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月之巅。
暗幕中的霓虹闪烁代替了人间原本的璀璨夜空,在人间,还有多少人会在乎今夜有没有星星呢?
想到这,终离夜心生几许失望。莫名流淌的孤独与城市的窘迫赤裸于生涩的空气之中,微光忽明忽暗,恰似不失方向的依赖,寻得一丝清醒。
人类有时的确有些傻。身在福中不知福。
——“听说,你要发誓成为‘人’?”
——“哪儿听说的?”
——“整个地界都传遍了。”
——“看来,大家对我的关注度还挺高的嘛。”少年躺在如血似火的花海之中,双手枕在后脑勺下,翘着二郎腿,嘴里衔着一棵狗尾草,悠闲自在,颇为得意。
——“你随意拽住那些地灵询问人间的太阳,这事可是人尽皆知。恐怕地王也早已知道。”
——“知道又如何?犯法了?”
——“犯法倒是没有。只是地王有令,不准任何人告知你关于人间的一切。”
——“曼珠姐,你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吗?”
——曼珠思量了会,“其实,我也不太明白。”
——“我也不明白。既然都不明白,我们就换个话题吧。”
——“你想换什么话题?”
——“曼珠姐,你有愿望吗?”
——“有啊,当然有。”
——“哈哈,我知道了。”少年笑得特别贼,调侃道,“你是想和沙华哥哥在一起,对不对?”
——“小屁孩,你竟拿我寻开心,看我怎么收拾你,”曼珠边说边施法将少年定住,随即往少年身上随意饶来饶去,“你哪懂大人之间的事。”
——“是是是,我不懂。但我可不是小屁孩,我已经20岁了。”
——“那也是小屁孩。”曼珠依旧不停手。
——“痒死我了,痒死我了,饶了我吧,美女小姐姐。”
——“‘小姐姐’这个称呼倒是新鲜,哪儿学来的?”曼珠对此感到好奇,遂停了手,解了法术。
——“随口说得啦。”
——“真的?”曼珠盯着少年,像要把他看穿似的。
——“小姐姐,可别这么看着我……”
——“真的?”
——“哎呀,人间那听到的……”
——“你又私自去人间了?”
——“你可别告诉地王啊。”
——“放心吧。不会的。不过,我倒是羡慕你,来去自如。恐怕地界除了地王和你,没有第三个有这本领了吧。话又说回来,我怎么感觉地王是有意放任你的?”
——“管他有意还是无意。乐得逍遥就行。”
——“说得也是。那你有什么愿望?”
——“你不都知道了?”
——“成为‘人’?”
——“对。那是我唯一的愿望。”
——“你现在已经是魂了,可以去投生啊?”
——“地王说,时候未到。”
——“好吧。不过人类有什么好呢?他们把痛苦,灾难,死亡留给我,而我靠着这些养分,变成现在的艳丽容颜,亦自带魔力花香,人类的贪恋自然抵挡不过,总是无法自拔得靠近我,用力吸鼻只求闻得我的体香。
但是,他们忘了,如若靠近,前尘往事永不灭。忆及总是灾难与痛苦,而我又再次以此为养分,取得娇艳容颜。永远的死循环。所以,我会开满这条路,得以无尽永生,傲娇在这冥间。”
——“人类关于你的传说有好几种版本,虽说你是灭世前兆,死亡之花,或许你本身也充满绝望,但我只记得你来自天庭,是天降吉兆,又有何不可?”
就连曼珠都如此坦言,曾经依旧的信誓旦旦,可如今……
如果他的存在,只是为了让父母死去,那他的存在又有何意义?
——“如果你不想活下去的话,大可以选择结束协议。”数日以来,每每睡觉之时,颓废之时,王薛的幻影总会时不时出现在他眼前。
——“阿离,一切都与你无关。这是我们的选择。”
即便过去数日,终离夜依旧记得父母离开的那个夜晚。
幽暗的书房空荡而神秘,月光从窗外射进来,洒落半边银辉。某个身形投射在银辉里,在墙面落下高大的影像。旁边的人儿,一动未动,而那暗影的嘴唇却开始变换形状。
“终离夜。”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没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
“你是……鬼?”他吓得浑身颤栗,嘴唇发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甚至忘记了哭喊。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实属看到‘鬼’的正常反应。
“我是地灵。”
“地灵是何物?”
“也就是你们人间所谓的‘鬼’。”
“鬼……你真的是鬼……”他本能往后倒退,最终无力地坐在靠背椅上,抱紧双膝,将整个身子缩在里面,“你……你来这做什么?”
“找你。”
“找我?”终离夜猛摇头,“不!我不想死!”
“我并非来要你的命。”
“那你找我做什么?”
“履行我们之间的约定。”
“人鬼殊途,我和你能有什么约定?”
“想必你投生之前倒是自觉喝了孟婆之汤。忘记也是理所当然。
你的前世不过是一个56天的胚胎,因你父母的不正当关系,他们并不想让你存活于世。你的人类母亲是个年轻女孩,被迫无奈,只好躺在医院的手术台上将你被迫致死。
你带着五分之一的灵魂一路跋涉历经千辛最终落在我的办公桌上,是我花了千年时间培育你,让你残缺的胎灵得以健康完整,又经300年,你长为成年魂,放你自由。
本以为你会永远记住人间残忍与险恶,但你并没有。你仍旧留恋人间,拽着路过的地灵打探日光的消息,甚至时常擅自破界离开,宁愿以身试探被日光灼烧的痛苦。即便如此,你依旧不放弃为‘人’的愿望。
再后来,逢上从未有过的婴灵叛乱。当然,这跟时代发展有莫大的关系。生活的压力,情侣的背叛,甚至很多像你父母那样的不正当关系,导致这场前所未有的叛乱愈演愈烈。
我终是不忍你再饱受世间残忍,遂趁此叛乱,任命你‘还愿者’一职,抚平这些顽固婴灵的心头之恨,以及那些逝者灵魂未完成的愿望。并允诺与你千年之后圆你心头之梦。
让你千年时间往返人间,亲眼目睹人间险恶,听逝者灵魂悲哀告白,我想这样总会消磨你的意志,总会放弃你的愿望了吧。
可是,你太执着了,即便千年,也毁灭不了你心头之梦。因你的执着,因我的不忍,我们只好达成协议。”
“什么协议?”
“如果你在此期限内,一直未找到‘爱’这个人间尤物,你就必须回地界继续当你的还愿者。任何协议均有个期限。这个期限便是,你的人间时间,只有三十年。
在这三十年里,你无法成为真正的‘人’。也就是,灵魂无法恒定身体,唯有真爱,可见你灵魂,可定你灵魂。但在找到这样的人之前,为了不影响你的生活,你必须每天都得吃定魂丹。在日后的时间里,注定得被泡在药罐里。否则,你终究将在三十岁时就会被终结生命,回到地界继续当你的还愿者,或者继承我的一切。
念及你还是个孩子,在这十三年间,我并未来找过你。也并未让这些困扰你无忧的童年。人间十八周岁算成年,但十三周岁却是刚刚好。今日,你已满十三周岁,是该让你履行约定的时候了。”
“我凭什么相信你?”
“那我又凭什么在此浪费唇舌与你做出一番解释?我大可以让你即刻死亡。这件事,于我来说,易如反掌。”
终离夜默不作声,以一个人间孩子的十三岁思维来思考他的这番话,像是说得也有道理。
“怎么?后悔了?后悔的话,还来得及。”
少年猛然抬头,眼神无比坚定,“如果这事如你所说,后悔?怎么可能?人间有句话,不知你听过没有。”
“说来听听。”
“好死不如赖活。”
“呵呵,好一个‘好死不如赖活’。”暗影冷笑,从墙体跨步而出,径直走到人儿面前,一副居高临下的气势,凝视直逼而来的坚定眼眸,低沉道:“人类有什么好?对你的残忍还不够吗?”
少年闪烁的眼神有些哀伤,但很快反应过来,“你说得对。那又如何?前世的死,我无法选择。可今日的生,是我的权利。”
“很好。很好。”暗影冷笑道,“我就欣赏你这一点。”
“就算只有十七年可活,就算这十七年里需靠你的药物为生,就算找不到真爱,我也愿意认真得活在剩下的时间里。亡亲用了十年时间才换我重生,我不能辜负他们对我的希望。”
“你还和当年一样。感恩。想必二老在天之灵也算安息了。”
“你刚说我该如何才能摆脱这样的存在方式?”少年心有不甘,冰冷的眼眸透着平静如水的光芒,却似两把利箭,“难道只能靠药物为生?”
“那,”王薛嘴角微勾,盯视片刻,“你可愿意?”
“不!当然不!换做任何人都不!”
真正的强烈情感,不是考量从喉咙迸发出的分贝大小,而是表面的修篱种菊。
此时,终离夜属于后者。
“你说得对,”王薛轻挑眉,视线移向他处,“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你说得‘爱’?”
“对。”
“什么是爱?”
“简言之,遇见一个看得见你灵魂的人。愿意用心和血爱你的人。待你恢复前世记忆之时,你就懂了。毕竟,那时,你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了。你将拥有十三岁的身体和三十岁的灵魂。”
“看得见灵魂?”终离夜轻锁眉头,“这有何难?任何一个死者均可见我之魂。”
王薛冷哼一声,“你难道忘了,死者再也不是以‘人’称之了吗?再说,尸体是看不见你的,看得见你的不过是灵魂,而不是‘人’。”
“可是,活着的人永远看不见灵魂的,这是地球上永远没有发生过的事,也不可能发生,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样貌只有十三岁的终离夜两肋怒气直窜而上,抵达皮肤表层时却戛然而止,“你明知道我前世愿望如此迫切,难道,与我协议,你是故意的?”
“是也罢,不是也罢。你难道不知道成为‘真正的人’有多么不易吗?你应该比任何人都深有体会。如果这点困难你都克服不了,都做不到,那么,”
“什么?”
“你还有一个选择。”
“是何?”
“放弃。”
“不可能。”
“的确。如果有可能,”王薛盯视终离夜,暗藏玄机的眼神仿佛滑溜的泥鳅那般往外跳,使劲抓也徒劳无功,只得空无一物,“那你千百年来的执着又有何意义?即便投生,你的执着却依旧伴随你。不知这于你于我而言,是好事还是坏事。”
话音回荡在空气中,只见暗影从墙壁走了出来。
而恰巧这一幕,被拿着蛋糕上楼准备替终离夜庆生的终父终母所见。
“对不起……”终离夜现在回想,依旧心痛不已。
——记住,你并非真正的‘人’,需以此药为生。每次六颗,每六个小时口服一次。如果到服药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尚未口服,肉体与灵魂就会彻底分离,彻底死亡。二者能够完全合二为一,只能靠它。也唯有它,才能让你有时间存在于这个世界,遇见一个看得见你灵魂的人,助你圆梦,成为真正的‘人’。”
这突如其来的真相总是不断浮沉于终离夜的脑海。
“遇见一个看得见你灵魂的人……看得见灵魂?”终离夜喃喃自语,无奈一笑。
在人间找一个能看得见自己灵魂之人是何等荒唐。或者压根不存在。王薛他不就认准这一点了么?他此时不想考究王薛对己有多不舍是否真情实意,即便真是如此,也改变不了他如癌细胞般渗透血液的决心。
——“有缘之人,才得以见你之魂,否则不可能。记住,只有她能用她的心和血来爱你的身,爱你的魂,也只有她对你的心是真诚的,就因这份真心,你的灵肉分身最终因对方灵魂的真心而得以解除。这恰是你想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上这个世界的唯一解药。”
世间有许多事都可以被当做秘密。比如你有没有生理缺陷,比如你的父母有没有文化,比如你有几个异性知己,比如你每个月的薪水,等等。
如果这是他的秘密,简直荒诞至极。在世人看来,绝无仅有,纯属虚构。被看得见灵魂才能得以形态存在,否则尸体还是尸体,灵魂还是灵魂。
他好不容易脱离的鬼生活,哪怕世间疾苦,也总比活成鬼样强。何况,有生有死,生命才得以完整。可是在此之前,这个过程于他而言,并非完整。并未尝到生之味,就已被迫致死。
人类都说自己的生命是脆弱的。千百年来,他早就看透了。即便如此,他依旧不甘心,不想再活成鬼样,更无法阻挡他成为‘人’的自由。
所以,他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成为真正的‘人’。
“谁说我不想活?”终离夜腾地而起,周围黑漆漆一片。他走到窗台边,随手撩开窗帘一角,炫目的日光刺痛他的眼。眉头拧结,微闭,稍缓片刻。
数日未出门,连阳光都变得生疏了。
想起多年前自己躲在树荫底下,试图踏出那一点一片阴凉,不过一个指头的距离,终究被灼热彻底打败。每每过后,都更坚定他要成为人的欲望。而如今实现了,竟是这般颓废不堪?
“爸爸,妈妈,对不起。”他一阵愧疚不已,“我不该如此。”
与一个世界的关联,大抵不过情感所系。如果理想也算一种动力的话。他会渐渐开始习惯成为一个十三岁小孩的生活,一个人吃饭,睡觉,上学,放学。
人类总说自己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游荡在世间的行尸走肉,满满尽是就连狂风都带不走的孤独和痛苦。即便身处宽敞富丽的楼房里,竟也寻不到内心深处泛滥无助的藏身之所。
如果没有云让眼神放飞追逐,那么生还有何乐趣,是人是地灵是魂是灵是野鬼亦不过如此。
想到这,终离夜猛得将窗帘全部扯开,日光铺满不远处的床沿,照在身上的确有些灼热感,但依旧真切。
看来今天是个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