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月与泰平重逢的时候,帝国巡行学城的队伍正在行进。
从曲江边的帝王行营出发,骑上快马,晓行夜宿,沿着王国大道走上三四日,就能够到达勤岭学城。
换作是昭阳城内的氏家贵族,出行则大为不同:奴隶驾着车马,奴仆抬着大轿,贵族们趾高气扬地坐在轿子里,行进在宽阔的大道上,好像走在自家的大堂里似的,旁若无人,目空一切。
遇上到这样的队伍,老百姓想不停下脚步看都不行。目送队伍到远方,老百姓心里会感叹,身份不同形成的巨大差异。
当然,感叹没有意义。他们原本就生活在不同世界里,就像被人圈养在笼子里的孔雀和雏鸡:孔雀炫耀尾巴,雏鸡低头啄食。这个牢不可破的笼子,用坚硬的铁条捆扎着,顶部挂着明亮的彩灯,四周遍插着烟花棒,将其和自由的世界完全分割。
笼子就是帝国。
此刻,帝国最高统治者娥帝笑逐颜开,正望着车外的出巡队伍,心情是非常愉悦的。
出巡学城大军异常壮观,车驾队伍的最前面,是四人一排的仪仗队,前后共有十列。仪仗队的骑士们,骑着披挂甲胄的高头骏马,马甲上插满金黄色的欢庆花,马儿不时地打着喷嚏,甚至用嘴去咬脖颈周围的花。
骑士穿着银光闪闪的战甲,披着黑色的斗篷,头上戴着银盔,帽刺长长,缀着红缨,脚上蹬着麂皮战靴,腰间佩戴长剑。骑手们一手牵着马缰绳,一手擎着黑、黄两种颜色的大纛,锦缎旗面上绣着飞越苍穹的神鹰,吞云吐雾的巨龙,还有摇头摆尾的水虎。仪仗队迎风而行,大纛被吹得扑拉拉响,旗杆顶端上的战斧寒光闪烁,显得无比威严,气势十足。
仪仗队后是四十名皇城宫人,斜背着黄绫祈福书录和竹简筒。他们穿着红色锦袍,戴着长檐帽子,神气十足地驱策坐骑,好像自己是指点江山的君主。在普通百姓的眼中,宫人们风光无限。但是说到底,这些宫人们命运凄惨,还不如普普通通的自由民。因为他们没有独立的人格,失去了人的自由,一辈子当牛作马,偶尔作威作福,但最终只能凄凉老去。
接下来,是四十人的御驾掌宫卫队。他们身穿锦袍,头戴雁翎帽,双手擎着极重的金顶华盖、十二障扇和飞天圣伞。这支卫队并没有护卫功能,只不过是帝王出巡之时,必不可少的排场摆设。若有人不小心触碰到威仪器仗,低贱的小民只有丢命的份。
御驾掌宫卫队之后,则是四十名穿着七彩纱装的宫女,头上高高挽起昭阳城流行的发髻,鬓边插着玉翠花饰。这些宫女年龄均在二十岁上下,是专门伺候娥帝的,包括负责起居和梳妆的女伺,还有陪伴娥帝游戏的女伶,皇城里的宫人称她们为“百灵”。
“百灵”之后便是帝王车驾,十六匹纯种白色高头大马分成前后两排,拉着稳稳安放着金顶黄帐的四轴銮驾。娥帝就端坐在銮驾的大帐里。
帐内十分宽敞,除了可以休息的卧榻外,还摆放着用来梳洗打扮的梳妆柜子,挂着各式锦缎彩服的华美帝装。大帐中央铺着一条又大又厚的毛毯,产自尘服大陆的佤珥国。地上放置一张长桌,上面摆着亚夏大陆各种名贵的酒。学士吴潜陪着缇谧坐着,不时地为她斟满杯中的酒。
娥帝望着吴潜,看不出他脸上有任何表情,那俊朗的面庞,如同石像般冷漠。第一次在昭皇天祭台前见到吴潜的情景,仍在缇谧眼前浮现,她不由得产生恍如隔世之感。
那时,帝位之争正在暗潮涌动,缇谧带着出巡队伍,视察昭皇天祭台的建筑进展。出巡本是为了散心,但缇谧心里却异常焦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如何扳倒西伯,成为银夏帝国的第一位女皇。
第一眼见到吴潜之时,娥帝便觉得此人不凡,于心中留意起来。吴潜是银铃封城镀银乡人,父亲吴铭是当地的一位小乡绅,开了一家银器店铺,虽非大富大贵之家,倒也是衣食无忧。缇谧见过很多年轻俊美的男子,但对吴潜还是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后来,两个人有了肌肤之亲,虽然那是缇谧耍的小手腕,但是吴潜却心甘情愿地陪伴自己。至于吴潜是从何时心生芥蒂,缇谧不想去深究,她已经贵为银夏帝国的新皇,拥有更多的男宠,难道还需要看一个学士的脸色吗?
此番南巡学城,缇谧本想带蒂戈大学士。没想到,蒂戈得了重病,卧床不起。无奈之下,缇谧把吴潜带在身边。
銮驾在平坦的王国大道上走着,一阵泥土的芳香幽幽地飘进大帐,远处则传来农人呼喝耕牛的声音。缇谧已经喝了几杯金亭荔枝酒,头有点发晕,背靠在窗口的软垫上,将窗上的锦帘轻轻挑起来。
“娥帝喝了不少酒,莫要被风吹到了。”吴潜淡淡地说道。
“学士关心我?”
“娥帝贵为一国之主,自然要保重龙体,这是吴潜职责所在。”吴潜依旧平静地说道。
“你的职责是为我讲解文史,让我懂得更多的治国之道。”缇谧嘴里喷着酒气道。
“娥帝想听什么?”
“说什么?嗯,我想想,哦,你就说说,在亚夏大陆时代变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后世凭说的巾帼英雄与女主吧!”
“在那历史长河之中,男人是当之无愧的主宰者,左右着亚夏大陆的风云变幻,影响着农耕文明的进程。当然,女人并非只是男人的从属,在那些流芳于后世的女人中,既有女将、女商人、女大臣,还有指点江山的女主。”
“吴潜就说自己推崇的女人吧!”缇谧又端起一杯酒,温柔地看着吴潜。
“提及扬名后世的女将当属钰果。钰果生于亢龙纪末期,祖上是一支虎族部落首领,在日湖、月湖一带颇有影响力。虎族部落分裂后,一些部落向南迁徙,钰果先祖部落则留在日湖东畔,在晨光川打造了晨光镇。”
“说重点。”缇谧抿了一口酒道。
“晨光镇虎族联合其他族群部落,向龙族发起挑战,双方在许多地方进行激战。钰果自幼便聪明伶俐,对剑术与阵法颇为着迷,将一代战神南魔视为天神,渴望着自己能够驰骋沙场。钰果的父亲钰成只有钰果一个女儿,对她期望是极高的,便支持女儿组建了一支军队,奔赴共云山的云江峡谷,配合其他部落迎击龙族。”
“战争。钰果一定一战成名了。”缇谧又抿了一口酒道。
“眼见龙族大军气势高涨,南方部落都不敢相抗,全都按兵不动。钰果见此情景十分不悦,决定灭一灭龙族军队的气焰。她率部藏到云江峡谷,巧妙地躲过龙族巡逻队伍。当晚,钰果带领部下杀入龙族军队大营,放火烧掉了龙族辎重与粮草,还斩杀了几员龙族将领。龙族人不知道偷袭者人数多少,以为南方部落齐动而出,故而迁营后退数十里,使钰果与部下从容退走。”吴潜平静地讲道。
“不错,不错。”缇谧点了点头。
“经过这一次战役,钰果受到各部落尊重,成为部落联盟的首领。她没有因为胜利忘乎所以,而是积极训练联盟部队,再败龙族大军于龙倦镇,迫使龙族人退回到雷山一带。后来,钰果又打败了东方沿海强盗,使盐业能够顺畅地输入到内陆,更是被部落联盟奉为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