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南京汪伪政权的建立
书名:国共征战之联手抗日 作者:远星云 本章字数:5217字 发布时间:2024-02-21

日军占领武汉后,日军多数常备与A级后备师团已经全部投入前线,但是仍然不能摧毁中国 军队主力,重庆国民政府仍然不准备接受日本的和谈条件,日本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直想避免的持久战深渊。

为了促成国民政府投降日本,日本首相近卫文麿曾经先后三次发表声明向蒋中正诱降。1938年1月16日攻陷南京后,近卫文麿发表声明说:

“帝国政府为了仍然给中国国民政府以最后重新考虑的机会,一直等到昭和13年。然而,国民政府不了解帝国的真意,竟然策动抗战,内则不察人民涂炭之苦,外则不顾整个东亚和平。因此,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期望真能与帝国合作的中国新政权的建立与发展,并将与此新政权调整两国邦交,协助建设复兴的新中国。帝国政府尊重中国领土与主权以及各国在中国的权益的方针,当然毫无变更。至昭和年间,帝国对东亚和平的责任日益加重。政府期望国民为了完成这一重大任务而更加发奋。”

近卫文磨的声明没有得到中国的答复。到了1938年11月3日,日军占领武汉后,近卫文磨又第二次发表声明,声明说:

“今凭陛下之盛威,帝国陆海军已攻克广东的广州和武汉三镇,平定中国重要地区。国民政府仅为一地方政权而已。然而,如该政府坚持抗 日容共政策,则帝国决不收兵,一直打到它崩溃为止。帝国所期求者即建设确保东亚永久和平的新秩序。这次征战之最后目的,亦在于此。此种新秩序的建设,应以日满华三国合作,在政 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立连环互助的关系为根本,希望在东亚确立国际正义,实现共同防共,创造新文化,实现经济的结合。这就是有助于东亚之安定和促进世界进步的方法。

帝国所希望于中国的,就是分担这种建设东亚新秩序的责任。帝国希望中国国民善于理解我国的真意,愿与帝国协作。固然,如果国民政府抛弃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

帝国深信不疑,各国也将正确认识帝国的意图,适应东亚的新形势。特别是对各盟国的一贯厚谊,深表满意。

东亚新秩序的建设,渊源于我国的建国精神,完成这一 建设,是现代日本国民的光荣任务。帝国必须在国内各个方面坚决进行必要的革新,以谋扩充国家的整体力量,排除万难,为完成这一事业而迈进。

政府在此声明帝国一贯的方针和决定。”

日本没有收到中国政府对近卫声明的答复,1938年12月22日,近卫文磨又第三次发表声明说:

“日本政府,昭和13年曾一再声明,决定始终一贯地以武力扫荡抗 日的国民政府。同时,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现已感到,中国各地复兴的气势澎湃而起,建设的趋势日盛一日。当此之时,政府向国内外阐明同新生的中国调整关系的总方针,以求彻底了解帝国的真意。

日满华三国应以建设东亚新秩序为共同目标而联合起来,共谋实现相互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为此,中国方面首先必须清除以往的偏狭观念,放弃抗 日的愚蠢举动和对满洲国的成见。换言之,日本直率地希望中国进而同满洲国建立完全正常的外交关系。

其次,因为在东亚之天地,不容有‘共 产国际’的势力存在。日本认为,根据日德意防共协定的精神,签订日华防共协定一事,实为调整日华邦交之急务。鉴于中国现实情况,为充分保证达到防共的目的起见,要求中国承认在防共协定继续有效期间,在特定地点驻扎日军进行防共,并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地区。

在日华经济关系上,日本既不想在中国实行任何经济上的垄断,对理解东亚新形势,并相应采取善意行动的第三国的利益,也不要求中国加以限制,始终只求日华的提携和合作发生实效。即要求在日华平等的原则上,中国承认帝国臣民在中国内地有居住营业的自由,促进日华两国国民的经济利益,并且鉴于日华之间历史上、经济上的关系,特别在华北和内蒙地区在资源的开发利用上积极地向日本提供便利。

以上是日本对中国所要求的一个大纲。如能彻底了解日本出动大军的真意,就能理解日本在中国所寻求的,既不是区区领土,也不是赔偿军费,其理自明。实际上,日本只要求中国作出必要的最低限度的保证,为履行建设新秩序而分担部分责任。日本不仅尊重中国的主权,而且对中国为完成独立所必要的治外法权的撤销和租界的归还,也愿进一步予以积极的考虑。

蒋中正如不接受议和条件,日本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而另建与日本提携之新政府。”

武汉和广州陷落后,日军暂时停止了大规模的进攻,抗 日战争进入一个以战略相持为特点的新阶段。日本、国 民党和共 产 党三方面的力量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重要变化。日本在武汉和广州战役中几乎倾注了全力。进攻武汉动用的兵力达14个师团,进攻广州也用了3个师团,共占当时日本陆军总兵力的半数。这是自卢沟桥事变一年多来日方使用兵力最多的一次,而且对两地的进攻几乎集中在同一个时间内举行,反映出他们力图“速战速决”,以摆脱长期作战带来的严重困境,但结果并没有达到目的。他们对华侵略所能使用的兵力几乎已达到极限,已无法继续保持原有的进攻势头,不得不陷入他们极不希望看到的相持状态,把重点转向巩固已有的占领区,以期“以战养战”,并对国 民党进行政 治诱降。

日本首相近卫文磨连续三次发表声明,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企图压迫中国政府向日本投降,但是没有得到预期结果,中国政府对近卫连续三次声明都采取不理睬的态度。于是日本开始寻找中国国内能够为日本效力的政 治集团。在这种大背景下,汪精卫走到了历史前台。

汪精卫是国 民党内的老资格领袖人物,曾经担任过与蒋中正南京政府对立的武汉国民政府主 席,宁汉合流后,汪精卫坐上了国民政府的第二把交椅。但是汪精卫对那个第二把交椅并不满足,一直跟蒋中正暗暗较劲。

1937年7月抗 日战争爆发,汪精卫被举为国防最高会议副主 席、国 民党副总裁、国民参政会议长,党、政权势均在蒋中正之下,汪精卫表面上拥护蒋中正,内心却颇为不服,现在日本连续发表近卫声明,汪精卫颇为心动,于是寻找机会暗暗与日本联络。

卢沟桥事变后,全面抗战爆发,汪精卫起先不敢公开宣传投降论调。他在7月29日的《最后关头》演讲中装出腔调,谈得很豪壮。其实,他的内心是很畏怯的,在私下里却暗示抗战必败。他说抗战是“跳火坑”,潜台词是“救国已无希望,只好跳火坑”而已。

到了8月3日,汪精卫就抑制不住言和的情绪,他说:“张悌说‘吴亡之际,乃无一人死节,不亦辱乎?’明知不能救吴亡,而惟一死自尽其心,然想自己死了之后,未死的人都要为奴为隶,这又何能瞑目到底,也不是办法。”汪精卫的弦外之音是:“死不值得”。他还说:“和呢?是会吃亏的,就老实承认吃亏,并且求于吃亏之后,有所抵偿。”虽然该语句上下文也有“打仗”、“抵抗”等语穿插其间,而“求和”、“投降”的心态则是十分明显的。

在恐日心理的左右下,汪精卫千方百计寻找“和”的机会。1937年10月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出面调停中日关系,汪精卫表现积极,两人款款而谈,他认定和平有望,对抗 日毫无热情。1938年10月,他在接见海通社和路透社记者时都表示“未关闭停战之门”,他置轰轰烈烈的抗战于不顾,醉心主和。1938年12月,在汉口国防最高会议上,汪精卫主持第54次常委会议,通过接受日方所提条件的决议,煽动孔祥熙在日本所提的停战条件上签字。

周佛海策划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方今井武夫、犬养健订下“重光堂协约”,起先汪精卫不知道。等到周、梅以“日本认可汪精卫领导和平运动”的密约向汪精卫、陈璧君表功时,汪便如获至宝,心安理得地认为,与其抗战而亡,不如求和苟存。从此,他向媚敌卖 国的深渊滑下去了。

汪精卫周围最重要的言和人物就是陈璧君和周佛海。陈璧君不满意汪精卫久居蒋中正之下受蒋的闷气,对汪“反蒋夺权”推波助澜,极力鼓动。陈璧君为了讨好日本,甚至认为“东北五省根本不是中国的地方”,“奉天本来是满清带来的嫁妆,他们现在不过是把自己的嫁妆带回去就是了”。为了让汪精卫独立掌权,恬不知耻地表示放弃东北领土主权。

 1938年10月梅思平携密件回重庆呈汪。汪在家为梅设筵,当送梅出客厅时陈璧君催促汪下定投敌的决心,说:“梅先生明天要走,这次你要打定主意,不可反悔!”汪精卫连声说:“决定了,决定了!”

1938年12月梅思平把日方希望汪脱离重庆另组政府的条件带到重庆,投降派分子在汪公馆连日“会商多次,不能达到最后的决定,陈璧君就坚决主张就走。

周佛海有政 治野心,不满足于国 民党宣传部长及侍从室副主任之职,老想有朝一日“中央政府即于十分钟内在余笔下产生”,因此积极策划降日,开创“自家新天地”。1938年6月周佛海暗中指使高宗武赴日接洽,继而又催梅思平参与,最后周佛海、梅思平请汪精卫出马,再经高宗武、梅思平奔走,日本御前会议承认汪精卫为谈判对手。周佛海是整个降日运动的“始作俑者”。

10月至11月两个月中,周佛海对汪精卫做了大量的动员工作,当汪精卫犹豫时,周佛海就劝说:“您兼外交部长的时候,与日本人打交道,还可以称顺利吧!”

在犹豫、妥协和动摇不定之中,又是梅思平和陶希圣反复劝诱,推波助澜,汪精卫投降日本就最终定下来了。

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离开重庆出走,潜逃越南。12月29日,由林柏生代为发表致蒋中正的电报式声明,表示支持对日妥协的政策,声明称为《艳电》,因29日的韵目代日为“艳”而来。电报全文如下: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裁,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倭国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 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

自去岁7月卢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倭国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

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倭国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倭国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倭国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

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倭国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倭国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 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 产 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 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倭国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 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倭国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

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倭国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倭国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 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倭国 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

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倭国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

谨引提议,伏祈采纳!

汪兆铭,艳。”

 

1939年5月31日,汪精卫从上海飞赴日本谈判。谈判一开始,日本陆相板垣征四郎就奚落汪精卫,“我以为,要在中国建立新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必须争取到重庆方面的要人和军队的多数。您对此一定有相当的把握,如果能听到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实为荣幸。”

回国后于8月在上海秘密召开伪国 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宣布“反共睦邻”的基本政策。12月,与日本特务机关签订《日华新关系调整纲要》,以出卖 国家的领土主权为代价,换取日本对其成立伪政权的支持。

1940年3月,汪精卫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正式成立,汪精卫任行政院长兼国府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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