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思甜打小就怕黑怕鬼,上厕所总要让程立在外面守着,吵着程立给她念童话故事或者是唱催眠曲,要牵着他的手才可以睡着,这或许就是多了个弟弟的好处吧。
少年甜甜的嗓音,总是有种安心的魔力,陪她度过了那些漫长的岁月。
少年也早熟,比起弟弟,他更愿意承担一个哥哥的责任,把她护在身后,不让任何人欺负。
这感情,又是从何时开始变质的呢?
“离婚。”
看到一片漆黑里唯一亮起的手机屏幕发来的信息,而她现在无法回复。门“咔嚓”一声,也随即打开,脚步声步步紧逼。
吓得程思甜浑身哆嗦,她不敢发出一点儿声响,这熟悉的脚步声她整整听了十三年,绝不会认错,原来他还是没死心。
幸好二楼的高度不算高,她轻松地翻窗而下,估算着男人追上她应该还需要些时间。
边狂奔边拨打夏子昂的电话,电话传来冷漠的机械女声。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她试了好几次都是这样,只好放弃转而又拨打了曾经大学室友的电话,还有好闺蜜的电话,仿佛都是约定好的,关机又关机。
绝望似涨潮的海水,快要淹没她,小腿肌肉都要麻痹了,她进大学以来,缺乏运动,体力早已不支,躲在公寓外的小树林里偷偷喘气。
不思量的电话猛地响起,像是知道她今晚会发生什么似的,打个不停,程思甜将手机紧紧捂在胸口,一次又一次地挂断了他的电话,右手发疯般地使劲按低音量,直到听到没有声音传出才松了口气儿。
脚底摩擦树叶和松软泥土的“沙沙”声,让她提高了警惕,又想拔腿就跑。但双脚已经麻木,完全没有力气,她就像等死的羔羊。
“你没事儿吧。”陌生的男音夹杂着让人舒切的关心,从身后传来,程思甜都不管他是不是坏人,转身就拽住他的手,当成救命稻草。
“等会儿有个人可能会来,他是变态,你别相信他的说辞,你……我送到泰安好不好?”
程思甜都感觉自己的言语逻辑不通,一个陌生人怎么可能相信自己的说辞,比起程立精湛的表演,她的真情实感仿佛在任何人面前就如同过家家。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没应答。
月光和树荫遮住了他的脸庞,她又近视,感光不行,眼镜没带,真的像个瞎子,看不清他的神情,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副善相还是恶相。
“算了。”她叹了一口气,放掉了那只手,“靠人不如靠己”这句话在心里盘旋着,却没托盘而出。
“可以,但你得报答我,程思甜。”
“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名字……”
男人抢走了她的手机,关闭了流量,脱下自己的西装,盖在了她的头上,还顺便抱起了她,接着捂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发声。
“唔……唔……”
“嘘,你别说话。那人在你手机安装了追踪器,我已经关掉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但能安定人心,西装上有股很好闻的淡淡香味,有种让人昏昏欲睡的错觉。
程思甜这才回想起,上次程立过19岁生日,非得拿她的手机打游戏,说自己手机没电了,原来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亏她还以为她嫁了人,他就不会对她有别的心思了。
不知被男人抱了多久,她的屁股隔着裤子感受到了冰凉的触感,似乎是被放在了什么上面。她这才开始头脑清醒,想起这人大晚上出现在小树林里,一看都不像是好人会做的事,害怕起这个面前的陌生男子来。
万一这人要对她图谋不轨,先奸后杀怎么办?不过,话说,再坏的坏蛋能坏过双商都高的程立吗?而且,她长得可不好看了,坏蛋肯定下不去嘴。
根据她丰富的逃跑经验,第一反应就是掀开覆盖住她视线的西装。她试着挣脱,居然很轻松地挣脱出来。本来,想卷起西装给这个坏蛋眼睛一击,然后溜之大吉。
结果,揭下来的那刻,与他的双眸相对,她感觉到分外熟悉,里面流动的情愫像火一样把她脸颊烫得滚热,男人呼出的气息喷洒在她的眉眼,让她恍了神。
月光和街道上残落的灯光照在这个人脸上,映出了他过分白皙的皮肤,甚至有些病态,好到没有一点儿毛孔,也没有痘痘,干净如白玉。
五官十分刚毅,没有任何的刘海遮挡,露出光洁的额头,留着一头和他的眸色一样的浅棕色的卷发。眼睛十分深邃,鼻梁也很高挺,典型的混血儿长相。
嗯,是挺帅的,程思甜在内心评价道。不过她似乎对帅哥已经免疫了,毕竟看的多了也就疲了。还是别打别人了,帅哥还是要靠颜值找对象的。下定决心后,她就打算从这红色的大摩托下去。
“谢谢你。”这突如其来的礼貌,和她先前在脑袋里上演的情节可不一样。
然后,试着拔掉他放在她身体两旁的双手,结果,那两只手就像定海神针,纹丝不动。没想到这人看着弱不禁风,还是有肌肉的,她之前就消耗了很多力气,与之对抗,简直是痴人说梦。
“怎么了,说了谢谢就想跑。”对方死死把她禁锢在双臂之间,逼迫着她胡乱瞟的眼神与他对视,“不怕变态又找到你吗?”
男人的嘴唇逼近了她的耳廓,这么近发出的声音,莫名有种性感磁性,酥麻得她几乎双腿一软。
她还没来得及回复,对方似乎想到了啥,笑了起来:“程思甜,过了今晚你得补偿我。”
“不是,我根本不认识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你说,你怎么可以把我忘掉呢?我记了你13年,你是不是没有心啊,程思甜,才可以这么无情,还嫁给了别人,都不等等我。”
程思甜一头雾水,13年前,她不才8岁吗,她虽然再愚笨,好歹也是个乖学生,不可能早恋啊,况且她异性缘很差的啊。
“你认错人了,先生。”
“不可能。”
坚定的语气,都让她怀疑是不是自己失忆了。
他放在摩托座上的左手慢慢移动,握住了她垂在腿上的右手,又抬起她的无名指,低头抚摸那被戒指遮挡日光,白于其他指节的环痕。
“叫先生生疏了,或许你应该称呼我为小叔子,嫂子。”
程思甜依旧对他还是带有警戒,把她的手指从他手中抽出,睁着一汪春水的大眼睛瞧着他。
他忍不住地笑了,开始自我介绍:“对了,我叫夏怀恩,怀抱的怀,报恩的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