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说清根由明是非
书名:成败人生路 作者:书呆子 本章字数:6164字 发布时间:2024-03-16

第八章 说清根由明是非

凤莲知道河渠今天归来,买了鲫鱼和肉,早做了准备,振军和国强还带来冷菜和酒。边吃边聊中知道陆锦祥、夏振森、周兵、辛兰、金桂芝等都来过,黄玉明也来探望过。凤莲说:“黄主任是孙书 记叫他来的,说你受拘留与别人不同,是误会,村里也有责任,不犯法,没错误,叫我放宽心,别难过。村里哪来责任的?”

向河渠说:“我九月三号送去结帐单,假如村里在十八号前把钱取出,执行庭就不会拘留我。十八号取也不行,更不用说到十九号了。只要十八号帐上有钱就是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就可以拘留我。”三人听了这才恍然大悟。

国强问:“姑丈,以后会不会再找麻烦了?”向河渠说:“会的。还可能再拘留一两次。”振军问:“一两次是什么意思?”

向河渠说:“严格按法律法规讲我够不上拘留,申请复议的话,这次拘留个七八天就得放回,还要向我承认错了,这对于执行庭是很没面子的;执行法律的软硬全在执行人员手上,象我这种情况,软起来说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先中止执行,拖过两年后结案;硬起来常来查你的经济状况,你不是收废旧吗?隔一段时间带收废旧的老板来扫荡一次,生意还做不做了?所以不能硬上,得给人家一个面子,让他消气,对顾荣华有个交代。两次拘留说明他是采取了强硬措施的。我再书面告诉他不符合拘留而不申诉的原因,他就不会拘留个不停了。”

振军说:“上次我同国强的意思是事情总得有个了结,不行的话,需要多少钱能结案我俩凑凑。”

向河渠说:“ 不用。钱呢多少得给点,顾兰英和沈锦华的一万八是顾荣华出面借的要还,已还了四千五,还差一万三四千,连利息算两万,这笔钱给。顾荣华的呢?不给,因为他是借我的名投资的,亏了他得承担。这次拆 迁款除去还秦会计的还有十四万四,加上过渡费,十五六万,估计买房子十万多,装修三四万,还有钱多,还吴锦山顾兰英的够了。欠你俩的钱还没还呢,哪能再要你们凑?”

国强问:“姓顾的能承认吗?”向河渠笑笑说:“这可由不得他,我这个‘牢’哪能白坐?”

振军、国强走后,凤莲告诉向河渠,说馨兰夫妇听说后回来过,馨兰要去探望,毛锋不同意,说会受牵连,法庭会要他们还钱。说女婿还不如侄子。

向河渠说:“侄子是从出生起就相处的,感情自然跟才结婚几年的女婿比要深厚得多,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至于他的担心是对法律懂得太少,因而担心,也很正常。”

凤莲问:“会要他们还债吗?”向河渠说:“不会。子女没有替父母还债的义务,当然用于生活方面的除外,而我是用于办厂的,碍不到。顾荣华告状时就连馨兰一起告,被法庭驳回。是他痴心妄想,到是郎欣坦还是个律师,想钱想疯了,竟不顾法律上的规定。”

第二天向河渠去村里向孙书 记作了汇报,孙为民赞成他的打算,以两万为基础结案。

孙为民说:“顾荣华从性质上讲是投资,可以不去理会他。他大概打通关系已通到市政法委书 记那儿去了,书 记打电话怪我不该管闲事。我说向河渠付钱是因为顾荣华告了状,为避免被执行而提前付出。他的情况值得同情。他付钱时法庭还没开庭,没形成调解文书,不犯法。至于我们取出的日期是在调解文书发出后,与向河渠没关系。我说为向河渠付钱你书 记倒肯帮追,我的钱呢?该执行十五万,五年了,十五块也没给吧?我的十五万该向哪个要?执行庭在负什么责任?政法委书 记没法回我的话,只好不了了之。”

向河渠问:“你也有十五万请执行庭执行的?”孙为民说:“是的,不过巧了,也是这个蒋庭璋。”

向河渠问:“他真是个庭长?”孙为民说:“什么庭长,他叫庭璋,王旁加个文章的章。”向河渠说:“有趣,蒋庭璋蒋庭长,嘻嘻。”

“孙书 记,咦——,老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黄玉明闯进来问。“昨天。谢谢你。我不在家你还去慰问。”向河渠说。“不是怕老嫂子想不开心里难过吗?”黄玉明笑着说,“还是书 记叫我去的哪。”

向河渠感激地说:“书 记、主任,你们真,真的不知我该如何感谢你们呢?”孙为民说:“说句文话,我们是你的父母官,父母官就要为子女办好事。这次事情办得不那么好,要是真的早办好了,你还不被拘留呢。”

向河渠说:“刚才我不是说了吗,说不定坏事变好事,拘留反而有助于事情的解决呢。”黄玉明说:“这倒奇了,怎么回事?”向河渠从头到尾又复述了一遍。

黄玉明说:“这么说来你还打算再去当十五天的室长了?”向河渠说:“是啊。”黄玉明笑着说:“别人一听拘留,浑身汗毛都要竖起来,心里七上八下的。你倒好,竟从中找出好处来,也只有你老向能这么坦然相对。”

向河渠一笑,没再说什么,告辞出来,在回家的路上想起黄玉明的“竟从中找出好处来”,心中一动,随即以《这次被拘收获多》为题,构思起诗来,还没到家诗已凑成,说是:

          这次被拘收获多,数数点点几筐箩。法规指点咋应对,佛学启迪该咋活。

          管教委我当室长,期满拘友车送我。娇客害怕受牵连,侄儿凑钱帮出脱。

         乡邻探望显真情,领导关心心暖和。故友绝情天有情,老天待我真不薄。

十一月十九日又接到执行庭的通知,这一回向河渠学了个乖,用一只较大的方便袋装了洗漱用具和书,直接拎进了执行庭。

蒋庭璋一见很不高兴地说:“向河渠,你在跟我较劲是不是?”向河渠苦笑着说:“我确实没有财产可以还债,不这样做,您怎么向顾荣华交代呢?拘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谁愿意被拘留?”

蒋庭璋铁青着脸说:“我就如你所愿,再拘一次。”边说边拉过本子就写。

向河渠说:“还是得说清楚,我没有触犯法律,没有拒不履行调解文书,而是没钱履行。之所以接受拘留不申诉,是为了您好交代。”

蒋庭璋说:“不还钱让我怎么交代?”向河渠说:“我没钱,我没法。”这一回写的是十四天。

两次拘留后会不会出现第三次?向河渠心里没数。虽然有出现第三次就向上申请复议的打算,但觉得还是不出现第三次为好。因为通过复议后纠正了蒋庭璋的错拘,会让前两次的拘留白挨。怎样才能避免第三次的出现呢?向河渠给蒋庭璋去了一封信,并附了一份村委会出具的向河渠是低保户的证明和一份拆 迁款动用证明复印件。

拆 迁款动用证明说:“居民支付拆 迁款的方法一般是:需支付的村民将拆 迁办出具的结帐单缴到村里,由村委会统一办理。村委会依据镇政府每期给予的金额多少,动用相应数额的结帐单,再视村民需求的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地给付。村民所付的钱与是否动其结帐单没有直接关系。我村村民向河渠于九月三日将结帐单缴到村委会,于九月五日、十日、十六日分三次付回。至于村委会直到九月十九日才动用其结帐单,属随机动用,与个人无关。特此证明。”这一证明将告诉执行庭:在调解文书生效时,帐上的拆 迁款已不属于向河渠,说他拒不履约,没有证据。换句话说前两次拘留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至于低保户的证明只在证明他的贫困,从而告诉执行庭:向河渠属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对象。

信呢,起的是另一种作用。至于能起什么样作用?则必须站在蒋庭璋的角度上读一读才能明白。信的全文是这样的:

“尊敬的蒋庭长:

您好!

拆 迁补偿款不还顾荣华却全部还给了其他人,给您留下极坏的印象。我很珍惜自己的名声,因而做个解释,恳请拨冗一阅。

顾荣华与我是小学、初中的校友,两家距离不超过500米,原本关系不错。供销社改革过程中,顾不想在社里干下去,要另干一番事业,从92年起就找我谈,要我找个好项目,钱由他来出,搞起来后他也来,与我一起干。说钱放在银行里是死钱,要让死钱变活钱,钱上生钱。虽然从78年起我就当乡办厂会计,管钱却没钱,也怕耽风险,所以一直没答应他。

94年上半年常州的朋友有个项目委托我帮找婆家,因不想再与当时的包厂长合作下去,就请顾帮介绍到张黄他亲戚的厂里去,带项目投奔。两人出门不远他下车对我说:‘这个项目技术不是你的,销路也不是你的,要是双方见了面,将你甩了怎么办?我看不如自己揪。’我说厂里没钱,揪不成。他说钱由他出。

见我不吭声,就又将过去说过多次的话搬出来再说,还加了一条,就是他儿子老是呆在家里也不是个事,上这个项目可以让孩子去上班。

他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拒绝了,就回厂告诉了包厂长。谁知包厂长却说不愿和顾揪。我说不接受顾的钱,项目就上不成。包厂长说要么以你的名义投入。我问顾的儿子要来怎么办?包说可以接受他儿子,反正上项目要收人的。

我将包的话告诉了顾,顾同意这样做,于是就有了第一笔借条。

当年包厂长监守自盗,偷卖了厂里的全部产品,使厂濒临关门。由于包的舅舅是乡党委一把手,无人过问此事。恰逢老朋友邀请我去誉信化工厂任生技科长,就答应了。谁知包的舅舅却派人找我回去,要我当厂长,收拾他外甥撂下的烂摊子。

我说我没钱不干,顾却认为是个好机会,应该干。让缪丽来当副厂长,钱由他和缪丽两人出。不干,投下的钱到哪儿要去?由于有那该死的以我的名义投入的钱,我成为弦上的箭,身不由己只好当上厂长。

按顾的意见缪管生产兼现金,我管供销。从此顾成了我的后台,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资金,缪只筹集了小部分,大部分由他出,或向他的妹夫吴锦华和同事沈兰英借,或以供销社名义为我厂进原料,职工们都叫他大老板。厂里的事情稍大一些的,都要跟他说,听取他的意见。

我在95年5 月24日日记中的一段记述是他在厂内地位的一个缩影:‘顾对资金问题讲了几点:一、常州款子要早日追回;二、明天的二甲酯采购款,他已与周文彬谈好,因他忙于农田,请缪丽去找周文彬;三、假如周文彬借不到经管办的贷款,则他出5000,要求缪丽不要动他出的5000,以保证许能及时走。缪对第三点表示不能接受,因为答应给展春来的不能再拖。’

就这样顾意犹未足,继续加大控制力度,6月14日电话户主登记为缪丽,日记说:‘顾建议由她顶名代管,她说她不同意,顾说向的工作由他来做。并要我来后去找他。

我说我之所以肯牵头,为的是填塘还债,在债还清前我不能丢,当然有人帮我还债我可以丢。缪说她在来时就知道顾迟早会作这个决定的。’

‘联想起上一次要我离开这儿去投奔赵国民,今天又一次提出让缪丽顶名,还提出销售让老许去负责。企图是什么呢?’日记中所说的‘上一次’指的是6月初赵国民(我的外甥)来看我未遇,曾说起多次希望我去帮他管理之事。顾与缪商量动员我投奔赵国民,将厂交由缪丽代管。其实我早已看出顾的企图,也愿意离开,但必须结帐移交。

我说:代管就可能取得经来唐僧得,惹出祸来行者当。结帐移交我立马走人,代管我不走。顾指着我的鼻子说:你呀你呀死脑筋。结果没走成。

不久,国际市场发生变化,该产品走下坡路,顾放弃了当大老板的企图,开始要钱。我向秦兴邦借了2.85万还给了顾。为还债,我不得不再找新项目,经两位股东和潘家油米厂、县粮食局的考察,决定合作上我所推荐的项目,兴办设备投资115万元的潘家分厂,为此我向亲友集资。

不料缪丽盗汇贷款引起内讧,工厂倒闭,顾逼债更甚,连办公桌都找借口‘借’了去,电话则名正言顺地被移机。

为还债我再借债引进技术创办仿古雕花家具小作坊,谁知才卖出三套成品,第四套就被顾强拉去低债。

我提出产品放在他门市部卖,成本给我,利润还债,他不肯给成本,我只好关闭小作坊,外出打工,后来配合妻子收废旧混生活。

04年元月20日晚在顾家谈还债事宜,我表示将尽早归还吴锦华沈兰英的1.8万,他的6.9万我不还也还不起。他说你要是成了百万富翁也不给?我说成了百万富翁还在乎那六七万?他说那就写等你有了钱还,迫于无奈我写下了‘上述借款我争取赚钱还’的字句。

过了一天,也就是除夕清晨,他全家带着平板车到我家端锅摘门拉家具,受到闻讯赶来的众乡亲的制止和谴责 。

从零四年底起,我按承诺千方百计凑钱还那1.8万元。

这次拆 迁,原计划拆 迁款到手后先还顾的1.35万和秦兴邦的钱,不料顾起了诉,标的高达十七万,也即拆 迁款的全部。

经权衡,与其让顾通过告状将拆 迁款取走,倒不如全部拿出来还给他人。于是我于9 月3 日将结帐单缴到村里,于9 月5日、10日、16日分三次付回,并随即还给亲友,没给顾留下一分。到18日开庭时我的拆 迁款已没有了。

法庭调解时我本不同意,法官说:‘调解的数额要比判决的少,数额小一些总是对你有利的,你怎么这么不开窍呢?’我想有道理,于是就同意了。

11月19日您要我到庭与顾商量调解,我对顾说尽管钱已还了人,但如果你愿意按零四年的约定办,我可以借钱还你。

顾说执行庭通知他来调解,他根本就不同意调解。我说既然这样,我想说几句。从法律角度讲,你有权凭调解书追执行庭执行,还从法律角度讲,执行庭执行的是财产而不是人身。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只能终止执行,等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才能恢复执行,而我现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将来也不会有,你可得想清楚了。

他说大不了这一万多块不要了。我说如果你有这样的打算,我无话可说,只好再受一次拘留。他说这是执行庭的事,与我无关。我说正与你有关,执行庭是为你做事的,你说不拘留,执行庭就不会多事拘留我。他说我不管。于是就来到您的办公室。以上就是我与顾荣华经济纠纷发生的简要经过。

其他债主则相反,一是真心不图利,二是很少有人登门要债,有的反过来宽慰我,叫我不要放在心上。

在拆 迁款反正保不住的情况下,恐怕即使是庭长您也会先还给其他债主吧?

尊敬的蒋庭长,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解释我为什么要在开庭前将拆 迁款全部取出还他人而不还顾荣华的原因,意在辩白我不是个赖债不还、不讲道德之人。其实村、镇政府肯为我出具贫困证明、能破例全额拿清拆 迁款,就足以说明领导对我的同情和评价了。您说呢?

因本人处置失误形成本案,从而给您增加了工作量,谨致歉意!”

与顾荣华相处几十年竟然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向河渠深悔自己不该心软答应顾荣华的要求,用自己的名义投什么资,忘记了古训:亲朋莫通财,通财断往来。

其实他内心是闪过这一古训的,只是后来觉得通财与处友并不是两股道上跑的车,只要把握好分寸,完全可以合并在一起,从而获得友谊、效益双丰收的。当时他恃的是两点:一是他与顾荣华几十年相处的关系,尤其是他帮助顾荣华反清退的那一战所结下的友谊;二是自己不贪财、顾朋友。没想到这分寸却不那么容易把握。

因为朋友间是平等的,不平等就不是朋友了,而当工厂是靠顾荣华的钱支撑的时,平等关系一下子就被打破了,顾荣华有意无意中处在了高人一等的位置上。

因为朋友的要义是双方友好相处,且重点在关注对方。谋利的重点则在关注自己的利益,通财谋利。

一不留神就会失之偏颇,不是重友谊谋不到利,就是为财利而失友谊,甚至象自己和顾荣华既失财利也失友谊。

这一教训太深刻了,直到这时他才认识到“亲朋莫通财,通财断往来”是多么地正确。

可又一想只怕也未必,除顾荣华外,振军、国强、宝泉、陈助理、黄玉良、向网泉等不是不但没断往来,反而更见亲近吗。至于向玲一家子是不必计较的,在那种艰难困苦中谁能想到过后还能还清?他们支持时可没图利,只是出于对他这个叔叔的支持,无辜受害发点火也能理解。

由此能得出个什么样的结论呢?向河渠为此触发一念,写出《朋友最好别通财》一文,并把它收入《怎样做人与处世》一书中,作为经营友谊的一条建议。

痛定思痛中,他还起了一念,打算以《箭在弦上》为名,以顾荣华与他的经济纠葛为素材写个中篇小说。日记中计划的开头场景是主人公与执行庭人员的谈话“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主人公的回答是“箭在弦上”,由此引出故事。结尾为:主人公带着手铐平静地向拘留所走去。日记中记述:拟分十回叙述,并对每一回的中心内容作了简要概括。

后来查遍向河渠的文稿,没见到中篇的影子,问他本人,他说“当时也只是偶起一念,后来也弄不清为什么没写。现在你知道的,《一路上》什么时候能写好还不知道呢,哪有功夫写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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