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怀恩本以为会换取一个她温暖的抱抱,但却只接收到了她眼底的悲凉和怜悯。他记忆里的程思甜不是这样的,她明明是个充满活力的小太阳,叽叽喳喳的小麻雀。
夏子昂把他骗去留学的这三年,她经历了太多黑暗,他知道的,但和以往不同的她真的站在他的面前,而不是活在那些相片里,他才真正感受到了强烈的差距。
原本的夏怀恩身上有太多的负能量了,多到他不想展示给她看,可又渴望利用这些负能量博取她的关心和再次亲近,但看来苦情戏这招对她不管用了,只有他来做她的太阳了,像曾经她照耀他那样。
他调整了下自己的情绪,把真实掩埋起来,露出了白色的牙齿,笑着对她说:“思思,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程思甜从不觉得称谓有何区别,点了点头,还是一副拘谨的样子。
看她依旧和他保持着距离,深深戳痛了他的心,必须得揭开最后一层身份,他才可以靠得离她近一点点,汲取她身上的养分。
他拿出手机,礼貌地问她:“可以加个好友吗?”
程思甜对于失而复得的旧友之间虽然有层隔膜,但碍于今晚他确实救了她,基本的谢意她应该是有的,改天还是得请他吃个饭。如果不是他,她可能又要被程立抓回去关到那个暗暗的笼子了。
“可以。”
二维码扫时,表明的是好友已添加过。她一瞬以为手机出了问题,直到看到和他有长串的聊天记录以及熟悉的网名时,怀着复杂的心情,一字一顿问道:“你是不思量?”
“是。”对方笑得更灿烂了,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缝,乐呵呵道,“所以,我不光是你以前的闺蜜,还是你认识几年的网友,现在还怕我吗?”
俗话说,网友面基分外尴尬,翻车的多得很,她真没想到会在这种情景下碰面。
她以前有跟“不思量”谈过,以后有机会可以见面,毕竟他是她无话不谈的好友。有时候在同一件事上的默契高达一致,他也是她最好的倾听者,安慰者,军师,陪她度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阴霾。
古人云:知音难遇啊,所以她格外珍惜。
怪不得,今晚“不思量”突然给她打了好几通电话,都让她在那种环境下手足无措,匪夷所思,结果小树林里遇到的是他,这一切的疑点似乎都解开了。
谁能想象到前一两个小时还在聊天的不曾谋面的网友,此刻,正坐在你面前,而你在他家中。
果然,保持联系的天天在聊的网友就是比很久不曾见面断了联系的旧友,来得让她亲密许多,人类的本质可能真的是喜新厌旧。
关键是,网友还长得帅,声音也很好听,就是遭遇悲惨了些,和她一样悲惨。
这一点上,她更有共鸣了,想起了白居易的《琵琶行》中那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但这网友还喜欢她,暗恋了她,如果从小学二年级算起,到现在都整整13年了,怪不得他见她没多久,就在念叨这个数字。
单恋一个人是无法做成朋友的,从唐风的身上,她深深吸取了教训,她也不想伤害这么好的他。
她脑袋里想的东西太多,都忘了回复他的那个问题。
“思思,怎么了,你在发呆吗?”
夏怀恩的脸凑得离她很近,他浅棕色的眼眸就像银河中的星星,眸色显然比夏子昂淡了许多,说话时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脸颊上,惊得她一把推开了他,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
“你别靠得这么近,”她回过神来,回答了他刚才提的问题,“我现在不怕你了,虽然你的长相体格性别和以往差别很大,但可以这么讲,论网上而言,我们确实很熟。”
“以后,我们现实里也会很熟的。”他又锲而不舍地坐在了她沙发旁的空位上,示好地显现出他的两个梨涡。
她推辞道:“可……你喜欢我,我们做不成朋友的。”
虽然心里很舍不得这个知己,但想起唐风当时不被心爱之人所喜欢的夜夜灌酒,伤心流泪。
她不太希望这个眼前的陌生而熟悉的人发生同样的遭遇,她弟弟也是因为她不喜欢他,所以才采取很恶劣的手段来困住她,最后丢了自己。
感情这东西有两面性,对方喜欢你,就皆大欢喜,饮下去就如喝了琼浆;对方不喜欢你,就难受想哭,如喝了一瓶毒药,甘愿赔上生命。
他眼底浮现出一丝狡猾,思索了片刻,给了个完美的回答:“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自己抗击能力很强的,我不也当你网友三年了吗?”
“有些喜欢不是强制占有,而是希望她幸福快乐,我能陪在你身边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如果是程立对她说这些话,她肯定是不信的,但“不思量”她属实认识了三年,几乎天天在聊,她还是能摸清他品性的。而且人劣根性的本质没法改变,她是真的不想失去这样一个精神支柱。
“好,我的朋友,那今晚我睡哪儿呢?”
往常这个时间点是她睡眠的时间了,只不过今晚发生的事情太多耽误了她的休息,身心俱疲的程思甜该睡觉了,她明天还要去向夏子昂提出离婚这事。
夏怀恩趁着她背过去的刹那,收敛了笑容,眉眼之间的忧愁浓得化不开,心上得更甚。
看她转过来注视着他,又挤出标准笑容,故作轻松道:“你不介意的话,你睡我的床吧,我睡沙发。”
“这可不行,你那身躯,那小小沙发能容得下吗?我倒是可以。”程思甜担忧地看了一眼他将近一米九的身高,否决了他的建议。
他眨了眨眼,调皮道:“以前,你不是还让我你去家过夜吗?我们当时可是睡在一张床上的,你要是今晚不介意,可以把我当成温量,我们一起睡吧,既然都不想委屈对方。”
若不是他提及,她都忘了这码子事了,当时她可喜欢温量了,觉得她长得好漂亮,说话也是那种江南女子的莺莺小调,唱歌也贼好听。自己话超级多,就是为了催她给她唱歌。
童年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被他说的有些心动,她犹豫了一会儿,道:“那你可以等会儿给我唱歌吗?”
“你的意思是答应了,这个当然可以了。”
程思甜恨不得扑到那张柔软的大床上,但作为女孩子还是得矜持一点:“我都还没洗漱呢,你浴室在哪里啊,有多余的牙刷吗,我要不要也洗洗脚啊,我怕把你的床给弄脏了。”
看她一连串说了这么多字,夏怀恩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他看到了熟悉的影子。
“就在出门左侧,牙刷的话是在下面柜子里有,算了,我来帮你找吧。”
他最终还是不放心,给她拿了牙刷,和她一起洗漱。
望着女孩发白透亮的皮肤,脸上的色泽很好,粉得像从树上摘下的水蜜桃。连她弟以前留下的痕迹都已经结疤,脱落了,只剩下贴着皮肤都难以察觉的浅印。
不得不说,夏子昂在养人方面真的可以说是一流。程思甜在他的照顾下,真的越来越甜了,是由内而外散发的沁人心脾的甜美。
只不过,抢人还是他的不对,程思甜明明是他先认识的,他托他哥照顾,结果,他直接横刀夺爱,夏子昂也不是什么善茬。
越想越气,按他本来的性子,这会儿她要是他的妻,他肯定操到她怀孕,哪儿还像他哥都舍不得吃,身上连一点儿吻痕都不愿标记。
他——夏怀恩,就是一匹蛰伏已久的饿狼,等到那天时机具备,他一定会把她一点一点拆入腹中,连渣儿都不剩。
程思甜蹲下来用花洒一点一点地淋湿双脚,用柔软的手指去清洗每一个脚上会隐藏污垢的地方,又担心有异味,毕竟她今天跑了很久,又挤了一点沐浴露涂在上面,搓出了白色泡泡。
夏怀恩拿了一双很适合的拖鞋给她,她都要怀疑一个独居男人的屋里怎么会刚好有适合她尺码的拖鞋,仿佛像提早就知道她会来。
她望着湿淋淋的脚,担心把他卧室踩湿,准备晾干再进去,他却像夏子昂一样温柔,用白色毛巾轻柔地擦拭她脚上的水迹,还给她穿上了拖鞋。
这动作他做得很流畅,就跟练习过很多遍一样,程思甜刚准备站起来,就被他横抱起来。
她忍不住惊呼,拍打他的胸膛:“你干嘛?放我下来。”
“浴室湿,我担心你滑倒。”
顺理成章地两人就睡在了一张床上,由于今晚发生的糟心事太多,她明明很累了,却神经紧绷着根本睡不着。
而夏怀恩也睡不着,他太兴奋了,梦寐以求了13年的人儿,就睡在他身侧,他努力控制住自己极重的欲望,就连说出的声音都格外沙哑。
“你不是想听歌吗?我知道你喜欢《往后余生》那首歌。”
他清了清嗓子,唱道:“在没风的地方找太阳,在你冷的地方做暖阳……”
“往后的余生,我只要你……心底温柔是你,目光所至,也是你……想带你去看晴空万里,想大声告诉你我为你着迷……”
他很清楚她其实很期待可以遇到有个人也可以给予她像歌词里讲的那种爱情,而他正好也觉得这歌词所写的,就是他对她不敢言说的感情。
他不敢对她直白地讲这些话,只能借着唱歌唱给她这些话,不知她是否可以听出来,但唱到高潮的时候,他发现他长久干涸的眼眶已经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