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路上没有人看他,路人的眼神好像对他唯恐避之不及。他跑到了城外一个小树林,一块尖利的石头剥开了狗的皮囊,暗红的肉流了出来,没有火,只能生吃。
说书的满嘴都是血,眼睛里也都是血,两个捕快看到他就如见了宝贝一样,两眼放光。满身是血,满脸是血,这不像一个杀人犯吗?像,真像!
说书的被关到大牢,他说自己冤枉,他就挨打,打到他终于肯“如实交代”。他问,是姓刘吗?对,是我杀了姓刘的,为什么?对对对,是因为借了钱还不上。
于是杀人犯签字画押,案件告破。说书的字迹受到了审判官的夸奖,说书的笑了,这笑发自心底。
可不巧的是,又有捕头抓回了一个杀害刘姓人的罪犯,这件事处置起来倒也不难,这一个案子用不着两个犯人,谁出的钱多谁就不是犯人。
应该很难找到比说书的穷的人,那嫌犯出了三吊钱。审判官撇了撇嘴,三吊?也就两坛酒。他看向说书的,你呢?
说书的没有半个铜板,但是说书的不想死,便说,我有祖产藏于地下,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启用,我可以带你们去找,到时我可以给你们十吊钱。
牢房的官听了心里可美了,不是为了十吊钱,祖产埋于地下,不可能只埋十吊钱吧,说不定还有什么金银财宝。
看不出这个人穷酸味这样浓,祖上还有富贵人不成?便说,好,十吊钱。你带我们去取来,若是取不来,你便是陈年旧案的凶手。
在审判官的监视下,两名捕快的押解下,说书的到了城外。审判官觉得不对,斥问怎么到城外了,谁会把家财留在外面?
说书的肚里面有故事,吃了一顿狗肉,脑子又转起来,
“我祖上是大官,堂堂的县太爷,因得罪奸臣遭到陷害被抄家。祖上提前得知消息,只好将家财转移到城外。”
审判官半信还疑,又问,
“你祖上做官的叫什么名?”
说书的回,“金才禄。”
“不曾听闻,你莫不是诓我!”
“我祖上是外籍人,为做官才来此地,在此为官不满一年便遭奸人所害,加之此事已经过去几十年了,你没有听过很是正常。”
“几十年为何不曾将祖产取出?”
“此乃家训,不到性命攸关万不可启用。”
“还要多久才能到?”
“我父亲只口述过藏财之地,我也未曾亲临,祖上被抄家,我父也因年纪尚幼才躲过一劫,他也是从一个老奴口中得知家产的藏匿地。”
“也就是说你不一定能找到?!”
“不会找不到,藏匿地虽是隐蔽,但不会找不到。”
“我给你一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