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让酒精发挥到极致
书名:不负青春不负卿 作者:清风朗月 本章字数:2641字 发布时间:2023-12-16

六月快结束了,吴州市的天气虽然比较潮湿,但在酷暑的夏天是经常能听到蝉鸣声的。


“知了知了......”声声入耳,乱人心智。


尤其是在家里还要听到“蝉二世”的叫声,我实在是有点崩溃了。


本来是这样的:六月末,七月初,这段时间,是大雁快要放暑假,准备期末考试的时候,又因今日是周末,我就让她在家里好好复习功课,以备期末考试了。


可,她非要把我的话当耳边风,说与冬瓜约好了,星期天一起出去玩,然后一起去百合西餐厅吃饭的。


在此说明一下,冬瓜是大雁对谢冬霖的专称,她何时与谢冬霖保持那么好的关系,我也十分费解。


因我不让她外出,她便成“蝉二世”了。


“知了知了......”屋外知了,屋内知了,到处都是知了。


最后,我不得不妥协了,让她与谢冬霖外出玩一天,其实我还是比较放心的,以我对谢冬霖这段时间的观察,我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貌比潘安,才比唐伯虎的才子,人品更是人上人,与我心中那位走亲戚关系的小舅子有着天渊之别。


我一妥协,大雁立刻正常了:“菲儿大姨,快点呀,冬瓜在楼下等咱们呢。”


殊不知,我才不要跟谢冬霖一起出去呢!


“谁说我要去了?”我回答。


“啊?你刚刚不是答应去了吗?”


“我只是不想听到你这个‘蝉二世’在屋里知了知了地叫,便答应你去而已,可没说我也去啊。”


“菲儿大姨,去嘛去嘛,你不去,万一冬瓜把我卖了,怎么办呀?”


“简单,那你别去了,在家里好好复习期末考试。”


这时,大雁没说话了,嘟着嘴巴,看了我好一会儿,最终又“知了知了”地离开了。


看着她离开后,我走到阳台上,果然看到谢冬霖在楼下等着,大雁下去之后,他们俩往楼上的方向看了看,便一起离开了。


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看着谢冬霖英俊的背后,我万分感慨!


他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担任番禺店店长短短的一段时间,让番禺店各方面有了一个质的改变。让我之前说一个周后,让陈思思回来,让他滚蛋的可能性变得毫无可能。


说到番禺店有了质的变化,可以从人开始说起:


现在番禺店的人,从大到小,从老到少,从男男到女 女,再从女 女到男男,都打成了一片,没有之前的斤斤计较,没有之前的搬弄是非,更没有之前的自私自利,全部都能以大局为重,个人私利早已不知哪里去了?


我还真是想不明白,他这个小白脸般的人才到底是靠什么得到民心的,就连洗碗阿姨都对他赞许不已,还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当然,洗碗阿姨可不知道他早已成为老板的未来女婿了。


正所谓“团结就是力量”,番禺店的员工如此团结,这股力量终于突破了以前的桎梏,服务态度有了翻天覆地的转变,如今番禺店不但回头率高了,新进的顾客也明显增加了不少。


再看番禺店的环境,在谢冬霖的带领下,桌椅重新摆放了一次,整个餐厅宽敞了许多,空气也流动得非常清新,就像一股清甜的泉水,沁人心脾。如此一来,来店里吃饭的人自然就多了起来。当然有可能是有些人并不是喜欢来这里吃饭,却是喜欢这里的环境,于是,顺道吃个饭来享受一下这里的环境而已。


我对此不得不佩服。


还有番禺店的促销活动,也是如火如荼地上演,比如顾客凭身份证上的生日可以到本店免费吃饭,还兼送一块小蛋糕,同时店里的员工为顾客唱生日歌,再比如大人和小朋友前来吃饭时,小朋友免费送开胃汤等,当然还有很多很多数不完的,一切以客人为上帝的惊人活动。


番禺店在谢冬霖变魔法般的改变下,想不变都难了,而这些改变让我曾说:一周之后把陈思思调回来的念头逐渐打消了。


其实,只要他没有王小明那些恶劣的行为,现在的我勉勉强强是可以接受他的存在的!


再者,谢冬霖还真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才,他在管理番禺店同时,忙里偷闲地帮着我把其他分店也提了不少意见,其他分店店长在的他指导下,也逐渐地改变了不少,最重要的是业绩上升了。


看到如此丰硕的业绩,老板黄善水和老板娘殷勤大赞不已,我的心也逐渐放松了对谢冬霖的警惕,其实只要他是真的有真才实料,并不是像王小明那样仅依靠亲戚关系来胡作非为的话,即使有一天,他真的把我顶替了,我也输得心服口服的。


这样一来,谢冬霖替我分担了不少工作量,本来这份工作对于经验丰富的我来说,根本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如今谢冬霖的出现,让我更加轻松了。


只是我一旦轻松了,内心就会容易安静下来,内心一旦安静了,埋藏在内心深处的往事就会滋滋响起,往事一旦出现,我就心烦意乱,难以入眠,恐怕精神狂想症又要接踵而来了,能把自己在心魔消除到今日这一步,其实我也不容易啊,而此刻的我又怎么能往回走呢!


然而,能阻止思想回溯,让内心往事消失的方法无非两种,一是忙碌到麻木地工作,二是麻木地喝酒来麻醉自己的神经,如今看来,唯有第二种方法可用了。


现在大雁与谢冬霖出去玩了一天,还没回来,我工作上没有事了,清闲得很啊。


于是,我给大雁留了纸条,纸条内容无非是让她早点洗澡休息,明天一定好好复习,准备期末考试罢了。


接着我又开始去霸王酒吧寻求失眠的解药了。


霸王酒吧,一样的地方,一样的喧闹,一样的酒!


酒果然是好东西啊,让心烦意乱的人消除杂念,让内心往事响起的人麻醉神经安静内心,让痛苦的人忘记痛苦,屏蔽过往。


酒是一剂良药,不但可以解千愁,还能治愈失眠;是琼浆玉露,让沉死在往事里的人复活;是神仙水,滋润人们痛苦的心田。


酒的好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若是不喝上千杯,你都不能说自己品尝过酒的味道。


为了好好地品尝酒的味道,我在老地方老位置上,一杯、两杯、三杯、无数杯地自斟自饮。可悲的是,今夜的酒似乎越喝越清醒,往事更是有条不紊地播放,更加可悲的是播放的同时竟然还要插入广告,这个广告竟然是谢冬霖。


“哼……”我冷冷的自嘲着,为什么要在我的往事中插入的插曲是我不喜欢的人才啊?虽然我承认他有才有貌,但不代表我就喜欢他了。


喜欢在我内心的橱柜里不是那么随便拿出手的,而一旦出手,便是一辈子了。初恋是我唯一一位把喜欢拿出手的男人,只可惜被辜负的人是我。


原来我喜欢的一辈子犹如昙花一现,短暂也无人欣赏,即使妖艳也无人爱怜。


自此之后,我的喜欢便不再轻易出手了。


过去不堪回首,今朝有酒今朝醉,喝吧,喝吧,喝上一千杯,喝到昏天暗地,所有的事情自然而然随酒醉而去了。


只是今夜真的很特别,酒喝得再多,我依然清醒,看着灯红酒绿的酒吧里面,男男女女,有的打成一片,甚是开心,有的像我一样孤独地自斟自饮,有的三三两两嘻嘻哈哈放松身心,或是安静地商讨世事,有的开心,有的痛苦,有的是放松,有的是压抑,小小的酒吧里包含了许多人生的酸甜苦辣咸。


呵呵......喝吧,让我的痛苦也伴随着这灯红酒绿一起摇曳吧。


我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终于,脑子开始有点烧了,我知道这是酒精的作用,而这种感觉正是我所需要的。喝吧,烧吧,让酒精发挥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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