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了市局的行政复议决定,司空枭也只是冷笑。要知道,与其说这次是正义得到了维护,还不如干脆说,是三七集团在这座城市的面子够大。
由于办案单位在程序上违法,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的情况。原办案单位是可以在补充或者纠正了程序违法那部分之后,再重新作出同样的行政决定的。
也就是说,想要让王迪完全摆脱被拘留的可能,目前唯一的出路仍然还是得跟徐日光和解。至于那个对徐日光涉嫌毁坏财物一事立案侦查,对于手握分局法治大权的郭锐来说,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但这很显然可以成为,郭锐和李续平再从徐家姐妹那里多弄出一些钱来的有力借口。在市局的复议决定作出不到一星期之后,王迪便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
果然徐日新现在恐怕是缺钱缺疯了,她竟然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把王迪告上了法院。要求王迪立即返回欠款,本息共计三十六万元整。
与此同时,司空枭也收到了地方主审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对他之前购买的十二间商铺,实施查封产权、禁止交易的保全措施。
其实这种所谓的保全,只是不可以进行过户交易,并不影响商铺的出租和经营。但一向都不肯吃亏的司空枭,怎么能忍下这口气。
于是他便亲自去到区法院,找到那位主审徐日新案的法官。那是一个身材比司空枭略矮,体型却要更加胖一些,看上去和他年龄也差不多,名字叫做林杰的年轻法官。
“林法官,徐日新告我媳妇欠她的钱,无论最后判决结果怎么样,这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查封我名下的房产?”司空枭毫不客气,见面就直接问道。
“怎么?你们不是夫妻吗?那你爱人欠了钱,不是该由你们共同偿还吗?为了防止你们逃避债务,进行诉前财产保全难道不合理吗?”林杰发出一连串的反问。
“请问你是法官吗?”司空枭冷笑道:“我国法律,有哪一条写明了,妻子借的钱,就一定得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
我那些房产全都购置于我们夫妻结婚登记之前,理应认定为我的个人财产,凭什么你们说查封就查封?
另外,就算是最后法院判定,是我们夫妻的共同债务。那原告方的诉讼标的,也只有三十多万而已。
现在我那些商铺,其中一间的市场价值都超过一百万,就算年租金加在一起也有六十万。你们又根据什么,可以超出诉讼标的这么多倍,查封案外当事人的财产?”
这番话说的林杰倒也是微微一愣,他想了想,说道:“那你先回去吧,我再好好分析一下这个案子。要是确实有什么不妥,就给你解除了查封,这还不是我一句话的事情。”
司空枭根本没理这个据说是昌邑区法院办案能手的家伙,边说话边飘过来的,颇有暗示意味的飞眼。转身就走出了法官办公室,他还真的不信了,难道哪都没有说理的地方了?
两天以后,司空枭收到了邮政特快专递送来的开庭传票。原来是徐日新把他也追加成了被告,诉讼请求改为,由他和王迪两人共同偿还借款。
这样一来,法院查封司空枭的房产,就变得顺理成章起来。至于严重超出诉讼标的嘛,这种屡见不鲜的情况,就算是审判监督委员会,也都懒得受理。
当天下午,周建坤又打来电话,叫王迪去派出所。说是要了解一下,关于“毁坏财物案”的具体情况。
司空枭当然还是得陪同前往了,在派出所询问室的走廊外面等了整整四个多小时。王迪才被重新戴上手铐,送了出来。
原来,针对上级公安机关所认定的,“未能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辩解”所导致的程序违法。分局法制科授意派出所,经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谈话,已经充分听取了王迪的陈述与辩解。
在补充上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再一次以“殴打孕妇”,对王迪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不过这一次,虽然没有李乐瑛在场,王迪自己也口头提出了,要求暂缓执行。
很快,周建坤就把似乎是事先早就准备好的第二份《暂缓执行决定书》交给了王迪。并且再一次解开手铐,释放了她。
同时,警员徐速也把另外一份,仍然是由郭锐亲自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递给司空枭。内容是,经公安机关调查,认为徐日光不具有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故决定不予处罚。
在和妹妹李乐瑛商量过之后,司空枭决定还是按照正规的法律途径去维护权益。这一次是分别对公安分局的两项处理结果均不服,但是因为上次市公安局应该算是“给了面子”。所以这次就向吉林市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先提出复议。
这一次也没过多久,而且显然市政府的复议中心,更加懂得照顾下级单位。对于以王迪名义提出的复议申请,全部直接驳回。
紧接着便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了,鉴于昌邑区法院很可能会更加照顾昌邑区公安分局。因此李乐瑛按照行政诉讼法上“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之规定。
把市行政复议中心和昌邑公安分局全部列为被告,向王迪的户籍所在地,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直到此案开庭审理,作为王迪的直系亲属、委托代理人出庭的司空枭,才算真正看到了派出所调取到的那些所谓证据。
能够证明王迪打人的,是一份来自于幼儿园中,一个叫做宋禹桥的孩子的奶奶所作的口供。那个老太太声称,她下午没什么事,就去幼儿园,想偷偷的看看孙子。
结果就隔着玻璃,看到了王园长和另外一个孩子的家长,在办公室里面“撕吧”了起来。那个家长狠狠的踢、打了王园长好几下,王园长也抬腿踹了那个家长一脚。
但奇怪的是,就这么一份证词,派出所竟然找了那个老太太整整五次!而且前三次她都说没有看见王迪还手,踢、打别人。
第四次她又勉强说,王迪好像是还手了。直到最后一次,老太太说看到王迪踢人了,警方才采纳了这份证词,并且也没再找过她。
而用来证明徐日光怀孕的,是来自于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个叫做冯艳玲的妇产科医生。她也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退休后被返聘回该医院工作的。
此人证明,案发前一个多月,徐日光曾经到她那里。在没有从该医院正常挂号的情况下,接受了妇产科检查。并且私下塞钱给该医院彩超科主任尚晓光,进行了彩超检查。
对徐日光的彩超影像分析结果显示为:早孕。但是那份彩超单,却是商晓光在周、徐二人前去取证时,临时打印出来的。也就是之前根本都没有!
在所谓的“斗殴事件”发生一周后,也就是王迪的伤情鉴定做出之后。徐日光又自己去另外一家大医院,吉林市化工医院,口头自述其已经流产。
并且在化工医院,通过正规途径,挂号、缴费又做了一个彩超。彩超结果显示,徐日光的子宫内无任何异常。最后该医院的医生,结合患者自述,给徐日光做出了“自然流产”的诊断。
本来,在徐日光向派出所做出的口供当中,她也明确的要求,必须按照“殴打孕妇导致流产”,追究王迪的刑事责任。
但是后来显然因为刑事案件的办理将会非常严谨,并且完全脱离了郭锐的掌控范围。因此在郭锐、李续平等人充分强调成破厉害的劝说之下,徐日光选择了就此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