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的审理还是很快的,人证物证佐证都有,很快就当庭宣判振宁父母要支付振宁的赡养费直到成年,并且因为遗弃罪被判刑四年零七个月,振宁父亲还因为聚众斗殴再加三年。
振宁父母在听到判决的时候,表示不服当场上诉。然而上诉需要提供相关材料来佐证,振宁父母在收押过程中,联系了家里人。
但是家里都是一些七老八十的老年人,有些甚至卧病在床。很难找到人去疏通关系。其他的几个子女年纪都还太小,剩下一个长子也在外地上大学,赶回来处理这件事情也需要一天的时间。
要不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呢?庭审结果出来后,振宁的叔叔婶婶们找上了媒体,大势哭诉他们的冤枉,声称还有证据没有拿出来,让他们在二审结果出来之前不要被振宁给牵着鼻子走了。
振宁的婶婶带着记者来到了家里,翻出了之前的照片,告诉记者:“我们弟妹把他扔了是有原因的!他有病!中邪了你们知道吧!从小他就不爱玩机器人,小汽车之类的玩具,每天跟着他妈妈学绣花,要我说,一个男孩子,将来要成为家里的顶梁柱的,怎么能喜欢这些女人的东西!这不就是个娘炮吗!”
“就是!”振宁叔叔附和道,“我们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他就是改不了!我们能怎么办!这孩子就是被鬼迷住了一样,怪吓人的!你说,这样我弟弟和弟妹能不把他给扔了吗!败家玩意儿!他这样,下去都不好去见老祖宗。”
然而当代网民的接受度已经高了很多,所以即便振宁的叔婶把振宁喜欢女红这件事情说出来也并未遭到网友的抨击,他们反而比较关心所谓的新的证据会是什么。
即便有一小部分网友也不太能接受振宁的这个爱好,但是也影响不了什么。
振宁的叔婶见舆论没有办法要挟到振宁,很快又把矛头指向了林黯,说她是利用振宁来进行报复的。
“这个林黯就是林家的丧门星!当时林家因为她的出生破产了,她就离开了林家!现在还想借着我们家振宁来报复我们整个清山镇!简直是魔鬼!这种人,就应该被抓走关起来,不要再出来祸害人了!”
林黯没想到事情会转回自己的身上,所以当记者找到店铺上来时,她也没有害怕,而是直接告诉记者:“关于振宁婶婶说的这些事情,完全是捏造,对我造成了名誉权的损失,我已经留下了证据并且进行了报案处理,后续的你们关注官方动态吧,至于那些需要我拿出证据来自证的人们,请你先拿出证据来证明,不是每个人说一句我是丧门星就能成立事实的。”
说完,林黯就把扛着长枪短炮的记者们请出了门外。
许常应听说了这件事情,还特地打来了电话询问情况,然后安慰了一下林黯:“我也没想到这件事情会再次给你造成影响,早知道当年就应该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的。”
“没事。”林黯现在看得很开,“他们总是要有些茶余饭后的谈资的,丧门星这件事情有价值被他们反复提起,毕竟是难得一遇的事件,让他们说去吧,我也不在乎。”
振宁哥哥回来后就听说了这件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不知道应该先处理叔叔婶婶的事情还是自己父母的事情。
父母那边没有新的证据,上诉的请求肯定是会被驳回的。叔叔婶婶这边说的话却也是实打实播出去的视频,连带着采访他们的媒体也受到了牵连。
两边的事情都不好处理,振宁哥哥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振宁叔婶很快也因为诽谤罪被判刑两年,当初采访振宁叔婶的媒体也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
判决下来的时候,振宁叔婶也当场提起了上诉,并且振振有词地说自己说的都是事实:“林黯她是丧门星这件事情在清山镇可有名了!不信你们随便去问!林家也是因为她这个丧门星的出生所以破产的,怎么就算是我们诽谤她了?她这个丧门星都敢出来抛头露面,我还有什么不敢说的!”
警察自然是不会相信“丧门星能让林家破产”这种说法的,从林黯提供的证据来看,在林黯出生后,林家酒楼的收益确实有所下滑,但是都跟经营者的决策有关,赖不到林黯身上。
所以法官当场驳回上诉。
离开法院后,林黯就给许常应打了个电话,感谢他提供的证据,当年许常应收集到了信息,想帮林黯跟林耀宗打官司,可惜没用上,他就把这些证据都留了起来,没想到今天正好派上了用场。
官方很快也给出了结果,通告了振宁叔婶的诽谤罪判罚,有不少关注这件事情的网友都直呼大快人心。
在当今这个年代,“丧门星”这个外号总能引起不适,不少网友都在纷纷心疼林黯。但同时,也有网友发现,林黯是一名阴阳先生,都在猜测她当阴阳先生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丧门星”。
一时间,网上众说纷纭。
对此,林黯也回复了这件事情。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心,对于这件事情,我不自证,我只是说明一下情况。我确实是一出生就被村里的师傅叫作丧门星,此后我在家里就没有吃饱穿暖过,连带着我的母亲也受到了冷眼。她因病去世后,是我现在的师傅帮助了我,他想帮我起诉我的亲生父亲林耀宗,但最终败给了官商勾结。他一直很内疚没有帮助到我这件事情,证据也被他完整保留到了今天。我很感谢他,如果没有他的拯救,我也不会想今天这般心平气和地去看待每一件事情。所以,我想说,丧门星不丧门星的,自由心证。我选择成为一名阴阳先生的原因。是为了帮助更多有苦难言的人和“人”,不是为了证明我不是“丧门星”,在我看来,有些人,以及一些封建的思想,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