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六章.鬼魂之绝唱
书名:夢魔驚魂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19120字 发布时间: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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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六章.鬼魂之绝唱

 

 1
      深深的窄巷,曲曲折折,常年没有阳光,幽暗而潮湿。巷的尽头,突兀着一栋高大而漆黑的古宅,看上去像一座阴森而肃穆的碑陵。
      巷子终年阴惨惨的,都说这儿闹鬼,已经多年没有人居住。我痴迷研究城市的历史,胆子又大,就搬到古宅里居住。
      我在最大的一间房子里住下,这里有一张床、一张画、一张写字台,还有一部很古老的留声机。特别是那张油画,上面画着一个神情哀怨的女子,素白的旗袍,胸前绣着一朵莲花,长发低低垂着,看上去十分的无助。尤其这个女子的眼睛,大而亮,让我不敢逼视。我总隐隐地觉得,这双眼睛里,藏着某种东西。
      留声机,很古老,象上世纪30年代旧上海的产物,上面睡着一张大大的碟。
      一周后,我总是做一个奇怪的梦,听到一种特别奇怪的音乐。
      梦里,隐隐约约地看到一个女子,在那首奇怪音乐的伴奏下,起舞、起舞、不停地起舞。
      她,在那首音乐的感召下,踮起脚尖,旋转、旋转、再旋转,从慢到快,然后到极快;奇怪的音乐,从舒缓到急促、到高昂、到万马奔腾,再到戛然而止,随即一片死亡的宁静……
      这个场景,总反复的出现在我的梦里。
      我常常一身冷汗后惊醒,四周却空空寂寂。
      有一天,我突然留意到那部古老的留声机,上面竟然没有灰尘。我从来没有打扫过,它一直静静地呆在这里,可上面却没有灰尘!这是怎么回事?
      搬起它,插上电源,把摇把转了转,里面躺着一张碟,一摁,有音乐淌出。留声机里,放出的竟然就是我每晚梦里会出现的奇怪音乐,节奏和旋律,与梦里一模一样!
      我恐怖不已,猛地冲过去,一把拔掉了留声机的插座。房间,一下子回到了寂静,寂静得可怕!
  
    2
      找,我一定要找出真相。
      很长一段时间,我总是日出晚归,泡在所有的图书馆里,寻找这首曲子的源头。它到底出自谁之手呢?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某一个艺术院校的神秘电话,让我次日去见这个学校的老校长。电话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告诉我,如果想知道这首曲子的来历,就必须去找老校长,说完就匆匆地挂掉。
      翌日,我去了这所学校。天擦黑,偌大的校园竟然看不到一个人影。
      老校长早已退休,一个人居住着。他的住房,在这个校园的最后面,同样要穿过一条长长的弄巷。
    这也是一栋老房。总算走到最里间,我深吸一口气推门进去,腐朽的门扇发出“咯咯”的颤音。门里,没有人,桌上亮着一盏昏黄的灯。我轻喊了两声,没人答应。
      我痴痴地望着这个房间,突然感到一种如芒在背的阴冷!猛的回头,我看见了一张脸,一张衰老的脸离我不到半厘米,他竟然一直站在我的身后。
      我吓了一跳,连退了几步,仔细地打量眼前这个老人,他的脸苍老得如同皱皱的核桃挤在一起。我定了定神,谦恭地向他鞠躬,礼貌地问道:“您,是校长吗?”
      他没有回答,只是用眼光打量着我,目光冷得象刀!良久,他问我:“你是从何知道《绝唱》的?”
      他竟然知道我为什么而来,我这才晓得,那首缠绕我不安的音乐叫《绝唱》。我没动声色,淡淡地说:“一个偶然的机会。”
      黑暗中,我感觉校长的身子一动,我的脖子就被人死死地扼住。一种鬼魂般苍老的声音呼喊道:“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他的力气好大,我拼命地挣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将他推开,夺门而出!
      刚出楼梯口,一声轻响,不知是谁从楼上扔下一个档案袋。我本能地抬头,楼上没有人影。
      我快速把那包档案袋揣在了怀里,飞快地逃跑……
      
    3
      回到古宅,点上灯,我掏出档案袋看——
      “尉迟煜”,一个陌生男人的名字,跃入我的视线。灯下,一点点地看完,我才知道,这个叫“尉迟煜”的男人,就是这首《绝唱》的作者。他,N年前毕业于这所著名的艺术院校,是这所院校里最有天赋的高才生。在毕业汇演的那天,他弹奏了这首由他亲自谱曲的《绝唱》,艺惊四座!
      可不久,他就在人间消失了。
      档案最后一页,有一张泛黄的纸,上面记载着对于尉迟煜的处分。原来,他在学校有一个女朋友,叫“方雨”。因二人谈恋爱,方雨怀孕后被迫退学,尉迟煜记大过处分。
      方雨是谁?这个名字好熟悉。蓦然间,我想到了:方雨,这个城市里最著名的舞蹈家,她的舞蹈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有影响。
      第二天,我很容易见到了她。
      她,是一个很俏丽的中年女子,身材和容貌都保养得很好。我开门见山地说:“方女士,我想您应该认识尉迟煜先生吧?”
      “对不起,不认识。”她直接封了我的嘴,优雅地喝着咖啡。
      “呵呵,那你听一首曲子吧。”我哼起了《绝唱》。
      方雨手不稳,咖啡撒了一身。她起身擦拭时装上的咖啡,以掩饰内心的惊慌。
      我知道,方雨身上有我需要的答案。我突然不急起来,微笑着写下了我的住址,淡淡地说:“恭候您的光临。”
  
    4
      接下来的几天,总是泼瓢大雨。
      我呆在古宅里,忽然听到了脚步声。方雨果然来到我这里,她没有化妆,脸色惨白惨白。
      她轻轻地走了进来,简单地扫视了一下房间,当看到墙上那面油画时,发出一声惊叫:“你到底是谁?怎么会有这样一副油画?”。
      我被吓得退了一步,答道:“这个应该问您,方女士!”
      她沉思了一下,说想听《绝唱》。我把留声机打开,《绝唱》响起……
      旋转,旋转,不停地旋转,方雨在房间里跳起了舞蹈,如同我的梦境再现!
      这是怎么回事?我正百思不得其解间,却在旋律之外又听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呼吸声。我一转身,看到了另一个可怕的场景: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个女子!她穿着一件素百的旗袍,胸前绣着一朵大大的莲花,和墙上油画里的女子一模一样的装扮!
      方雨对于这个奇怪女子的出现,居然没有显出惊讶!她,对着那个奇怪的女子说了一句更加奇怪的话:“方雨,你还好吗?”
      这个穿着旗袍的女子“哼”了一声,冷冷地答道:“赖娥,你终于记起我来了?”原来这个假方雨真名叫“赖娥”。
      赖娥说:“方雨,我一直没有忘记过你和尉迟。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你们!”
      方雨的声音好怪,象哭一样嘶哑地仰天笑:“哈哈,赖娥,到了这般田地说这些还有什么用?试想我当年好傻,竟然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把我怀孕的秘密告诉了你。结果,你却踩着我的肩膀爬了上去,害得我和尉迟落到了今天的地步,过着人不人鬼不鬼的生活……”
      赖娥没有辩解,答道:“是的,是我把你怀孕的秘密告诉给校长,因为我真的很嫉妒你。我比你长得漂亮,为什么尉迟就只喜欢你?谁又叫你的成绩比我好?我把肉体给了老校长这个色狼,只有排挤走你,我才能用你的名字得到出国深造的机会!”
      “可你们也太毒了,为什么要打断尉迟的腿骨,并剪掉他的舌头?”方雨厉声喊道。
      “啊?没有呀,后面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赖娥张着大大的嘴巴。
      “好,那我来告诉你吧……”方雨说。
      赖娥假冒方雨的名字获得了出国的机会,而这些又被尉迟煜洞察。他多次找校长交涉,可惜哭诉无门,于是怀着悲愤无比的心情,谱写了那曲惊世骇俗的《绝唱》,并在毕业汇演上故意演奏了出来。老校长,从音乐里读到了尉迟煜的内心,知道留他是后患无穷,于是派人在一个黄昏的夜晚打断了尉迟煜的双腿……
      而这些,都被躲在暗处的方雨看到了。她救下了尉迟煜,并带他来到这个古宅。
  
    5
      窗外的风雨更大了!赖娥哭泣,良久,她抬头问方雨:“尉迟,他还好吗?”
      方雨冷冷地说:“他,死了,是在悲愤交加中死去的!生前,他为我灌了这张《绝唱》和画了那副油画。这就是他最后的作品,也是留给我最后的回忆!”
      我再问:“也就是说,你一直都在这个房间里,你也一直都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为什么总没看见你?”
      她答:“你看到那张床了吗?我就生活在这张床下。下面就是一个地下室,里面有我储存的食物和水。当年,我和尉迟就是躲在这里。这么多年,我每天都必须听到《绝唱》,这已经成为我生活的全部。可你来了,我不能让你看见我,于是,我总在这个房间里燃一种迷香,让你很快的睡去。然后,我就从你的床下披头散发地爬出来,反复地聆听《绝唱》,并不知疲倦地舞蹈……”
      原来如此,难怪我总是在梦里听到这个音乐,总是感觉有女子在我旁边跳舞,原来这些都不是梦,而是真实的。也难怪那部留声机总是一尘不染,原来是方雨每晚在擦。
      我再问:“那个神秘的电话和那个档案袋,也是你给我的吗?”
      她“嗯”了一声。
      我又问:“你把尉迟煜先生葬在何地了?我想去看看他。”
      方雨泪流满面地答:“他,是我一生中最爱的男人。他死了,也不应该躺着,而是永远的和我站在一起。你回头看,他正看着你呢!”
      我猛回头,后面没有人,只看见了墙上挂着的那副油画。我茫然回头望着她,她幽幽地说:“他,就在那副油画的后面。我把他站立着砌在了那面墙里,让他天天看我舞蹈!”
      一切真相大白。赖娥呆呆地盯住油画,突然狂叫一声,披毛散发地飞奔而出。她疯了。
      我说:“赖娥受到了应有的下场,可惜那个老校长还活着……”
      “没有,他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天,你从学校走了,我就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像鬼一样喊他的名字,喊尉迟的名字,他活活地被我吓死了!”方雨答。 

 

 1、攀岩拉到了一只手

  秦平停下来仰望着高不可攀的山岩,心中第一百零八次后悔和林妹妹一起爬山。

  他是当红的专栏写手,在给三家杂志社供稿的同时,还在本市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上拥有整版专栏。

  这个林清是秦平新交的女友,因为她长了林黛玉一样似喜非喜、含情带怨的眼睛,秦平总喜欢叫她林妹妹。谁知交往下来才发现,这个现代版的林妹妹竟然有着侠女的身手,还得过市自由搏击的金牌。

  要想俘获芳心,就得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秦平主动要求参加林妹妹和她朋友们今天的活动——爬城郊的燕子山。

  女侠的朋友也是侠女,秦平开车到了才知道,女侠们指的是燕子山没有开发的后山,到处是溪流、瀑布和比人高的巨石。现在秦平面前就耸立着一块两米多高的岩石,冲着他这面整整齐齐光滑无比,倾斜度足有八十度。那些女孩子已经小鹿一样纷纷蹦上去,就剩他一个大老爷们望着无法逾越的巨石发呆。

  左右瞄了很久,好容易在离正路十几米远的地方看到一片杂草。他忙奔过去,抓着长草用力攀爬,勉强爬上这个坡。

  上面的女孩不停叫他:“秦平,快呀!”他应了一声抬起头,只见一只手向他斜斜伸过来。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五根手指和半个手掌,那五根指头以一种优美的姿态伸向他,手背白得透明一般。秦平情不自禁说了声:“谢谢!”然后俏皮地来了句:“不介意我握紧点吧,我这么重,要是上不去可就带你一起下来啦。”

  那只手并没有躲闪。秦平暗想有门,笑眯眯地拉住那只手。

  那只手轻易就被他带下来了,以优美的姿势落到他掌中。但只是一只手,从手腕处齐着腕骨被砍下来,切口处的皮肤有点皱,韧带发黄。秦平以前看过一篇法医写的文章,这样的伤口表明这只手被砍下来不超过一天。秦平就握着这只新鲜的手,晕了过去。

  2、秦平成笔仙了

  《燕子山后山惊现碎尸,公安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登山安全》,第二天的新城晨报用整个版面报道了这则新闻,而晨报的专栏作家月夜飞鸿也就是秦平正躺在医院里呢。

  秦平其实没有大碍,醒过来不久就接到责编司徒法的催稿电话。他没好气地挂了电话,躺了片刻躺不住,看着天已经黑了,索性拿起笔来,坐在床头准备写下去。

  上文他写到一个女子在两个追求者之间左右周旋,把两个人都蒙在鼓里,下面该写她的心灵独白了。秦平渐渐进入情境,一字字写道:“家宏宽容忠厚,是个好丈夫的人选,崔利既有钱又英俊,可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风少!”

  秦平大吃一惊,什么风少,自己的小说里根本没有这个人物,他吃惊地看着自己拿着笔,一气不停地写下去:“风少,我那么喜欢你,跟了你五年,你却看着别人砍断我的手,看着我被人砍成一块块的扔在燕子山上,你好狠心。”

  秦平大叫一声,拼命想扔掉手里的笔,可是那只手仿佛不是他的一样,丝毫不听使唤,仍在不停地写。他抓着己失控的手腕扭头冲旁边的林妹妹大喊:“我的手停不下来了!停不下来了!”声音中全是惊恐。

  林清也慌了,过来帮着他摁也摁不住,情急之下,林清用了个圆手,‘咔吧’将他腕关节卸下来。医生过来检查半天,除了脱臼没发现什么问题,替他接上关节就要走人。秦平无奈,只能放他走了。

  医生刚走,手向前一扑,又飞快地拿起笔,继续写道:“那天是我二十二岁的生日,风少说会送我一个礼物,我只是好奇才会翻他鼓鼓的衣袋。当时衣袋里的电话刚好响了。我承认看到屏幕上的“宝贝”两个字时,自己吃醋了,但我没想到风少会倒卖白粉,更没有想到一个毒贩子的外号会叫‘宝贝’。我只是吃醋,没有打算告发啊。风少,你怎么那么忍心,就把我送去给他杀了,你还在旁边亲眼看着我变成一块一块的,你眼泪都没有流一滴,我恨死你了!”写到这里,那手软软地趴在纸上,像一个人伤心哭泣的姿势。

  秦平和林清面面相觑,看着这段文字发呆。过了半晌,秦平干笑了下。他看着自己的手,一字字问:“风少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手像是勉强忍住悲伤,写道:“他叫叶风,是新城北区的黑社会头目,因为他很年轻,所以别人都叫他风少。”

  秦平呆呆地看着自己写出来的字,哭笑不得:“他妈的,我成笔仙了!”他用另一只手拿起电话,拨了司徒法的号码:“司徒,你二哥不是刑侦队重案组的嘛,是哥们儿就帮我查一下,北区是不是有一个叫叶风的黑社会头目?妈的,我倒要看看是不是我做梦了。”

  过一会儿电话打过来:“是有一个,不过没碰过毒品赌场,身上也没有命案。警方没有特别关注过。”秦平和林清齐齐吸了一口冷气。秦平的手无力垂了下来,但另一只手已经自顾自拿着笔写了一页纸了,把一个女子对风少的爱慕描写得细腻生动,凄婉感人。

  秦平怒了,边用力想甩下笔,边吼着:“滚、滚,找你的风少去,找我干什么,把我的手还给我,快还给我!”那只手也边极力挣扎,边在纸上写道:“是你带我来的,你说着谢谢把我带下来,你是自己愿意的。”秦平才想起他登山那天的便宜话“不介意我握紧点吧,我这么重,要是上不去可就带你一起下来啦”。

  世上油嘴滑舌的人多了,像他这么倒霉的恐怕没有几个,秦平失控地大叫,左右手厮打起来。林清看不过去,又卸了他的手腕,世界终于清静了。

  片刻,病房的门被推开,司徒法风风火火地冲进来,见面就大叫:“小子,出息了你,敢挂我电话……哎呀,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司徒法听了秦平的遭遇,不仅不信,还大笑起来:“小样,你还装得挺严肃,行啊,有演员潜质,表情够深沉。哈哈哈哈,我说你小子不是又有了什么点子了吧,说来我听听。”

  秦平急道:“娘的!我有那么无聊吗?你看看,你自己看看,为了不写,我把手腕都卸了!”

  司徒法接过他递过来的稿子,翻看起来,叫道:“这个创意不错啊,编小说的就是编小说的,摸个手都能想出这么一出来。你还别说,配合这两天燕子山碎尸的报道,我看能火。”

  说着他念起来:“风少,明天你要在码头和宝贝交易,我偏不让你如意。那么多毒品会害死多少人你知道吗?风少,你和宝贝,你们都不是人!大家快去报警,明天晚上十点钟,在城北废弃的北湾货运码头有毒品交易。”

  秦平气急败坏地看着司徒法把十几页稿子揣进兜里,道:“我先走了。”

  “滚蛋!”秦平一枕头扔过去,心想这个人是半点也指望不上了。手腕脱臼的疼他能忍多久?不到半夜就受不了了。林清只得替他接上手腕,两人无奈对视。那得了自由的手第一件事就是抓起笔,抒发自己感情去了。

  秦平吃了两片止疼药抵住手腕疼痛,伸直手让它自己写,他是疼得顾不上怕鬼了。

  3、鬼手的故事确有其事?

  当早晨第一缕阳光照进病房,手终于停下来。秦平的案头上又堆了十几页纸。中午时分,司徒回来了,兴奋得满脸红光,一进门就大叫:“火了!真是大火啊。今天一上午电话就没断过,早上九点又加印了一次。”眼睛一瞟桌子,又叫,“哎呀,又写出来这么多了,快给我吧。”说罢抓起稿子就看:“写得不错,就是有点乱,这里,今早的报纸你看看。后面尽量按这个路写,省得我改得麻烦。”

  秦平拿起《新城晨报》,司徒的动作真快,文章被他起了个《追凶手》的名字,配上一只滴血的纤纤玉手的图片,前面加了点他碰到断手的情节,悬疑惊悚,噱头十足。

  《新城晨报》的发行量极大,清晨伊始,同样的故事就捏在许多人手里了。一个头发上挑染了一道飞金的俊美青年突然跃起,脸色发白,大叫:“黑皮!黑皮!”

  “来了,风少,怎么了?”

  叶风喝道:“今晚和宝贝交易的事情,你告诉谁了?”

  黑皮忙道:“我谁也没说啊,连今晚要带去的弟兄我也没说。风少,我跟你多少年了,你还信不过我吗?”

 

 刘飞下岗后摆了个小书摊,最近他居然爱上了探险。他觉得探险不仅刺激,还能考验一个人的勇气和意志,为此,他花不少钱买了一些探险必备的装备。但他不喜欢加入市里的探险队,那樣太不自由了。所以,刘飞每次出行都是跟一个叫风哥的登山爱好者结伴,他们是在一个论坛里认识的。

  这天,刘飞看到一则新闻,说本市弥陀山惊现万丈坑,究竟有多深谁也不清楚,有个村民站在洞口还隐隐看到洞里有光,但记者并没有拍到洞里有光的影像。专家分析,可能是洞内有荧光石,再一种情况就是村民看花了眼,把洞内的反光当做是物体发光。

  看完新闻,刘飞突然激动万分,马上决定这个周末去弥陀山。这时风哥打来电话,问他看到今天的新闻没有,还约他这个周末去钻一钻万丈坑。刘飞犹豫了一下,说:“这个周末不行,我有点事,下个周末怎么樣?”风哥满口答应。

  到了周末,刘飞兴冲冲地穿戴齐备出发了。一进弥陀山,他就按从网上搜到的万丈坑线路图走去,结果走了两个多小时竟然迷路了。刘飞马上意识到这个地图是假的,肯定是有人故意发在网上捉弄人的。刘飞气坏了,但没有办法,现在只能凭自己的经验找路了。对探险这行来说,刘飞只是个新人,但自从爱上探险后,刘飞就找了很多探险方面的书来看,从别人身上学到不少宝贵经验,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一个多小时后,刘飞终于找到了那个神秘的万丈坑。他瞅瞅四周,坑口周围除了长着蕨类植物,连棵树都没有,以坑口为圆心,走出一二十米才有树木,这种植被情况让刘飞更加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他从一本老杂志上了解到这种深坑的一个奥秘,所以他做了精心准备,还到黑市上买了把仿真手枪以防万一。

  刘飞丢了块石块下去,根据传来的回声对坑深做了初步判断,然后才套上溜索下坑。他无意中发现,除了他的还有一根溜索直通坑内。那套溜索有些眼熟,难道是风哥?

  刘飞小心翼翼地往坑里降,这个坑口不大,里面却宽阔得出奇,才下百多米,坑内就没可视度了,只能靠头灯照明,大约五六分钟后,刘飞才降到坑底。

  他朝周围扫视了一下,没一个人影,连喊几声也没人应,更奇怪的是那根溜索也不见了。于是,刘飞掏出手机拨风哥的手机,风哥那个特有的铃声“风哥,风哥,拉风的哥……”居然在他背后的乱石堆里响起。刘飞从乱石石缝里捡到了那只手机,但没看到风哥。难道风哥出事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刘飞正困惑,突然头顶有光扫过,晃了晃,刘飞抬头看,邪光在半空中消失了。刘飞心中一紧,是杂志上提到的会发光的宝贝还是风哥?刘飞赶紧返回去,套上溜索升了上去。升到离坑底有200米高度的位置,刘飞发现对面坑壁上有个直径两米高的洞,于是他沿坑壁移过去,进了洞。洞里七拐八拐,忽大忽小,大的地方直径五六米,窄的地方不足一米。刘飞一会儿走一会儿爬,跟着前面若隐若现的光走。

  忽然,前面的光不见了,刘飞赶紧停下脚步,关了灯。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动静,刘飞这才开灯并调到最弱,掏出枪警惕地走过去。刚拐过弯,一条乌黑的蛇从地上蹿起来。刘飞吓得连开了数枪,枪声在山洞里回荡。这时他前方亮光大起,一闪而过。刘飞赶紧举枪追过去。没跑两步,他的一只脚就被套住了,整个人都摔倒在地上。还没等他从地上爬起来,就有人将他按住,夺了枪。等刘飞回过头才看清这个人,他脸上有道刀疤。

  刀疤脸冷笑一声:“看来今天找死的人不少!”刘飞心中一惊,忙问:“你把那个光头杀死了?”刀疤脸没有回答,而是用枪顶着刘飞的头,恶狠狠地问:“你是来干什么的?”

  刘飞镇定地说:“我是来探险的。”

  刀疤脸听了冷笑一声:“拿着枪来探险?说实话!”刘飞赶紧辩解:“只是防身用的。”刀疤脸正想逼问,还没开口,远处突然发出一声巨响,一时地动山摇。

  等响动过后,刀疤脸打量了一下刘飞,发现他背上背了一只水瓶。刀疤脸夺过来拧开想喝一口,竟是一大瓶血,他赶紧把盖拧紧丢在地上,一脸惊讶,盯着刘飞冷冷地说:“看来你是另有所图,你怎么知道这坑里有宝贝?”

  刘飞笑了,“原来你也知道‘神灯’?”

  刀疤脸听了哈哈大笑,“‘神灯’?不错,它是叫‘神灯’,不过现在它有个更雅的名字,叫‘荧光兽’。”趁刀疤脸不备,刘飞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枪,但还未抓稳就被刀疤脸飞起一脚踢出去了。刘飞马上又从登山靴里抽出匕首,说:“别乱动,万一见了血引来荧光兽谁也活不了!”

  这句话果然有效,刀疤脸阴阳怪气地笑了,“看来你对这玩意儿也有研究,知道它的脾气。”话音未落,刀疤脸已经迅速把刘飞的匕首夺了,然后才继续说:“不过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刀疤脸盯着刘飞的眼睛突然说:“你好像认识我。”刘飞心里一震,过了一会儿才说:“网上在通缉你,你走私文物!”刀疤脸哈哈大笑,“看来我还是个名人!”

  这时,坑洞尽头传来亮光,越来越亮。刘飞惊讶得正想说话,被刀疤脸一把捂住了嘴,按在地上,马上又灭了灯。

  那团耀眼的亮光越来越近,它长得很像传说中的麒麟,有狼狗那么大,只是它浑身发光,甚至有些透明。当它走到离两人10米左右停下了,它在迟疑。这时,刀疤脸悄悄用匕首划破自己的手掌,空气里马上弥漫起血腥味,荧光兽像触电了似的,横冲直撞地冲过来。刀疤脸猛地从地上跃起,抱住荧光兽的脖子,另一只手迅速伸进荧光兽的嘴里。荧光兽顿时暴跳如雷,震得坑洞哗哗地掉石头。刘飞的手碰到了地上的枪,赶紧朝荧光兽开了两枪,子弹穿了过去,对荧光兽根本不起作用。荧光兽猛然挣脱,洞内顿时一片漆黑,刘飞听到荧光兽怒吼而去。

  坑洞里安静下来,刘飞这才听到有个声音呻吟,他打开头灯,才看清倒在地上的刀疤脸。

  他的下半身已被踩成肉泥,一只手也被咬断,只剩一口气了。

  刘飞赶紧掏出手机报警,但没有信号。刀疤脸有气无力地说:“用我的,地下5000米都能通话。”刘飞报了警,刀疤脸才说:“你早就认出我了,对不对?”刘飞冷笑一声:“这一天我等了3年!3年前因为你我被开除警职,我发誓一定要抓到你!”

  刀疤脸艰难地抬头看了看,笑着说:“你的身手还不如当年。”刘飞挽起左手的衣袖,原来那是一条假肢。“这是你当年逃跑时给我留下的纪念!”看到刘飞的假肢,刀疤脸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儿,他才说:“对不住了,兄弟。其实我是个地质生物学家,研究古生物时我发现了一种地下古生物的变种,它就是荧光兽。当时我相信这种地下生物还存在,为此写了一篇论文,但没有人认同我的观点。后来我因为急需一笔巨款给儿子治病,才打起了荧光兽的主意,结果我儿子还是死了。”

  看到刘飞半信半疑的樣子,他接着说:“荧光兽发光全靠那个东西,它是荧光兽特殊的唾液凝聚而成的,价值连城,你拿去随你怎么处理,算是我还你的债吧。”他朝自己的断手指了指就闭了眼。

  刘飞掰开那只断手,手心紧握着一颗黑乎乎的珠丸。刘飞抠出来用衣角擦了擦上面的血迹,珠丸慢慢放出耀眼的光芒,越来越亮,最后炽如银球。借着荧光,刘飞走出坑洞,在坑底找到了奄奄一息的风哥,静静等着警察的到来。

 

  超超马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与其他学生一样,他每天忙碌于学校与家庭的两点一线间,但心中却有着另一片天地。每天在大连市一加二高中,二年十一班的教室里,都会看到这样的场景:老师在上面讲课,超超马在下面看着启超张写的鬼故事,还要时不时提防着老师的眼睛。一加二高中是大连市一所普通高中,升学率少的可怜,甚至可以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就是这样一所高中,却有着比重点高中还苛刻的校规校纪。超超马因为一次没交作业,就被记了三个处分;那天我们班上的王晓免用手摸了实验楼前面的地球模型,后来,在也没有人见过他,听老班说他的学籍卡没了。真想不明白,才多大点事,学校就开除学生。
    说到一加二高中的实验楼,总是让人不寒而立。仿佛身上每一个毛孔里的汗毛都要立起来。实验楼一侧的楼梯是被校规严密封锁的,入校时冥顶光主任就强调过,那里的楼梯是绝对不许靠近的,冥主任还处分过私自靠近的学生。有人说,哪里的楼梯正常是十三阶,可是九点之后就会变成十二阶。但是没人验证过,因为每个学生都会在八点四十分的清校铃响起时被赶出校园,动作慢一点的就会被冥主任进行一番思想教育。难道,这些事之间存在这某种必然的联系吗?类似的传言还有很多,比如实验室的水龙头在九点之后放出的水是红色的。哦,还有实验楼门口的地球模型会在时钟流过九点的瞬间旋转180度。诸如此类的传言还有很多,可是都没有得到认证。不过,有一个人说家乐福有买老虎没什么,有两个人说家乐福有买老虎也没什么,可要是有第三个人说家乐福有买老虎,那沃尔玛就要急着进货了。
    这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所有的学生都觉得很放松,纪律格外涣散,超超马更是把笔记本电脑带到学校。不知道为什么,好像一加二高中突然少了什么。哦,对了,这几天好像冥主任没来。冥主任是我们班的生物老师。今天的最后一节晚课课就是生物。老班说冥主任没有请假所以没法调课。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半小时的自习课而且没有老师。超超马在用他的笔记本电脑上网,他在某贴吧看到一则鬼故事:说是A校有不干净的东西每当十五的时候学校门口的鲁迅像的眼睛就会动,所有教学楼都会停电,楼梯会从原来的13阶变成14阶,实验室的水龙头放出来的水会变成红色,还有1楼尽头的那个厕所只要有人进去了就再也出不来了。这该不会是根据我们学校改写的吧?超超马还提出:“趁今天主任不在,我们放学去实验楼调查一下怎么样?”我不以为然,但我的同桌小白却很感兴趣。我们三个约定8:50在实验楼门口集合。一放学我就和小白直奔实验楼,跟这一起来的好有我们的班长。班长叫薛宜,是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儿,一张如芙蓉姐姐一般精致的脸,前几天染了头发,看上去年轻了十岁。她是小白叫来的,也不知道小白是怎么了,堂堂的年级第一竟然也对这样的事感兴趣。而超超马则保持他一贯的风格,8:50他准时到了。
    “现在是8:50,我们是不是要等十分钟看看模型会不会动?”薛宜问。“笨蛋,先记下来模型上没个部分的方向,出来的时候看一下变没变不就行了吗?”小白不亏是年级第一,虽然这个我也能想到。模型上的亚欧板块正对这实验楼,右边是太平洋板块和非洲大陆正对这操场,亚欧板块的左边是向着实验楼一侧的窗户的大西洋板块和美洲大陆。记录下这些,我们就前往实验楼。实验楼是10年前建的,正门左右给有一个好像西方建筑的装饰品,上面早已被植物的藤蔓缠绕,到有积分空不的色彩,真叫人兴奋。如果这里不是被传言所笼罩,那到是个学哥学姐们谈恋爱的好地方。现在,到使我没几个闲着无聊的学上打发时间的行为更像一次探险。
    可能是时间太久了,实验楼的门显得很沉重,我和超超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它推开。难怪每次在学校看见实验楼的门都是开着的。进来之后,我们第一个目标是便是生物实验室,超超马和小白争着打开水龙头,我的心悬了一下。回想起今天晚可上超超马看的那个故事,最后大开水龙头的那个人死在了厕所里,如果是真的,他们两个不是在争着死吗?和故事里相同的一幕还是出现了:水龙头里流出的水是无色透明的。“啊!”我不禁叫出声来。不过我真是傻,水不来就该是无色透明的,郁闷!“真没劲,看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鬼怪,传言都是骗人的。”废话,本来就没有什么妖魔鬼怪的,再说,是不是鬼怪作祟,要等明天看看你是不是还活着才能知道。接下来,我们欣赏了一下实验室的瓶子里用福尔马林泡这的画画绿绿的标本就离开了。
    下一个目标:实验楼被禁止使用的楼梯,一到那我们都下了一跳,我们发现那里一直摆放这一个人体骨骼模型。模型上沾满了灰尘,应该放在这里很长时间了。我们想来个恶作剧,就把它搬到实验楼平时都在使用的楼梯的相同的位置上,还数了一下楼梯的阶数,是13阶。这是当然的,又不是那个禁区的楼梯,当然是13阶了。我们有回到那里的楼梯,也是13阶。“什么吗!都是胡说八道。”超超马抱怨着。
    我们决定离开,可就在这个时候,我们听到楼梯傍边的阶梯教室里传出说话的声音,薛宜吓得叫出声来,小白急忙捂住了她的嘴。我们飞快的跑出了实验楼,绕到阶梯教室的窗外向里忘望,什么都没有,虚惊一场。我们回到教室,拿上书包。走到教学楼门口的时候,“你们几个怎么回事!都快8:50了,怎么还呆在学校?”糟了,被冥主任发现了!“老师,我们东西忘拿了。”超超马和薛宜一口同声地说。后来,我们被一番以“肏他吗的”为开头和结尾且贯穿全文的思想教育之后离开了学校。“啊!忘了件事”超超马大惊。“what?”小白问。“忘了校对地球模型了,走,我们回去看看。”“算了吧,要是再被他看见,还不把薛宜衣服扒了。”我们都知道了那些传说是假的,谁还会傻傻的相信。
    还是担心网上看到的小说会在现实中重演,我整夜都没睡,也不知道他们三个怎么样了。第二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开来一切都会恢复正常,到学校去向大家澄清传说的事。我们四个本以为第一节生物课不能上,利用那个时间向大家说我们昨天的壮举,可是谁知,是八班的生物老师为我们代课,郁闷。我们排队往实验楼走,上楼梯时,我们四个在想:他们看到那个骨骼模型的时候会有什么反应。可是,有反应的却是我们四个,因为那里根本没有骨骼模型。也许昨天不只是我们几个来这里探险吧。进了实验室我们四个惊奇的发现,模型出现在了实验室的墙角上。下课之后,我们四个留意了一下那个模型,超超马从模型下面捡起了什么。是张学籍卡,更让我们大惊失色的是:姓名栏里的三个字——王晓免!在看看那个骨骼模型,是正的人的骨骼,王晓免也就这么高吧。我们很快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看一眼那些标本,好想都变成了血红色,天那,那是人的内脏。怎么会有这样的标本。还有更恐怖的,一个超大的瓶子,人的头颅泡在福尔马林里。那张脸……那张脸和超超马手里的学籍卡上的照片一模一样。回到教室里,其他的同学还都和平时一样在座位上说笑,甚至没人发现那些标本的异常。回想起来,昨天我们居然遇到了冥主任,他应该不可能出现在学校。他说的那句“你们几个怎么回事!都快8:50了,怎么还呆在学校?”也很另我们意外,8:50我们是我们实验楼门口才对。还有那个地球模型,虽然想在仍是亚欧板块对着实验楼,可是,和我们记录的对比,那时的模型上,各个板块的排列是错误的。而这一切,似乎没有谁知道,我们也没有再见到过冥主任。
    一个月后,学校搬迁了,原校址要建政府办公楼。这天,超超马拿着报纸找我,上面有这样一则新闻:在耗资八亿的政府办公楼建筑工地上发现一具尸体,其腹部被利器割开,内脏散落,据警方调查,该死者名叫冥顶光,生前就职于大连一加二高中…… 

 

蒂雅从警校毕业后被分到加州阿拉米达市警局工作。她迷人的长发、娇人的身材、机智灵活的谈吐立刻吸引了办公室里单身的男警察们。他们谁都渴望能和她成为搭档。年轻的警官伍德尔就是其中一位。

  特拉斯局长对蒂雅也非常照顾。他任命伍德尔的朋友托恩与蒂雅做搭档,这让伍德尔心里隐隐有些失落。周末的时候,同事们相约去酒吧喝酒,蒂雅则约了男友托马尔。当晚他们玩得非常开心,一同回到了蒂雅的公寓。

  清晨醒来,她伸手想去搂住托马尔的腰,却觉得他的身体僵硬冰凉。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托马尔近在咫尺的脸上全是鲜血,他的喉咙被人割开了!蒂雅尖叫一声,跌跌撞撞爬下床,职业习惯让她的头脑很快镇静下来,她用颤抖的手拨打了报警电话91l。

  经法医鉴定,托马尔的死亡时间是夜里4点钟左右,他的喉咙是被人用锋利的手术刀割开的,当时他在熟睡中,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甚至他的右手还保持着搂着蒂雅入眠时的姿势。现场找不到任何凶器,也找不到任何陌生人的指纹。以上迹象表明,凶手要么是老练的职业杀手,要么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士,比如,警察。

  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特拉斯局长询问蒂雅昨天她和托马尔在一起的每一个细节。

  蒂雅努力回忆自己的行踪,下班后,她先是与托马尔一起去了他们常去的餐馆,然后去看了电影,再然后一起回家。上床前他们喝了一杯红酒,两个人都很兴奋,亲热之后就酣然睡去,直至蒂雅早上醒来所看到的一切。

  “你真的不记得其他的细节了?”特拉斯局长追问道。

  蒂雅摇着头,她的脑袋里只有她和托马尔临睡前亲热的情景,而之后的事情她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蒂雅被安排做测谎试验,测谎仪显示,蒂雅没有撒谎。因为找不到证据,蒂雅被释放了。

  一天下班后,她一个人去附近的酒吧买醉消愁。在酒吧里,一个帅气的酒保不停地把目光投向她,还殷勤地一杯接一杯地给她倒酒。后来,蒂雅在酒保的搀扶下进了自己的公寓,已经是大醉的她倒在床上就不省人事了。

  次日,蒂雅醒来,头还是有些疼,想起不久前的血腥场面,心里一阵阵的惊恐。她习惯性地扭过头看向枕边,那一瞬间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她的右侧,那个帅气的酒保此时面目全非,他的太阳穴被利器刺穿……

  这次,蒂雅被关进了禁闭室,特拉斯局长再次审讯她,问她在昨天夜里发生的一切。蒂雅面无表情地讲了她和酒保在酒吧里相遇,他引诱她以及和他发生一夜情的事情。

  太不可思议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蒂雅枕边就有两个男人死于非命。人们都议论纷纷,有人开始说她是蛇蝎美人,也有人叫她是螳螂美女,因为这种昆虫在与公螳螂交配后,就将公螳螂杀死。

  因为现场既找不到凶器,也找不到指纹,所以不能定罪,蒂雅开始正常上班了,此时连她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就是凶手,难道真的是自己在迷乱中杀死了他们?

  就在蒂雅身陷离奇命案百般孤独时,她遇到了前任男友克拉肯。克拉肯似乎有重修旧好的想法,晚饭后执意要去蒂雅的居所。蒂雅不愿意把他带回自己的家,那间房子里有太多恐怖的事情发生。可是,她的恐怖让她更需要依靠,而运动员出身的克拉肯则告诉她,有我在你身边,你不要害怕。

  那天晚上,两个人重温了往日的激情。事后克拉肯呼呼大睡了,可是蒂雅一直觉得不安宁,蒙 间,她听到地下室传来“咚咚咚”的声音,仿佛有什么人正在接近这所房子。

  蒂雅从床上起来,她鼓励着自己,慢慢往前走,摸索着开关。她的手指终于摸到了开关,用力一按──仍然漆黑一片。又一阵惊恐袭遍全身,忽然间她觉得身后有呼吸声,猛一回头,借着月光,是克拉肯。“看你不在,我就起来找你。你应该叫醒我。”克拉肯说着搂过蒂雅,安抚着她。两人检查电箱,是跳闸了。

  回到床上,蒂雅觉得也许是自己太神经质了,她习惯性地端起床头的水杯喝了几口,然后躺下睡去。

  翌日,阳光透过窗帘显示着已是清晨时分了。蒂雅睁开眼,回想着昨晚,忽然她看到自己的睡衣下摆全是血,看上去那么狰狞!蒂雅脑袋“轰”的一麻,转头看到克拉肯躺在血泊中,他的胸口被刺了一刀,赤裸的身体鲜血淋漓。蒂雅崩溃了,发狂般地号叫一声,声音穿透了房间,整个世界跟着震颤。然后她轰然倒地,一动也不动……

  被关在观察室里的蒂雅似乎已灵魂出窍,她不禁想起困扰她多年的一件事情。就是从她记事起,便经常会做一个相同的噩梦。在梦中,她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男警察正在枪杀一名男子,男子躺在一张床上血肉模糊,而男子的身边,一个长得酷似自己的女子正在尖叫。梦中那个长得酷似自己的人是谁呢?为什么这20年来一直受这噩梦的困扰呢?冥冥之中会不会与现在发生的一连串血案有什么关联呢?

  蒂雅决定揭开这个关于童年噩梦的谜底。在她的反复央求下,她的父母道出了蒂雅身世的秘密。原来,她的亲生父亲是一位警察,工作非常尽责,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他的妻子有了外遇,在愤怒之中,他枪杀了自己的妻子和那个男人,然后自己开枪自杀了。她当时只有三岁大,对此事的印象很模糊。

  蒂雅痛苦地发现,原来在自己的血液中流着亲生父亲冲动暴戾残忍的一面,因而在自己也不知道的情况下杀死了枕边的3个男人?可是,她又不甘心,她私下将自己的血送去局里的检验科,请她的好友安菲检查。

  不久,蒂雅的验血结果出来了,安菲告诉她,她的血液里并没有什么“罪恶因子”,但是却有另一种物质,是一种含有安眠药成分的迷药,人称约会强暴丸,它是无色无味的口服剂。若被溶于饮料中服用,在20分钟到30分钟后会产生暂时性失忆症,睡到不省人事。以蒂雅血液中的含量来看,在当天夜里她所服下的药物分量可以让一头大象沉睡,也就是说足以让一个像蒂雅这样正常体重的人完全失去行动能力,所以,那些男子不可能是她杀的。

  那么,又是谁杀了这些人呢?蒂雅开始怀疑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是自己的新搭档伍德尔。为什么当这些事情接连发生的时候,同事们都避着她,连托恩也要求调任的时候,他却主动要求留在她身边。“如果你需要,请随时来找我。”

  蒂雅去和特拉斯局长商谈,而特拉斯局长也有同感。如果伍德尔想做蒂雅的男友,那么他一定不希望蒂雅身边出现别的男人。

  蒂雅决定自己采取行动,弄清这一件件发生在自己床上的血案。

  一天,蒂雅在酒吧里邂逅了伍德尔,两个人喝了不少酒,伍德尔要求送她回公寓,蒂雅同意了。

  在自己的公寓里,蒂雅竭力想要保持清醒,可最后她还是昏睡过去。等她醒来的时候,发现睡衣在身上穿得好好的,房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是烟灰缸里的烟蒂还在冒着袅袅的青烟。蒂雅坐起来,看着床头柜上放着满满的一杯水,她每次和别人亲热后都要喝杯水,昨晚没和伍德尔亲热,所以水还是满的。

  蒂雅捏起那个烟头,眼睛看着上面RC的标志,脑子里在思索着,她很容易地就回忆起昨晚,在自己快要睡着的时候,伍德尔吻了她就走了。如果凶手是自己,而这一次伍德尔没有死,是因为他并没有与自己亲热吗?

  第二天,蒂雅和特拉斯局长约好,特拉斯局长在外面接应,而她一个人偷偷溜进了伍德尔的家。

  她检查着伍德尔的家,抽屉里只有一包七星牌香烟和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这时,她听到特拉斯局长的提示,伍德尔回家了。她赶快溜出他的家门,然后走在他家门口的大街上,装着巧遇的样子。伍德尔高兴地邀请她一起上去喝一杯咖啡。就这样,蒂雅再次进了伍德尔的公寓。

  在伍德尔的家里,蒂雅不动声色地和他周旋着。当伍德尔递给她一杯酒的时候,她迟疑着,不敢喝下。伍德尔看着她,举起杯将酒一饮而尽。

  这时,只听一个沉重的撞击声,伍德尔软软地倒在椅子上。特拉斯局长出现在蒂雅的面前:“他就是凶手。”局长手里举着一小袋白色粉末,“这是我刚刚找到的,在伍德尔的酒橱里,这也是流在你血液里的东西。”

  “不是!”伍德尔在地上努力地挣扎着,对蒂雅说,“那不是我的东西!这是个圈套!”

  蒂雅慌乱得不知所措了,她不知道他们谁的话是真的。特拉斯局长很不耐烦地说:“你还不承认!让你尝尝苦头。”说着他顺手将嘴里叼着的烟拿在手中要烫伍德尔的右手,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难以琢磨的丝丝冷笑。蒂雅看到这一切,一个念头在她脑中电光火石般地闪过,她尖叫一声,同时也举起了枪,对着特拉斯局长:“把枪放下!特拉斯局长,你才是真正的凶手!”蒂雅声音有些颤抖却说得很坚定,“如果你想抵赖,请看一下你手里的烟头!”

  原来,当特拉斯局长用烟头烫伍德尔的时候,蒂雅清楚地看到那支香烟的尾部有“RC”的字样。她立刻想起,那天伍德尔离开她的房间后,烟灰缸里留下的半截儿烟头和特拉斯局长手里的烟一模一样!而她刚才在伍德尔的抽屉里看到的烟是七星牌的。

  特拉斯局长幽冷的目光直直射向蒂雅,并没有丝毫惊慌之色,他缓缓地吐出几个字:“是我杀了他们。”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啊?”蒂雅激愤地问。

  “因为我不能再看到这种淫荡的事情发生。当年,你的父亲是我最好的搭档,当我们在警局里出生入死时,你的母亲却耐不住寂寞,与一些浪荡鬼来往。是我将你母亲的出轨告诉了你父亲,他在狂怒之下杀了他们,自己也赔进去了,我失去了最好的搭档。所以我不许你像你母亲当年那样,我不能容忍!”

  “是你在我杯里下的药?”蒂雅抑制住激动的心情,追问。

  “是的。你就像我的女儿一样,我了解你的一切习惯。”特拉斯局长喑哑的声音里夹杂着一丝慈爱。

  “你告不了我,只要我现在解决了他,而你的手枪里也没有子弹,你还是听我的吧,否则……”特拉斯局长是那么老谋深算,他威胁道,“你别忘了,我是局长,我也可以证明是你杀了伍德尔,烟头的事情谁又会相信呢?”特拉斯露出了奸诈的笑,一切仿佛都成竹在胸。

  蒂雅举起手中的袖珍录音笔说:“你刚才所说的一切已传到了托恩的对讲器上。放下枪吧!特拉斯局长!”

  这时,窗外传来刺耳的警车笛声,然后又传来托恩的声音:“先生,你刚才的话我们都听到了,请你放下你的枪。”

  当闪烁的车灯越来越明亮,特拉斯局长绝望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他突然举起枪,朝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鲜血像花一样绽开在他头上。

  蒂雅和伍德尔怔在了原地,一切都是这么的突然,而当这一件件枕边血案终于真相大白时,蒂雅泪流满面。

 

  某市电视台有个栏目组叫做“新视听”,标志是XST。这个栏目组活重人少,人员流动性很大,因此时常招聘。

  这天有人来应聘,是个刚刚来本市找工作的大学生,叫吴刚。负责招聘的李梅问了吴刚几个问题,吴刚对答如流。两天后,吴刚接到了剧组的电话,通知他正式上班。奇怪的是,剧组里除了组长和李梅,几乎没见过别人,李梅说其他人都在外面录节目。

  由于剧组里人少,吴刚和李梅接触得就多,他们彼此印象很好,一来二去,二人处起了对象。

  半个月后,已是农历的七月中旬,李梅要吴刚陪自己回老家去祭坟。吴刚明白,她的真正目的是让家人看看自己,当即同意。二人便请了假,一同上了火车。

  一路上火车转汽车,到了一个山区,李梅的弟弟小强把他们接到一座大宅前。

  宅子很旧,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李梅说过,她家祖上晚清时做过大官,这宅子就是那时候建的。

  天已经黑了,李梅的父亲李儒和母亲周若迎出来,李梅介绍了吴刚,可这对中年夫妻脸上却没什么表情,眼睛里也满是木讷,让吴刚不免有些诅丧。

  一家人吃完了饭,李梅带吴刚去休息。这是一座木楼,二人进入一楼的房间,刚坐一会儿,顶上传来一声轻响。吴刚一怔:“你家还有别人吗?”李梅的笑容僵了一下:“没人,楼上是小强的房间,可能是他养的那只小猫。不早了,你早点睡吧。”说着,给吴刚扯了条被子。

  可吴刚睡得很不安稳,他总觉得这家人有点怪,但怪在哪里又说不出来。

  睡到半夜,吴刚又隐隐听到楼顶上传来了小猫捣乱的声音,一下子没了睡意,便拧亮了台灯。这时,楼顶上的声音越来越响了,吴刚耳朵里还听到了别的声音:救……救……我……

  吴刚翻身坐起,直勾勾地盯着楼板,那声音又传了下来,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那不是小强的房间吗?

  吴刚再难入睡。他翻出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向楼上走去。楼里漆黑一团,借着手机发出的昏暗的光,吴刚到了那房间前,推开门,打开电灯。那是一盏极小的灯泡,光线很暗。他看到床上躺了一个人,发出呻吟声。吴刚向那人脸上看去,顿时觉得全身的汗毛孔都张开了。床上躺着的那个女孩子,居然是李梅!李梅脸色潮红,呼吸微弱,头发乱得像草。左手拿着一个玩具狗,狗头是塑料的,他听到的声响,就是李梅在用玩具狗砸地板。

  吴刚问:“你怎么了?白天还好好的……”李梅有气无力:“你是谁?”吴刚道:“我是吴刚啊,你不认识我了?”李梅道:“你是她……领回来的吧?”吴刚道:“她?哪个她?”李梅道:“我告诉你,你可别害怕。”

  吴刚点点头。

  李梅幽幽地道:“你没觉得……这里的人有点古怪……”吴刚点头:“但哪里怪我说不出来。”李梅道:“你见过他们……眨眼睛吗?”

  吴刚全身像过电一样,呆住了。

  自打来到这里,李儒、周若和小强,在他印象里,的确从没有眨过一下眼睛!”他们为什么不眨眼睛?”吴刚问。李梅道:“因为……他们的眼睛……是假的!”

  吴刚一惊:“假的?”李梅一阵惨笑:“眼睛是假的,头发是假的,脸是假的,全是假的……”她突然尖声笑起来。她怕是已经疯掉了,吴刚冲出屋子缓和了一下情绪:莫非这是李梅的一个妹子,得了精神病被关在这里?还是找李梅问一下。

  他走到李梅的房前,伸手敲门。

  没有回音,没人开门,吴刚有种不祥的感觉,他踢开门,冲了进去。

  床上有被子,李梅缩在里面,连头发也没露出来,吴刚喊了两声,不见李梅动,他伸手揭开被子,露出李梅的头……

  天哪!那哪是李梅的头,那分明是个骷髅头。吴刚惊得魂飞天外,手一抖,被子落地,露出了李梅整个身体。那竟是一具骨架,骷髅头上两个黑洞洞的眼眶正对着自己。

  吴刚尖叫一声冲出房门。他推开另两扇屋门,分别又看到了一具和两具骨架。

  这一家人,居然全变成了骷髅!

  吴刚又一次冲到那病女孩的床头,急急地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梅的声音极小,吴刚费了半天劲,终于听出了端倪:

  她是这座宅子唯一的继承人,所有亲人都在一场火灾中去世。她继承这祖宅时,起初还好,后来总觉得这宅子里还有人,明明放在桌上的东西,会突然失踪,摆好的桌椅会改变地方。而一天她在照镜子时,发现镜子里的人居然与她的动作不一致。她的魂魄被吸了进去,镜子里居然又走出一个李梅。这个李梅对她说,这宅子冤气太重,她祖上那位大官在建宅子时,设置了一个金库,完工后为掩人耳目,竟然在酒里下毒,将所有工匠全部毒杀。

  据说那些工匠死不瞑目,全都是睁着眼的。

  时过境迁,黄金早已流失罄尽,唯有这些冤魂不肯离开,他们需要血食。而那场火,据说也是在毫无可能的情况下烧起来的。这些冤魂要杀光李宅所有的人,吸走他们的灵魂。吸走一个,超脱一个,那批工匠是九个人,已超脱五个,现在还有四个冤魂。

  吴刚听得心胆发颤:“那你……”李梅道:“我家人死光了,还是凑不够数,于是冤魂就化成我的样子,找别人来……”突然,墙上一个老式挂钟响了,十二点,正是午夜。

  李梅一睁眼睛:“来了……”

  屋门吱的一声自动开了,吴刚转头看去,李梅!李梅就站在门口,向吴刚走来。眼看“鬼李梅”就要贴到身上了,吴刚用手一推,像触了电一样被击退几步。鬼李梅咯咯诡笑:“你要对付我?我是鬼……”

  吴刚向楼外跑去,屋子里所有的灯都灭了,他冲下楼梯,一头撞在人身上。吴刚用手机一照,面前站着李儒与周若。吴刚叫道:“你们……是人是鬼?”话音刚落,恐怖的事再次发生,吴刚看到李儒的那张脸居然动了起来,鼻子向上挺,嘴巴向两边扩大,耳朵向下移,两只眼睛居然从眼眶里滚了出来……

  吴刚一声大叫,他被吓死了。

  李儒摸摸吴刚胸口,心脏已停止跳动,便向楼上叫道:“开灯!”

  灯光大亮,鬼李梅拉着病李梅的手从楼上下来,笑道:“这点子吓人吧,真不愧咱‘吓死他’栏目的美名。”

  楼梯下有个暗门开了,小强和栏目组长走出来,李儒从脸上揭下一个精巧的面具:“都录下了?”小强点头:“这次肯定大卖!”

  这是栏目组的一个圈套,宅子是租下的,里面到处都安了录像设备,那个病李梅与鬼李梅是姐妹,不用化妆就很像。

  他们暗中拍这种吓死人的录像,卖给国外的网站赚钱。

  小强问:“尸体怎么处理?”鬼李梅道:“东边树林里有狼,让它们毁尸灭迹,最好不过。”栏目组长道:“你确定他只是单身一人在市里?”鬼李梅点点头。

  李儒与小强将吴刚的尸体搬了出去,扔到林子里,然后摆上酒菜开始庆祝。正喝得高兴,有人敲门,小强开了门一看,差点儿吓死,门外居然是吴刚!

  吴刚进门就说:“你们搞这种恶作剧简直吓死人。刚才我被吓昏了,醒来时发现在林子里,就跑出来,发现这里的灯光。原来你们恶作剧成功,在庆祝呢,气死我了。”

  几个人目瞪口呆,还是栏目组长有经验,拉着吴刚上座,给他开了一罐啤酒,并保证以后再也不开类似玩笑。栏目组长暗中将一把安眠药片溶进酒里。

  无论吴刚是不是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这人都不能留了。栏目组长给其他几人使了使眼色。

  又喝了一会儿,吴刚拿出张照片,问:“你们认不认识这个人?”栏目组的人一抬头,都变了脸色,那人正是上一次被他们活活吓死的一个叫小雄的大学生,鬼李梅忙道:“你兄弟么?”

  吴刚一笑:“他不是我兄弟……”

  鬼李梅问:“那他是谁?”吴刚道:“他就是……我。怎么,长得不像吗?”只见吴刚的脸居然也变了,眼睛在向里靠,鼻子变尖,耳朵变宽,变成了照片里的人。

  三个女人尖叫起来,吴刚整个人都已经枯干下去,皮肉急速消融,露出了白骨。

  众人惊叫着想跑,却觉得全身无力。吴刚开了房门,外面亮起十几对蓝幽幽的眼睛,齐齐地说:“别挣扎了,酒里有安眠药,你们总吓死别人,这次轮到你们了……”

  三天后,宅子的主人回来了。他推开楼门,发现里面倒着七具白骨。其中六具是被狼啃过的,中间的一具,指骨间夹着一张男青年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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