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鹰王,无尾妖就浑身瑟瑟发抖。前不久,他偷窥鹰嘴崖,就曾差点命丧鹰王的鹰爪,幸亏他早有准备,危急之时,喷出一口火焰,才击退鹰王,侥幸逃走。
正回想那可怕之遭遇,却听白脚大王道:“嘿嘿,其他乌鸦笨嘴笨舌,怎能请动鹰王出马?这事我看只有你去办了!”
“啊!大王,我去办?”
“对,若遇危险,你还可以用法术逃生嘛!”
无尾妖浑身一震,那头上冷汗,顿时涔涔而下,真是怕那样来那样!结结巴巴的说道:“大……大王,你是知…..知道的,我那喷火之术,也不是说能使用就能使用的,必须先有准备,而那鹰王,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我怕自己到时候还没来......得及说明缘由,就命丧……丧鹰爪,以后谁……谁来为您服务啊?”
白脚大王一愣,眼珠转了转,心里暗想,你要被鹰王叼走了,我也去了一个祸患呢!可是,目前他还需要无尾妖,嘴里却说:“嗯,有道理,你可是我的重要助手,死不得,千万死不得!”
顿了一下,继续道:“这样吧,我再给你派一帮手!”
“可是,即便再派一助手,我们两只乌鸦,也不是那鹰王的下饭菜啊!”无尾妖还是觉得不靠谱。
“哎呀,你真是比笨猪还笨!我让你们去,又不是空手而去,是要你们带着礼物去的嘛!”
“哦,什么礼物?”无尾妖忙问。
“自然是那鹰王喜欢的礼物咯!你想想,鹰王喜欢什么?”
“嘿嘿,这......这个我可不知道!”
白脚大王摇摇头,脸上很不屑的表情,对无尾妖道:“哎哟,亏你还是咱们金乌国的大巫师呢,怎么连鹰王的爱好都不知道啊!”
无尾妖听了,低下了头,脸也红了,的确,白脚大王说得对,有时候,他感觉自己很孤陋寡闻!
看见无尾妖很惭愧的样子,白脚大王很满意,他就是要时不时的贬损一下无尾妖,体现自己比他聪明厉害,好让其乖乖的臣服自己。
然后,他傲慢的说道:“据说那鹰王吃惯了生食,你们给他弄一只烤白兔去,定能让其胃口大开,他吃舒服了,肯定想再吃,那就可以给他提条件了嘛!“
对啊,这熟食就是比生食香甜美味,那白脚大王隔三差五的,就想吃一顿烤熟食,他无尾妖就会受命去引来火种,纵火烧山,待山火熄灭,那到处都是被烤熟的山耗子和蚂蚱,偶尔也有那没逃掉的野兔,那可都是他们乌鸦的大餐。
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小白兔身子虽然不甚魁梧,但对他们乌鸦来说,也算大个头了,即便将其烤熟了,他们两只乌鸦也无法将其搬运到鹰王的家啊!
白脚大王看出了无尾妖心中的疑虑,说道:“你们把白兔烤熟后,去找黄大仙,请他将小白兔搬到鹰王那儿即可。”
黄大仙?无尾妖心中咯噔一下,这真是一个好主意,黄鼠狼是他们乌鸦家族的战略合作伙伴,每次他无尾妖纵火烧山时,都会提前将消息告知黄鼠狼,黄鼠狼就会在焚烧区域附近等着,待山火熄灭后,那些烧死的兔子老鼠和山鸡,也是黄鼠狼的美食。
为了回报,黄鼠狼经常走村窜寨,偷鸡摸狗,知道的信息比较多,特别是对哪些地里哪天播洒农药这种信息,对他们乌鸦家族很重要,否则,误吃了有农药的种子,那可是要他们鸦命的事情。黄鼠狼把这些重要信息及时传递给乌鸦,让乌鸦家族避免了很多危险。
无尾妖明白了,他无限崇拜的对白脚大王道:“大王英明,我一定请鹰王出马,将那红眼小子灭掉。”
于是,无尾妖带着他的助手,另外一只乌鸦出发了,他们首先找到了一处山洼,那里有三只白兔。这是一家三口,他们正蹦蹦跳跳的在吃青草,不知大难已经临头。
无尾妖叼来火种,将白兔周围的野草引燃。
当白兔一家发现周围浓烟四起,想逃命时,已经来不及了。只见他们在浓烟和火光中左冲右突,惊慌失措,无奈四周都是吓人的烈焰,很快,他们就被浓烟熏晕,倒地死去。
当野草被烧光时,早已得到消息的黄鼠狼跑来了,他先三下五除二,将一只烤得香喷喷的兔子塞进了自己的肚子,觉得肚子还有点空间没填满,又把另外一只兔子塞进去。才打着饱嗝,想把剩下的一只兔子拖回去,晚上当宵夜。
“黄大仙,怎么样,味道不错吧?”
正当黄鼠狼心满意足,想要离开时,无尾妖噗的一下,飞到了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