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无声的交锋
书名:浮尘微沫 作者:海那边 本章字数:3544字 发布时间:2023-10-15

      “我明天再告诉你范围。”


      正当我还在眼巴巴地等着裴玉珩的下文时,他却已经迈动长腿走了,只随风飘来了这么一句话。 


      这一变故不可谓不突兀,直接把我不上不下地晾在了那里。


      心道这特么是什么鬼畜转折?吊什么胃口啊?这是人干的事么?


      要不是修养尚在,我恐怕早就飙出一整本的三字经去问候他祖宗了。


      不过比起修养来,更能阻止我破口大骂的,是‘形势比人强’的这个意识。


      有些人有些事,放在心里怎么骂都可以,骂得歇斯底里也没关系,但面上你却只能暂时认下这个怂。


      正如此刻的我,哪怕掉了满脑门的黑线、独自在风中凌乱,却也没有叫住那道很快就融入了黑暗的高大身影。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可以坐地起价的筹码,又希望在谈判中进退皆有余地。


      那么我就不能让他看出,我的急躁和底气不足来。


      否则这场心理素质的较量,我很可能会在一路高歌猛进后、眼见势头大好时,却输在了临门一脚上。


      这样的结果,我不想看到,也承受不起!


      深呼吸再深呼吸,如此反复了片刻后,我才堪堪将自己心里被放鸽子的怨气和怒火吐了个干净。


      其实,我不是不明白裴玉珩的用意,在气消后也多少能理解他的心态。


      我提的条件对于他来说,弊远大于利,他自然需要权衡出一个度,来尽量降低自己可能会面临的风险。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他想借此将主导权再重新拿回去。


      这也实属正常,毕竟谈判哪有那么多的一蹴而就、一拍即合呢?


      总得有个讨价还价的拉锯过程,况且他也不是什么好相与的人不是么?


      第二天的清晨,是在我辗转半宿中到来的,但我洗漱穿戴完毕后,却一直坐在房间里拖时间。


      听着楼下裴玉珠一声高过一声的‘哥哥’,我无语地撇了撇嘴,干嘛叫得像杜鹃泣血似的,她哥是死了么?


      或者……她是在跟她哥要奶喝?


      不过这位据说一向喜欢睡到自然醒的裴三小姐,竟然也有起这么早的时候,难道今天是什么大日子么?


      在裴玉珠的咋咋呼呼之中,时不时地还夹杂着单悦和裴嘉丽此起彼伏的声音。


      大的那个忙着讨好自己未来的小姑子,小的那个则左一句‘爸爸’右一句‘爸爸’地刷着存在感。


      光听着这就是一场热闹的合家欢,如果可以亲历其中的话,想必定然会感觉十分的暖人心田吧?


      而这样充满了俗世烟火气的清晨,平凡琐碎,却又有着将冬日里凛冽的寒风拒之门外的神奇魔力……


      只是,今天非节假非周末,人怎么会这么齐呢?


      裴玉珠那个无业游民在也就算了,单悦和裴嘉丽又是怎么回事?


      不会是又又又请病假了吧?这学上的,也是任性得没谁了!


      想当初我在裴嘉丽这个年纪的时候,发烧到四十度,走路都在打晃,却照样背着书包自己坐校车去上学。


      相比之下,现在的孩子普遍都吃不起苦,而大部分家长也不太重视孩子在心性和毅力方面的培养。


      只知道一味的宠溺和娇惯,将来必定有他们后悔的时候!


      我一边老气横秋地想着这些与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的闲事;一边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耐心正在一点一点的消亡中。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那些聒噪的喧嚣杂音,才终于渐渐地远去了。


      最后随着一道刺耳的汽车引擎声响起,四周的空气彻底安静了下来。


      我迅速地起身出门,快步向楼下走去,但无意中一抬头,却看到了一个背向而坐的男人。


      不是别人,正是裴玉珩。


      他怎么没有跟着一起离开?哦对了,他说今天要告诉我那个所谓的范围,但也不用急于一时吧?


      或许是听见了我的脚步声,裴玉珩回头冲我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然而我只犹豫了一秒钟,就做出了相反的决定,“麻烦您稍等我一下,我想先去吃个早饭!”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我虽然也着急知道结果,但五脏庙里的神仙都已经在打架了,我等凡人又如何能抵挡得住其杀伤力呢?


      所以假客气完之后,我干脆撒开腿,一路小跑着冲向了厨房。


      只是,我的一日三餐都不是现成的,因此嘴上说让他等,但心里却已经做好了他拂袖而去的准备。


      谁知裴玉珩今天似乎特别有耐心,竟然真的在等我,这令我在倍感意外之余,对接下来的谈判倒是有了莫大的信心。


      不料我才刚走到他面前,正准备开口请他去别的地方说话时,就看见他递过来一个封着口的文件袋。


      但我刚伸手接住,他却二话不说站起身就走。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不该叫住他问一句:你等了我一个多小时,不会就是为了亲手给我这个文件袋吧?


      如果是,为什么不在之前一见面就直接交给我?


      那样的话,他不就不需要浪费时间等、我也不用因为着急而吃得噎住了么?


      不过,他这个多此一举的行为我理解不了,但对于文件袋里的东西,我倒是并不觉得意外。


      这果然是一份打印好的协议,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份书面约定。


      情人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那么双方的权利义务,自然也没有相关的条例来予以明确和保护。


      因此这份书面约定,充其量也就是给彼此留下了一个类似于备忘录的凭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即便将来有一方违反了约定,另一方也不能以此为据去法院起诉。


      裴玉珩在文中针对我前一晚所提的那三个条件,分别进行了详细的意见阐述,并且已经在甲方署名一栏上签了字。


      内容概括如下:


      一,我可以自由出入裴园的机会只能是每月一次,具体时间由双方另行商议。


      时间固不固定我倒是无所谓,但每月一次的频率,恐怕监狱的囚犯例行放风都不止这个数吧?


      更过分的是,我还必须在他指定的人陪同下才能出门,说白了,所谓自由出入,根本就是扯蛋!


      二,手机和银行卡由他负责提供,但我只能在每月出门的当天使用。


      也就是说,临出门前他才会给我这些东西,一回来还得重新上交。


      银行卡也就算了,但手机平时不能在我手里留着,那就等于我还是没有随时通讯的自由。


      至于还给我身份证和学生证的事,他连半个字都没有提到。


      三,我要求参加大学毕业考试的这件事,是他唯一爽快答应的,并没有冠以各种苛刻的前提条件。


      想来是因为我不再坚持回学校上课,只在期末离开几天而已,对于他对我的日常使用权影响不大的缘故吧?


      说到这个“使用权”,我可算是见识到剥削阶级的无耻嘴脸了。


      文中赫然列明,他有权随时、随地、随意与我发生关系,而我则必须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我只是个商科在校生,关于谈判的技巧和对手心理的把握,只空有一肚子的理论知识,却毫无实战经验。


      想要应付像裴玉珩这种在商海沉浮了十几年的老狐狸,我自然是不够看的。


      而且他取消对话环节、直接给了我这份书面文件,恐怕就是打着一锤定音、不接受我讨价还价的主意。


      若是换作任何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说不定已经相信了这就是他的底线。


      而自己的坚持必须到此为止,否则就只有谈崩这一个结局了。


      可惜这种心理威慑的手段,对我这个从小就见惯了尔虞我诈的人完全没用。


      况且我虽然身在局中,却也不是逃无可逃、只能引颈受戮的待宰羔羊。


      昨晚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在想谈不拢的结果,最坏最糟糕的会是什么?


      思来想去,却也不过是保持现状、得不到改善罢了!


      只是我想要的改善,并不是吃穿花用,而是自由和值得期待的未来!


      如果每月只能出去一次、手机还不能任意使用,对我接下来要做的事,有帮助却也只是微乎其微。


      我知道这条自救之路不好走,但越是不好走、越不能一上来就胆怯退让,自己把自己的路给走窄了。


      所以,这场我与他之间无声的交锋,才刚刚开始而已!


      稍作思考后,我立刻找出纸笔,认真地开始书写,没有电脑和打印机,我倒是又找回了小时候写作文的感觉。


      但我没有像他那样用合同的格式,而是写了一篇叙述文。


      文字简练、立意鲜明、逻辑清晰,唯一不同于普通叙述文的,是情绪饱满。


      我把自己的心情都通过笔尖倾诉了出来,然后将那三个条件又重申了一遍。


      不过字里行间中,并没有丝毫的乞怜之意,因为那不是我的风格,而反常即为妖,容易引起他的警惕。


      当然,真实意图我也是不可能说的,所以我给他编了一个‘我想要努力适应和尽快融入新环境’的借口。


      身在异乡为异客,在心有惶恐却又只能认命的情况下,这个借口就有了其天然的合理性。


      总之我的中心思想很明确,那就是他所谓的限制,在放宽到我能接受的范围内之前,我决不签字!


      毕竟任何协议,无论有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签了字就是一种承诺,有契约精神的人,一般都不会主动违约。


      所以还不如先小人后君子,能各让一步彼此成全最好,不能的话,大不了放弃也没必要勉强自己。


      不过说实话,写归写,我心里其实是不认同这种形式的。


      签合同是商人的习惯没错,但明知道这是见不得光的事,落于纸上就会留下证据,或者说把柄更合适。


      万一被有心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要是被他的心上人看到,那可能就是一场腥风血雨人间悲剧了!


      只是我都能想到的,他没理由想不到,可既然他不担心,我一个已经破罐破摔的人还需要怕什么呢?


      更何况,如果他的“心上人”真是单悦的话,那我宁愿将自己所有的是非观,统统挖出来抛弃掉。


      圣人有言,人要知廉耻守节操重自尊,我不反对,但必须得分人分事。


      以德报怨、被打了左脸还送上右脸的事,我做不来也不屑做。


      无论将来他俩因为我争吵也好、分手也罢,我不会觉得愧疚或良心难安。


      不找机会当面拍手叫好、笑骂他俩活该,就已经算我有涵养了。


      因为……谁让那二人是典型的乌龟找王八、臭鱼配烂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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