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泰平与墨白策马奔行,经过大灵山大灵寨、灵犀城与巨犀镇,准备横穿犀岭犀牛山谷。
山谷苍翠,暖风醉人。
泰平骑着马,看着灵犀山谷的风光,心情不错,轻轻地哼唱起北靖六镇的民歌。墨白和着节拍,摇头晃脑,情绪也很饱满。
“墨兄知道灵犀城的由来吧。”泰平唱完民歌,开口问道。
“除了缘于灵湖,自然不得犀岭的灵犀牛了。”墨白回答道。
“没错。灵犀体形硕大,腿短笨拙,皮厚粗糙,常常夜间活动,独居或结成小群,寿命达到三至五十年。《亚夏物志》曾有记载,称犀牛为上古神兽之一。”
“泰平也看过《亚夏物志》?不错,不错。”
“年幼之时,奶奶常讲些上古传说,提及北方曾有板齿犀、披毛犀,体形巨大如同猛犸象。披毛犀长鼻上有一对巨角,最长一支足有七尺,据说曾被一支原始部落驯服,靠近冰海一带活动。”
“那倒是挺有趣的。”
“与披毛犀和谐共处不同,灵犀却被贵族们盯上了,尤其珍贵的犀牛角更是千金求购。庄帝在位之时,尚能颁布法令,保护犀岭内的白、黑灵犀,如今法令被废止,贵族肆无忌惮,灵犀已难觅踪迹了。”泰平轻轻地叹息道。
恰在此时,两人望见山谷的山坳深处,走出一头大白灵犀。灵犀慢吞吞地走,边走边吃草,好像不害怕两人似的。一只雄鹰从山坳上飞过,惊起了灵犀身上的牛椋鸟,向四面八方仓皇出逃。
“灵犀与牛椋鸟相互依偎,好像一对有趣的伙伴啊!”泰平微笑道。
“倒很像我们两个人的关系。”
墨白与泰平相互对视,随后,两人哈哈大笑。白灵犀似乎受到惊吓,转身跑回山坳,屁股一扭一扭的。
出了灵犀山谷,他们快马加鞭,赶到了宝瓶山东的小镇:伏龙镇。
伏虎镇地势较高,建在一座土丘之上,丘下便是宝湖,湖水之源得自于曲江。曲江发源于上苍岭中脉兰雪峰,尚在定皇统治帝国初期,乃是一匹未被驯服的烈马,一遇适逢暴雨的汛期,就会泛滥成灾为祸两岸。
为了治理水患,定皇多次派出心腹之臣治患,可惜都未取得好的效果。那时,戍边返回昭阳的名将黎蒿听说此事,决定替定皇分忧解难,请了不少廊中水利匠人,一起实地了解曲江水患。
黎蒿登上兰雪峰,掌握地形地貌,经过数年分析调查,最终做了决定:采用较为原始的方法,改造山道溪流走向,将部分曲江水引向南边的宝瓶山,利用飞崖峡回流,在上苍岭与犀岭间打造了人工宝湖。
此举可谓一举多得,既使曲江水量可以调节,减少丰水期的水患影响,又凭空多增了数千亩良田,还为军队布防兰雪峰提供补给之地。
伏龙镇是当年黎蒿驻军之地,至今仍保留着老寨模样,以其为中心向外扩建,有了如今热闹街市的规模。小镇有两条主路,取双龙皆伏之意,路两边全是店铺买卖,生意倒是都不错。
远远地向西北望去,兰雪峰高耸入云,峰顶仍有点点白雪覆盖,如同几只白头翁鸟趴在上面。兰雪峰并非峰险奇峻,闻名于亚夏大陆的原因,是其峰顶北坡有一小片林地,其间有野生的茶树,产有数量极低的“兰雪茶”。
两个人在镇南选了家客栈,出门不远有个土楼,立于楼顶可俯看宝湖。客栈规模不小,店家伙计热情好客。
天色尚早,暖风习习。
泰平提议步行土楼,欣赏宝湖风光。两个人走了半刻时间,来到小镇矮墙边缘,沿着长了苔藓的台阶向上走,站到了土楼平台上。平台方圆十余丈,墙垛约有半人高,长着巴掌长的野草,落着几只麻雀捉虫吃。
宝湖湖面波光粼粼,像无数尾白条正在游动。岸边有人正在垂钓,几条野狗游来荡去,见到苇塘里有野鸭出没,大声咆哮着冲过去,结果一无所获。
更远处的地方,村民扛着农具,牵着耕牛返家,歌声断断续续地飘来,令人倍感乡土之情,感叹于田园牧歌的生活。
“泰兄,若是天下太平,你打算去做什么?”墨白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微微侧脸望着泰平。
“我曾经想过仗剑天涯,骑上白马奔往雪国,或者到极摩大陆去看看。不过,现在墨兄如果发问,我倒是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了。也许,我带上心爱的姑娘,找一处世外清幽之地,种上三亩薄田安度余生,倒是不错的吧!”泰平一边说着,一边望着远方。
子琴姑娘在哪呢?冷月到没到京师?她们有没有想我呢?想到这里,泰平不由自主地脸红了。
“哈哈,泰平是不是想冷月姑娘呢?她这个人表面凶巴巴,内心却是很善良的,泰兄弟可要好好待人家。”墨白调笑道。
“墨兄千万别开玩笑。冷月性情飘忽不定,我还是离她远点吧!”泰平连连摆手道。
“呵呵,越是害怕见面的人,可能越是你心里想见的呢!”
墨白的话音刚落,伏龙镇东王国大道烟尘飞扬,人喊马嘶声传入耳中,一队骑兵如疾风般来到镇外。
小镇镇守名叫温拿,镇上半数买卖多为其控制,是本地最大的乡绅。温拿与姚淼性情相投,也爱寻花问柳,常常一起前往昭阳玩耍。温拿不擅治理伏虎镇,其弟温华却不然,利用家财招募强壮乡民,组建了一支守镇卫兵。
这支骑兵抵近伏龙镇,守卫已将寨门关闭,严阵以待,防备流寇作乱。
烟尘渐渐散去。这支骑兵共有十七八人,全是身材魁梧的汉子,头上插着五颜六色的羽翎,身上要么穿着皮革短甲,要么干脆赤裸上身。他们的脸膛赤红,全都留着胡须,背后背着大刀,刀柄缠着鹿皮,显得威风凛凛。
泰平打量一番,心里不禁暗自称赞。
这些人之中,有一人尤其壮硕,腰间带着鹿皮袋,里面鼓鼓囊囊的。他与守卫说了几句话,身后一人又扔了包钱币,寨门便推开了。他们长驱直入,一路旁若无人,投宿到泰平所住的客栈。
泰平与墨白对视一眼,走下土楼,沿着来路回到客栈。
伙计们正在忙碌,新剁些草料,打了几桶井水,侍候十几匹高头大马。泰平走入客栈大厅,那十几个大汉已经坐了两桌,正在高谈阔论,扰得其他客人避而远之。
“跑了整整一天,累得老子蛋都快掉出来了!”
“你不是跑得累了,是想娘们想得蛋疼吧!”
“伙计,赶快先把酒端上来,今晚我要喝他十碗八碗。”
“大家不要太过喧哗,免得扰了他人清静。”那个为首汉子开了口,众汉子声音稍小了一些。
“没想到寿隼剑术确实不赖,跟我们三当家真是旗鼓相当。”
“我看他剑术未必炉火纯青,二当家出马定能获胜。”
“灵湖剑门的女弟子也很不简单,灵湖八仙剑使得挺妙,她叫什么名字来着?”
“哈哈,你就看人家小脸蛋了吧!她叫寿曦,是寿隼的妹妹,也是灵湖剑门的首席女弟子。”
“对对对。剑法不错,不错!”
他们正在乱哄哄地说着,伙计们已经端来酒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