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从来没见过像林千怡这样的女生。外表看上去文弱秀气,人畜无害,实际上一脚就能踢飞一个成男男性,还可以用高跟鞋锁定目标,一砸一个准。
林千怡也没想到,自己去参加个同学聚会,还能遇到离谱的街头抢劫事件。
事情的开始要从那个炎热的下午讲起:大学班里的同学组织了聚会,林千怡刚好有时间,加上很长时间没见,打扮一番后她就去了。
还没到地方,林千怡就听到了一阵嚷嚷声。
原来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大姨包被人抢了,里面有手机、身份证和存折。
大姨追也追不上,只好求助身边的人,“前面那个人是小偷,抢走了我的包,有没有好心人帮我拦一下他,谢谢你们了。”
几个年轻人站出来帮大姨,边追边喊,“抓小偷啊!”
林千怡也跟着跑,“敢在我面前抢包,胆子是真不小。”没跑几步林千怡就后悔了,今天穿什么高跟鞋啊,都耽误她跑步了。
林千怡鞋一脱,准备扔在路边。低头看了眼,还是拎着吧,这可是她最贵的一双鞋,丢了怪可惜的。
小偷应该是个惯犯,跑得贼快不说,对周围环境也特熟悉。那几个年轻人逐渐跟不上小偷,只剩后来一起跟的陈默还在穷追不舍。
陈默在附近执勤,听到他们说有人偷东西,就立马跟了上去。
“别动,我是警察,把你抢的包拿出来。”陈默一个箭步冲上去,按住了小偷。
小偷蹲下,做出放包的假动作,趁陈默还没用手铐铐他,拿出了腰间的匕首朝他刺过去。
寒光一闪,陈默侧身躲了过去。
一击不成,小偷又突袭他的腹部。
陈默瞳孔放大,这么近的距离,他恐怕躲不过去了。
小偷露出胜利的笑容,警察又怎样,还不是干不过他。
在刀尖马上要划破陈默的制服之际,小偷被一股强劲的外力冲击,砰的一声摔倒在栅栏上。
林千怡淡定收回腿,居高临下的看着小偷,“还跑吗?”
小偷滚了几圈,包也不要了,爬起来向反方向逃去。
“想走?”林千怡掂了掂手里的高跟鞋,一只对准小偷受伤的腿,“一。”另一只瞄准小偷的脑袋,“二。”
高跟鞋在空中留下两道完美的抛物线,然后命中小偷的腿和头。
陈默赶过去将小偷铐在栅栏上,“多谢这位女侠,呃,不是,多谢这位姑娘出手相助。”
“没事没事,不用谢,小意思啦。”林千怡一摆手,她也没做什么。
“对你来说是小事,对我来说可不是。”陈默在衣服上蹭干净手,向她敬礼,然后伸出手,“你好,我叫陈默。”
林千怡也回了个礼,“你好,我是林千怡。”
就这样,林千怡和陈默认识了。
陈默加了林千怡的联系方式,本来只是想请她吃饭,感谢林千怡的见义勇为。但随着了解的深入和联系的增加,两人之间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多,相处更加默契,也就自然而然的产生了感情。
“林千怡,我喜欢你,不行,喜欢这两字的程度好像有点浅。”陈默提前到了今天要去的地方偷偷练习,他想今天向林千怡告白。
“林女侠,我心悦你,我想与你长长久久的在一起。这样行吗?会不会太文绉绉了。”陈默想了好几个版本,又被他否掉。
“我都听到了。”林千怡坐在陈默后面的空地上,大声说:“我也是。”
“什么?”陈默吓了一跳,根本没仔细听林千怡说了什么。
“我说我也是,喜欢你,心悦你,听到了吗?”林千怡站起来,奔向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