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白峰草屋(1)
书名:血王座 作者:楚狂人 本章字数:3036字 发布时间:2023-12-28

      元世纪即将进入最后的一年。


  春天来得不早不晚,太乙山白峰半山腰处有一条小溪,溪流里浮着薄薄的碎冰,被溪水裹挟着向低处流去。溪流边露出浅褐色的泥土和坚硬石块,小溪边有细沙堆,上面积落着枯萎的树枝、杂草和落叶,还有小动物的碎骨头。


  远远近近的山峰背阴处,点缀着一处处闪烁银光的白雪。向阳的高高山脊上,挣脱积雪束缚的树丛,被染上一层灰黄的颜色,好像久病初愈的人暗淡无光的肤色。


  树丛间的松鼠上窜下跳,异常活跃,它们眨巴着眼睛,看着就要松冻的天地,摇晃着脑袋,摆动尾巴,迫不急待地召唤着同伴。长着环形花纹的草蛇,在湿润的草丛里窸窸窣窣地爬着,惊得附近的野鸡发出不满的咕咕声,向两旁躲去。看到草蛇走远,野鸡重新回到草丛,翻找着泥土中的食物。


  白杨树上的芽儿眼正一点点鼓胀,柳树开始发青,穗子像帽缨一样,被山风吹动着左右摇摆,低垂下来。


  这一切表明,最难以忍受的寒冬就要过去了。


  距离白峰峰顶不远处,有一处数达百丈的悬崖,悬崖边有一个茅草屋。茅草屋借助两棵斜长出崖边的松树而建。坐在悬崖边向下望,数百丈的深壑雾气弥漫,亦被许多胡乱生长的树木、枝蔓所遮敝,即使如此,胆小恐高的人仍会胆颤心惊。


  茅草屋顶上的残雪已被清扫干净,长长的草叶子密实实地结扎在一起,像一条条染成黄色的女人大辫子,低垂在屋顶周围。


  这个小茅草屋空间狭小,没有任何值钱的家什,除了一口残破的用来煮粥烧菜的瓦罐,只有十几本装在防湿布袋里的文本典籍。屋里有四个小木墩,一个不少地坐着个人,使得小屋拥护不堪,连转身的地方都没有。


  泰平是茅草屋的主人,三位客人坐在对面。


  无论家多么破,作为主人都该诚心以待,热情地招呼客人,否则会被人耻笑,说你不懂待客之道。


  可是,泰平实在拿不出什么东西,招待这三位客人。茅草屋没有茶,没有酒,只有架在火堆上的瓦罐里,煮的一些山野菜。那是泰平中午的饭食。泰平不想拿山野菜招待客人,不是因为不好意思,而是因为给了客人,他就要挨饿了。


  住在白峰已经将近两个月,扶垚的仆人扶忠来过两次,送来一些粮食和腌肉,还有不少扶府书庭内的藏书。食物原本不多,偶尔还有白子需要挤济,自然所剩无几,泰平只好靠采摘水淋淋的山野菜充饥。


  除了看书之外,泰平每天都要坚持练剑,他把田垦传授的招术,熊族人口授的心得结合在一起,利用峰峦间的树木作假想敌,不知疲倦地演练。为了找到实战的效果,泰平还经常跑进深山密林的无人之处,寻找野猪、花豹这些强悍的动物,在对阵中寻找勇气和搏斗的技巧。


  如果天气不错,泰平还会爬到峰顶,坐在一块巨大的飞岩上,俯视整座被云雾笼罩的大山。


  太乙山与家乡的大柏岭迥然不同。大柏岭雄浑、壮阔,如同豪迈的北方汉子;太乙山清峻、淡泊,好像满腹经纶的教书先生。大柏岭常年冰雪覆盖,太乙山则是冬短夏长,所以这里的树种,与大柏岭截然不同。


  不过,泰平很喜欢这里。


  太乙山白峰略微湿润一些的空气,会让泰平的心情舒缓,忘却很多的烦恼与忧愁。除了练剑、看书之外,很多时候,泰平会拿起三弦琴,轻声弹奏,浅歌慢吟,哼唱自己心情郁结时而作的曲子。悠扬的乐声会回荡在山谷之间。


  眼下,三弦琴也摆在泰平眼前,他却一点心情弹奏的心情也没有。非但没有弹奏的心情,泰平甚至有把琴砸了的想法。


  坐在泰平对面左侧的人高高瘦瘦,长着一对如鹰般的眼睛,脸庞瘦削得如同干肉。他的眉毛又白又长,极似两条小拂尘,又似两条白色肉虫,令人觉得心生惧意。


  右侧的人胖得像个球,如同一只长了脚的地缸。他的眼睛很小,几乎只留下一条缝,脸上的酒坑能装下二两酒,胡子稀稀疏疏。此人笑眯眯的,正盯着锅里的山野菜看。


  这两位泰平一点也不陌生,正是“矮冬瓜”归藏与“高老头”黄莺。


  未登白峰之前,归藏与黄莺联手出击,在一座小酒馆进攻泰平。两人的目的很单纯,就是要得到泰平怀里的熊骨符节。经过杨问柳的指点,泰平本打算借助轻功心法逃走,不与两位高手纠缠。


  没想到的是,归藏说书能力奇佳,尤其是谈论北靖往事,大大地吸引了泰平的注意,结果泰平身上穴位被制。如果不是青绿阁曲仁中出手,与乔装酒馆老板的高手配合,除了符节会被两人拿走,泰平可能也成了阶下囚。


  不过,泰平总是感觉归藏与黄莺很奇怪,对他似乎手下留情,并没有对自己痛使杀招。也许两人的确敬佩父亲泰德,也许厌倦了打打杀杀,也许他们只是单纯想放泰平一马。


  总而言之,泰平到现在还活着。泰平非但活着,还活得很不错,尤其是归藏点了他的穴位,让泰平意外地调动体内气流,打通了自己的内息,内力得到陡然提升。


  纵然如此,两个高手坐在泰平对面,还是使他感到局促不安。更可怕的是坐在泰平正对面的人,令他感到畏惧的同时,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个人满头白发,额头遍布皱纹,长着鹰钩鼻子,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好像两颗宝石似的。他的身上穿着一袭淡黄色的长衫,外面披着一件黑斗篷,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气质。


  四个人一直坐着,足足有半个时辰,谁也没有说话。


  矮冬瓜是一个大嘴巴,他不说话是因为不敢说。偶尔,矮冬瓜会瞄那白发老人一眼,默默地再坐好,继续盯着锅里的野山菜。泰平不说话,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有时候,面对不速之客,不说话反而是最好的待客之道。


  “菜要好了。”白发老人突然开了口。


  “嗯。可惜没有酒,也没有下酒菜,我实在是招待不周。”泰平有点讪讪地回答道。


  “求索白峰的白子,能有菜吃就不错了。”


  “老伯若是觉得寒酸,我可以去山讨些酒菜来,陪三位好好地喝一顿。”


  “泰平公子想要溜吗?”老人微微一笑。


  “岂敢!我只是觉得贵客登门,不好好招待一番,实在不是北靖人的风格啊!”


  “说起北靖风俗,我倒是真的很怀念。四十年前,我曾与田诏一起切磋剑术,连斗了三天三夜,其间喝酒无数,真是酣畅淋漓啊!”


  “田诏是田垦的父亲,我是田垦的弟子,说起来,田诏就是我的师爷。”泰平有点兴奋地说道。


  “公子想套近乎吗?”


  “当然不是。”


  “斗到最后,我以一招‘大漠孤烟’,破了田诏的‘漫天飞雪’,总算侥幸赢了半式。”


  “未能亲眼得见,晚辈真是太遗憾了。”


  “田诏斗得内力耗尽,吐了一口血,从此功力大打折扣,不得不归隐于望雪峰。”


  “可惜。”泰平不禁惋惜道。


  “所以,田家与我是仇敌,你是田诏的徒孙,自然也是我的仇敌。”


  “可是,泰平毕竟是一个晚辈,前辈总不至于对我动手吧!”


  “那就要看你老实不老实了。”老人笑了,笑得让泰平发毛。


  “泰平自然很老实。再说,不老实又能奈何,难道我还能斗得过矮冬瓜与高老头吗?”


  “如果他们两个出手利落,事情早就解决了,难道还用我亲自出马吗?”老人面露怒意。


  “恩主说得是,都怪我与高老头。”归藏低头说道,好像做错事的小孩。


  “好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泰平,你知道我是谁吗?”


  “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前辈一定是绝世高手。”


  “哼,你拍我的马屁也没有。‘大漠孤鹰’听说过吗?”


  “没有。”泰平说得斩钉截铁,“大漠孤鹰”气得一愣。


  “小兄弟,‘大漠孤鹰’的名号你不知道?”矮冬瓜急得直使眼色,好像泰平若不改口,立马就会成为死人。


  “为什么要叫‘大漠孤鹰’呢?我觉得前辈的功夫天下无敌,应该被称为‘亚夏孤鹰’才最准确。”


  “你的嘴倒是够甜的。”老人虽然表面上有点气,心里显然很是得意。


  无论是多么厉害的人物,被人吹捧总是心情舒畅的。这道理,泰平小时候就明白,用得自然顺手。


  “小兄弟,‘大漠孤鹰’是我与高老头的恩公。恩公曾经救过我们两人的命,连功夫也得恩公指点提升不少。”


  “难怪两位成为武林高手。不过,我还不知道前辈是谁啊!”


  “我叫莫念白,出生在沙罗半岛,原本只是沙驼部的一个小奴隶。”莫念白说到这里,显然回忆起往事,目光中竟有些许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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