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加速再变革(三)
书名:乱世风云 作者:英雄立马起沙陀 本章字数:13158字 发布时间:2023-12-03

弘凤二十六年三月底,邵文贤的内阁基本完成了宪法和议会的起草修订任务,而且议会大楼的建设也将在年底前确保能够竣工。

马鸿松四月初亲往议会大楼的工地进行了视察,同时认真阅读了他们起草的宪法主要纲要,还有设置的议会流程等问题。同时在到九月份的几个月内,让马鸿寿、马鸿邺、马鸿翔三兄弟和内阁各部、元老及陆海军将帅就主要的问题进行了共同的商议和讨论,他也不时前往聆听,并做出决定。

宪法中关于军权的问题是这样写道的,即:皇帝是陆海军之最高统帅,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

但是陆军总长瓜荣良、次长安功亭建议改为:皇帝统率海陆军,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一切军事机要,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这样修改后,军队的特殊性得以加强,而且皇帝的权力也更加重要了,这个修改,马鸿松极为赞同。

在皇族经费问题上,原来是这样写的,即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院不得干预。

这样能够确保皇族的特殊性,也可保障皇室的生活始终是高人一等。然而马鸿松说:“皇室费用如果过多,则必将影响国库,于国不利。”

马鸿邺建议改为: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会可以监督。然皇室内库之经营情况,议会不得干预。然皇帝批准之特别经费和紧急开支,议会无权干预。

马鸿邺修改后的这一条,既保证了议会的监督权,避免皇室将来奢靡无度。但是皇室有自己的经营权,议会则不能干预。又在某种程度上保证了皇室可以有自己合法的产业。

马鸿松同意了马鸿邺的修改,另外还规定,如国库不支的时候,内阁首相可直接上奏皇帝,请拨付内库款项协助。这样可以确保在面临重大问题时候,能够做到上下一心共同面对危局。

而在关于议会的问题上,已经确定设立上下两院,上院为帝国议会,下院为国民议会。而且成员全部选举产生,不同之处是上院为根据地域产生,下院为民选。而且两院的议长也将由议员推举产生。两院的议员都有提案权。

不过在两院的权力问题上,内阁希望立法权能够归之于议会,不过议会人员需要由可靠的人担任,但是限制的办法主要是在选举权上做文章。可是元老们尤其是庾世泽、卫瑶林、刘玄明则认为光靠立法恐难万全,建议直接在宪法上明确规定。

元老们的建议是参战布鲁斯国宪法,上院根据地域产生,但要保证皇帝、内阁对上院的控制,上院要具有比下院更大的权威。而且上院的议长要由皇帝来兼任,而下院只具有一般的对提案的审议权,并没有提案权。

对于元老的建议,邵文贤认为这有些太过了,恐引发不满。可是元老还有陆海军将领认为如此可以。

总管宫内事务部大臣的马鸿寿在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了自己的建议。即同意了关于上院具有比下院更强的权威,也同意加强内阁对上院的控制。但是不同意皇帝兼任议长,这样会将皇帝置于风口浪尖,不过可以有内阁首相兼任上院议长。另外也拒绝了议员没有提案权的资格,这样避免民心不稳,但是要提案必须达到一定的人数才能进入程序,避免滥用。

马鸿寿的这个建议,得到了邵文贤的同意,最后就敲定如此并上报马鸿松,马鸿松也同意。

上院既然要规定地域选举产生,那么如何确保控制权。元老的建议是按照经济和人口实力产生,北部都是行省,自不多言。而南部则按照都督区的地域产生,这个建议得到了一致认可。

可是如何确保对上院议员的控制呢,众人一直没有什么很好的办法。

马鸿寿在听取了多人的建议后,说:“晋国虽是海中之国,但根子在内陆,我们骨子里都是移民之后,何况还有海山洲的思岭县,在神州还有产业。为了不忘本,可以在帝国议会内设立元勋故地地域代表,而这些直接由皇帝从重臣、元老及将领或者功勋百姓中钦定。另外听说布鲁斯国在独义志议会有否决权,可以效仿之,这样不就能够确保控制了吗?”

邵文贤:“亲王殿下高见啊,妙,这样既可以彰显不忘根本,同时还能确保控制权,两全其美。”

而马鸿寿的这个提议,让庾世泽也有了对其余议员的控制办法。

庾世泽:“这些可以钦定,能够确保,然而为以防万一。其余的议员也需要争取。我建议其余的地方议员由选民逐层产生,然后由当地的巡抚或者知府任命,这样就更加安全了。”

马鸿寿、邵文贤同意了这个办法,这样所有的难题基本都得到了解决。计划在九月底正式公布,并于明年二月开始选举,三月开幕。

弘凤二十五年十月,晋国与英国正式签订新的条约,确定了两国之后新的关系。

主要内容是:

晋国将汉宁行省(辖凤宁州)割让给英国;

英国承认晋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英国同意晋国的关税提高到百分之三十五;

英国放弃在海东州、维美港的租界并关闭驻维美港的领事馆;

晋国承认英国对渤文尼莱国有保护之权;

英国军队仍继续驻扎晋国,地位如旧;

晋国海军将优先采用英国武器装备及燃煤,并接受训练;

英国保证向晋军出售之装备不高于其他国家之价格。

英国保证向晋军出售之装备不高于其他国家之价格。此次条约签订后,晋国彻底将汉宁行省转让给英国,并承认英国事实上将渤文尼莱国纳为保护国。而晋国得到的回报是关税增加,同时可以享有部分采购英国商品及军火方面的优惠权力。另外,英国答应可帮助晋国发展海军,签订海军技术、训练方面合作的协议。

当然英军仍继续驻扎晋国。当年条约规定的期限为二十五年,在弘凤二十二年底的时候,双方签约,英军仍可继续驻扎晋国,期限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十五年,如到时候双方都未提出异议,则将继续延期十五年的时间。晋国在外交上要优先考虑英国利益。这在如今的晋国而言,是可以接受的,毕竟马鸿松现在急需钱,而关税增加能够提供大量经费。

对于英国而言,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汉宁行省,晋国几十年来虽然对英国仍防范,但是总体上还是比较友好与恭顺的。为此英国给予晋国的最大回报就是关税自主和废除除驻军之外的治外法权。然而伴随着汉宁行省的让出,晋国能够吸引和出让的利益也已经不多了。而英国仍然很看重晋国,但是目前晋国还有实力,不宜强行,而是等待时机。希望能有朝一日将晋国真正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

在商议修改宪法、议会等问题的时候,民间的政党、各种团体还有报界也都打探消息,而大族们尤其是如今最热衷于舆论的王、崔、杜三家大族也忙着控制政党,希望能为我所用。

弘凤二十五年十月十五日,王梦瑶为马鸿寿生下了第一个女儿,马鸿松起名为马锦淑。

弘凤二十五年底,最具实力的前进党发生了债务危机,赵锐锋的前进报也濒临破产,他不得不找到了袁家的诚友银行贷款,而诚友银行里也有王家的部分股份,虽然占比不多。但是却有影响力,何况王家与袁家私交甚好。

王宁晋立即和袁绍惠想办法,决定趁机控制前进党。

弘凤二十六年五月十八日,王宁晋、袁绍惠在帝国酒店宴请赵锐锋。

赵锐锋虽说也算是个成功的生意人,但毕竟根子不深,如今晋国最大的商人找他们,肯定是有好事,也有不好的事情。

赵锐锋应约而来后,王宁晋开门见山说道:“赵先生,我就直说了,你的报纸想要贷款,可以。我和袁老板也可以给你投资,先给你五万,如何。”

赵锐锋:“王先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条件呢?”

袁绍惠:“赵先生真是痛快人啊。”

赵锐锋:“大家直接说开了也好。”

王宁晋:“你直接,我们也直接。前进报你可以保留,但是我们要控股。另外你的前进党在许多问题上和我们还是有相似之处的,如今立宪已经迫在眉睫,而且用不了多久议会就要选举。你如果想有一番作为,恐怕少不了我们的帮助吧。”

赵锐锋:“不错,但是你们也需要我们做幌子。有些事情你们也做不到,需要我们这些下面的人给你们办。”

袁绍惠:“各取所需,大家互相合作,不挺好吗?”

赵锐锋:“此事太大,虽然我能在前进党说了算,但是我还是需要回去和我的人商议一下。”

王宁晋:“当然可以。”

赵锐锋回去后,立即和前进党的其他主要人员商议,只有一小部分人不同意,大部分人都是赵锐锋的亲信,虽然不愿意,但是目前没有办法,只能同意。不过前进报的第二大股东梁昭文建议可以将几个与之立场相近的政党组合在一起,这样就更有把握,而且要抢先。这样无论在议会选举中,还是在与王、袁两家日后的合作中,都能更有说话的实力。

赵锐锋听后大喜,先是在五月底就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统一党领袖程杰威合并,另外又在六月中旬与田云宏的进步党达成了事实上的同盟。

六月初,赵锐锋答应了王宁晋、袁绍惠的要求。

王、袁二人向他的前进报立即提供了六万晋圆的资金,而且另外出资两万入股,这样前进报的股东由五家变为了七家,王袁两家成为了最大的股东,事实上控制了前进报。

七月初,王宁晋、袁绍惠、赵锐锋正式邀请汉华民报的崔云昌、杜威远一起出资暗中组建一个新的政党,能够在将来的议会中得到更多的席位。

崔云昌、杜威远虽然与王宁晋在火柴厂、水泥厂上有合作,但在报纸上的立场是有些区别的,可以说三家的关系整体上是合作,但局部有分歧,不过在将来的议会,他们还是希望能够有话语权的。虽然他们已经大体知道了将来议会中下院的实权有限,但影响力还是不小的。

经过了三个月的讨价还价,他们正式达成了协议。在年底前最迟是在明年议会开幕前在议会获得最多的票数,同时要以前进党为基础组建一个新的政党,并推举出一位总代表。大族为其提供资金和消息,赵锐锋等则要拉拢更多的合作人员,还有伙伴。

这个由大族控制的新政党以前进党为基础,但名字变了,叫做帝国前进党,总裁仍是赵锐锋,副总裁是梁昭文、程杰威。王宁晋、崔云昌、杜威远以顾问的名义加入。帝国前进党的纲领是:

采取国家主义,建设强善政府;

尊重国民公意,拥护法赋自由;

顺应世界大势,增进平和实利。

九月二十八日,内阁正式公布了由马鸿松签署的帝国宪法,还有议会制度章程等,并宣布将在明年二月开始第一次选举。

帝国宪法明确保障臣民的各种自由,法律允许之内有言论、集会、游行、出版、经商、结社、接受教育及婚姻之自由,并给予了妇女选举权。但是新的宪法也明确规定晋国在婚姻上实行一妻多妾制。妾的地位不及正室,也可以享有部分继承权,不过均不能超过正室。同时也规定臣民必须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然而这部宪法也确保了皇权的神圣和不可侵犯。规定:

大皇帝统治大晋帝国,万世一系,永受尊戴;

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君上钦定颁行及批准法律,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命批准颁布者,不能见诸施行;

君上可召集帝国与国民议会,命其开会、闭会、停会及解散国民议会;

为保持国家及公共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君上于议会闭会期间,可发布代法律之敕令,当紧急时,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君上设立官制并任免官吏,授与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

内阁各大臣直属于并辅弼君上处理政务,议院不得干预;

君上统率海陆军,调遣全国军队,制定常备兵额,得以全权执行。一切军事机要,皆非议院所得干预;

宣战、讲和、订立条约及派遣使臣与认受使臣之权,外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

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皇室大典,应由君上督率皇族及特派大臣议定,议会可以监督。然皇室内库之经营情况,议会不得干预。然皇帝批准之特别经费和紧急开支,议会无权干预。

可以说这个新的帝国宪法,虽然明确规定了臣民的权力和义务,但是皇帝的权力依然至高无上且为军衔最高的帝国大元帅。军队、官吏的任免权依然在皇帝手里,立法权虽然属于议会,但是皇帝如果不批准,也没有办法。

宪法虽说是新的,但有些内容则是陈旧的,而且将之法律化、固定化了,那就是民族问题。

晋国是一个移民为主构成的国度,汉族为主体民族,但不是人口最多的民族,不过汉族文化最先进,能力最强,几百年以来自然吸引了不少土著人日渐汉化,而汉人也夹杂了不少土人风俗,成为了新汉族。而在宪法中明确写道:汉族为帝国之主体民族,所有臣民均需用汉族姓氏,永世不变。

另外还在宪法里明确规定了汉族和非汉族土人的区别。宪法中是这样表述的:晋国境内各族、各种肤色人群一律平等,然事有先后,族群亦然。凡在凤翔年间到天凤元年之前归化之土人及其后代均视为汉族臣民对待,悉数纳入汉族之中;凡在天凤元年到天翔十三年前归化之土人及其后代可参照汉族臣民待遇对待;弘凤元年之后归化之土人及新辟疆土之臣民另行立法妥善安置。

民族问题上是这样解释的,这种解释办法将距今近八十年之前归化的已经汉化的差不多的土人都纳入了汉族之中,这样无形之中汉族人口又增加了上百万之中,扩大了晋国的统治根基。而参照汉族臣民对待的土人是马玉隆时代招抚的人口,也有不少人,将来也是要纳入汉族人口之中的。而弘凤元年之后的归化人口则主要是针对南四岛人口,还需要逐步消化。

民族问题是区别对待,但是还有一个人种肤色问题。

晋国也接受了西洋的理念,认为世界人种分白色、黄色、黑色三大类,但实际上还夹杂了棕色、褐色人种。从心理上来说,马鸿松反对这种分法,认为这不符合儒家的包容理念,而且不少黄种人的肤色不亚于甚至比白人还白,但这毕竟是个西方理念主导的时代,他也没办法。虽然马鸿松反对肤色人种歧视,但是那黑色人种确实不怎么让他喜欢,甚至讨厌。他们好吃懒做、欺软怕硬,不知礼仪文化廉耻,而且暴力情节极为严重,马鸿松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且凡与黑人交合之后所生之人,无论男女皆为黑色,这更是让他无法接受和好奇。

晋国境内本土黑人不算多,而且这些黑人也是一种土人,人称矮黑人或者尼格利陀人。体质特征是身材矮小,头大腿短,皮肤暗黑,鼻宽唇厚,头发鬈曲,体毛稀少。依靠狩猎采集为生,处于比较原始的状态。

所以在帝国宪法里,他特意让人拟定了这样一条连西洋国家都不敢写上的条文,即:晋国境内各族、各种肤色人群一律平等,唯黑色人种不与。凡与黑人通婚之人,一律视为违法,根据情节进行处置。

另外爵位上,宪法明确规定所有臣民兵将有功者都可以授予爵位,爵位等级如天凤改制时代所确定的那样,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

在爵位的问题上,争吵也是十分激烈的,而争吵的两个核心是爵位是否可以世袭,其次就是亲王、郡王爵位的数量问题。

在世袭问题上,经过一番争吵,爵位不可以世袭,但后代如有功勋,可以经过特旨加恩的方式允许继承,但也不是世袭。另外在世袭亲王、郡王问题上,遵循天凤改制的祖制。但是如今相较于当年又多了几个王,因此在亲王、郡王数量问题上,经过争吵、妥协,确定无论如何,以后晋国的亲王、郡王总数不得超过七家,但哪七家暂不明确,可以明确的只有从武威郡王上晋升而来的昭亲王、定亲王,这两家是因军功而得来的,还有长平郡王是目前承袭最早的,保留下来的可能性最大,但是其余暂不确定。亲王俸禄每年一万八千晋圆,郡王每年俸禄一万五千晋圆。

异姓爵位上,确立公侯伯子男五级为异姓爵位,凡有功勋者皆可获得爵位。但是原有的每一级爵位分三等的制度被取消,直接就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另外,在异姓爵位中,马鸿松及皇室还不得不被迫与勋贵、功臣、大族妥协出了一个三等九名的世袭异姓功臣。

之所以妥协,是因为马鸿松还需要这些开国勋贵功臣的合作,毕竟他们在如今晋国的各个方面都有很强的影响力,有的甚至就是外戚。但是作为妥协,他们虽然爵位可以世袭罔替,但并没有在法律面前的特权。法律所规定的服兵役、缴税等义务他们必须遵守。另外其子弟的世袭罔替必须上报皇室同意方可。如继承者后代无子,则世袭将被取消。公侯伯子男五级爵位,每一级的年俸为一万、八千、六千、五千、三千晋圆。

而世袭的九名功臣,经过几个月的争吵,妥协,确定公侯伯各有三家功臣入选,分别是王家(王子师家族)、卫家(卫长庆家族)、袁家(袁汝阳家族)世袭公爵,郑(郑云柯后代)、刘(刘安邦后代)、庾(庾世泽)三家世袭侯爵,邵(邵文贤家族)、杜(杜京阳后裔)、崔(崔昭庆家族)世袭伯爵。公爵每年俸禄一万五千晋圆,侯爵每年俸禄一万两千晋圆,伯爵每年一万晋圆。

就俸禄来看,世袭三等九人每年的俸禄都不少,最差的伯爵也等同于公爵的待遇了,算是特殊照顾了。而除了俸禄的特殊外,世袭爵位的获得者拥有一些特权,如其爵位带有名号,公爵为一字的国号,侯伯爵为两字,以示尊崇;世袭爵位拥有者为枢密院当然成员;世袭爵位本人及家族人员享有帝国议会特殊元勋故地代表的优先提名权;世袭爵位者的家族财产受到特别保护,不承认某些财产抵押或转让,以此防止财产流失;世袭爵位者的家族企业可优先获得政府订单。

而这九人,王、卫、袁三家都还很有权势,是最首先确定的。邵、庾、郑三家家也很快被确定下来,但是放在哪个等级有过争执。最后邵文贤主动让出侯爵屈居伯爵。刘安邦后代虽不甚显赫,但是生性谨慎,本来马玉隆想将其拉入公爵,但反对者不少,不得不退一步进入侯爵。崔杜两家很有争议,邵、郑等家族不希望已经在政治上日渐没落的两家也进入世袭行列,但是王家与两家关系不错,且三家同出海山洲最早的勋贵大族,而且三家还多有生意上的合作,竭力要求拉入两家,甚至还想将田家也拉进来。但是马玉隆明确规定不能超过九家,在这样的情况下,只能是虽然政治上日渐没落但经济特别是在报界很有影响力的崔杜两家进入,放在伯爵行列。而顾家、林家等相对弱势一些的勋贵大族则因为如今影响力较小而未能进入世袭的行列。

确立好之后,就是各家的代表人选。卫、袁、邵、庾家的代表最容易,卫瑶林、袁隆安、邵文贤、庾世泽在家族内部无论是声望、能力还是功勋,都是无可争议的人选。郑家郑云柯已经去世,但郑舒丹还在,郑家人就得征求郑舒丹的意见。郑舒丹倾向于郑博超,但郑博超考虑自己没有什么功勋,希望以儿子郑晋泽继承,但是郑晋泽还略显年轻,最后就内定郑晋泽将来继承郑博超,目前由郑博超作为郑家代表。刘安邦的儿子这一代都没有太显赫的功名,唯独可以成才的刘良佐虽从军,也很能干,但资历尚浅,故刘家的公爵暂时还得由刘安邦之子从事商业经营的刘瑞援为侯爵。崔杜两家的继承人也较为容易,分别由经营报社的崔云昌、杜威远二人出任。

最难的还是王子师家族后代,王宁康、王宁晋两人都还在世,兄弟二人实力都很出色,因此谁都不想让给谁。最后为了家族的长远考虑,加上王宁康认为自己比弟弟大十二岁,身体肯定不如弟弟,且自己的儿子普遍骄奢淫逸,难成大器,为了家族且作为兄长,主动让贤于弟弟王宁晋。但是王宁晋保证他之后将爵位让给王宁康的儿子,但王宁晋有选择权。

九家的封号由内阁拟定,马鸿松钦定。最后确定的封号分别是:韩国公王宁晋、梁国公卫瑶林、曹国公袁隆安;南康侯郑博超、宣武侯刘瑞援、承毅侯庾世泽;昭文伯邵子轩、海宁伯崔云昌、海靖伯杜威远。

而在皇储的问题上,仍坚持立储以贤不以长和生前不公开的方式。但是在皇子封王问题上需慎重,虽然废除了经过节度使-郡公-国公-郡王-亲王至少五年的流程,但是依然需要经过历练和考察后才能授予爵位。

伴随着新内阁的成立和帝国宪法的颁布,原有的职官和散官官制也得有所变动。最重要的是原有的超品官制的绝大部分都被取消。即使是三师、三公、三孤也将被取消。唯独殿阁大学士名号作为荣誉职位继续保留,作为对非宗室异姓重臣的生前最高褒奖,待遇等同公爵。不过明确规定宪法制度实行后,荣获大学士职衔者必须是各部大臣以上人员,必须对国家的军政、经济、外交及改革做过重大贡献者。官职的级别确定为特级官员、官员、职员三大类。特级官员为大学士衔的首相。官员是主体,分为九个级别。其中一级为内阁首相;二级为内阁副首相;三级为各部尚书、内阁直属衙门及各省巡抚;四级为各部侍郎、各省布政使及兴京府府尹;五级为各部之中层司局正职、南方各府知府及北方各省省会知府;六级为为各部之中层司局副职、各省普通之知州;七级为各部司局下属之正职及各地知县;八级为各部司局下属之副职及各地县令;九级为各县以下之乡级正职。另在九级之外增设职员一类,所有进入国家政府衙署工作之编制人员均划入职员一类,有资历、年限后予以提拔。

新的官职重新划分了品级,但名称和待遇等暂时还不做变动,等待一定的时间和朝野及官吏逐渐熟悉后再行变动。

宪法规定设立勋位制度,根据古代散官制度及东町国的位阶制度分为大勋位、勋一位、勋二位、勋三位、勋四位、勋五位、勋六位、勋七位共八个等级。其中大勋位、勋一位最高,专门除授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功臣,一般不予出售。

马鸿松对勋位设立是同意的,但是不想大勋位、勋一位里还包含一些原有的官爵,不过老臣们的荣誉感很强,不得不暂时妥协,将最重要的那些官位暂时放在大勋位、勋一位里,其实说穿了就是追封而已。等过几年元老及其最近的后代大多故去后,就能够更加正规化。为此马鸿松决定在宪法颁布前被授予三公、三师、三孤、中书令者均给予大勋位待遇;在宪法颁布前授予开府仪同三司、节度使、金紫光禄大夫和三少者均给予勋一位待遇。平日功臣去世后最多给予勋二位,有战功的大臣可授予勋一位,但大勋位仍不轻易除授。

而关于议会的问题,架构是如此的。

晋国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为帝国议会,下院为国民议会,两院共同同意后经皇帝钦定批准后方可颁布法律。上院最高职位为帝国议会主席,主席由内阁首席兼任,并设副主席,一到二人,不常设,由议员中推举资深望重者,然后经主席上报皇帝任命。下院为国民议会议长。上院的地位和权力要高于下院。

帝国议会有议员七十五人,为地域代表。其中十八人为钦定的元勋故地代表,元勋故地代表,直接由皇帝从重臣、元老及将领或者功勋百姓中钦定。其余五十七人为从各省、府地域选举出来的代表。议会各地议员中,主要按照人口多少和经济实力及贡献来划分。其中北部保宁行省人员为三人、东宁行省五人,永晋行省五人,兴京府、汉京府各八人,东南地区(海东州三人、东昌府三人)六人,西南地区(天雄府五人、宁西府二人)七人,南方地区(东宁府、宁昌府、广汉府、通宁府各三人)十二人,海山洲故地三人。总计五十七人。如有十二票不同意,则提案将不予通过。

国民议会为下院,与帝国议会共同行使颁布法律的职权,与帝国议会一起拥有财政预算的共同决定权,不过首相并不对帝国议会负责。国民议会有二百五十七位议员,议员通过公开的直接普选产生。规定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交纳直接税十五晋圆以上的帝国臣民(不分男女)即可拥有选举权。议员作为整个帝国臣民的代表,选举期限为每五年一次。议长由议员中选举产生,或者是议会中得票最多党派的领袖担任。

国民议会通过的法律,要经过帝国议会的审议,皇帝也有权加以否决。且帝国议会拥有议案的优先审议权。

国家预算提案权属于内阁,而不属于议会,议会只能审议内阁提出的政府预算案。对于皇帝批准的特别经费和皇室经济开支,议会根本无权过问,即使过问了也没有实际意义。议会议员可以对议案有疑义,并质询内阁大臣包括皇亲,但是不包括皇帝本人和其妻子及父母,也可以拥有提案权。但提案必须达到议会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联名才可以列入议程,获得国民议会三分之二同意后,交表决,通过后由帝国议会审议,并经皇帝同意后成文。

地方的县以上也设立议会,由选举产生。地方议会的议长位列地方最高长官之下,需听命于地方官,不得阻碍干扰地方行政。权力是审议地方议案和提案,流程如同国民议会。并有向上级地方官署和议会的反应之权。

议员选举流程是以州县为单位,划分为若干选区,每区选出一名议员,得票数最高者当选。然后逐步以此向上类推,原则是由最高得票者当选。而帝国议会议员则需要地方官在选举人员中任命才可以。且帝国议员不一定必须是选举的议员,也可以是官吏,但不得由本人出任。

除了帝国议会及国民议会外,还设有枢密院和将帅府,枢密令有对政务向皇帝的建议权,有举荐官吏之权。将帅府为皇帝之军务顾问机构,有关军令、军事计划及军队将领之任命,有向皇帝建议的权力。

这个新的帝国宪法及议会架构和办法向公众宣布后,民间朝野和国外的反响是不一的,虽然人们都认同了其中的进步性,但是各界也都无一例外地明确指出皇权依然是核心,而且卸任的元老功臣将帅及世家大族富商的利益和影响力依然非常之大,某种程度上是能够左右帝国局势的。而虽然设立了议会,但是上院的权力远远大于下院,而皇帝、内阁又控制了下院。民间议会的实际权力大幅度削弱。但是毕竟这已经是开了先河,还是有着极大的进步意义的。而且能允许议会监督皇室费用的使用情况,能有参与政务讨论的权力,别说是在晋国,即使是在整个东方,也是很少见的,传统的习惯是官说什么就是什么,只能服从。

弘凤二十七年二月,晋国开始了第一次议会选举,全国都忙于这些,很是热闹,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全国选举,自然也不会太完善,当然也少不了贿选和拉票的行为。

因为宪法规定有元勋故地代表,这些是皇帝可以钦定的,而马鸿松让内阁提名,大部分都是卸任老臣或者其亲属,马鸿松基本照准。不过他钦定的第一个元勋故地代表是卫瑶林,然而卫瑶林辞掉了,毕竟自己曾经是军人,不喜欢也接受不了那种乱哄哄的议会乱糟糟的局面。后来马鸿松钦定了另外两个卫家人,一个是卫瑶林的弟弟卫瑶昌,卫家现在的产业基本都在卫瑶昌的经营之中。另外就是卫瑶林女儿,卫仲康的妹妹卫玉玲。

之所以钦点卫玉玲,还是因为马鸿松对卫长庆、郑舒丹的回报。而更深的原因则是继续笼络卫家、郑家。毕竟在所有的勋贵大族之中,卫家、郑家的资历远不如其他人家,所以忠诚度更高,也更依赖皇权的庇护。

一个多月后选举结束了,上院帝国议会的名额都是皇帝或者当地官府直接或暗中定下的,没什么意义。而最重要的是下院那二百五十七位议员。而选举后的结果是没有任何一个帝国党派能够获得一半以上的席位,即一百二十九票。全国十几个政党,除帝国前进党外,几乎每个党派都有席位,少的一个,多的十几个个。而得票率最多的帝国前进党,拥有一百一十二个席位,是国民议会第一大党。

虽然拥有一百一十二个席位,但是帝国前进党依然没有绝对的优势,毕竟没有超过半数的优势。除了自己这些席位外,虽然与自己关系密切的第二大党统一党有十票,第三大党联合党还有五票,这样仍然只有一百二十七票,还差两票。不过这就相对容易了,可以从分散的无党派的选民中争取,就更为容易一些了。

按照规定,国民议会议长由多数党领袖担任。如此,赵锐锋就将出任首任国民议会议长,而党内一些人不少则不满赵锐锋太过于倾向大族和朝廷的立场,想以自主性更强的梁昭文出任帝国前进党总裁,但是梁昭文与赵锐锋私交甚好,认为如今不可自己内部产生混乱。说服了大多数人,还是支持了赵锐锋出任国民议会议长。

五月,马鸿松给卫仲康加陆军部侍郎衔,仍兼任大都督、陆大校长。同时派马归华和他组织陆海军的部分青年基层军官和军校学生去西洋英国、佛朗斯国、布鲁斯国还有东町国、米里加国考察军事。同行的还有外务部主事郑晋泽(郑博超之子)、禁卫军第一团副团长王德胜(王宁康之庶子)、海军部军务司主事康锦泰、海军参谋部作战部部长吕道生、禁卫军司令刘寿毅少将、保宁都督区参谋长董裕庆少将,还有兵工厂的骨干力量和军校的精英学生等人。

这批人中大多数都是普通人家出生,只有郑晋泽、王德胜是高门出生。而王德胜虽是高门,但是他只是王宁康在天翔十二年无意间与下人生下的儿子,并不受家中兄长的喜欢。但是王宁晋很看重这个侄子,加上其独子王德榜早早就去世了,王宁康就将这个儿子过继给了他。王宁晋极为欣赏,想让他继承家业,但是王德胜执意从军,王宁晋就让他读军校,后进入了禁卫军。

还有一个人则不是寒门,也非高门。是马归华的堂弟。即马归豪的弟弟马归凯,小他三岁。在陆军部任职,军衔是上尉。马归凯不似哥哥那样勇武,但却很像父亲的稳重,对细节十分在意。马鸿松此次特意让他跟随马归华,就是让他们彼此照顾,也有个伴,也含有历练的意思。

就在这批人出发前的五月七日,陆军元帅、昭亲王马鸿陵因病去世,年七十二岁。

马鸿松得知后万分悲伤,亲往祭奠,下诏追封为韩王,谥号为忠,国葬,赐五万晋圆治丧,辍朝五日,给予了如同当年定亲王马鸿慷同样的待遇。

马鸿陵去世后,马鸿松以其长子马归德(天翔二年出生)继承昭亲王的爵位。马归德没有从军,也不想从军。而是选择了经商,马鸿松同意,并拨付了一笔款项让他经商。

五月底,马归华、卫仲康领衔率团共上百人从兴京府乘火车前往宁河港,然后先去东町国,再越洋而去米里加国,再去西洋,最后返回。

临行前,马归华被父亲授予了智亲王的爵位,毕竟出门需要名正言顺才能,何况马归华之前也先后被授予了宁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宁安府尹、琅琊郡公、昌国公的爵位,而且耗时七年的时间,算是走了流程,比起直接封郡王的马鸿清可是强多了。

来到东町国,他们住了半个多月。卫仲康等人最大的印象就是东町国的军队特别强调忠诚,绝对忠于皇帝,而且极为注重教育,严格甚至残酷培训军人的忠勇精神。卫仲康深受启发,也让陆海军将领都深有感触。

七月中旬,抵达了米里加国。

马归华这是第二次到米里加国,仅仅几年的时间,米国的发展更快了,真是一日千里。卫仲康等人重点考察的是军务,但是也顺带参观了兵工厂、造船厂等,深感米国之强大。虽然米国军队不多,看起来也较为散漫,但是卫仲康有一种说不出的隐忧。

九月底,他们抵达了英国,到次年二月一直在西洋英国、佛朗斯国、布鲁斯国。

在英国、佛朗斯国主要是强化海军之间的合作,引入技术设备生产炮弹,并订购中小型舰艇。

不同于马鸿清、李鼎龄崇尚英国强调并重视大型军舰,此行的海军将领康锦泰、吕道生认为晋国的财力、生产能力还有外交方略均不宜建设一支大型的远海攻防兼备的海军。晋国的重点是保护自身本土的安全,而应该建设一支以少量精锐大型舰艇为主,主要是以中型快速巡洋舰和鱼雷艇为主的近海防御的海军,应强调速度快和破袭为主,重点在于战时攻击对手的运输线,这样最为省事,也能起到作用。

卫仲康在英国也随同考察了英国的陆海军,英国虽以海军闻名,但陆军实际上也不容小觑,还是颇有可取之处的。

马归华再次看望了外祖父布莱利,但布莱利如今的身体已经是每况愈下了。而自从他去年卸任公职后,也安安心心在家生活,算是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时光。

在佛朗斯国,他们发现该国生产的火药非常先进,基本没有烟尘,乃是最新型的火药,希望引进人员、技术进行生产。

在布鲁斯国,重点考察的是陆军。除了采购洽谈军售之外,卫仲康在这里还特别吸取了布鲁斯国的动员体系,尤其是战时情况下军方接管电报、铁路等重要军民设施的办法。并代表陆军部聘请了布鲁斯国的顾问,由其帮助指导晋国的陆军建设。除此之外,就是发现一种新式的兵器,名叫赛电枪,但是正经的名称是机枪。虽然较重,价格也昂贵,但是速度快、威力大。这种新式武器,布鲁斯国也很少采用,但是卫仲康很是喜欢。

卫仲康当即决定采购,而且一次性就购买了七十二挺,装备禁卫军。并打算购买生产设备自行制造和使用。

在布鲁斯国,卫仲康看的最多,感想也最多。对布鲁斯国他很有感情也颇多崇敬,更对布鲁斯国的一些外交方略颇感兴趣。

布鲁斯国虽然强悍,但其外交方略以防范周边为主,不刺激强大的英国,这样能为自己赢得更好的发展时机。

虽然布鲁斯国是卫仲康最欣赏的,但是卫仲康也并非无底线的崇敬,他心中的布鲁斯国有几个弱点,第一是太讲究专制和等级服从意识,第二是陆海军之间颇有成见。

弘凤二十八年三月,卫仲康等一行人启程返回晋国。

五月底时候抵达了兴京府,结束了这次的军务考察之旅。

在这趟行程中,卫仲康要求手下的人对马归华要极为尊重,大小事情都向他请示,实际上是知会,毕竟马归华是皇子。而且祖父临终有言让他一定要和马归华搞好关系,祖父的话不是无缘无故说的,说了就有用意。

而马归华虽不大懂军务,但是对卫仲康及这些人却很是信任。一次参访之旅让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而卫仲康这些人也对目前的陆海军发展计划有意见,但是他们目下没有实力改变,只能是寻找更多的支持者和志同道合的人,先在基层改变,然后改变高层。而这次让他们看到了希望,因为卫仲康、马归华除了年龄与他们差不多之外,在许多方面是与他们相同的。

马归华、卫仲康等人回国后,立即起草奏疏,提出了他们的关于修改陆海军发展的计划,尤其是海军发展计划。陆军方面的计划不做大的变动,但更为强调要注重保障动员能力,尤其是军备生产能力。提出扩充改进兵工厂的计划,认为目前的实力难以实现兵器完全自主尤其是火炮方面,但是必须以提高枪支弹药产量为主,确保战时能有足够的枪支弹药。还要求制定作战时候军方对电报、铁路控制的计划,并开始拟定军事动员法。

而海军的计划则是要求除提高生产能力外,重点采购和生产中小型舰艇、快艇。值得注意的是海军方面的计划,卫仲康也参与了谋划。他虽是陆军起家,但与海军有一些渊源,也与海军将领有交往。不主张陆海军分家管理的办法,但是他也知道现在做不到。

不过他对海军还是很在意的,他很反对马鸿清的几乎完全效仿英国成立一支远洋攻防兼备海军的做法。认为晋国没有那样的实力,英国也不可能允许晋国做到。相反建立一支近海攻防兼备能让敌人有所畏惧的海军是现实的,也是安全的。

然而他们的这个计划,尤其是海军计划立即遭到了海军部尚书马鸿清的阻挠,在马鸿松的干预下,虽然海军计划又遭到了修订,但是马鸿清的意见仍然占据了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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