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得过饱,穿得过暖的前提下,幸福常常要变味,常常由于幸福而感到不幸,人大概都这德性,人存在的意义甚至变成了学会合理的对待幸福,只可惜有相当多的人一辈子没搞懂什么是幸福。
幸福不是随便就能获得,幸福不是做对了一件事而获得,幸福是指做对了一系列的事,幸福是关于现实的观点,这就又回到刚才所说的哲学观,也就是三观,拥有怎样的三观就拥有怎样的幸福或者痛苦。
当然,刚才说了,幸福需要做对一系列的事,而失去幸福可能只需要做错一件事,这个是合理的,这个与后面要谈到的小错大责原则是匹配的,幸福很难,也很简单,就看你拥有怎样的三观。
如果你有过辞职的经历,那么,有一种方法可以衡量一个人能否拥有,实际是能否有能力拥有幸福,如果你已经决定放弃这个工作,在离开这项工作岗位前的你才是真实的你,你的生活幸不幸福,与你在这段时间内的表现有关系。
爱默生说:“一个人的品格不应是他的特殊行为来衡量,而应由他的日常行为来衡量。”也就是说,平凡中才能看清一个人,抛开外部的约束才能分辨一个人,这时,一个人对自我的认识和对外界的态度才是统一的,三观没那么容易改,马可•奥勒留说:“我们内心的不尽烦恼皆来自于内心灵魂的不安……生活取决你对自己的看法。”
康德认为,有了自由,幸福就紧跟而来。
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那么,自由就是幸福,幸福就是自由,可以这么说吗?或者说,在自由下有不幸福的人吗?有幸福就有自由吗?这些讨论是有意思的,也不会有标准答案,随机的幸福、自我把控的幸福和自以为能够把控的幸福都是有哲学意义的,都是幸福,但是,只有自我把控的幸福才是动人的,由于外界原因而发生一些变故之后,有能力重新组织起新的幸福。
否则,能否再次幸福还真就只能凭运气了,运气下的幸福极可能出现毫无征兆的断崖式不幸,只不过,在别人看来,征兆是明显的,但别人无法向你预警,此时的你,幸不幸福根本在于自己。
运气是存在的,就如同中五百万是可能的,这里可以肯定的说,没有能力把控幸福的人中了五百万,接下来的不是幸福,而是更加不幸。
幸福是一种心态、一种观点,我们梦想幸福,而平平淡淡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加缪认为,活着就要准备同时接受幸福和痛苦,这两者是不可分的。
是的,我们要对痛苦作好思想准备,有些人还真缺乏这种准备,洛克说:“因为我们只要感到任何不快,则我们便觉得自己不是幸福的,而且亦不是往幸福路上走的。”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人肯定是思想出了问题,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快和痛苦,对幸福的单相思是幼稚而危险的,幸福是合理的处理幸与不幸。
关于人生的意义,必须得谈到死亡,对于大自然来说,生命太平常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死个人跟死只蚂蚁常常可以等价,对大自然而言,人还真就是一块走肉,一块普通的肉。
人引以骄傲的是人的脑袋瓜儿,即人的思想,这才是人的价值所在,柏拉图说:“哲学家毕生都在为死做准备。”岂止是哲学家,任何人只要思考过人生,就会思考死亡,不然,思考是不深刻的。
死亡对每一个人都很近,是可以随时发生的,我们对死的恐惧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死,没有死过就对死不熟悉,对死的恐惧是对不熟悉事物的恐惧。
大自然将这种恐惧打包成了一种本能,死亡就意味着不仅停止了思考,连动物的属性也丧失掉了。
我们体验过亲人或朋友的死,瞬间就与过去划清了界线,活着意味着过去的事可以重复、可以循环,也可以改变,死就是绝对终止了这一进程,就像前面说的,“我们是要找能够和我们进行思想上、行为上互动的对象。”我们记忆和思想的互动终止了,我们有限的记忆中的某一块存储钙化了,不可能再有刷新的机会。
须知,我们曾花费过时间、精力来搭建这一段记忆,我们有损失,我们的记忆的存储空间又被锁死一块,电影《冰山上的来客》插曲《怀念战友》很贴切的描述了这一心态。
瓜秧断了哈密瓜依然香甜,
琴师回来都它尔还会再响,
当我永别了战友的时候,
好象那雪崩飞滚万丈,
亲爱的战友,
我再不能看到你雄伟的身影,
和蔼的脸庞。
亲爱的战友,
你也再不能听我弹琴,
听我歌唱。
死让我们感到这是一件极其不好的事,我们条件反射似的避免死,但是,对死的思考是人绕不开的,这里想到雪莱的诗,“人啊!请鼓起心灵的勇气,耐过这世途的阴影和风暴,等奇异的晨光一旦升起,就会消融你头上的云涛,地狱和天堂就化为乌有,留给你的只是永恒的宇宙。”是啊,当跨越对死亡的恐惧后,当明白了死亡的意义之后,死亡将是对整个宇宙的拥有,诗人说的话不可全信,或者说只能自己去理解,诗人只负责提供一种理念,这有助于我们对理想的现实化和对现实的升华。
确实,死亡是不可回避的,回避死亡是对能够回避而言,面对死亡,马可•奥勒留说得有道理,“从我们的内心深处向死神表达谢意,然后,安然的死去。”生命只有一次,要珍爱生命,对于这唯一的一次死,要死得有意义,对于单个的人来说,和死神较量,可以赢很多次,最后一次总是要输的,活着的意义就在于学会藐视死亡,活着的意义就在于为死建立意义,这个意义不是说一定要惊天动地,是指作为人去死,而不仅仅是死得只具有生物学意义。
对自我生命的爱是本能,对其他生命的爱是因为理性,人的价值就在于人具有牺牲精神,这种牺牲精神不是动物的本能,是思想的升华,爱理性甚于爱生命,这种牺牲精神实际是在为他人着想。
你可能不同意这种观点,但你一定有牺牲自我的思想境界,当一个人为了自己心中的真理而去赴死的时候,实际是为他人去死。
你可以说:我就坚持1+1等于2,打死也不改。
我相信你有这种勇气,当然,这只是一个意义不大的假设,真为了这个原因去死,看似毫无意义,实际具有深刻的哲学意义。
因为你把1+1等于2当成了真理,此时的这个真理是大家都认可的结论,如果你真为此而死,你实际上就是为他人而死。
所以,人的生命看似是自己的,实际也是他人的,有一些人面临死亡的时候才感到活着的重要性,司马迁宁愿接受宫刑也要活下去,这对当时的他太难了,但历史需要他活下去,他是为历史、为他人在活。
人们的生命是相互的,你也许想过死,但你一定想到过家人以及他人,你可能因此而放弃了死,人的思想确实很有意思,活着不冤枉,歌德说:
深刻的生命形式鲜活开展,
任何时间力量都无法打散。
诗人是在歌颂人的理性的力量,生命是一次性的,而思想是可以传承的,思想的重要性已经不用多说了,尊重一个人实际是尊重其思想,事实上,人们从来没有尊重过一块肉。
那么,一个普通人值得尊重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怪,但还是要回答,对于单个的人,尊重别人其实是生存的需要,实际上,在尊重别人的时候才能体现出自己存在的价值,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就是人人尊重人人,那是一个遥远而现实的目标。
确实,尊重一个人其实是挺难的,有些人是不好找尊重他的理由,有些人是总有理由让你想不尊重他。
有些人有一定社会地位,但做人挺差,这种差也许不是故意的,对此,别人首先是讨厌,然后是应付一下,这种人永远不知道别人转过身后的表情以及终于可以离开这傻瓜的快乐心态。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有意义的,因为他一定会和其他人发生关系,从这一点说,人人都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任何人的成长都受他人的影响,即每一个人都在影响他人,这种影响可能是极其平常的。
当一个人发现了一条伟大的物理学定律或者攻克了个世界难题,我们说这个人非常重要,而他的父亲和母亲,以及他的家人可能只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人,但这个伟大的人的思想成长,乃至其肉体的存在都依赖于这些平常的人,所以,每一个人都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