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相处的回忆就像电影放映一样在她的脑海闪过,他爱哭的样子和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记忆里根本无法抹去。
她想,她还是喜欢上了他吧。哪怕他们结婚不过短短半年,但他给她的记忆却都是美好的,没有伤害她丝毫。所以,要把他从心里割舍去,还是会疼的,庆幸的是还没爱上,不然,她可能会痛不欲生。
夏季的夜晚有繁星闪耀,大都市依旧灯红酒绿,好不热闹。
耳边呼啸而过的是街边的吆喝声,炸串声,啤酒碰撞的声音,还有一群高中生打完篮球准备回家的嬉笑声,也能闻到火锅的味道,冰激凌的香甜。
而今晚,她做了个决定,她要和夏子昂离婚,离开这个治愈了她心灵的男人。他很好,但他们终究不合适,家庭背景差距过大,她始终是个普通人,配不上是贵公子的他。
在他眼里,她可能只是个听话的未来情人,他们的婚姻也不过是正式婚姻之前的试验品,他可能只是想玩玩她吧。她得接受这个事实,不是吗?
她离了婚,是个受人唾弃年轻的离异者,而他依旧是腰缠万贯,有权有势的夏氏总裁,多少女人赶着投怀送抱,她不过是运气好,被提前临幸了。
程思甜心里说了好多话来安慰自己,告诉自己要认清事实,但莫名其妙地在下了摩托车后,还是被方才认识的自称小叔子的夏怀恩发现了她眼里快要决堤的泪水。
“还真哭了啊,我哥真有那么好。”男人温柔地帮她取下了头盔,说话的语气带有明显的醋意,听来酸酸的。
程思甜不明白这个人怎么可以这么自来熟,就算他说他很久之前就认识她了,但她一点儿都没有映像。况且,老同学很久没见面也会尴尬的吧。
她不太想把心里话告诉给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叔子,撒谎道: “才不是,风吹的,你开得太快了。”
“那就好。”夏怀恩明显松了一口气,高兴得哼起了小曲儿,带她上了楼。
看周围标志性的建筑,程思甜知道这里离她之前住的公寓很远,这里是西郊。
他领她到他房内,灯开的那一瞬,她直接就懵掉了。
这个陌生男子的家里,贴满了她从小到大的照片,几乎是每年都有。小学留着长发的她,初中穿着表演服的她,高中穿着校服的她,以及大学军训的她,还有每个阶段的毕业照。
“这……”她下意识地就想逃跑,她以为他只是个叫不出名字的旧同学,结果,从他偷拍她的这些照片来看,这分明是跟踪狂。
男人一把就抓住了她的右手,将她搁置在他灰白格子的床上,明明他是笑着对她讲的,她却觉得冷到了骨子里。
“你别害怕,我就是单纯喜欢你,不会对你做什么的,如果我想做,我有那么多机会,早就做了。”
这不合时宜的告白,搞得程思甜一头雾水,她根本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可以让一个帅哥暗恋她好几年。本能的害怕盖过了她的疑问,她浑身忍不住打颤。
直到他翻出了一张老照片,里面是十几年前的那种纸质相片,边角都泛黄了,外面是新添上去的用胶封的层,她才渐渐平静了下来。
程思甜看着照片背后有她写的歪七扭八的名字,以及用水墨印的年份是她在读二年级的时候。
相片里有笑得很甜的两个女孩,扎着当时女生流行的小辫子的她,被另一个高她半个脑袋的,披散着长发的小美女搂着。
这个小美女是她小学玩的特别好的同伴,说来也奇怪,五年级的时候就转学走了。
临走之前一天,摸出了崭新的红色百元大钞,带她去公园玩了一圈,最后,专门照了两张相留念。
不过,那张照片她高中的时候搬家就弄丢了,没想到这个人手里还有。
她还记得当时温量走后,没跟她提,她都是后来才知道的,害得她哭了好久。小学时又没有手机,联系方式也没留,后来,硬生生地就断了联系,几乎快要忘了这段记忆,又因为他,从尘封中唤醒。
对比着美女,又看看蹲在她面前的男人,感觉还是有相似的地方,轻声问道:“温量是你表姐?还是你表妹啊?”
男人的回答给了她晴天霹雳:“是我。”
“……”
瞧见她满眼的不可置信,又补充道:“我是夏家的私生子,以前我是跟我妈姓的,后来被接回夏家后,就自己改名为夏怀恩。”
这是她有生以来听过最荒唐的话,她印象中长得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摇身一变成了眼前的帅气英俊的男人。
没记错的话,当时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班上的男生都排挤她,说她是个长着鸡鸡,留着长发的怪物。(当然,那时候的她太小,还不知道鸡鸡是啥意思。)女生又觉得她太漂亮了,不愿意去当绿叶给她做陪衬。
而她当时爱看喜羊羊和灰大狼,决定要做一个正能量的人。
所以,当那些男生欺负温量时,她挺身而出,去告诉了老师,加上她弟在年级上又颇有名气,没人敢惹她庇佑的人。
她还记得温量小时候很瘦,看起来就像营养不良的那种,有时候会故意找妈妈要一两块钱的零花钱给她买了早餐带到学校,所以,临走那天,发现她居然有百元大钞都震惊她了。
不过,让她更加心疼的是,她长年的头发乱糟糟的就像没梳过一样,她甚至都怀疑过她是不是没有家人。
但偶然一天看见放学后,她妈妈来接她时,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她妈妈和她一样漂亮。
温量雪白的皮肤上总会有些青青紫紫的伤痕,她当时以为是由于那些男孩子欺负所造成。
就从家里带了没擦完的红花油,趁午间休息没人的时候,卷起她的袖子,还有裙子,给她的手肘,以及膝盖用手掌划圈的方式,把药效给晕染开。
无聊的时候,也会带一把梳子和剪刀,把她当成真人版的洋娃娃,给她打理头发,还有修理过长刘海。
她说话的声音温温柔柔的,轻声细语的,程思甜是班上唯一和她走得近,也玩得最好,相处最久的,说谁是男孩,她都不可能是男孩。
“不,不可能,我不信你。”程思甜虽然因为这张照片对他稍微感觉又亲近了点,但男女性别的直接对换,她猛得摇头,拉远了和他的距离。
夏怀恩眼里划过不可捕捉的一丝悲哀,沉默了许久,咬了咬唇,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以赴死的信念,道:“我妈其实是……妓女,她当时为了逃脱那黑暗的性交易圈,寻到了机会,给夏岑天下了药,怀上了他的孩子。”
男人说这番话的时候,心底油然而生的自卑,让他不敢看她的眼睛,一直眺望着窗外的槐树。
“本想凭借我,攀龙附凤。谁知,她的身份卑贱,根本见不了光。”
这话题太过于沉闷压抑,程思甜感觉心里那个坑上掉了好多石块,封住了可以呼吸的口子,压得她也不敢正常喘气,怕惊扰了他的讲述。
“夏家不缺儿子,缺的是千金。我妈恨不得我是个女孩,从小把她穿破的衣服,缝一缝,改小就是我的了。她每天不停地忙着应酬,那里顾得上我的生活起居,我就像个多余的、没用的东西。”
蓦然,男人笑了起来,但笑意都没直达眼底,似乎自嘲道:“有段时间,新闻报道付家有遗传的家族精神病史,担心长子也会某一天发病。四年级的暑假,就找到了我妈,说会给她一笔丰厚的钱财,够她度过余生。以此为由,很轻易地就从我妈那儿要走了我。”
想到了什么,男人又手握成拳,眼神发厉,狠狠地砸了下床垫,又继续道:“但夏家的人根本不待见我,我只是我哥的替代品,亦或者是候补,像是过街喊打的老鼠,这些年来,我都苟且地活着……”
程思甜今晚本来就害怕,心情又不好,听这个故事都快把她难受死了,而且讲故事的人也犹如刨心。任谁有这样一段经历,都不想回忆的吧。
出声打断了,但语调却异常的温柔,又带有明显的疏离意味:“温……夏怀恩,你不用讲下去了,我大概知道了,谢谢你今晚救了我。”
气氛格外的沉静,儿时的好友寻到了她应该开心才对,可知道真相的她竟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
可能因为之前的遭遇,让她认为泛滥的善良可能不仅不会让自己好过,还会接二连三地发生厄运,她只有冷漠的当个旁观者,或许,可以活得轻松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