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你都不让人工作,相当于要人饿死啊,这么狠毒的心肠……陆光辉都不敢想象这居然是他的哥哥做出来的,要不是黯姐能耐,还有别的工作,一份可以能够完全不受陆葬夜制衡的工作,陆光辉都有点害怕——不工作就没饭吃啊,这日子,黯姐要怎么过?
同情陆葬夜?不要搞笑吧,同情谁都不要同情这种人,这种人狗都不如啊。
平时,安沉黯没事都在看书玩游戏,陆光辉没事就喜欢撸铁健身,不是用跑步机就是抬哑铃,两人像是相安无事的合租人,彼此心照不宣,当然,该给的房租水电还有伙食费,陆光辉还是会乖乖给的,软饭硬吃啥的,实在有损他身为人民警察的尊严啊。
果然,他哥哥陆葬夜还是没能真正手眼通天,至少陆葬夜没能力查到安沉黯还有一处房产——因为这已经算是滥用职权的范畴了,犯法了!就算没给黯姐造成损失,可看之前的事情就知道了,黯姐能是什么好惹的人吗?只要被黯姐抓住一点漏洞,就能让陆葬夜焦头烂额,陆葬夜投鼠忌器啊,他也是有政敌的,他惹不起黯姐这种奇怪的人,再来一次,陆葬夜那区委书记的职位就悬了啊。
同样,陆葬夜也没想到黯姐居然可以将近半年不出门……在陆葬夜眼里,黯姐已经可以算是失踪人士了吧。
厉害啊,黯姐当真不愧是黯姐。
至此,陆光辉算是彻底折服了,就算是外表柔弱手无缚鸡之力又如何?黯姐真正厉害的地方,是她的心智和手腕啊!他很庆幸,黯姐藐视一切,践踏世间一切常理和道德,却很敬畏法律、党和国家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然,陆光辉真的很难想象——像黯姐这样的高智商高段位的犯罪者,要怎么对付?
反正,陆光辉扪心自问:我是没有那个能耐的,我还得多和黯姐学着点。
派出所日常都是有巡逻任务的,正巧今天就轮到陆光辉和他的同事一组。
“我们又不是交警,老是在这巡逻,也不知道有什么用?我在这里破地儿巡查了两年了,连个小偷也没见着过。”满头大汗的同事忍不住抱怨。
陆光辉笑笑不说话,虽然不敢苟同,但他也可以理解同事不易——确实,这三伏天的穿着一身执勤服在太阳底下暴晒,确实很难受啊。
陆光辉看了看旁边的便利店,道:“我去买瓶水,给你也买一瓶。”
“好啊好啊,谢谢哦。”同事摸了一把汗。
谁也没想到啊,就陆光辉买瓶水的功夫,居然就有人在巡查民警在附近的前提下,光明正大地持刀抢劫!
只见一位衣着光鲜亮丽的年轻女子腹部中刀,倒在了地上,她的名牌包包被抢劫犯抢走了,围观群众啥也不干,就知道拍照和围观。
“我靠!立功的机会啊!”同事满脸的兴奋,二话不说,一只离弦的箭矢般冲了出去,像是只追逐猎物的豺狼。
陆光辉手里的矿泉水瞬间掉地,他的耳边似乎又传来了黯姐的声音。
“权衡吧。”
是要立功去追贼?还是救治无辜的路人?
“这还用问的吗?!”陆光辉想也不想,他挤开围观的群众,“让开让开!我是警察!坚持住,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待会就送你去医院!”
陆光辉运用他曾经学过的急救知识,帮年轻女子处理好伤口,还好,对方似乎没啥力气,那三四道乱划的伤口看着很吓人很长,但并不是很深,也没有伤到要害,简单包扎过后,血就止住了,接下来等救护车来到,送女子去医院接受治疗就可以了。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医生很快就下来,把受伤女子抬上担架,扬长而去。
陆光辉目送救护车远去,他用警服擦了擦手上的鲜血,感觉轻飘飘的,像是做成了什么大事……
回到警局,同事抓住了抢劫犯,那叫一个兴高采烈,这个城镇的治安很好,三年五载都不一定能遇到一次这种案子,同事立功了啊。
“哎呀,其实这案子是我和阿辉一起遇到的,不过不巧啊,他去买水了,所以说啊,有些事情真是时也命也啊。”同事有些得意。
陆光辉笑笑不说话。
同事只当陆光辉是羡慕,毕竟陆光辉这个人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有点圣父的,嫉妒这种东西,在陆光辉身上大概率是不存在的。
同事立了功,按照往常的惯例,大概率不久就会被调到警察局,无数人表示恭喜。
没人知道,其实陆光辉救了人……没关系,陆光辉也不在意,他明白了,这就是他真正想做的事情,不需要被人知晓,因为他只是想做,就这么去做了。
所以,他陆光辉的理想,才会是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啊。
晚上回到家,陆光辉兴奋地跟黯姐分享自己救人的经历,活像个跟家长炫耀成绩的孩子。
“扑哧……哈哈哈哈哈哈!”安沉黯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笑得捧腹,“哎哟我的天啊,你是什么啊?是上帝派下来的天使吗?是耶稣他兄弟吗?”
“黯姐——!!!你怎么说话的啊?”就算是陆光辉,听到这样的话也忍不住恼羞成怒、气急败坏。
“好啦好啦,不开玩笑了,这不挺好的吗?你更了解你自己了,人嘛,其实都是这样的,”安沉黯正色道,“人生遇到的所有事情,本质上就都是对你的一次灵魂拷问,面对抉择,权衡利弊,做出取舍……你真正想要的东西,你自己知道就可以了,其他人说的话,跟狗吠没啥区别的。”
“我觉得你说话也挺像狗吠的。”陆光辉翻了个白眼。
“好啊,陆光辉,你这幼犬长牙了啊,开始懂得反抗了啊!”安沉黯一边鼓掌,一边哈哈大笑。
“哼,就你这样的,除了我谁受得了啊?”陆光辉嫌弃地推开凑到他身边的安沉黯。