家,形成排斥心理,现在则应一改过去的做法,从感情上拉近距离,让他们真的从内心愿意帮助解决问题,为此他准备在《报告》前面呈上一封信,以增强《报告》的效果。
由于过去双方心理上的戒备,向河渠这封信重在从理解对方这方面落笔,他是这样写的:“多年来出于对我们这些原镇办企业定职老干部的关照,你们积极谋求对我们退休后生活困难给予照顾,尤其是零九年五月十八日给市委办的《关于反映滨江镇企业退休干部待遇问题的答复意见》及随后采取的实施措施最为明显,只是苦于没有上级文件、法律法规作依据,难以作进一步的关照。对此我们心知肚明,在这里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关心我们的领导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我们十几位代表聚会商讨怎么办的问题。会议认为乡镇企业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一支不应忽视的经济建设队伍,国家不可能不关注乡镇企业干部的退休生活问题,只是我们没有正视这一点而已。决定将解决问题的方向转向法律法规层面。经初步查找,果然发现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并没有漏落我们这一块。于是依据已查到的法律法规向镇政府首次提出恳请依法保障我们的退休生活问题,其报告附后,请研究给予答复。
尊敬的书 记、镇长阁下,你们往日接待时所说的热情话语至今都暖着我们的心。过去由于没有提供法律依据使你们为了难,在此仅致歉意。今天已有了法律依据,盼能象你们过去说的那样 ,极力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
向河渠将三份材料从头至尾再仔细看了一遍,感到应当是无可挑剔的,假如镇领导真肯依法行政、存心解决问题的话,就会满足报告的要求,现在的任务是打印。
打字容易,自己就会打,可自家没有打印机,只好找别人,找谁呢?当然找小司,她打得快,又是老同学的女儿,过去凡有打印的文稿都是请她的,只是今天已是下午三点多了,来得及么?不管它,且先送过去,明天上午拿也行。他又将全文重看了一遍,就下楼从车库里推出自行车向滨江文印社骑去。
“向厂长好久不见,今天要我打印什么呀?”小司从电脑前站起来热情地问。向河渠见屏幕上密密麻麻布满了字,桌上摆了一本资料,显然她正忙着,于是问:“唷,你正忙着,能插得上打我的吗?”小司笑着说:“再忙,你来了,也得先忙你的呀。”“那好。”向河渠取出文稿递给小司问:“今天来得及吗?”小司翻了一翻翻文稿说:“来得及,你坐,马上就好。”
从文印社出来一路走到滨江花苑前,心想是不是现在就去找老阮呢?看看时间,一般打牌的还没到散局的时候,反正也不是什么急事,就明天吧,于是没作停顿,一路到家。
四月十八号向河渠在电话约定的时间里骑车去老阮家,走到沿西桥,朱世泉来了电话,询问写得怎么样了?告诉他已打印好,现在正往老阮家赶呢。朱世泉说他与老耿马上就到。
在等朱世泉的功夫里,阮志清介绍了朱世泉、耿正芳、冯友才和常伯仁所起的作用和各人的心理状况,特别重点说到冯友才。说方仁烨认为冯友才不是在为大家跑,主要在为自己。说冯友才已被政府收买了,大家齐去政府请领导接见,去后见不到领导,警察却来了,人们怀疑冯友才在报信。因而有的时候聚会就不通知他。说冯友才权势欲很大,要当权,当权的目的是为了让政府重视他,从而给他更多好处,等等。说到常伯仁,利用的是他与方仁烨的关系,他俩私人关系好,但他有个心病不太敢过于出头露面,他在外地办了养老保险,按规定有了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再拿补助的。
向河渠说:“在外地办的,只要不说,谁到外地去查呢?”阮志清说:“问题在于已转回本地了,方仁烨与他关系好,装不懂,糊着呢。其实拿补助的哪里个个都符合条件?睁只眼闭只眼罢了。”
睁只眼闭只眼?向河渠想起自己的遭遇,心想对我你又何曾睁只眼闭只眼?明明符合条件也不肯放过,非要什么任命书,以致拖了那么长时间。当然了,他并不将这些放在心上,事已过去,放在心上干嘛呢,不是自找烦恼么?他微笑着倾听老阮的叙述和评议。
朱、耿两位来后,都看了材料,向河渠说了他之所以不写各级政府只写镇政府,以及以感谢的语气写信的原因,指出感情融洽的重要性,博得三人的赞同。朱世泉说:“没想到老向写得这么好。现在情理法都有了,解决问题的把握更大了。”
阮志清说:“明天我们就到镇上去,将报告送给他们,看他们怎么答复?”朱世泉说:“头头一个都不会接待,与其送到办公室,不如用挂号寄,这样有个凭据。”
阮志清说:“也行,按你的说法是伍书 记、田镇长、高主席一人一份,谁寄给谁呀?”
朱世泉说:“老向就不要署名了,要保护他,不让政府知道是他写的。以你我和老耿的名义寄。我相信这次的报告与以往的效果会大不同的。”
向河渠说:“看你老朱说的,又不犯法,政府知道我写的有什么要紧?”
耿正芳说:“不要辜负了老朱的好意,我们是老钉子户了,不怕他们找。你没这个必要。”
人家的好意不能辜负,向河渠没再争执,却建议说:“谢谢你们。眼下大家有泄气的苗头,上次老朱在政府大门口对大家说让等我们的消息。这份报告内容目前才几个人知道,是不是多复印几份,让更多的人知道,从而树立依法维权的信心。”
朱世泉说:“很有必要,老阮你就多复印几份吧,一份材料才两块钱,不要省这几个钱。人手一份,让大家都知道我们有法律做依据了,我们一定能取胜的。”
耿正芳赞同说:“老朱的主意对,多印些,让常伯仁看看是不是没希望了、该散伙?”
依据《信 访条例》的规定镇政府收到这封上 访信是应当依法解决的,总算不负众人所托,为大家找到了新路,也稍稍弥补了过去没能和大家共同努力的缺憾。他高兴地写诗记述说:
一、临危受托找生路,茫茫四野路何处?失败既是成功母,当从过去找失误。
条分缕析终有数,依法维权大旗树。文出众友个个喜,说是有了擎天柱。
二、新路一有都开怀,纷纷称赞我书呆。上书不让莶名姓,保我安全众青睐。
不过他也知道镇政府不会轻易就依法处理的,因为给予退休待遇对当权者没有好处。没好处干嘛要给?依法?依法该办的事多着呢,不办又能咋的?接下来要做的事是要让当权者知道如果不依法行政就会“咋的”。
这可比写材料难多了,他需要群体的行动、群体的支持。没把握能得到支持,因为他只是一个刚入围的新人,还没有影响力。他得考虑怎样才能得到群体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