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大帐,淡淡的花香。
花香来自于吊盆,吊盆悬挂在帐顶中央下方一根巨大立柱上,随着帐篷被风吹动而摇晃。这是一座专门为和亲搭建的金顶帐,高度堪比昭阳城内伯、爵府邸大堂,又粗又大的立柱圆木十分光滑,上面刻着血驼族的祈祷铭文。
围着立柱有一圈可以拼装的木制小台,上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烈酒,还有一只没被吃干净的牛头,散发着浓烈的膻味。金顶大帐内的四个角落,分别点着一只火炉,炉内的木炭由女 奴定期添加,所以炉内一直升腾着火苗,偶尔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十几根弯曲的帐骨,汇聚于立柱的顶端,支撑起这足有二十余丈见方的空间,帐骨的高处垂下一条条细绳,系着祈祷的符文和一些小铃铛。
周薇光滑的手臂伸出了被窝,垂在铺着巨大牦牛皮褥的地上,为了隔绝地上的湿气,皮褥下还铺了一层厚木板。舒桐起床很早。他身体的余热还留在被窝里,周薇用力地抽了抽鼻子,然后打了一个喷嚏。
这时,大帐的厚棉布帘被人挑了起来,一阵清新的冷空气钻了进来,火炉里的火苗不由自主地晃动着。
进来的人是一个女 奴。她的胸脯很丰满,屁股特别宽大,长着暗红色的脸蛋上,满是密密麻麻的小雀斑。女 奴像能够摸准周薇心绪似的,总能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
女 奴进入大帐后,先用火钳整理了一下火炉,接着走到圈台附近,倒了一杯清水送到周薇的面前。看着周薇一口气喝完了水,女 奴忽闪着眼睛,询问是不是再来一杯。周薇摇摇头,女 奴便将水杯重新放回台子。
周薇环顾四周,打量金顶大帐。
靠近卧榻的大帐一角,摆放着和亲队伍送来的陪嫁梳妆台,上面摆着不少为女子增添颜色的脂粉。大帐的另一头,铺着厚毡垫,上面堆着血驼将领们送来的贺礼:镶嵌宝石的匕首,整张的熊皮,鹿骨高塔,豹筋鞭,等等。
昭阳城内精巧木工匠人打造的衣柜,占据着正对帐门的一角,刚好被大帐立柱挡住。柜子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颜色鲜艳的服饰,其中有一些华美纱裙和锦服,是皇城织工赶制出来的。
这些服饰与我一样,都是被赶出昭阳的。
想到这里,周薇不禁露出一丝苦笑。是啊!作为失败者的女儿,周薇只能认娥帝为母亲,以女皇公主的名义,嫁给血驼王舒桐。
她想起三色祭坛刺杀的一幕。尽管周薇有一种预感,会有人不希望自己远嫁和亲,她还是有点意外,竟有人敢于在祭坛出手。更何况,刺杀者还是采诗大臣纳兰。
当然,最让周薇惊讶的是,救自己的人是蒂戈大学士。
周薇听父亲说过,蒂戈这个人非常古怪,尤其是接触梵教之后,更加显得神龙见首不见尾。没有想到的是,蒂戈的武功高深莫测,只用几个回合,就将纳兰制服。
可惜,纳兰一个字也没有透露,便吞了藏在口中的毒药死了。
纳兰为什么要刺杀自己?他是受何人指使?周薇没有机会调查,她也不想调查。只要自己活着,将来总会有调查的机会。
想到这里,周薇抻了一个懒腰,然后梳理自己的头发。她最喜欢将长发编长一些小辫子,再拢到脑后垂下一条大辫子,显得十分干练洒脱。不过,血驼族女人多留两条长辫,垂于两肩直到腰际。为了尽快融入血驼族,成为族人心中的王后,周薇决定改变。
除了辫子样式,周薇的服饰也有变化。她示意女 奴,取来那件麻制粗布衣裙,这是血驼族女人最惯常穿的衣服。虽然麻制粗布极为粗糙,比不上亚夏大陆服饰精美,但是周薇却甘之如饴。
周薇在腰间紧好束带后,外面披上一件白狼皮大衣。女 奴收拾停当,出了大帐,为周薇端回一个大大的托盘。托盘里有切开后撒着辣椒粉的羊腿,烤熟的洋葱散发着香味,但并不能遮住羊腿的膻味。此外,托盘里还有一条刚刚蒸好的湖鱼,两小碗羊奶,一大盘坚果,还有干馕。
“血驼王何时回来?”
女奴摇摇头。
“很快吗?”
女奴点了点头。
血驼族人喜欢吃牛羊肉,喝羊奶、泡干馕,强烈的气味一度让周薇难以忍受。为了强迫自己适应,周薇偷偷地将羊奶涂抹在身上,坚持和血驼王一起进餐,证明自己能够很快适应。
天光已经大亮,透进帐内的光线,使得有些地方明亮,有些地方黑暗。
周薇吃了几块羊肉,又喝了点羊奶。她示意女奴端走托盘,起身走出了大帐。
帐外已经有很多人了。有的血驼骑兵正在锻炼,有的则在喝酒,还有的人在打架。对于游牧部落的人来说,打架与喝酒一样平常。望着周围身穿异族服饰的血驼族人,周薇一下子有点不知所措,好像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在这里,转念之间她又哑然失笑了。
笑过之后,周薇心头涌起一种淡淡的伤感,她不由得怀念起年少时光。
由于周薇从小喜欢上高玩耍,她早就适应了异邦简约装扮,几乎从未穿过银夏帝国流行的女式服饰。南方蛮戎等国服饰极简,多用隔热性好的麻革,而且不怕树枝石尖刮破,所以周薇穿着非常舒服。
她一边走,一边轻轻地抚摸着身上的衣服。与服装穿戴习俗相比,适应北方游牧部落饮食习惯,才是真的有些困难。
在周薇看来,血驼族和其他外族一样,与亚夏大陆各国间最大的不同是文明。在血驼大营里,她听不到私塾馆里朗朗的读书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更看重强健的身体,还有坚定的战斗意志。
周薇明白,这正是仅占据巴布草原的游牧部落强盛之处,他们能够击败亚夏大陆精锐联军,靠的就是崇尚武力的天然个性。争夺成为游牧部落的血液,不断征伐就是血液在流淌,激励着他们拿起弯刀,纵马奔驰,在中土腹地劫掠杀戮。
淘汰弱者,留下强者。
这是草原的文明,也是草原的智慧。
无论是部落、城邦还是国家,若想持续地强大兴盛,只有包容诸多更进步的文明,惟此一途才是正理。
数年之前,父亲曾与学士代仲谈论天下,为帝国持续称霸相互讨论。代仲是学城学士中的另类,愿意探讨稀奇古怪的事,极愿探寻异域文明。周彰本想挽留代仲在西京传道,无奈他心有所属,北上沙罗半岛安兰古城,意欲到尘服大陆了解梵教。
我要为血驼部注入包容的血液,为这个族群带来更好、更积极的变化,成为北方强大的主宰,击败银夏帝国。周薇默默地在心中思索。
“我的最珍爱的女人,你起这么早干什么?”正当周薇胡思乱想时,舒桐迎面走了过来。
血驼王的身上没有穿铠甲,只有一件厚重的熊皮大衣,里面宽大的粗麻布衣松松垮垮地垂下来,露出胸部黑密密的胸毛。
舒桐比周薇大了十岁。不过,周薇觉得舒桐一点也不显老,反倒是如同小伙子一样强健。
“大王,我在等你。”周薇笑道。
“陪我一起回大帐,听我讲讲打猎的事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