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三章 追责法庭丢河渠
工业公司的小环来通知向河渠去公司开会。原来98年8月30日市工商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称:“经查,该单位及其潘家分厂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1997年度年检,违反了《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根据该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吊销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其债权债务由临江市沿江乡人民政府负责清理。”依据规定,乡成立清算小组,对福利化工厂及其潘家分厂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所以通知向河渠来开会。
向河渠到公司时,其他与会人员已经到了。乡党委副书 记居华明说:“你去年给党委的信,我已经看过了,事情弄到这种地步,责任肯定要负的,但现在不是论责任的时候,先要解决清算问题。乡里决定由符国均、何宝泉和郎欣坦组成清算小组,符会计任组长,何宝泉以第一人身份参与。叫你老向来,是要你配合小组的工作。要你提供什么你就如实提供。”
何宝泉说:“党委叫我参与,我没话说;以第一人参与,我不懂是什么意思?厂弄到这一步,向河渠负不负责任,该负多大的责任,主要责任应该由哪个负?这些我不去管,我肯定是不负责任的。分管这个厂是不错,可是我向党委提的建议、看法,哪一条采纳了的?谢乡长的承诺、信用社、经管办的承诺要是兑了现,这个厂是个什么样子?”
符国均打断何宝泉的话说:“哎—,老何,居书 记不是说了现在不是论责任的时候嘛,老向不急,你急什么?责任问题到论起来的时候再说,是非自有公论,对不对?”
向河渠说:“符会计说得对,是非自有公论,只要有人敢追究,我们就来论一论。”
符国均说:“你俩是怎么啦,醉汉子越扶越醉?”
向河渠说:“社会就是个舞台,每一个人在这个舞台上既是演员也是看客。阮书记在沿江时我就说过,我将以长篇小说的形式记录下我的所见所闻。我是不怕论我的成败责任的,居书 记到沿江不久,不了解情况,不妨将宝泉和我的话汇报给党委,我随时恭候党委的责询和处置。”
居书记说:“我的任务就是来开这个会,并负责这项工作,其他不是我的任务。现在还是说说清算的事。老向的小说写成后别忘了让我饱饱眼福。”向河渠说:“如能出版,一定的。”
符国均说:“老向把租赁协议、终止协议的协议先提供出来,还有帐据,没有这两样就没法工作。清算工作实际上是在为你工作,帮你卸担子。”
向河渠笑着说:“连这一点都不懂,那不是傻瓜么?”
符国均问:“什么时候拿过来?”
向河渠说:‘协议书是现成的,回家一拿就行,帐册在查晓娟那儿,我可能拿不到。”
符国均问:“为什么?”向河渠说:“她是查安定的女儿,老查与我矛盾不小,只怕她不肯给。”
居华明问:“认识这个查晓娟的家吗?”向河渠说认识。居华明说:“你们四个现在就去,跟她讲清楚帐不交是不行的。”
四人来到查晓娟家,说是帮她父母抛秧去了,不在家。符国均说:“明天上午各位到公司碰头再一起找她吧,今天是来不及了。”众人都说好,于是各自回家。第二天依约再去时,查晓娟正在地里忙着,向河渠说明来意。她说要跟她父亲联系后才能给答复,并要去了符国均的电话号码,说是将跟符直接联系。回来的路上,符国均通知向河渠6月20日到潘家开庭应诉。
潘家信用社原本将向河渠作为被告,并于98年11月在潘家法庭开过庭。开庭前郝长庚还带着律师来向家看过,见向家四间破旧的平瓦房,很是吃惊,问:“那十万贷款你真的没分到?”
向河渠说:“用盗汇的手段将贷款据为己有,属盗窃行为,是道德问题,我向河渠哪怕穷得去要饭也不会做的。”
开庭时,向河渠没有为自己折辩,倒是盛赞了信用社的服务精神,要求按合同用设备抵押。不知为什么却休了庭,直到这一次又接公司通知再去开庭。
6月20日去潘家,向河渠已不是被告了,被告是沿江乡长秦玉明。秦乡长自然不会出庭,由李助理作代表,率清算小组的三人出庭。向河渠是以知情人身份出庭的。去潘家乘坐的是一辆工具车,因为车小人多,向河渠只好坐在车厢里,偏偏老天爷有意为难,晴天。6月20号的晴天,太阳晒得眼睛睁的时间少闭的时间多不说,还出了一身汗。
开庭时审判员在发言中说:“向河渠原本不在出庭人员中 ,考虑到有些事只有他才能说得清楚,所以才作了通知。”律师则说:“为什么要改变被告?因为原告起诉时,沿江福利厂的执照已被吊销。法人执照被吊销就相当于自然人的死亡。法人既然不存在了,当然就得找它的主办单位,所以改被告为沿江乡政府,而原法人代表就与本案无关了。”
听弦知音,向河渠知道信用社之所以抛开自己去找乡政府,与到他家见到的寒酸家庭有很大的关系,用乡下的土话说就是蛆往骨头里钻是得不到什么的,得往肉里钻。他们这是放弃骨头找肉去的。庭审结束时,出庭的人员都要在庭审记录上莶名,只有向河渠不需要。
潘家信用社诉讼案的判决是可想而知的,向河渠完全不必为之操心,而沿江信用社、经管办却是个麻烦。不是怎样才能还清的筹措,而是担保人的过关问题。还在钱海涛调离沿江半年之前他就让秦正平、何宝泉代他作了担保。秦正平没事,他神通广大,扯不到他身上。何宝泉不一样,他孤傲清高、目中无人,在沿江有头面的人中朋友不多,将来连累到他如何是好?向河渠对此很有顾虑,总想用个什么办法去掉这层关系,只是想不出来。
潘家开庭回来后是不是听到开庭的情况,不知道,只是第二天经管办就把他找去了。向河渠一进办公室就笑着说:“印经理,你找我?”印经理手一伸,说:“你请坐,是这样,贷款到期了,你呢暂时也没有力量还,请你来办个延期手续。”
向河渠说:“延期就不必了,你们是不是象潘家一样起诉,我呢只有个冲家没有个不够,这样一了百了,你看好不好?”
印经理说:“冲什么家,你那几间屋一万块也不值,再说啦,都是公事,谁来做这个仇人?算了吧,你呢手续照办,今后不再计息。人生的路谁也不知前头会发生什么,凭你这股劲头,闯出名堂来也说不定的。到还钱时,97年12月30日转的利息我给你减免,这一年半的利息也不算,这样总行了吧?”向河渠这才在借据上莶了字。说到担保,向河渠说:“叫何宝泉担保是不合理的,将来----”印经理说:“我知道,你找一下吴国牡,他会有办法的。”
这一天向河渠在日记里写的是:“21号吴国牡写了张纸条,道是何宝泉系工作需要而担保,不负连带责任。”而当时望着吴国牡在纸条上莶了名,向河渠长期以来搁在心上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纵使我还不起债,宝泉也不会受牵连而破财了。此举明显与吴国牡关系很大,是他做了不少工作,还有陈童建,有机会得谢谢他们。”
日记中的陈童建是经管办的副经理,此人原在跃进大队任支书,向河渠七一年到七三年在跃进陪严书记蹲点时,他任团支书,两人接触较多也谈得来,又与何宝泉在一个居民小组住,才调到经管办一年多一点,对向河渠的遭遇很是同情,只是一来他只是个副职,二来他到职时向河渠的分厂执照也已注销了。假如早些来,假如是正职,向河渠的命运会不会有不一样的变化也是说不清的,可惜的是这仅仅是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